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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少女又道:“你们注意他的那匹黑马了吗?”
六女一阵摇头,首领少女嗔怒道:“没见过男人还是怎地?若本郡主没有认错,只怕他那匹黑马就是天马黑风。”
想不到这首领少女竟是一位郡主,蒙人自大元帝国土崩瓦解,被赶出中原后,仍然称霸草原,且无一日不想再次杀回中原,重得那花花江山,因此官阶仍沿用大元时的旧制,大汗的女儿称公主,次一级部落首领的女儿称郡主。
天马黑风四字太有震慑力,六女同时惊道:“什么?那个女人般的汉人竟能降伏天马黑风?汉人怎会有如此厉害人物?”
首领少女冷哼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汉人若不厉害岂会在百年前将咱们的大元帝国赶出中原。还记不记得十年前元帅忽可兰统各族联军三十万进攻中原,却在大同府被那谭天率十万陈军所阻,相持半年之久未能寸进,粮尽后不得不退兵之事,你们竟敢言汉人无能人?”
六位随从少女显然晓得此事,蒙人最重英雄,那谭天虽是敌人,却又最为蒙人所敬佩畏惧。
忽可兰可说是蒙人百年一遇的帅才,统兵征战二十余年,横行关外从未有一败,蒙人能够在大草原上维持其统治地位至今,有多半功劳要记在他身上,被族人视之为战神。
谁想到纵横不败的忽可兰领军南征时,却遇到了生平唯一劲敌,被那谭天以少敌众,以弱击强,生生打了个平手,忽可兰以此事为终生之憾,五年前临终之时遗言中原有谭天一日,则大元复国无望。
六少女不敢多言,你望我我望你,最后其中一个小声问道:“郡主,咱们……咱们要不要去追那人。”
红氅郡主冷哼道:“你们的马能追上黑风吗?哼!走!”说着一领马缰,策马而去,不知怎的李志豪那羞窘难当、落荒而逃的模样竟似印在她芳心之中挥之不去,这事发生在号称草原明珠,以冷酷果敢著称,美丽与智慧并具的多罗郡主身上可着实奇异。
“是,郡主。”六个随从蒙女不敢怠慢,策马扬鞭,追随而去。
远远的传来多罗郡主冷静的声音:“通令各大部落,追查这个捉到黑风的汉人。”
“是!”
多罗郡主乃是蒙人中实力仅次于蒙巴克大汗的杰罗可汗爱女,自幼即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智慧聪颖,在父亲杰罗可汗的有心栽培下,小小年纪已成为杰罗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多罗郡主心高气傲,从不甘居于男人之下,因此每年都会抽出一个月的时间来到漠北,誓要捉到这匹天下第一神驹,连续四年从无中断,与黑风也打过三、四次照面,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或许正因为那个年轻的汉人男子捉到了黑风,我才会如此注意他。”多罗如此开解自己,死活也不肯承认方才她同那六个侍女一般只顾着看那人不同于蒙人的光洁精实的胸膛,直到人跑远了才想起注意别的东西,甚至没能早一步认出曾让她魂牵梦系,引为最大挑战的天马黑风。
多罗郡主突然有种气闷的感觉,深吸一口气,突然将大氅的帽子掀开,霎那间一头乌黑长发随风起舞,显出她那风靡大草原的绝世容颜,线条明朗的脸庞不同于关内汉家女子的小家碧玉,孤傲与妩媚如此和谐与动人的共存于这一草原尤物中,仿佛大漠中的一支孤梅,气质傲骨而又暗香四溢。
再说李志豪,他仓皇而遁,哪顾得上方向,足足跑出数十里外这才停下,辨了辨方向,大致估算出自己的方位,骑上黑风向着最近的集市巴尔图行去,虽说最近,却也有一百多里的距离。他目下心中唯一想到的就是如何弄来一身衣服,免得再遇上方才那般窘况。
路上遇到了一个鄂伦春人的帐包,李志豪大喜,赶忙上前欲买上一套衣裤,却发现银两早已丢光,尴尬的他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那鄂伦春人发现他身后的黑风,立刻惊呼起来:“这位汉客,你身后的马匹可是天马黑风?”
