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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色可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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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滴血糖

【,】

☆、Chapter 1

第一章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古老的南疆善于用蛊,以蛊做茶,就能害人或者医人。

李牧是个普通人,身高不高体重不重,五官中庸,充其量眼睛大点儿,但远算不上眉目如画。他在高中里学习平平,没想到高中生涯里最后一次考试居然超常发挥,考上一流大学里的末端,火车尾巴一样提溜儿在那些美名灼灼高端洋气的大学之后。

李牧他/妈说,你们李家的男人都死得早,你爸早撇下我自己做神仙去了,自个儿逍遥自在儿子老婆都不管,下辈子投胎我得当他奶奶,当他妈说不定都没他死得早,非让他给我养老送终一回,唉,你们怎么都不相信我能治好你们这种体质?

李妈妈自从李爸走了之后有点儿神经质,非说自个儿得蛊王真传,疗养院住了三年也没板正她这种说辞,每天念念叨叨就想给李牧下蛊,神神秘秘拜蛊王,一心想让李牧“长命百岁”。

李牧被她缠的没办法,本来想纵容她一次,只要自个儿不死,喝一碗她那怪味儿茶也不算事儿。可是当他看见自个儿妈是怎么下蛊的时候,便再不敢碰他妈的东西了。

细瓷儿白碗,里头浇上白水一望到底,李妈不知从哪儿摸出个纸包来,里头拇指大小一只青蜘蛛,当场把李牧吓的冒冷汗。

李妈笑眯眯地把蜘蛛丢到水碗里,还一脸得意:“看吧,多简单的事儿,乖啦宝宝,你把这喝了,保证长命百岁,省的死在妈前头!”宝宝这名字是李妈专属,以前她这么喊李爸,李爸死了之后就这么喊李牧,李牧虽然不乐意也只得应着,因为不应她就得犯病。

这会儿李牧咽了口唾沫,碗里那东西他看都不敢看,更不知道是活的还是死的,李妈碗还没端起来,李牧就脚底抹油跑路了。

他真没想到自个儿妈弄出的会是这种要人命的东西,那么大个儿还色彩鲜艳,这要是死的喝下去还好,最多七窍流血,要是活的他说不定就从里头被吸干了,还好还好,他爸是三十多岁才死的,多活几年是几年,他不嫌命长。

大三那年学校圈出国交换生名额,公费的,李牧榜上有名。

这是李牧万万想不到的,他非班干部非学生会,为人沉默不善言辞,家里没钱没势,上大学的费用还得靠他那病妈开奶茶店撑着,怎么说这名额也轮不到他这儿来。可事已至此,有好机会谁也不愿意放弃。

根据内部消息,学生会长是他发小,想“潜”他,李牧又吓了一跳。

齐洛是从小和李牧一起长大的,学习好又有能力,据他自己说是当初手滑报错志愿又不愿意复读,屈居于这所一流大学中的二流里。

“宝宝,你别听那帮大嘴巴瞎说……”

除了李妈,会这么叫李牧的就剩下齐洛了,李牧反抗过,结果对方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学校附近的小蛋糕店里,李牧把面前的抹茶蛋糕插成了蜂窝煤,耳边是齐洛带着笑意的声音。

“嗯,我知道了哥。”李牧叼着奶茶杯子的吸管抬头看他,想也不会,这人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家庭富裕已经远远超出小康和小资奔向大资水平,教育水平也远超一般家庭。而外面好女孩儿又一抓一大把,别说他根本没必要喜欢个男的,就算真的是了,也不可能是他。

但是其实,在听说了这么一个传闻之后,李牧心里头有过那么一瞬间希望这是真的,无关感情,而是因为齐洛这个人真的很出色。李牧是个俗人,很俗。他早就知道自个儿无论对着男人女人都行,没错,他是个双。

他曾经不止一次意/淫过齐洛,带着那么点儿虚荣心和傍大款的心态。他家境不好,长的也不出色,要想有未来就必须自个儿奋斗。但他性格也不好,也不是说不好,只是少了那么点儿闯劲儿,这就注定了他非得平凡一生,出人头地的可能性太小。

