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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而来的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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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踏雪而来的他
作者:不吃鱼的老猫
文案: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一眼足以执迷入骨。

时末喜欢上夏洛克,始于初见。他有一双圆圆的可爱眼睛,他身上带着淡淡的玫瑰花香,他的气质冷淡疏离,他踏雪而来。

最终踏雪而去。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洛克,时末 ┃ 配角:石敬泽,小井,木凡,章回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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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踏雪而来

  在时末眼中,对待人的喜恶分三个层次,喜欢,一般,不喜欢。对于第一次见到的夏洛克,时末是近乎执迷的喜欢。
  至于眼前这位王先生,在面前滔滔不绝唾沫横飞了两个小时,从他幼儿园得多少小红花,说到三十五岁的当下,在知名外企公司千辛万苦爬上经理位置后,获得多少名与利,自然年收入二十万和市中心有一套150平米房子的事,用着重的语气在不经意的语句中夹带出来,如果按家姐花重金安排的本意,此人正是当今社会所有丈母娘期望的有钱,有房,有车的新时代三好女婿人选,
  可是,他上下窄左右宽的体型以及那凹凸不平似喀斯克地貌的脸面,实在是,时末自认为不是外貌协会的一员,只是无奈权衡过后,缺点勉强胜过优点,只能作罢。
  “夏先生,听说你找我··”,拉住刚好从身边经过的夏洛克,趁机挽上对方的胳膊直接走人,
  尽管和这位夏先生也就是“你好,我是夏洛克”“你好,我是时末”的点头之交,总比要忍受唾沫横飞洗礼好的多,好在对方任时末挽上胳膊,只是转头瞥了有钱有房的某男一眼,没多说什么。
  走到食物区时末道了声‘谢谢’,准备抽回胳膊,这时听耳边传来他淡淡的声音,“他还在盯着你”,时末忙又紧紧的挽住夏洛克。
  “对了,谢谢你的帮忙”时末对正在往盘子里夹食物的夏洛克说,他依次把牛排,蔬菜沙拉,水果放入盘子,然后微微偏头,非常清俊的一张侧脸,时末不自觉入了神。
  夏洛克问道,“请问,时小姐喜欢吃什么?”
  “我?都行”
  问完时末又拿着另一个盘子夹了一份同样的食物,然后两人走进二楼的一个房间,时末不知道原来二楼的房间也可以用,就连知道可以用的一楼房间也没进去过,毕竟还没有认识到可以单独聊天的对象。
  刚开始碰到几个感觉尚可的男人,浅谈几句便发现对方有自己绝对不能接受的‘缺点’存在。
  四个月前认识的张先生,那是时末来这个俱乐部三次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感觉不错的男人。
  去年冬天,那天下了好大的雪,由于眷恋室内的温度直到活动快要结束仍不想离开,就坐在角落的沙发上等着雪停,喝了几杯红酒,这时张先生坐到对面,他长得很秀气,不似一般成年男人的那种粗狂感,笑容斯文有度,
  “时小姐,以前没见过你,最近刚加入的相亲活动?”
  开始的问题很符合他的外貌,适度有礼,可是没聊几句就变成,
  “我家人很喜欢小孩,父母要求婚后必须生三个小孩,最好是三个男孩,看时小姐的样子应该是很喜欢小孩子吧?气质娴静举止优雅,将来一定是位好妈妈”
  程度是必须,毫无商量的余地,当然时末没和对方争辩他这种不顾人生计划和人生理想,一味把女人当生孩子机器的思想观念有多可笑,也许有人偏偏喜欢他这样的男人呢?毕竟,外貌出众,收入可观,气质绝佳,品性优良的男生也有女人不爱,反之,长相有碍观瞻,性格自私自利,收入难以启齿的男人照样会有女人抬爱,在择偶条件上没有正确与错误的标准,没必要浪费口舌,遂道一句“抱歉,我不喜欢小孩”,便拿着一杯红酒直接起身走向楼梯口的大落地窗前,欣赏雪景,只是没想到他穷追不舍,再次又出现在身后,