李志豪操着半熟的鄂伦春语道:“正是黑风,唉,这位鄂伦春兄弟,我……”
还没等他把银两丢失的话说出来,那鄂伦春人已惊的跳了起来,然后突然跪倒在李志豪的面前,大礼参拜,口中还说道:“汉客定是天神下凡;才能降服天马;小人那木奇拜过天神。”
李志豪急忙上前搀扶,边解释道:“我哪是什么天神,只是运气好罢了,这位大哥快快起来吧。”
那木奇从地上爬起,呆呆看着被李志豪摸过的手臂,就在李志豪以为他傻掉的时候,他突然疯了似的大叫道:“天神摸过那木奇的手臂了,我那木奇这辈子再不洗手了。”
李志豪险些晕倒,再说不出话来。
不过天神也有天神的好处,没有费一句口舌,那木奇把他最好的一套衣服以及一些干粮银两一并献给了天神。然后还千恩万谢的将李志豪送出老远。
衣裤解决了,放心之余的李志豪又开始为自己两年来深受打击亏足了油水的胃打算起来。
想想也是,这两年来他除了偶尔用猎到的兽皮到数百里外的市集上换些干粮外,全部的时间都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度过。开始的时候还能经常碰到一些同是捉马的猎人,可到了后来一两个月都不见人踪,过了两年的野人生活,嘴里还不淡出鸟来。
兄弟们,老楼又杀回来了,哈哈……
多多捧场啊!
………【第三章 漠北四凶】………
游牧民族逐草而居,没有建城定居的习惯,因此巴尔图名为市集,实则与中原的城市村镇迥异,没有房屋,更别提城墙,只是漠北地区各地胡族交易的墟集,在方圆数里的广阔空地上,不规则的分布着百多个各式营帐,各色具备,色彩缤纷,煞是好看。wWw.23uS.coM
李志豪抵达时,墟集内满是人群,喧哗热闹,看服饰以蒙古、女真、高丽、回鹘、鄂伦春等族为主,也有少量汉人商客,男女老幼皆着意打扮,颇有节日气氛。
李志豪心中暗喜:“总算有些运道,碰上了交易开市的日子,看来可以大吃一顿了。”
一般开市会持续十多天,在这十多天里方圆数百里内的人们都会陆续赶来,而这样的开市,每年只会进行六次。
银钱对于这里的人并不是很重要,这里仍然保持着原始的以物易物方式,只有在同汉人的交易中才会用到银钱。
对于漠北地区的人来说,开市是非常重要的时刻,人们可以在这里交换到自己需要的物品财货。
李志豪正专注想着这顿庆功大餐该吃些什么的时候,却没发现周遭环境渐渐发生了改变。原本嘈杂的人群渐渐的安静下来,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一点上,那就是黑风的身上。
大概这是巴尔图开市有史以来最安静的一刻,人们象被施了魔法般变成了石人,甚至连呼吸都停止了。
当李志豪辛苦从自己的口水中爬出来时,终于发现了眼前这诡异的情景。
一下子成为数千人注目的焦点绝对不是一件很自在的事情,所以李志豪理所当然的觉得不自在,而且是非常的不自在。
他有些困难的吞了口口水,努力在脸上泛起一个僵硬的笑容,与其说是笑容却比哭还难看,挥手冲集市上的人们打了一个招呼,结果没有人理他,人们的目光仍定格在黑风的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颤抖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
“老天,这……这不会是黑风吧?”