可齐洛不一样,齐家老爸是阳城的市委书记,官儿不大,但对于他这号的平民百姓来说也不小。齐家妈妈有一家小公司,虽然还没上市,但成千上百万的生意也不在话下。齐洛不算大款,可李牧认识的所有“款”里头也就这么一个,贵在熟悉。

李牧觉着自个儿挺喜欢他的,可也仅仅是喜欢而已。于是既然是喜欢,李牧觉得这就够了,如果说齐洛想“潜”他的谣言是真的,那他就真能安安分分地喜欢齐洛一辈子,决不看别人一眼,他有这个能耐。

可惜了,谣言是假的。李牧吸溜完最后一口奶茶,微微叹了口气,面前的齐洛立刻察觉,声音里是不加隐藏的关心。

“怎么了?出国前哥先打三万欧元给你。”虽说是公费出国,可每个星期的伙食费撑死也就三十多欧元,不够的还要自己垫上。齐洛以为李牧在愁这个,于是直接开口说,毕竟从小到大都在一起,两个人太熟了。

李牧怔了一下,抬起头幽幽地看着齐洛,说出来的话声音飘渺,连气息都若有若无:“哥,谈钱伤感情。”

齐洛被他逗笑了,直接拿巴掌抡他脑袋,抡成一脑袋乱毛:“成!那你自个儿解决。”

“嗯。”李牧又幽幽地嗯了一声,三万欧元他不是不想拿,而是没理由,以前两个人之间最多也是几百块的交易,而且等不了一个月李牧就能把钱还上。现在牵扯对他来说这么大笔钱,他心里不踏实。

总的来说,亲兄弟,明算账。他和齐洛过不了界,就不再想过界了之后的事儿。对于李牧来说,说他生性凉薄也好,斤斤计较也好,总之成不了一家人,在钱财上,他一向泾渭分明。包括蛋糕店的账单,都是一人一次的付。

李牧离家前一星期,李妈又逼着他喝那一大碗绿蜘蛛水。李牧梗着脖子都不敢往碗里看,李妈没办法,又不能捏着鼻子往嘴里灌,只能作罢。

出门前一天,齐洛来李牧家帮他收拾东西,自己家有佣人帮着收拾,他索性做个甩手掌柜跑来李牧这儿凑热闹。

门铃一响李牧就从他妈手里跳起来开门,他妈手里还端着个大白瓷碗,看样子比上次那个还大。

“齐洛来啦,来进来坐吧,你们明天就走了啊,东西都收拾好了?你有本事阿姨就不担心了,出去之后可得顾着他点儿,宝宝这么大了都没离开过我身边儿呢。”

李妈把瓷碗放厨房去又出来迎客,一只手点着李牧额头,典型的小市民阶级家庭主妇,三句话不离自己儿子。

李牧也不尴尬,要不从小到大地缝都不够他钻的。

“哎,阿姨你放心,我都和那边儿联系好了,到时候我和李牧住一起,好好儿看着他。”齐洛也顺着李牧妈的话往下说,李牧有时候甚至觉得,齐洛比他都会哄自个儿妈开心。

东西收拾到最后,李妈又端着个大白瓷碗进来了。

“宝宝,来听话,这次跟上次那个不一样,这个大补,虽然没那个效果好,但总比没有强。”李妈把碗端到李牧面前,李牧将信将疑地朝碗里看了一眼,清凌凌的白水,趁着白瓷儿细腻的纹理,水底像是有一枚亮的发红的猫眼石,红的像血,只有拇指大小。

“妈,这是什么啊?”李牧还是不怎么放心,总觉着是他妈把自己家祖传那颗大宝石戒指拆了泡水里让他喝。齐洛也看了一眼,同样不理解。

李妈瞪了他一眼,抬手让他看自个儿的手腕儿,上面一道刚结痂的血印子:“看见没有,这茶有个名头,叫‘红耳坠’,你妈拿自己养出来的,毒不死你,赶紧喝了!”

