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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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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啦。多大点儿事。快去吧,待会儿还要回前面侍候大奶奶。”阑珊点了点头,又打发了个跑腿的小丫头去找延庆大娘和青苹嫂子,这才和主初晴回屋。

等侍候完两个小祖宗,依依也巡视完毕,她和阑珊两人就回到前院去了。方初晴没听招呼,不能擅自离开,宝宝又不用她看,只得先回房。卸妆时,她忽然发现头上的镂花金钗不见了。那是太太赏的,不能丢,况且是纯金的,很值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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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二更,还是下午两点左右,谢谢大家捧场。

第三十章 哇靠,有奸情

得去找!

方初晴很快做出决定。不过她还是冷静地先想了一想,记起离开水阁时金钗还在,当时她被一个丫头撞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下头发。也就是说,金钗是丢在从水阁到松风园的路上了。

最有可能的地方,应该是途中一个很漂亮的小花园,那里以纹石为栏,参差排列、依次种植着各品牡丹和芍药。本来这两种花开放的时间不同,但不知园丁是怎么控制的花期,方初晴曾见过园丁以绿色帷幔罩在花上遮挡日光,反正在这农历快八月的初秋时节,居然都盛开着,成就了沈府中一处美妙景致。

记得刚才她从花径中穿过时,确实与几株高大的花株擦身而过来着,所以金钗十有八九是丢在那里了。

想到这儿,方初晴立即拿了约摸二钱的碎银子出屋,央了看门的媳妇子开门,偷偷溜出去寻找。

“方妹子你快去快回,我这担着责任呢。”那名媳妇子嘱咐。

方初晴应了声,一溜儿小跑着来到那个名为贵裔的小花园,虽说月光明亮,但毕竟没有灯光照明,不得已,她只好做笨功夫,一边找还一边安慰自己:值得值得很值得,那根工艺精湛的金钗值得她这么地毯式搜索,是人就有马高蹬矮的时候,那时还是硬通货能傍身。

穿花小路其实并不长,还是石子铺就的,但那是用走的,趴在地上一寸寸向前挪,外加仔细检查旁边的泥地试试?

方初晴找了得有快一个小时,抬头看时才发现在路中段。一瞬间她有点犯懒,琢磨着明天早上和维维、小麦、小紫几个相熟的丫头一起来找,天光日亮的,总好过她自己瞎摸。不过,转头想想又怕被人拾了去,那她的损失可就大了。

正犹豫间,忽然听到远处传来脚步声。本来,她没必要躲,但一来她是私自出园的,就算没干什么坏事,盘问起来也是麻烦。二来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人类都会本能地先躲起来,因为是人都有非正常的窥探心理。

于是,方初晴爬入牡丹丛中,蹲在那儿偷偷往外看。

慢慢地,如银月光下的花径中出现了来一男一女两条身影。女的长得不是顶美,但气质超群的好,正是大奶奶粱竹月,男的身材欣长、丰神如玉……哇靠有奸情,因为他是大江国的皇帝江无忧。

怪不得洗手洗这么快,怪不得她和依依、阑珊回园时没遇到他们,敢情月下幽会来了,这大变态连身边的人都遣走了,不是有私又是什么?

方初晴大气儿也不敢出,感觉到了几分惊吓,生怕万一被发现,非得被杀人灭口不行。这是皇上的私情呀,而且还是和已故臣下之妻,传出去有失为君的德行和风度,为了维护脸面,估计她必须牺牲。

而不知是不是故意的,这两个人站在哪儿说话不好,偏偏在离她不远处停下了,只听江无忧道,“朕只想看看他为你建的琴阁,看你有没有委屈自己。说来好笑,这琴阁建了这么久,朕一直想看而未成,却是在他走后才如愿。唉,今日劳烦你带路了。”说着长叹一声,配着冷冷清辉,颇为伤感凄凉。

“太太……对我是极好的。”粱竹月沉默了半晌才道,“皇上不必挂怀。”

江无忧苦笑,“那是自然,沈夫人是个善良的人,不然也不可能对沈澜那么好。只是,朕看你在琴阁四角种了好多萱草,此草又名忘忧,难道你有什么忧愁事吗?”

你不是叫江无忧吗?她难道不能是为了忘记你而种这种草?方初晴心中暗暗插了句嘴。

“要忘记的也不仅是忧愁。”粱竹月抬头望月,姿态极为优美,模样分外令人怜惜,“要知道忘情……才是天下间最难的事。”

江无忧幽幽叹道,“他走了还不到一年,朕知道你不可能这么快恢复,可是今后日子还那么长远,为着无思和无我……”他也抬头望向天空,似乎月亮上有什么答案似的。

可粱竹月却打断他道,“皇上,我是想让他忘记。既然走了,就别再回首前尘往事,快快活活的离开便好。您也知道,进京的学子常在北堂种萱,希望家乡的母亲不要思念记挂自己……我只希望,他不要再思念活在世上的人。想一个人,是很苦的。”

这次,江无忧没再说话,两人就那么静静地站着。远处,丝竹鼓乐声模糊的传来,有一种暧昧难言的挑逗感。近处,方初晴心里诅咒了一万遍,因为花丛中的蚊子要咬死她了。

良久,粱竹月才施了一礼道,“皇上,请您移架吧。您不到,前院不敢开戏。我听这乐声像是请您呢。”

江无忧“嗯”了一声道,“你先去吧,朕要在此先静静心。放心,小德子认路的本事最好,朕也来沈府多次,不会迷路的。”

他既然这么说,粱竹月也不能逼他,只得先行告退。方初晴听到那细碎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隐约还有婢女的说话声,这才知道“奸夫淫妇”不是两人独处,低下侍候的人都在远处候着,但听得见这番对答的只有她一个人而已。

不过,虽然他两人谈话时的气氛亲近得让人浮想联翩,但实际上也没说、更没做出格的。这样的话……万一她被发现,应该没有死罪吧?