一石激起千重浪,霎那间原本安静如死的巴尔图沸腾了,所有的人,无论男女老幼皆发疯般向黑风扑来,看着那一双双狂热激荡的眼神,仿佛具有将金铁融化的热度。
没等李志豪吩咐,通灵的黑风扭头撒腿就跑。
不愧是黑风,撒开脚程,只用了两盏茶的功夫,就将所有的人抛的不见了踪影。
李志豪还不放心,继续催着黑风全速奔驰了半个多时辰,直到确定甩掉了所有的追踪者后,才慢慢把速度降了下来。
李志豪没好气的坐在黑风背上用手费力的掰着硬如磐石的干馍,好不容易运功掰下来一块,无意识的扔进嘴里,耳边听着干馍与牙齿交锋发出类似于石块交击的声响,感觉到自己的胃在哀鸣,算算已经有数月没吃过正经的热气腾腾、色香味美的饭菜了,本想在巴尔图大吃一顿,蒙人的烤全羊、回回的羊肉泡馍还有女真人的红烧鹿腿……
李志豪擦了擦已经流到下巴的口水,厌恶的看了看手中石头般的干馍,这些他已经吃了两年多的干馍。
皱着眉头甩手将手中干馍扔出老远,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狠狠不已的拍了黑风的脑袋一巴掌,抱怨道:“没事那么出名干嘛?这可好,害你主人连饭都吃不成。”
黑风又是委屈又是沮丧,耷拉着耳朵轻摇马首,低嘶了两声,好像在说:“这能怪我吗?”
李志豪也知黑风无辜,此举有迁怒之嫌,心情无比郁闷,垂头丧气的坐在马背上,任黑风自己慢慢踱步。
就这样,一人一马溜溜达达走了约二十余里的样子,突然从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不只一匹,越来越近。
李志豪眉头一蹙,隐隐预感到这是冲着自己来的,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冲着黑风来的,对方肯定有精于追踪之术的高手,能够沿着黑风独特的蹄印一路寻来。
李志豪并不在意,此时满肚子怨气的他也正想找人发泄一番,活到这么大他可从没怕过任何人……
当然,外表儒雅大度,内心阴险小气的师父与亲亲小师妹不算。
何况他根本有恃无恐,再不济,打不过有黑风在,要跑没人能追得上。
蹄声更近了,李志豪停马转头望去,只见一阵黄尘滚滚而来,那是急促的马蹄扬起的,已经可以看见马影了,有四骑,马上骑客的骑术很是高明,马速极快,转眼间已到眼前。
四匹马都可以算得上是宝马级的骏马,虽比不上黑风,但如果拉到市集去卖,每匹也能值上千两白银。
那四人不待坐骑停稳齐齐腾身下马,看身法个个身手不弱,尤其是中间那个似乎是首领的大汉更是着实了得。
此人身披一条熊皮大氅,身形高瘦,腰间挎着一口雁翎刀,脸上那一条象虫子一样扭曲而丑恶的刀疤,横贯整个右脸,泛出阵阵可怖的阴森气息,眼神中射出两道冷削凶狠的神光,紧紧盯着黑风,其中尽是赤裸裸的贪婪。
此人是漠北一带最可怕的强盗,漠北四凶的头子——刀魔呼尔吉,此人乃是蒙人公认最骠悍的一个部落阔伦太部落的叛徒,当年因同兄长争可汗之位大开杀戒,引起公愤,孤身一人中了埋伏,被数百族人围攻,仍被他突围而走,自此成为漠北最恐怖的恶魔。
他武功高强,刀法以臻入微之化境,生性凶残,嗜血如命,刀下从无活口,身上的命案足有数百条之多,过往商客对其闻名丧胆,畏惧如虎。
在他左手的是一个大胖子,胖胖的园脸象个大饼;庞大的脸上五官集中在中间,远远看去好像一个包子,他外号就叫人肉包子,本名倒无人知晓,别看他绰号好笑,人可是凶恶的很,手中那条生有倒刺的毒龙鞭上也沾满鲜血。
刀魔右手边的两个人,靠左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