相传古南疆有一种很邪的蛊,蛊虫是一只青蜘蛛,放在水里再滴上血就会成茧,破茧之后就叫做“美人蛊”,一般用于未经人事儿的少女,能使人变美。不过用蛊过后女子终生不得嫁人,因为阴阳相合之后母蛊会得以滋养开始繁殖,最终使人爆体而亡,剖开腹腔来看,可以看得到子蛊万千。

第二天一大早,李牧提着行李往机场赶,一路上总觉得肚子里不舒服,昨儿晚上那碗茶他终究还是喝了,在他/妈殷切的目光里一咬牙一跺脚用生命当了次孝顺儿子。还好,一夜之后,他还健在。

齐洛早在机场候机室等他了,等他一来就拿他的行李去托运,一边提箱子一边上下打量李牧:“你昨天晚上没什么事儿吧?肚子疼了没?我给你带药了。”

齐洛说着还真从桌上拿出一大包药来,李牧歪着头往里一看,小到发烧感冒消食片,大到脏腑衰竭,连女人治痛/经的药他都带了。

李牧抿了抿嘴角看不出表情,缓缓抬起头冲齐洛说:“哥,还是你对我好……”

               

作者有话要说:  齐洛非攻,真正的老攻还没出现……

老糖考研党,目前正在一日千里的老去,心力交瘁写文放松,请别较真。新开文欢迎收藏养肥,希望大家多多留言支持,女人收到花都会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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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第二章

两年后的夏天,从法国到红港的航班上。李牧靠在齐洛肩头,睡的口水都几乎要流下来。

齐洛问乘务小姐拿了毯子,小心盖在他身上,他抿了抿嘴角继续睡,光洁的侧脸细腻而温润,映着窗外并不刺眼的阳光可以看得到一层细小的绒毛。

齐洛手里端着一本书,说是端着不是拿着,是因为李牧靠在他肩头的脑袋时不时要往下滑,刻意抬高的手臂此时已经有些僵硬。

飞机引擎“轰隆隆”地响,大多数乘客在经历了长久的飞行之后都昏昏欲睡,机箱里安静的只剩下呼吸声。

李牧这两年里变了很多,最典型的是外貌,其次才是性格。欧洲开放的风气一开始足以令他咂舌,大街上无处不在的热吻,说不上到底是浪漫还是高调。住处楼下的小酒吧里,李牧甚至不止一次收到过来自同性的邀请,当然都是在第二年里。

李牧的身体变化也很明显,最明显就是来到法国之后开始逐渐拉长的骨骼。李牧出国之前体检时只有一米七出头,五官平凡,身材甚至微微有些浮肿,体重倒是不重,穿上衣服也不显,那是因为他骨架相对较小,可脱了衣服就看得到他大腿以上胸部以下白浪翻滚软绵绵的一团小肚子。

到了国外之后李牧倒也不是水土不服,可他依旧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来。要不是齐洛每天和他在一起,估计要以为这人是不是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成了瘾君子。

不过李牧倒是一点儿没觉着不舒服,反而面色红润,该吃吃该喝喝,甚至一个人吃两个人的饭量。之后李牧就开始长高,四肢和身量都开始慢慢拉长,好像经过了什么非自然转基因改造一样,不可逆的亭亭玉立起来。

不止李牧自己,包括齐洛和身边一起来法国的同学和朋友都开始讶异于李牧肉眼可见的蜕变。不止身量,他连眉目好似都开始改变,可又好似没变,李牧还是李牧,可现在的他绝对当得起眉目如画这四个字。

李牧从来没往他妈给的那碗蛊茶上面想过,当初没一夜暴毙就是他自个儿命好,大概是老爹泉下有知保他平安。而现在他觉着大概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那些高鼻阔目的西方人看得多了,自个儿多多少少会受那么一点儿改变。

不过大概是因为自个儿底子实在不太好,所以在最初一年里那些大刀阔斧的变化之后李牧依旧离惊为天人的程度相差甚远。以他的眼光来说,自个儿最多就是平凡里头多了那么一点儿不平凡,以前是狗尾巴草,现在充其量是带点儿暗香的兰草,永远到不了迷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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