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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肯叫书信师傅的事,有自己的想法,书信有个书,也有个书,所以他要叫书信,他喜欢叫书信,因为这样他才觉得和书信很亲近。
“是书信长大的地方么?和我一样大么?”
“恩。”
“好耶,好耶,我要去书信和我一样大的地方。”的小手还紧紧牵在书信的手里,书信不放,不肯放。
书信高兴。
“书信,你见过魂么?”问。
“见过,你怕不怕?”
“不怕,他们可好了,比城里的人都要好,不会打我骂我。就是不会说话,我经常和他们说话,但是一直都教不会。”苦恼。
书信只当孩子说笑,“要去的地方叫上阳宫,那里的人都很好,不要怕。”
“恩,书信说不怕,就不怕。”
“哈哈哈哈哈……”也只有这个时候,书信才肆无忌惮地会放生大笑。
006封魔枪宋胜
风国幅员辽阔,纵横一万公里,上至碧落下至黄泉,莫不是风国属地。
风国北面是极北冰川,终年冰雪覆盖,鲜有人至,越往北温度越低,寻常人根本无法深入冰川几公里,就算是道镜修为,也无法长时间停留,毕竟修为再高,真气有限,不能持久。
上阳宫就在风国与冰川的交界处,而鄞州则在风国最南端与南荒的交界处,因此书信要带着回到上阳宫,就得贯穿整个风国。
如果换成书信一个人,自然日行千里不在话下,眼睛一闭一睁,说不定一旬之内便可回到上阳宫他的书房里。
但他带着,所以放弃了3个月的修养,提早启程,为的是赶上上阳宫一年一度的收徒大典,可见他对于正式纳为徒有多么迫不及待。
上阳宫收徒,不似别的门派,有非常严格和近乎苛刻的考验,即便是上阳宫门人云游天下所荐弟子,也不例外。
上阳宫规矩如山,从未更改,也从没有上阳宫弟子违制,书信更不会。
书信算算时间,绰绰有余,于是就带着优哉游哉北行,就当是当做一次云游。对他来说,这可是难得悠闲的日子,他好久不曾体会过这样寻常的日子了。不用去想着惩奸除恶,不用再担心师兄安危,身旁多了这个小可爱作伴,没了一个人游走天下的索然无味,日子简直是太写意了。
自不用说,打有记忆以来,从来不曾迈出鬼哭林半步,整日与鬼魂野兽为伴,过着有一顿没一顿讨生活的日子,哪里见到过风国大江南北的大好河山?
他整日里缠着书信问这问那。
第一次乘船,他兴奋地不得了,觉得在水上行走,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连着晕船了好几天,吐得小脸苍白,一边吐一边笑,兴奋度也丝毫不减。
第一次路过大山,看到从天而降的瀑布,又是兴奋地整夜整夜不得睡,整天想着要去瀑布下面近距离观赏。
书信游兴大发,倒是吟出了“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绝妙佳句来。他见对瀑布尤为好奇,出奇地多逗留了几天,乘着夜色遮掩无人的时候,带着从瀑布底下凌空踏步,三下五除二登上了瀑布顶,又从顶上一纵而下,随着瀑布涌入谷底,次次都把吓得哇哇大叫。不过几次下来,就不再害怕,他口中对书信赞叹不已崇拜不已,小心眼里把书信当成了神仙,后来就连泅水功夫,也让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
玩的高兴,但是的小朋友阿呆自从到了鄞州城之后,便一直在的小百宝袋里沉睡,任凭怎么叫唤,愣是没有醒来,让少了一份“众乐乐”的乐趣,他有点小遗憾。
其实这倒不能怪阿呆嗜睡,谁让它在还没有完全掌握召唤法时,强行破除空间封印,这让他积攒了千万年的力量全部耗尽,没有虚弱到回到它的世界,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结局了。这当然得归功于口袋中那颗乳白色的蛮巫殿神石。
神石不但是巫修与异空间巫兽建立联系的媒介,更对巫兽有凝神养神的功效,绝对是巨大无比的大补之物。当初鬼哭林那头野狼寻觅而来,便是受到了神石的诱惑,如若让那野狼得了神石,从此不但鬼哭林称王称霸,恐怕天上地下,莫不让它横行霸道了。
不过如今,这块神石正被阿呆死死地抱在怀里,成了阿呆一人专享。在神石的辅助下,阿呆惬意地陷入了无尽的昏睡中,修补着它降临到这个世界带来的伤痕。
看阿呆痴傻的睡相,多日来不见睁眼,知道一时半刻,它是醒不过来了。
一月之后,书信带着走完了一半的路程。
这一日,来到了风国皇城。
皇城自有皇城的气派与威仪。
城墙高竖,壁垒森严,城内琼楼玉宇,繁花似锦。
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皇宫内高高耸立的一座塔,名为镇风塔,据传是风国皇室镇国之宝,本为风国初代皇帝打天下时的法器,有鬼神莫测的功能。
问书信:“书信,你说这是真的么?”
