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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老板捂着耳朵,继续睡觉,连续敲门无人应,那人好像很急似的,立即加大了力度,只见那人后退5步,勾着身,冰蓝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当铺大门,突然,嗖的一声,地上已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只听到“嘭咚”一声,大门犹如一只纸飞机般,咻的一下,穿进了内门,绕过玄阁,直逼老板住处。
哄咚,嘭铛,老板顿时感觉身上凉飕飕的,定睛一看,自己的被子被自己家的大门带着飞去并撞坏了自己家金库的大门,顿时,老板火冒三丈,眼红得几乎似要喷出火来,连忙大喊道:“那个杀千刀的给老子滚出来。”
我静静的顺着玄阁破口,寻着声音走了过来,恰好听见了老板的问题,叶辰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管,只是拿着纸笔和魂珠走过来。
“什么?小孩是你干的?”一边说,胖嘟嘟的老板一边不可思议的指了指坏掉的门,又看了看,看着叶辰单薄的身子,连连摇头。
我没理睬他的话,他只是拿着纸给他看,还特意指了指手上的魂珠。
老板刚一看到叶辰手上的魂珠,顿时馋涎欲滴,如狼似虎,仿佛下一秒就要将他占为己有,我连忙收住,攥紧手心,老板一见魂珠没了,差点忘了自己是当铺老板直接去抢了,当最终还是控制住了。
我再次掏出魂珠,毕竟来这的目的就是卖掉他的,但我谨记着一定要小心堤防着老板,老板迅速的掏出了家伙,以几乎只有瑜伽大师兼体操世界冠军才能完成的动作,奇葩似的仔仔细细的研究了我手上的高阶魂珠,这方式看得我好一番佩服,内心直呐喊:好韧性,大师,教教我吧!
经360度无死角的观察后,老板咬了咬指头,突然从咬得凹凸不平的指甲盖中冒出一句,“四千两!”
四千两?不是应该三千两吗?我一听,顿时吃了一惊,以为是幻听,连忙掏了掏耳朵,尽可能的靠近老板的身子,想再听听。
然而老板并不知他在想什么,,心想:看来这小子原来是个识货的,继续加价道:“四千一?”
我惊讶的看着他,“啊!”
两人一对视,老板抛出一副我懂的媚眼回应道:“四千二!”
“啊!”
“四千二百五!”
……
老板一直加价,我一直“啊!”的回应着。
“终于,老板忍不住了,怒斥道:“小子,你啊啊,啊什么啊!五千,不能再多了,再多,我都可以买两颗了。”随后,便气冲冲的负手走出去了。
“啊!”我听清了,但不知怎么解释,但看着老板一直加价,我也很开心,怎么会忍心打断呢!不过卖不出去可就遭了,看着桌上的纸,我顿时灵机一动。
老板刚刚走出来,连忙深深的喘了口气,“呼呼,看来我低估了这小子的鉴宝能力,不过那颗魂珠真是个好东西卖,起码值八千两。”,稍稍一想,又有些不对,推测道:“哎!不对啊!这么会讲价,莫非那小子是对面派来的?”随即老板露出一副严肃的表情,目光所指是一家华丽的楼宇,其上撰写着“天宝斋”的名号。
噔噔噔,当老板臃肿的身材不急不慢的走出来,完全没有了刚才外面那副着急样,只有坚定的从容,因为这是他的策略,我赶忙挡住他身前,递给他一张纸,正当老板看纸时,注意到了一些不对,恍然大悟的说道:“咦!小子,你几了,居然连牙都没长?”
我摊摊手,摆出一副我也不想的表情。
老板顿时笑了,从怀里拿出一颗黑炭一样的东西,像拿着骨头的狗一样诱惑的说道:“这东西可以帮你马上长满牙齿,想要吗?”
因为没牙说不清话,他可吃了不少苦,现在有药叶辰那能淡定,于是叶辰像看情人一样看着那块煤炭。
老板被盯得头皮发麻,浑身鸡皮疙瘩都跳了出来,又看了看报废的门,心想:要是不给他,真想不出他会干什么事,“这个可以给你,但你必须四千两卖给我。”
“嗯”我欣然答应。
“给你!”老板笑逐颜开。
老板讪笑着递给他,“咕咚”,黑炭下肚,没有任何味道,但我立马就感觉到牙龈上痒痒,张开嘴,渐渐地牙齿犹如雨后春笋般一个个的突了出来,“%&。呀&羊痒痒~痒!”渐渐的我吐字也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老板高高兴兴的从金库中取来了一枚储物戒指,兴冲冲的对叶辰说道:“不错吧!这药可贵了!”
“好,好,真好!”
“那么我们是不是该结账了呢!”
“嗯!”
“给你,看你穿得脏兮兮的,我再送你些衣服(自己买了因为体型原因穿不了的),里面有四千两白银。”
我感激涕零的说道:“谢谢你,老板你真是个好人。”
老板也同样在心里腹语道:你也是好人,这么好的东西,居然底价卖给我。
两人很愉快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交易完成,我看了又看,手足无措的问道:“这个怎么用?”
老板一听,顿时脸上肥肉横飞,笑得手脚抖擞,身斜人倒。
我一阵无语,心想:至于吗?
