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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花面狸的信
“万花从中过,留情不留人。”说起花间蝶,就不得不提这句话。他不是一只蝴蝶,而是一个比还蝴蝶还潇洒的男人。名字有点不伦,只因他是一个有人养,却不知道是谁生的孤儿。孤儿的名字都是别人给起得,他的名字是他那几个臭气相投的朋友叫白的。
头大的人,别人叫他大头。屁股大的人,被人称作大###……谁也不愿意别人拿自己身体某些异常而显著的特征乱起绰号。但是,嘴是别人的,你可以以牙还牙,也给他个屁都不如的外号,却不能管住人家的嘴,就像管不住人家放屁是一个道理,熏死活该!还不犯法。久而久之,绰号就会取代名字,这时却忽然发现,不雅的外号竟是那么的亲切。
花间蝶,万花锦簇间的一只蝴蝶。这样的名字,也并非别人信口胡捏。
空穴来风必有因。
花间蝶有很多的女人,算起来能能组成一个比丐帮还庞大的情人帮、美女帮。说来奇怪,却没有一个红烛妻子。好比花丛中的蝴蝶,它有可能落在任何一朵美丽的花上,却不会永远停留或被其中一朵迷住。花间蝶名由于此。
花间蝶从未非礼过女人,别人说他是流氓。他没有偷过别人的一针一线,却是偷取女人心的大盗。他的师父是剑鬼卜要命,于是他就顺理成章成了小剑鬼。
其实,花间蝶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主动勾引女人。他碰过的女人全是投怀送抱的,当然,他也是来者不拒,因为他也是男人,男人嘛,怎能拒绝女人的要求呢?而且他认为拒绝女人是天底下最残忍的事情。
他还有个闻酒的嗜好,只闻酒香,不品酒味。酗酒伤身,有损身体的事情他是决计不会沾惹。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一个男人若想周旋于女人堆中,不光要脸蛋漂亮,更重要的是还得有个好身体,让女人满意的好身体。
好酒却只闻不喝,那就像一个赤裸裸的美女摆在眼前,却只是干流口水而没有任何的举动,只有正常的冲动,却没有正常的行动。当然,这只是打个比方而已。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若遇见一个赤裸的美女摆在眼前,哪怕她是一个吸人精血的妖精,也断然不会只过足眼瘾而无动于衷。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花间蝶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如锅的小山谷,除了一间简陋的有点说不过理的小茅屋外,好像就只剩下了大自然的手笔。茅舍前有一块平石,表面光亮的能做镜子用。花间蝶就经常躺在上面倾听溪水的细流声。
小溪水流声就像一曲美妙的乐曲深深地陶醉着他,就像无数的少女在谈论闺中秘事,窃窃笑语,勾人欲火。
山谷如锅,谷中繁花争艳,百鸟争鸣,空气清新润爽。锅底小溪静静流淌,潺潺水声,空谷传响。传说,天上的仙女在瑶池沐浴时,腰间的丝带被风吹落到了凡间,恰好落在了这里,变成了这条美丽而又充满活力的溪流。
一间简陋的茅屋葺于溪流边上,也不知经历了多少蹉跎的岁月,遭受了多少次风霜雪雨。
茅屋前边有一块光亮的平石,上面躺着一个光膀的男人,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肌肤不白不黑正好是女人最喜欢的肤色,肌肉健美,弹性十足,刚好也是女人着迷的类型。他浑身上下似乎都是结合女人眼光而塑成的,简直就是为女人而生的完美先生。
还能有什么样的相貌比女人喜欢还更具有说服力!
这样的相貌非花间蝶莫属。
花间蝶时常躺在平石上面,不是在睡觉,而是在等待,等待女人的飞鸽情书,这似乎已成了一种习惯。
无聊的人才会用睡眠打发时间,疲惫的人才会把睡觉当成一种享受。他既不无聊也不疲惫,所以就不会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睡觉上。
他今天却不是在等待,而是在纳闷。他的师父卜要命居然莫名其妙地离开了。离开的原因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有谁听说过嫌自己教出来的徒弟比自己厉害,竟然气得一走了之的师父?
