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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天气,胡地已经开始飞雪,男人踏着稳稳的步子往前走,刚刚踩下的脚印很快被落下的白雪覆盖住,前路茫茫,漫无边际。
背上的小女孩突地发出一声咳嗽,接着,又是一声,男人慌忙将她的衣服裹得紧了些,漫天白雪中,他温柔地抚了抚小女孩红红的脸:“忍一忍,很快就到了。”
小女孩并没有睁开眼睛,也许,她也根本听不见他在说话。
“桃子,若是睡得累了,就醒来看一看,这雪,你想必从未见过。”像是闲话家常似的,男人随意地说道。
忽地,雪原的前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还有重物划过雪地的声音,男人的面色一凛,脚步顿在了原地,这个方向,不该是萧梁黑甲军……
只见漫天大雪中,几匹骏马踏着雪地冲过来,他们的身后跟着好几架用牛犊一般大小的狗拉着的棚子,看起来像是这高原中的猎户,众人都还没开口,空中忽地传来一声鹰啸,一枝花盘旋着从天而降,落在了楼隐伸出去的手臂上。
那几个高原人中有一个激动地翻身下马,魁梧的身子隐约颤抖,他高声道:“楼太医!您不记得我了么?我是辛奴!您不记得了么?”
楼隐微微眯起眼睛。
“我们刚刚在高原上狩猎,突然看到小公主的鹰,本来还以为看错了,就一直追过来看看,没有想到就遇见了您!真的是小公主的一枝花!”辛奴已经离得很近了,浓黑的眉眼都飞扬起来,盯着猎鹰一株花看了许久,突地想起什么,忙回身招呼身后那些人,“快!快把暖棚打开!”
“楼太医,天冷,您和小公主……进去暖暖吧。”辛奴忽然止住了笑,声音低下去:“王都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幸好,小公主她……”
“多谢。”楼隐出声打断了他,面色柔和起来,带着淡淡的笑意,他背着小女孩入了暖棚……这是高原上的人长途狩猎用来在夜晚休息时的地方,里面有暖炉、火盆,将外面的风雪都阻隔了起来。
“楼太医,坐稳了,驾!”外头传来辛奴的一声喝,很快暖棚动起来,虽然速度不慢,但是很平稳。
暖棚的窗口用兽皮罩住,一丝风都吹不进来,高原上的人自有御寒的方法。男人将小女孩放在榻上躺好,望着她安睡的脸,忽地微笑起来,他的小姑娘这么地善良,所以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如果他曾经杀了辛奴,此时还会有谁在这无边无际的高原上伸出援手?种因得果,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宿命的。
“桃子,一枝花它真聪明。”男人倾身吻在小女孩的额头上。
辛奴本名辛未,是林海高原上的一方族长,因此楼隐二人不仅受到很好的招待,还被安全地送出了高原,辛奴还要再往前送,却被楼隐婉拒,每个人都该负担每个人的事情,过多的流连只会成为一种羁绊,对彼此来说都是。
辛奴只好作罢,为他配了些干粮还有骏马,临走时,挠了挠头道:“楼太医,辛未本是个粗人,对于那些社稷的大事通通都不明白,大蜀亡国也不是我能去随便议论的,只是觉得废除了奴隶制度是一件大大的好事,从此以后我的族人再也不用担心会沦为奴隶,生死不明,只是可怜了小公主……”
楼隐低头望了望怀中的小女孩,微微笑起来:“国家大事我也不懂,而且,我也不再是什么太医……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辛奴点头:“请您好好照顾小公主。”
楼隐微笑,不答,策马而去。
走过了北方酷寒之地,便入了敦煌的国土,出了寮关,一直往西北方向行去,挡在前面的,是有名的塔干沙漠,白天,沙漠中的温度极高,夜晚却又极低,很多人要么死在了白天的酷热之中,要么就死在了夜晚的极寒之中。
在塔干沙漠中穿行了五天,水已用尽,却还没有到达绿洲驿站,那一天傍晚,远处传来驼铃阵阵,本以为是过路的商客,却没有想到竟是一伙拦路抢劫的悍匪。沙漠中的匪徒,实在常见,这是一门很寻常的职业,不过是讨口饭吃,可是显然,他们劫掠错了对象,面前的男人什么都没有,他着一身寻常的单薄青衫,马背上还带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小女孩,男人的面容沉静,没有一丝惶恐,只是淡淡地看着他们,没有出声。
那为首的劫匪哼了一声,指挥着驼队掉头:“这年头,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老子收了这么久的过路费,第一次遇到个驼死人的,真他妈的晦气,兄弟们,撤!”
