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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佳佳扫了我一眼,“啧啧。”
梁粱转头,眼色中明灭不定,一簇小火苗还在那烧烧烧。
“钱,钱还没付,咳咳。”
小火苗“噌”的一下,就熄灭了。
我心一凉,这祸是闯定了。
令我诧异的是,梁粱心灰意冷,转身离开之前,吴佳佳竟还无耻得往他手里塞了张纸条。更让我诧异的是,梁粱幽怨得看了眼纸条后,竟然还真把它揣在了兜里,继而心灰意冷,转身离开了。
我终于把一口气顺了回来,“你写的啥?”
吴佳佳熟练得从我外套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红皮子放在桌子上,悠悠得说,“我电话。”
我刚顺下的气又倒了回来,“咳咳,你,你想干吗?”
待侍应生把钱拿走,吴佳佳颇为不屑得看了我一眼,“你都不稀得要了,还霸着不放,什么人啊。”
误会。这绝对是天大的误会。
“原来你好这口,之前还真没瞧出来,16岁的少男你也出手。啧啧,简直无下限啊你!”
我眼见着吴佳佳越说越起劲,忙打断她,“所以我改过自新了,这一枚鲜嫩多汁的正太少年,从今以后,就是您老的人了!”
“啧啧,说要就要,说给就给。果真,哎,看错你了。”一声唏嘘唏得很是入戏。
我除了扶额唏嘘,现下也不知该有什么表情了。
等折腾完回到家,已经快八点了。秦晓已经到家,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见我回来,看了眼钟,微皱了皱眉,没说什么。
“医院的事怎么样?”我脱下外套,把手机放在桌上,眼尖瞅见有条不知名号码发的短信。想或是小广告,没当回事。
秦晓把报纸放下,不答反问,“你今天都去哪了?”
我愣了下,“跟吴佳佳在市里晃了一圈,怎么了?”
秦晓低头,“没事,我就问问。”
我脑筋一转,想出了其中的端倪,恐怕秦晓是怕我撞见了他的前女友,钱小铭钱小姐。倒叫他说中,我还真是撞见了,只是没瞅见正脸。
原想看口询问下,想了想还是住了口。终究是人家的私生活,不好过问。转念,又顿觉,竟然有这么一个如此藕断丝连的前女友,为何不直接找她顶了这“女朋友”的虚名,何必找我这种不情不愿的。
一不留神,竟问出了口。
秦晓从眼镜上方的空隙看我,“还真是撞见了。”我点了点头,无须再瞒。“妈不喜欢她。”
我心想,以我所了解的秦晓妈,跟她合不来的人,恐怕只有一种,“公主病啊。”
秦晓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那也难怪,我和秦晓曾经的老妈,现下的秦晓妈,可以说是奇女子一个。二十岁秒嫁,二十一岁秒生,在我那玄境里,还一下生了俩。丈夫比她大六岁,妈一直把自己当公主,直到二十八岁时,丈夫出轨,妈一夜之间好似成长了许多。自此,虽然言语上仍不改装嫩作风,却真正是告别了公主病。
虽后来老爸悬崖勒马,重回老妈怀抱。但当时指派我和秦晓去调查的小三底细,却是一字不落得记了个清楚。小三比妈大了两岁,据当时的秦晓分析,属于善解人意型。我不以为然,认为小三那都只能是狐狸精,给她们还分什么型。
回家上报老妈后,老妈熬了一个通宵,我和秦晓担心她做出什么荒唐事,一晚上轮流守护,也是没睡。
以我分析,老妈讨厌公主病的心理,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好不容易做出了一道数学题,从今以后就鄙视其他做不出的人。
说来也有理,有些人至少最后写满了一整张草稿纸,还能把题做出来。只怕是做不出却还以此为荣的人,那免不得要遭人鄙视。
“啧啧,那她还去找妈,找骂啊这纯属。”我脑海中浮现出了老妈鼻孔冲她,口中振振有词,“你你你,一边去,我家晓晓这辈子也不找公主病的。”
秦晓看了我一眼,我惊觉失语。竟是一不小心,把听墙角的事给抖了出来。
我惴惴不安得看着他,结果他什么都没说,继续低头看他的报纸去了。我呼出一口气,看来以后这听人墙角的小人事不能多做。
“那明天就早点起床吧。”秦晓的话,把我感准备迈进卧室的脚又抬了出来。
我一点惊异得看着秦晓,怎么还有事。
“你,没听完?钱小铭她不信,明天要亲眼来看你。”
我一手扶墙,才总算没让自己一屁股坐在地上。
第十九章 番外 策箜策篌
策箜有一个同胞的弟弟,叫策篌。
这名字都是后来取得了。之前,他俩的名字好记得很。大杂种,小杂种。
出生以后,从不曾见过父亲,母亲说,父亲走得早。策箜总以为,母亲那样欲言又止、满目含泪的眼神,有些古怪。
果真不错。
他和弟弟,是高高在上的黑族黑麒一日误闯入东林山脚,和身为黄麟的母亲一夜风流的产物。隔壁那几个黄麒麟说得没错,他们就是杂种。
黄族灵力有限,而黑族却是赫赫有名的战族。他和弟弟两人,从小就比身边其他的黄麒麟们灵力卓越一些。他以为是好事,却不料,正是黄族嘲笑他们的好由头。
人么,都是这样,看着比自己好的,总要揪出些其他地方的不好,才能平了自己的一颗心。麒麟亦是如此。
弟弟有时会哭着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他生来棕色,他宁可做一只普通的黄麒麟。至少,不受此辱。
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望着他俩说,“孩子,娘对不住你们。娘懦弱,娘保护不了你们。”
隔日,母亲自刎于他们住着的小茅屋前。
从此,他俩过上了无父无母的生活。
每日被骂两句都只是小事,家中所剩的一点东西全被搬个清空,连那破败的小茅屋也被人强占,他俩被赶出家门。
偌大的东林山,容不下这两只尚未成年的小棕麒麟。
曾经,策箜最讨厌的颜色,便是棕色。
直到遇到她。
那一日,他和弟弟照样在东林山脚搜寻些瓜果果腹,不曾想竟遇见大批黑族途径。他俩怔怔得愣在那,看着一个个英姿飒爽的黑族战士,从他们身边奔过。
突闻其中一个人道,“咦,这两个崽子竟是个棕色。天统,不会是你当年风流留下的杂种吧!”