卜要命就是这样的人,看着花间蝶艺高盖师,居然一怒之下甩袖而去。
花间蝶很纳闷,但他觉得事情绝对不会这样简单。他是个聪明人,擅长察言观色,揣度别人的心思。一般人的心事很难瞒过他那锐眼。
卜要命无疑是个例外。
敢用卜要命这样的名字,绝不仅仅是个有魄力的人。他是一个怪人,一个出奇怪的怪人,怪人的性格通常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
花间蝶活了多大,就和卜要命一起生活了多久,却还是一点也不了解他的过去。仅仅知道他就是黑白两道闻名色变的剑鬼卜要命。
能让黑白两道闻名色变,莫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一定是个名人,一定会有很多人知道他的过去。
他的确是个名人,江湖上无人不晓的大名人,偏偏没有一个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也很少有他的江湖事迹,所谓的很少,其实也是少的可怕,少仅有一。
江湖传言,他曾经挑战过剑圣胡小云。一战成名,后又杳如黄鹤,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忽然间,天空飞过一只鸽子。一只鸽子飞过,太平常了,简直不值一提。
若是这只鸽子飞过时正好拉了泡屎,还非常凑巧的掉在了花间蝶的鼻尖上,那可就不太正常了。
一泡鸽子屎,不偏不倚地落在鼻尖上。这种触霉头的事最让人无可奈何,有气没地方撒。花间蝶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吃吃地笑了起来。
那只很会拉屎的鸽子也没有飞走,就落在茅屋顶上。
花间蝶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翻身站起。
溪水清莹甘甜,他还真舍不得用它来清洗那肮脏的鸽子屎。清凌凌的水净的就像纯洁的处女,弄脏了它就等于玷污了她,谁也舍不得那样做,却又更舍不得不做。
花间蝶洗净了鼻子上的鸽子屎,漫步走到茅屋前,悠悠朝那鸽子挥了挥手,道:“小家伙,快过来。”
那只鸽子似能听懂的样子,左右晃了晃,“扑棱”一声飞了起来,落在了花间蝶的左臂上。
这是一只信鸽,信鸽自然是来送信的。
他满怀期待地打开信笺,却出乎意料的愣在了当场。以往的信笺,不是情意绵绵的情书,就是激动人心的约会。这次却是一幅画,一幅生动的画。画中有一个穿龙袍的人正捧着一坛酒欲饮而尽,忽然凭空生出一只手毫不客气地夺了过去,虽是一幅画,但那只手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看的手,这样的手要是真跟皇帝抢酒,估计他也不忍心拒绝。
穿龙袍的人除了皇帝还能有谁?同皇帝抢酒喝,比跟老虎抢食还要凶险百倍。
“这人是个傻子吧?”花间蝶闪过一个念头,继续看图画旁边的小字,字很小,小到不能再小,再小一分恐怕连写这些字的人也认不出写了些什么。
花间蝶眼睛忽眯忽瞪,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算看了个究竟。上边是这样写得:闻君貌如天成,体若玉树,未曾一睹神貌,食珍无味,夜不能寐。闻君好酒,三日后,妾定奉上贡酒,与君同欢,不胜心期盼之。妾青猺。
花面狸青猺!花间蝶做梦也想不到,青猺竟然也倾慕于自己。按理说只要是个女人,对花间蝶存有爱慕之心,那实在是最最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爱慕之心反而会不正常,或者没有眼睛是瞎子。但是,任何事情都有特殊。青猺就是不得不提的特殊。他特殊就特殊在没人知道他是男是女,江湖中人都有此说:“男中花间蝶,女中蝶间花。双面极品人,花面狸青猺。”