“不说拉倒,我也不卖了。”
老板扶着墙,一边笑一边解释道:“别,别,你只要将你的魂力注入倒戒指就行了,只不过在我们天行城,我还没见到一个不会用储物戒指的,你是第一个哦”
我头上一片黑线,但还是照着做的,随即一套青色的衣服出现叶辰手上,闻了闻身上的“香水”,自顾自的一个箭步跑了出去。
老板看着我匆匆离去,立马想到忘了什么,一想:对了,忘了喊他赔砸我的店的损失了,但在这时,叶辰的声音再次响起。
“最近的河在那?老板。”
老板习以为常的回答道:“在西边1里外。”
“谢谢!再见,哎!对了,老板,你叫什么?”
“我叫白木驹”
“再见,白老板。”
“再见!不,不对,等等,你站住啊!”
“哎呦喂!这小子属兔子的吧!”老板一追出店,几个眨眼,叶辰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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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追狗少年
“哎!这兔崽子溜得可挺快,不过有了这东西那就好办了,嘿嘿!”随即,老板肥嘟嘟的脸上展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阴测测钻进了破毁的当铺中。
呼隆,下一刻,一层浓浓的烟雾迅速的将整个当铺都封锁住了,呼呼~呼噜,迷雾散去,只见这是此地已空空如也,寸草不生,只留下一曲凉风哟哟的哀鸣。
咯咯咕,一声鸡鸣响彻长空,郊外的池塘中咕隆咕噜的冒着水泡,噗!一个娇小的身影陡然冲出,“啊!好舒服啊!好久没洗澡了。”
啪嗒啪嗒,等水花散去,那人赤膀露身,全身湿哒哒的,定睛一看,正是叶辰。我轻轻的擦了擦脸上的水珠,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只见自己湖岸上的放衣服的地方此时已变成一阵凉风,正在我纳闷时,那名“毛贼”很快就大摇大摆的出现我眼前,在不远处有一头野狗叼着一包红色的东西,我仔细一瞧,当时就不乐意了,随即脸角抽搐,心中怒火绽放。
“站住!混蛋,放下我的衣服。”可是我刚想跳出,却嘎然而止了,只见叶辰钻进湖中,胡乱的抓了几把水草。
眨眼间,彭咚一声,叶辰一个箭步就跳出了水面,并且脚下多了一层胡乱编制的水草褲,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向野狗。
狗,这种动物,你不追还好,要是你真追起来,你才知道狗也会跑赢兔子的,这不,野狗一看叶辰那架势,当场就怂了,立刻马力全开,四腿飞速的切换着,虚实交错间,只见四腿变八腿,八腿变幻影,嗖嗖嗖,一个加速就飞出了600米。
呼嗖嗖!我一看,只想大骂道:这是狗吗?这怎么比马还拼啊!这速度跟兔子相差无几了。
狗越跑越快,嘴巴越张越大,汗液止不住透出来。
我奋起直追,但家底下的凉风迫使我不得不减速,谁叫我不会编裤子呢!裤子松松垮垮的,再加速估计马上就要解体曝光了。
很快,这一人一狗就来到了天行城,野狗的速度越来越慢,口鼻间的气息也越来越虚弱,好像下一刻就要倒下了。
眼看野狗奄奄一息,叶辰不自觉的笑了,但刚一进城,随即头上一脸黑线,叶辰觉得自己这辈子的脸都被这狗给丢光了。
众人一看众说纷纭,强力吐槽。
路人丙:“大家快看,这里有个傻子没穿衣服唉!”
路人丁“唉!是耶!大家看他这是在溜狗吗?”
卖狗人“不,依老夫所见,应该是狗溜人。”
屠夫“不,他应该是刚学会杀狗的屠夫吧!”
某淫士“不,你们都错了,他那么小,而且还脱了衣服,一定是想和狗合欢,嘿呵呵!”
“哈哈哈——哈!”
随即迎来了人们的哄堂大笑,顶力宣传。
一个人悄悄的告诉另一个人这件事。
“你可别说保密哦!”
“放心一定,乖乖不得了啊!人狗恋啊!”
那个人回家告诉妻子,“保密!可别告诉别人哦!”
发誓道:“乖乖!人奸狗!说出来,要挨雷劈的!”
晚上,妻子对三姑六婆们就此事八卦一番。
“哇!狗奸人!好禽兽!”
“就是”
对此也保证道:“放心,我们嘴巴可紧了,就算天塌下来了,我们都不会说!”
“……”
从此天行城多了一大色豪——追狗少年。
但这也算不了什么,更可怕的是不知那来个“资深目击者(没去现场,当街说书的)”出来向众人解说当时实况,只见他说:“今天我们不说英雄,不说历史,说说我们身旁的实事,上回说道,追狗少年正欲与狗合欢,说时迟那是快,只见追狗少年狗腿一拔,母狗性子一急,躲过追狗少年致命的小丁丁……”
并且还出版了一本书,名为《追狗少年的一千零一夜》,随即叶辰便成了天行城犯罪四大天王。
“噗!”我一听,当场就石化了,心想:有没有搞错啊!你们……
真实结尾:南门出口,噗咚一声,野狗精疲力竭休克了,叶辰一个胯步窜过去,只见狗嘴上的红色东西已空空如也,而野狗的尸体已经跌入护城河,这不能怪我狠,因为叶辰从此可不就不明不白的当上天行城第一大色魔了。
随后,众人又有谣言传道:追狗少年,先奸后杀,无论男女,并且每次杀完,尸体都会出现在护城河中,自此,天行城又出现了许多追狗少年淫害妇女的故事,当然也有人将自己的错全部推到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