一阵大笑声,黑族战士们看来对这个笑话都很是受用。
被揶揄的主角,天统,是黑族不怎么起眼的一个小卒,听闻嘲讽,脸上堆着怒气,“你们,你们休得胡说!”
“我们是不是胡说,看着两个崽子不就知道了。”领头的那人,一脸猥琐,“喂喂,天统,你倒是说说,那低劣的黄麟是不是生得真不错啊。不然怎么就让你昏了头呢。”
又一阵大笑,弟弟紧紧握住哥哥的手,两人的眼睛里都含着光。
“你,你们!”天统说着就气极得向他们二人奔来,当手一道咒语,就劈得策箜倒在地上。
“哥!”弟弟大叫一声,扑到了哥哥身边。两人虽还未成年,但却一直以兄弟相称,小时候,他们总以为,蜕成麒,便能生得凶猛些,好保护母亲。
而天统却没有停手的意思,一道道咒语劈向他们,“你们才不是我的崽子,才不是我的崽子。”
策箜挣扎得爬起来,挡在弟弟身前,仍由一道道咒语劈在自己身上。
“哈哈,你们看。天统恼羞成怒了!”黑族的笑听在兄弟二人的耳朵里,却好似比那劈到身上的咒语还要疼。策箜死死地盯住眼前的男人,只恨自己不能在他身上挖个窟窿。
这时,他们听见了她的声音,仿若天籁,终身难忘。
她说,“咱们麒麟族怕是要没落了。”
“白麟大人!”
“白麟大人!”
眼前人终于停下了动作,黑族齐刷刷跪成一片,策箜顺着他们的方向望去,不远处有一人身着白衣、茕茕孑立,仿若天底下最好看的人儿。
“尝闻虎毒还不食子,今儿巧却让我瞅到这一出。”那人叹了口气,“麒麟族怕真是离没落不远了。”
天统赶紧行叩大礼,“白麟大人赎罪,白麟大人赎罪。”
白衣人却径直走过黑族众人,走过天统,转而走到了他兄弟二人面见,一手搀扶一支,缓缓得往二人体内传输灵力。
策箜只觉得那灵力清澈决明,和自己身上的真真不好比。白衣人灵力卓绝,不一会二人便感不到身上还有什么痛楚。
“还疼么?”白衣人看着他们,嘴角弯弯,扬出好看的弧度。二人都看傻了眼,只茫然点头。白衣人身后还跪着一列黑族战士,她却好似都没看到,捏了个诀,把二人变小,抱在了怀里。
“走吧。”她轻声说。二人似乎就忘了所有的疼痛的苦楚。以后,每每听到这二字,策箜总能静下心来,这两字之于他就好似灵药一般有效。
自此,两人跟随东林山的白麟太才,寸步不移。
那日以后,策箜不知那列黑族跪了多久,只知后来天统曾想方设法窜进过白天阁想求太才饶他一命。
策篌沉不住气,“白麟大人,你将他怎么处置了?”
太才笑了笑,“叫什么大人,平白把我叫老了。你俩我看着都不大,就叫我姐姐吧。”
到头来,没闹清楚那天统究竟怎么处置了。
姐姐给他们取名,策箜、策篌,他二人闹不明白什么意思。
“喜欢么?”她问他们。
两人对视一眼,眼泪竟忍不住又流了出来,“喜欢!”
姐姐笑了笑,“果真还是孩子。”
二人羞红了脸,无言以对。
“对了,策箜策篌,姐姐我最喜欢棕色。”
自此,棕色成为策箜最爱的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估摸着要把这兄弟俩遗忘了。。。
第二十章 钱小铭和梁粱(三)
手机这种东西,我尝以为,不过是个狗链,最多加了个闹钟的功能。诚然,这两样功能都使我望而生畏,所以,这手机,不是个好东西。
令我诧异的是,手机的发展却真真是快得惊人,不多时,已经变成了集游戏,上网,聊天,娱乐等一系列强大功能的一体化全自动高端狗链。我顿觉,其实,对凡事都不能有偏见。
我握着那只老式的诺基亚,百无聊赖得玩着贪吃蛇。
“咳咳。”有人清了清嗓子,我无暇抬眸。
我觉得这贪吃蛇的游戏,自有其精髓。是以我都玩了快一个上午,仍旧乐此不疲得让那条黑线变得越来越长。
呀,撞边了。
我颓然得把手机搁置一边,准备休息休息,再战一场。
“咳咳。”又清了清嗓,我这下瞧个仔细,正是端坐在我对面的钱小铭小姐。
我语重心长得看着她,道,“是不是总觉得喉咙里有痰,咽不下去又咳不出来?”
钱小铭瞅着我眨巴了两下眼睛,以我冰雪聪明的性子,这眨巴眼睛恐是默许的意思。我一拍桌子,吓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