不男不女的人,这下可苦了花间蝶。要是女的还好说,那她一定是少见的美人。若是男的,那可就贻天下之大笑了。
正在沉思之际,远处跑过来一个人,还看不清他的身形,已先传来他的声音:“老花,老子跑了三十多躺,今天可算逮着你了。”
花间蝶最怕的就是此人,因为他有一个很有名的老婆,不是美的出名,而是凶的出名,泼的出名,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的婆娘,他身边的朋友若能好过,那纯粹是瞎掰。
花间蝶已经领教过母老虎的威风,实在心有余悸,老虎坐下的男人,他实在不敢招惹,所以平常早早就躲走了。今天只好自认倒霉,碰到了也不好故意回避,假装歉意之态,说道:“全是在下过错,实乃杂务烦身,身不由己,敬请金相公原谅。”
那人照着花间蝶的肚子就是一拳,狠狠地说:“我告诉你花间蝶,再跟我酸不啦叽,小心老子跟你翻脸。”
花间蝶捂着肚子,笑道:“只要贵夫人不翻脸,老天跟我翻脸也认了。”
此人名叫金浪月,是花间蝶从小光屁股玩大的铁哥们儿,自从娶了个远近闻名的母老虎后,许多兄弟都怯于虎威,同他疏远了许多。兄弟们也是为之惋惜:“俗话说,伴君如伴虎,没想到金浪月伴妻也是伴虎,苦哉!悲哉!女人是用来睡得,金大官人却是用来顺得。”
金浪月焉能不知苦楚,脸色微红,似笑非笑地说:“你小子能不能不揭人伤疤?”
花间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令万千女孩痴醉的笑容瞬间绽放,连金浪月这样的男人都不禁有些神欲飘摇。只听花间蝶又道:“虎奴,你最近有没有听说过给皇帝进贡的酒?”
虎奴是金浪月的代号,早已听得习惯。他几乎没有考虑就给出了答复:“贡酒?算你小子走运,这回你可问对人了。昨天我在杏花村喝酒,恰好撞见平遥城天运镖局的总镖头吴天运。所谓想请不如偶遇,我就很热情的邀他喝几杯,没想到那老家伙不给面子,说什么要在半个月之内把贡酒运抵京城。”他奇怪的看了一眼花间蝶,问道:“怎么?你想打贡酒的注意?那可是皇帝老子的东西!”
花间蝶摇了摇了头,道:“不是我,是别人。”
金浪月讶然道:“是谁这么大胆?说来听听。”
花间蝶一字一字道:“花面狸青猺。”说完把那字条递给了他。
金浪月看罢,先是羡慕,后又忍不住笑了起来:“要是个娘们还好说,要是个爷们你可就贻天下之大笑喽!”
花间蝶思虑半天,才道:“我得要去七浪坡一趟。”
金浪月纳闷,忙问:“你去七浪坡干什么?”
花间蝶目视远方,沉声道:“去京城的路必然会经过七浪坡,我到那跟上镖队,阻止青猺劫镖。”
金浪月茅塞顿开,接道:“青猺拿不上贡酒,就不会来找你,那你就省心了。”
花间蝶拍着他肩膀,一脸坏笑道:“知我者,虎奴也。”
金浪月一把甩开他的手,厉声道:“滚!”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七浪坡客栈
七浪坡,七浪山脚下的小村子。扼交通之咽喉,所以来往客流极多,几乎都是通往京城的商旅。所以在这小的不足一道的小山村,居然还有一个极其豪华的“太行客栈”,客栈的后台老板不是别人,正是太行山区黑道中的魁王“索命太岁”史横。黑道中人做生意自然也是黑的要命,不管住宿还是吃饭,价格都高得离谱。偏偏方圆几十里又没有像样的客栈,偏偏人都得休息都要吃饭,偏偏人家有钱人也不在乎价钱高低,所以这里的生意几乎是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