其余的劫匪嘻嘻哈哈地笑着。
背后的男人琥珀色的眸子眯起来,随后,只听得一声又一声凄厉的惨叫,回荡在广阔无垠的茫茫沙漠上,所有的劫匪无一活口,那些骆驼惊慌地四散而去。
第144章
男人沉默地踏过黄沙上的横尸,牵过一只骆驼,用匕首猝然割断了骆驼的脖子,骆驼哀嚎,挣扎着倒地,刨出一个大大的沙坑,男人将装满骆驼血的皮囊口擦干净,走回小女孩的身边,将骆驼血喂给她喝。
在沙漠里行走的人,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做,没有水的时候,动物的鲜血也可以保命。小女孩的嘴唇干裂,可是骆驼血才一入口,她便吐了出来,怎么都咽不下去。
男人无奈,不喝怎么熬下去?抬手温柔地拂去她唇边和脖子上的骆驼血,转而用匕首划破自己的手腕,红色的鲜血潺潺流出,这一次,小女孩能够喝下去了。
男人微笑起来,脸色却越来越白,抬头望着天边渐渐沉下去的火红太阳,沙漠里的夜晚又要来了,希望不要遇到那些东西,只要再忍几日,就可以……
“咳咳咳咳……”耳边听得小女孩又咳嗽起来,男人回过头,却对上小女孩睁开的眼睛……男人一时间怔在那里。
一声鹰啸划破长空,出去觅水的一枝花落在男人的肩头,犀利的眼睛也望向小女孩。
小女孩黑亮的眸子里满是疑惑,眉头微微蹙起来,不知道是疼还是难受,她低低地问:“这是哪里?”
男人没有回答。
小女孩想抬起手,却又无力地放下,她接着问:“哥哥,我是谁啊?”
男人终于忍不住将小女孩压向怀中,紧紧地搂住,半晌,他颤抖着唇答:“沅芷。你叫沅芷……”
“哦。”小女孩笑起来。
两个人的背后,是火红的夕阳。
火红的夕阳下,小女孩问:“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呢?”
男人望着她,微笑起来,他轻轻地答:“修言。”
“修言……”小女孩重复了一遍,这么长时间以来,她第一次醒来,声音含糊不清虚弱无力,不过说了几句话便又睡了过去。
男人温柔地将她抱起来,放在骆驼的背上,骆驼稳稳地踏着黄沙,脖子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后面的几只骆驼一直紧随其后,末尾一只骆驼上的驼铃响起来,声音悠长,悠长……
“阿沅,驼铃响了,还记得么?要到敦煌,必须穿过漫漫黄沙。”男人低头望着靠在他怀里的小女孩,她的脸上沾染了些风沙,不复往日的水润,从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他的小姑娘会走上这样一条辛苦的路,他还记得去年的七夕节她站在那棵老槐树下,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把河灯递给他,她问他很多问题,她那么生机勃勃……
行不了多久,天色便已经完全暗下来,找到一处干涸的河谷,支起火堆,沙漠里的夜晚,要防备的不只是风沙、酷寒,还有会把人撕成碎片的狼群,剧毒的蛇类、蝎子,所以,塔干沙漠又有“敦煌地狱”之称,一踏入这片沙漠,想活着出去……很难。
然而,对于有些人来说,穿越这一片地狱又太过于容易……所有的事情在经历以前都可能会让人望而却步,可是在经历无数次之后,即便风沙的肆虐依旧,他们也能够从容不迫。路是人走出来的,苦难迫使人们成长。
沙漠里的月亮也不同于中原的月亮,没有树影,没有屋顶,在一望无际的黄沙中,月亮显得格外地清晰,能够照进每个人心底里,把那些残缺那些遗憾还有那些藏在角落里的伤口通通照出来。
“阿沅,再忍一忍,十天就好。”男人抚着怀中小女孩因疼痛而蹙起的眉,长途跋涉了好几个月,她越发瘦了,抱起来都没有重量。
“阿沅,还记得鸢尾花么?很快就能看到了。到那个时候,阿沅就不会再痛了。”
“哥哥的话是不是太多了?阿沅觉得吵么?”