她从来不是个乌鸦嘴的人,但没想到自己是乌鸦脑,想什么来什么,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听江无忧用一种温和但绝不容人违背的语调道,“出来吧,花根底下多潮呀,只怕蚊虫也不少。”

方初晴大吃一惊,完全陷入了不知所措的境地。

变态皇帝跟谁说话?是她吗?可她完全没动过,怎么会被发现的?也许这里还有别人偷听?或者是大变态感觉出什么动静,诈她来着。不,不能出去,要坚持,装死就装到底!否则,就算主动跑出去坦白也未必活得了,不如搏一搏吧。

她想得挺好,但江无忧不给她这个机会,直接点了她的名子,“方初晴,朕叫你呢。放眼大江国,敢不理朕的人已经全部死光光了。还不出来?要不要试试朕的精钢铡刀或者鸩毒美酒、三尺白绫?”

事到如今,横竖是个死,方初晴干脆站了起来。在看到江无忧后,用一种很震惊的语气道,“皇……皇上,您怎么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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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硬着头皮说谎

江无忧长眉一挑,一脸玩味地看着她,唇角微微抿着,似乎在忍笑。

方初晴不是白痴,当然知道自己掉这花枪是瞒不了这个大变态的。能当皇上的人,有几个不是城府极深,心眼儿里藏着心眼儿的。可有的时候,明知道不被相信,明知道人家是在看猴戏,却不得不演。因为倘若运气好,对方要装糊涂,有心放过她,也得给人家找个台阶下不是吗?

于是她硬着头皮,继续装模作样地道,“奴婢……民女的金钗丢了,所以到这里来找。没想到可能是太饿了,刚才只觉得眼前冒金星,一下子晕了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后,就看到皇上您威猛中透着俊秀,霸道中掺杂温柔的龙颜,说实在的,民女到现在还以为是做梦呢!想来是太感念皇上的恩德所致。”说着,用力眨了两下眼睛,表明自己还在半梦半醒。

而与此同时,她的肚子很配合地咕咕叫了起来,因为她真是饿得够呛,要不是因为怕睡前吃东西会长胖,刚长在松风园就弄点宵夜吃了。

她编的这个慌、她装晕倒的急智、她拍马屁的话儿、她肚子叫响后的尴尬神色,都逗得江无忧笑了起来,之前的忧伤情绪一扫而空,伸出手道,“你倒是亲自验验,看朕是不是真的?”

方初晴愣住了。

他是要她摸龙爪吗?虽然男女握手在现代中国根本不算什么,但在异时空的大江国,还是比较开放大胆的行为。难道他是要陷害她?可话说回来,他是可以随便决定人生死的人,犯不着玩这套把戏吧?

想通了这层,她上前一步,先拿出帕子把泥手擦了擦,然后结实地握住了江无忧的手。手感不错,龙爪大而温暖干燥,握起来蛮舒服的。而大概因为她趴在地上久了,手掌潮湿,所以没有产生静电。

“朕是真的吗?”方初晴松开手后,江无忧问。

“民女叩见皇上,无礼之处,还请皇上恕罪。”方初晴“诚惶诚恐”地跪倒在地,脸朝着地面就不用装出各种表情了,轻松得多。

“朕赐过你恩典,你可以不跪的。起来吧。”江无忧笑道。

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这女子与众不同,倒不是她多么美丽聪慧或者特立独行,而是那种总是不经意浮现出的矛盾气质。

她能当奶娘,就肯定是已经产过子的妇人,可她身上偏偏有一种未出阁女子的风味;但若说她是少女吧,她的行为举止偏偏没有普通女子娇羞胆怯的模样;说她淫荡吧,她的眼神却在慧黠中包含几分爽朗直率;说她纯真吧,她却能坦然无惧的握住他的手。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阅女无数的他也感到难以捉摸,不禁好奇心大盛。而方初晴被送进沈府的这三个月里,他也很奇怪的会时常想起她。

今天,他本来是特地参加义弟遗腹子的百日宴的,也想以此告诉世人,左师王虽然已死,但他身后人的尊贵荣宠却不会有分毫改变。不过私心里,倒也想见见这个小小奶娘的。

“方初晴,你都听到了什么?”他忽然直截了当地问。

方初晴假模假式地凝了下神道,“好像是催戏的锣声。皇上,前院要开戏了,您不去听吗?”

“我是说刚才。”江无忧不许她打马虎眼。

他本身是习过武的,目力、听力及其他感觉都强于常人。但他今天心情激荡,所以开始时并没有注意到花园里有人。可当与竹月静默望月之时,他不经意后退了半步,一只脚踏到一株芍药的花根泥土处,感觉有什么东西硌了他的脚一下,略微垂目,却是一只金钗,正是今晚方初晴戴过的。

当时在水阁,她跪得比别人晚半拍,他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她头上之物。那物件掉得地点蹊跷,若不是踩到,只怕很难找。而当他认出这只金钗,凝视细听,便发觉了不远处牡丹花下的偷听小鬼。

所以,方初晴所说的寻找金钗的理由,应该是真的。否则,他不可能轻易饶过她。他初登帝位,不经几年,外人只道是新朝气象,可花团锦簇之下涌动的暗流,非是局中人是不能体会的。

“民女不是说了,刚才饿晕了嘛。”方初晴硬着头皮继续说谎。

江无忧二话没说,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臂。

方初晴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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