书信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不然风国皇室如何能够屹立千年不倒。靠的全是这座塔的威慑。”
又问:“可是这么大的塔,他的手该有多大啊。”
书信哑然失笑,是无知的,但是他的学习能力很强。一路上,书信从三字经开始教起,背了两遍便全记下了。
书信又开始给他讲风国的风土人情,一本正经地听,一本正经地记,有时候书信自己说过的事自己都忘了,倒是要小嘴嘟着提醒他“书信你刚刚讲过了”,“书信你昨天讲过了”,“书信你很久很久以前就讲过了。”
于是书信讲无可讲。
好在书信看的书不少,于是《南荒传》、《封魔录》、《珈蓝经》等等一本本讲起,讲到后来。书信一狠心,就传起了上阳宫的心法来。
可不知道书信讲的是什么,他就是把整个上阳宫月华诀一股脑儿给背了下来,书信偶尔还会考校一番,就把月华诀给背得滚瓜烂熟了。
对于修炼,基本上是一无所知的,书信微笑道:“这是一门很神奇的本事,就跟我带着你蹦上瀑布是一样的。,你要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别看这塔高不可攀,只要有了专门的法门去掌握它,它却是能可大可小的。”
大感神奇:“我能学么?我想学书信的本事,我想跟书信那样厉害。”
书信欣慰地捏了捏的小脸蛋,心中想着“要学到我这样的本事,你可得有苦头吃了。”,脸上却是笑着道:“自然是可以的。这么聪明,到了上阳宫,我就教本事,你可以要好好学啊。”
于是就盼着能够早一点到上阳宫,连平日里正常的休息也缩减了,拉着书信使劲催促快走快走。
其实真正的风国,远没有看到的那般美好。
皇城午门,十颗人头被晒成了人干排成一排挂在旗杆上,那是作乱的赵氏余逆,被风国当朝皇帝李正阳下令斩首示众。
皇城西边落霞城的紫金门,上下几百人,男女老少一夜之间被人屠戮殆尽,个个被吸成了人干,死状凄惨无比,日日夜里阴魂不散,查了好久也没查出凶人来。九华山伏魔观清风道长花了七七四十九天的时间,才彻底度化了那些冤魂。但从此以后紫金门方圆五里,无人敢靠近,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处绝地。
诸如此类的事情层出不穷。
书信不想让过早地接触这些,都是绕道而行,避开了这些事。
他虽有意躲避,但麻烦是会自己找上门来的。
出了皇城才三日,他便遇到了大麻烦。
一驾马车挡在了道上。
书信拉着站定,静静地看着那辆马车。
车帘掀起,走下来一个锦袍玉带的男子,一双金色的皮靴闪闪发光。
“夜小刀。”衣着光鲜的男子不带一丝笑意,手中握着一把赤红长枪,满身杀气。
“疯魔枪?你是何人?”书信凛然。
听书信说过封魔枪,那是书信的《封魔录》里记载的疯魔十器之一。封魔录记载,封魔枪出于东岳,取东海之滨陨铁铸成,能吸日光精华,化为不灭之火,有“一枪焚城”的称谓,使枪者越是暴虐,威力越大,使用次数越多,则会极大影响枪主心性。据传百年前,封魔枪主宋无敌因枪入魔,将整个东岳化成火海,屠戮东岳一万无辜百姓,后被夜小刀所克,封魔枪不敌夜小刀,满月夜被夜小刀一刀重伤,不知所踪,封魔枪从此失踪。
想不到百年之后,它竟然又出世了。
“宋胜,我要为封魔枪讨个说法。”宋胜高举封魔枪,枪尖在日光下燃起了熊熊烈焰。
正文 007刹那的芳华
书信紧紧皱眉。
“你是宋无敌的后辈?难道你不知道宋无敌当年为何败亡?你还要重蹈他覆辙么?封魔枪是魔兵,劝你早日放下。”
“放下?”宋胜冷笑,“从拿起封魔枪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打算放下!夜小刀,我要看看,这一代的夜小刀,是不是还是封魔枪的敌手。”
书信叹了口气,他把带到一旁,轻声跟说道:“,你不是要学我的本事么,我就让你好好看看我的本事,你要用心看用心记,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哦。”
书信的交代,牢牢记着,他重重地点头道:“恩!”
宋胜周身火焰缭绕,受烈火灼而不伤,还能化火为铠,这是气游全身,身入道镜的表现,封魔枪有魔意,以自身真气为引,能焚烧一切,包括对手的真气,稍有不慎,真气便会一泻千里,焚烧殆尽。
所以与封魔枪对敌,是件很头痛的事,真气既不能外泄,又不能不放,最好的办法便是以气御气,只有道镜才能以气御气。
宋胜大喝一声,身形暴走,如一团烈火,势如破竹,来势汹汹。
不知何时,黑色的小刀被书信轻轻捏在指尖,刀长一尺,宽两指,没有刀柄,浑身漆黑。当书信拿起夜小刀的时候,书信就不再是书信,而是夜小刀,不可一世的夜小刀。
这时候想起,书信经常大白天抬头看着天上,他问道:“书信你在看什么呀?”
书信总是回答:“看月亮啊。”
也学着书信抬头,可是他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书信说的月亮。大白天怎么会有月亮?觉得书信是在骗他,他很不高兴。
但是这时候,他知道书信从来就没有骗过他,白天是会有月亮的,而且是很圆很圆的月亮。
夜小刀在手,书信的气势变了,庞大而浩瀚的道镜修为瞬间爆发,书信头顶本阳光普照的天空,突兀地出现了无边无际的云彩,云彩遮住了阳光,于是白天化成黑夜。
抬头看到,云彩之下,一轮皎洁的明月,出现在当空,圆圆的月亮,散发出无暇的光辉,月华普照而下,凝聚在书信的小刀上,书信的小刀化成了一轮明月,一轮圆圆的明月,就像被书信捧在手上,这是“摘月”啊。
天空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