“阿沅,累了就睡,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哥哥一直在你身边。”
男人一直在自言自语,小女孩始终不曾应他一句,猎鹰一枝花蹲在他的肩上,警觉地盯着周围的动静,它虽然顽劣不驯,性子高傲,却一直从无极山跟到西北大漠,它始终是她的猎鹰。
第二日,又行了一整天的路,总算看到了绿洲驿站的影子。
绿洲驿站,是塔干沙漠里唯一一处提供水源食物和住宿的地方,过往的商客大都会在此处歇脚,备置好干粮和水之后继续行路。
整个绿洲驿站,只有一家客栈,名字叫“落日”。
驼铃声声,在客栈高高竖起的锦旗前停住,骆驼慢慢曲起腿蹲下,背上的男人抱着小女孩走下来,并没有任何驿站内的伙计出来迎接……绿洲驿站不同于中原的客栈,待客的礼仪周到,谋的是回头客。
塔干沙漠的地形复杂,危险重重,经过绿洲驿站的人,也许此生都不会再走第二次,而且,敢在沙漠中常驻的人,有的不只是胆量,他们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这一日的风沙很大,客栈的门紧闭,男人上前敲了敲,很快门从里面打开,原本在喝酒吵闹的客人们顿时安静了下来,都看着男人怀中抱着的小女孩,和他肩头立着的猎鹰。男人的样子太过于温文尔雅,一身寻常的青衫,看起来知书达理,完全不同于在座的商客或者亡命天涯的剑客。
然而,只是看了看而已,众人很快又继续原本的喧闹,在大漠上行走的怪人太多,奇人异事更是多不胜数,能独自穿过沙漠的都不是寻常的庸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第145章
那伙计关上门,转身望了望男人怀里的小女孩,笑道:“客人可是要去瀚海风息谷?”
男人如画的眉眼间反应平常,他微微一笑:“给我一间上房,安静一点的。”
“好嘞。”那伙计讨了个没趣,领着他上楼,又自顾自道:“看这位小姑娘的脸色,想必病得很重,不过客人若是要带她去风息谷找神医,恐怕是没希望了,听说那位神医前些日子刚刚过世。”
男人的脚步微微一顿,将小女孩抱得紧了些,他轻声道:“多谢费心。一枝花……”
这么一叫,他肩头的那只猎鹰不知从哪里叼过一只钱袋来,递到了那伙计面前,那伙计愣了愣,结果沉甸甸的钱袋道:“客人,这……这银子有点多。”
“给外面的骆驼多喂点料,还有,准备些热水和食物,越快越好。”男人继续沿着楼梯往上走。
那伙计正准备应,突然听得楼下大厅里有人拍案而起:“那个钱袋是老大的!”
“兔崽子们,快来看看!老大的钱袋被人给顺了!”有人附和。
有人跑出门去,气哄哄地回来鉴定:“三哥!我就说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