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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出塞
他乡遇故知,也算人生一大喜事,萧玄衣渐渐忘掉心中的不快,开始又说又笑。
三人到了杏花村,要了个雅间,小二哪能不认识出手阔绰的萧玄衣,端水倒茶,伺候的分外周到。
萧玄衣想起,扰了孙少仙好几次,何不就此机会回请一下,于是就对鲁、莫二人道:“两位大哥稍等一下,我去再喊个朋友过来。”
孙少仙已经用过饭,听说萧玄衣来了朋友,也跑过来凑热闹。萧玄衣将几个人互相引见了,几个人各道“幸会”,大家便入了座,推萧玄衣坐在首席,孙少仙在主位。不大一会儿,酒菜上齐。
孙少仙的出场,更是非同小可,连杏花村的老板都跑过来,敬了一圈酒,说道:“爷几个随便吃,随便喝,这顿饭小店请了。”
“这是我给朋友接风的,哪能让老板破费。”萧玄衣很不好意思。
“萧兄弟就不要客气了,到了雁北镇,还轮不到你坐东。”孙少仙笑着说。
“这会儿忙,我就失陪了,爷几个慢用。”杏花村的老板拱拱手,出去了。
几圈酒下来,萧玄衣热血上撞,鲁、莫二人也少了拘谨。连孙少仙也开始脱落行迹,端起酒来跟鲁奇碰了一杯:“听说鲁兄弟是鲁班大师的后人,肯定也是天下少有的巧匠了。”
“惭愧,惭愧!”
“据说鲁班大师造的竹鹊,能在天上飞三天。不知可有此事?”孙少仙问道。
“不瞒老哥说,小弟在行走江湖之前,也造过一只木鹊,顶多能飞个把时辰。”
“能飞个把时辰,那也是天下少有了,这样的木鹊,能不能送老哥一个?”孙少仙厚着脸皮。
“孙大哥号称博物,最爱收藏奇珍异玩。”萧玄衣给鲁奇解释道。
“既然孙大哥喜欢,改天一定奉上,不过老哥要等一些时日。”鲁奇道。
“了解,了解,造这种巧物不是一天两天的工夫。”孙少仙道。
“这件事包在小弟身上,孙大哥放心!”鲁奇回敬了一杯。
“莫聪兄弟沉静渊默,我倒是有些看不透了。”孙少仙又端了一笔酒敬莫聪。
莫聪连忙站起来喝了一杯,说道:“失礼,失礼。”
“运斤如风的故事,大哥应该知道,莫聪大哥就是那个挨斧头的人。”萧玄衣在旁边说道。
“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看来莫兄弟是大器哈。”孙少仙道。
“孙大哥过奖了。”莫聪嘿嘿笑了一声。
“能不能说说,你刚才一直没说话,你在想什么?”孙少仙不依不饶。
“说说,说说。”萧玄衣也在旁边撺掇。
“不怕各位见笑,我刚才在算我们从洺州来到这里,一共走了多少步。”
竟然还有算这个的?萧玄衣听了不禁大奇,心想:莫聪大哥的脑子还真是有点问题。便问道:“莫大哥算出来没有?”
“一共是九十八万七千二百多步,有几十步我弄不太准。”莫聪有点惭愧。
“我不是说了吗,莫聪兄弟是个大才吧。”孙少仙洋洋得意。
“莫大哥,算这个有什么用啊?”萧玄衣有点怀疑。
“我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将来回去的时候方便一些吧。”莫聪答道。
“诶,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其实是大有用处。”孙少仙故弄玄虚道。
“孙大哥给我们点拨点拨。”鲁奇也好奇地问道。
“当然,对于一两个人走路,意义不大,比如萧兄弟,他脚法快,又不缺钱,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想怎么歇就怎么歇。要是带一万人行军,那意义就大了。”
“怎么说?”萧玄衣插话。
孙少仙笑了一下,没回答萧玄衣,对莫聪说道:
“莫聪兄弟,我考考你。从雁门到洺州,刚才莫聪兄弟说了,九十多万步。就算一千八百里,现有一万大军,每天行程三十里。到洺州需要六十天,老弟能不能算出来需要多少丁壮运送粮草。”
莫聪想了一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什么?”孙少仙大奇。
“一个丁壮,最多也就背六斗米,一天吃两升,这六斗米也就够他吃三十天的。他自己都走不到洺州,更别说供应士兵了。”
“有道理,有道理,看来老哥出错题了。”孙少仙讪笑一下:“如果大军行程按一天六十里,三十天到洺州,需要多少丁壮运粮。”
“道理上需要三万丁壮,还得精打细算。”
“怎说?”
“三个丁壮,共背一石八斗粮食,供应一个士卒,前六日半,四个人日食八升,共用掉五十二升粮食。其中一个丁壮还剩八升粮食,就让他回去。再走八天,三人日食六升,其中一个丁壮还剩下十二升粮食,再遣返一个丁壮。最后剩下一个丁壮一个士兵,共有六斗粮食,日食四升,能走十五天。一共二十九天半。”
孙少仙听完后沉思半饷:“莫聪老弟说的不错。也就是理论上可行,其实大军一天走不了六十里。”
“怪不得兵法里面说,粮草为用兵第一要义。”莫聪也恍然大悟。
萧玄衣听得头晕脑涨,对孙少仙说:“孙大哥,别光指点他们两个人,也指点指点我。”
“机缘的事,不可强求,练功才是日进日新,明天你到店里找我,我传给你返观内视之法,再一个,李克用是武行大家,克敌制胜的妙诀,你最好去问他。”
几个人在雁北镇又住了两天,萧玄衣拿出四张金叶子,给鲁奇和莫聪每人两张,让他们在雁北镇置办行头。
鲁、莫二人哪里肯要,萧玄衣哈哈大笑:“兄弟现在是有钱人,也不在乎这点小钱,你们实在过意不去,全当借我的。”鲁、莫二人这才收了。
有钱好办事,鲁奇、莫聪每人置办了两天衣服,莫聪又买了一把算筹,还有《周髀算经》、天文历法之类的书,萧玄义翻了两页,字大多认识,就是看不明白,这才意识到莫聪的学问大了去了。
在离开雁北镇的前一天,孙少仙作东,又请哥几个喝了一场,席间不无感慨:“要不是你们和李克用有约在先,老哥是不会放你们走的。”
雁门关附件还有两个关口,一个叫“偏关”,一个叫“宁武关”。萧玄衣也打听好了:去振武军,出偏关最近。
这一天,朝日初升,一行三人辞别孙少仙,离开雁北镇,走偏关方向,出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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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沙陀族起源
华夷之争由来已久,西周时的犬戎,秦汉时的匈奴,唐朝初年的突厥,唐朝中后期的吐蕃、回鹘。
以上还都是大一统的时代,两晋、南北朝就更不用说。胡人入主中原。
沙陀族的起源就是在突厥全盛时的时候,那时突厥的疆域包括西域以及塞北的广袤地区。
突厥族包括许多小的部落,话说有一天,一个小部落的酋长到博格多山的南麓去打猎,抬头之间看见云中有一头大雕在盘旋着寻找猎物。
雕这种猛禽飞得极高,没有很好的目力和箭法,一般是射不到的。这个酋长却也不是白给,当下盘马弯弓。
“箭射中了雕,箭离弦。”这是但丁的一句诗,形容箭的又准又快。
但是雕却没有落下,而是向博格多山飞去。
酋长知道雕受了伤,也飞不了多远。就纵马直追。
雕在青色山峰中时现时没,像一片乌云绕来绕去。
酋长的马是不能骑了,就索性弃了马,徒步去追那雕。
环山五,超山八。酋长紧追不舍。
最后那头雕飞到一处悬崖下面,就不见了。
酋长估计:雕的巢就在悬崖之下。
酋长身上刚好带了绳索,就缒到悬崖下面去寻找。
酋长发现了雕的巢,并攀到雕巢边,看到的景象令酋长吃了一惊。
巢里并不是嗷嗷待哺的雏鸟,而是一个光屁股的婴儿,正两手攥着他的箭往嘴里送。
酋长知道这个婴儿大有来历的来历,就收养了他,但自己的老婆奶汁不够。
于是酋长就召集族人:奶着孩子的站在右手。大家伙吓了一跳,还以为酋长想换换口味,有人甚至骂了一句“变态!”
但是酋长的话还是得听,跟着酋长才有肉吃,一帮土著女人慢慢聚拢在酋长的右拳之下。
酋长挑出几个胸脯大的女人,并用棘草汁在**上作了记号:这个孩子,以后就由你们轮番喂养。
大家这才长吁一口气,纷纷散去。有人偷偷地问酋长,为什么要在**上作记号。酋长想了半天说道:我以为她们喜欢。
再说这个孩子慢慢长大,愣头愣脑的,喊他半天不知道叫谁。酋长觉得,应该给这孩子起个名字。
由于这个孩子吃了很多人的奶,俗话说:有奶便是娘,没奶就是爹。所以这个孩子就有了很多娘,于是也有了同样多的爹。
突厥人喊爹都喊做“爷”。所以酋长便给他起名叫“诸多的爷”。
这种叫法很别扭,尤其是那种生番,语言不发达,往往要辅助以手势。大家图省事,久而久之,就演变成“诸爷”。
既然能演变成“诸爷”,再演变成“朱耶”,还需要理由吗?
于是,沙陀的始祖诞生了!
朱耶长大以后,果然不同凡响,尤其箭法出神入化,自然就成了突厥部落中最出名的勇士。
对于勇士,最好的奖赏莫过于传播基因的权利,所以朱耶娶了很多老婆,生了很多孩子,子又生孙,孙又生子,渐渐成了一个部落。
这个部落就以始祖的名字作为子孙们的姓氏,同时也成了部落的名字,于是就有朱耶部落。
说道这里,估计会有人不以为然,雕巢里发现婴儿,太过荒诞不经。
其实不仅沙陀族如此,满族人的起源据说是天女所生,蒙古族的起源据说是梦神而孕。甚至还有口味更重一点的突厥,据说起源于人狼相交。所以突厥的旗帜上都绣着一个狼头。
几乎所有民族都会神话自己的起源,好像唯有自家才是上天的宠儿。所以对此事大可不必较真。
再一个疑问就是:少数民族的姓名一般都是音译,突厥语中“诸爷”的发音是否就是汉语中“诸爷”的意思。如果不是的话,“朱耶”这个姓氏的来源就站不住脚了。
反正正史上都这么讲的,姑妄听之吧。
大唐开国时,正值突厥强盛,仅精骑就有几十万。
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对于步兵的威力,就相当于现在的装甲车和单兵的差别。
对新兴的大唐来说,这个强大的邻居就是一个噩梦。一度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