  “怎么会又不喜欢自己孩子的母亲,女人天生都有繁衍后代的特有功能,当然也天生具有保护疼爱后代的本能,时小姐只是没有亲生经历过而已,你看外面的小孩子多可爱··”
  窗外不远处一高一矮的两个小女孩站在鹅毛大雪中,身上穿着明显不符合天气的单薄衣裳,挎着装满玫瑰花的篮子仰着冻得通红的小脸挨个问匆匆路过的行人,她们走到一位正经过的高个男人面前,小女孩似乎极力推荐篮子里普通的没有任何包装的玫瑰花,那人就这样站在那里,整个面部淹没在深色的围脖里,时末看不到他的表情,猜想着,他会似其他人般漠然的走过去,还是耐心听她们的介绍呢?
  没几秒,只见他低下头,应该是询问了几句,口中的温热气息随着嘴巴一张一合缓缓而出,然后拿出钱包付了钱,看不出他到底拿出了多少,只见两个小女孩把玫瑰花全部递给了对方,并连连点头,应该是万分感谢的话吧。
  在她们不远处,雪地里一对年轻男女领着一个小男孩悠闲的踏雪走过,留下一深一浅的大小不一的脚印,虽然听不到聊天的声音,但以一家人明朗的表情猜测的话,似乎小男孩正沐浴在幸福中欢乐的笑着,
  “张先生说的是哪个小孩?”时末问,
  “自然是小男孩,你看长得多漂亮,一双大眼骨碌骨碌转着,皮肤晶莹剔透,笑的多可爱··”
  “嗯··”,时末应了一声。
  在父母身边的孩子总是幸福的,尤其是穿着干净的衣裳露出安逸的笑脸,给人的感觉总比为贫寒家庭费心费力忧愁的面貌招人喜欢,她收回目光面目冷然的向他,
  “听张先生的意思是喜欢男孩,何不去孤儿院领养一个,那里有很多父母遗弃的可爱男孩,如果自己生的话无法保证一定是男孩子,也保证不了那么漂亮可爱”
  “时小姐是在暗指我貌不出众吗?我有自知之明的,呵呵。其实外面漂亮的女孩子有时是,只是很难见到时小姐这样洁身自好的女孩子,时小姐毕业于名牌大学,有稳定的工作,无情史,长得漂亮,不枉我花十几万来这里相亲了。”
  “呵··”时末不置可否的笑一声,
  这时身旁出现一道淡淡的声音,
  “请让一下··”
  这时一位年轻男人站在楼梯入口旁,应该是刚从外面进来,头发上还沾着湿气,一只手上拿着刚脱下来的外套,另一只手拿着一大束玫瑰花,啊··是他!
  残留在花上的雪花遇热形成水滴,慢慢浸入在他的衣服,青色的棒织毛衣袖部湿了一片,不同于其他会员的西装革履,他一身休闲打扮,毛衣搭配棕色的九分棉质裤子,露出很漂亮的脚踝,脚底一双英伦风格的棕色休闲皮鞋,不知是因为他刚才善意的举动还是一身时末喜欢的男性衣着打扮,莫名觉得他帅气十足。
  他有一双圆圆的可爱眼睛,但表情清淡的,就这样站于堵在门口的一男一女面前,不急不躁。
  时末从那双可爱的眼睛收回心神后,见他仍站在楼梯口静静的看着自己,慌忙让开身子,放他过去,并低声说道,
  “抱歉”
  他走到与时末站在同一阶梯上,微停顿,侧过头看向时末说:“不好意思,打扰了小姐的约会”
  只见他抬腿要走,时末不知自己哪来的冲动,忙拉着他胳膊,手恰巧碰上他手中的玫瑰,嘶··,正好扎到指腹,不过当下时末没时间检查是否流血,急忙说道,“那你就陪我喝一杯赔罪好了”
  瞄到他淡然的表情明显一愣,时末才知自己操之过急了,她尴尬松开手,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显得一本正经一些,心里暗自祈祷,千万不要误会我是女流氓啊,我平时不这样的,真的···。
  不等时末自怨自艾完,他墨绿的眼角露出清浅一笑,淡淡的应了声“好”。
  这时从二楼下来一位中年男人走到他面前,微一躬身接过他手中的外套和玫瑰花,并笑着对时末轻点下头,然后对他说道,“少爷,您是现在去见客人还是另有的安排?是否需要我先请客人离开?“
  听完这话,时末恍然他或许并不是来相亲的对象,不然为什么会有见客人之说,而中年男人唤他少爷这个称呼,再次肯定了心里的猜测,急切的心情下的莽撞言行竟然是个美丽的误会,时末有短暂的慌神,怎么办?接下来怎么办?瞄到他墨绿的眸子,她尴尬笑着说:“抱歉,我好像是误会了”
  他抬手示意那人先走,然后问道,“误会了什么?”
  如若是在平时在俱乐部碰见,不可能没注意到他,他有让人难以过目既忘的超人气质,以及在芸芸相亲男性中不易忽视的挺拔身高,一双可爱的眼睛足以锁住时末漫无目飘过的一眼,像是遇到尤加利的无尾熊,怎么可能压下内心澎湃激叫嚣的亲近情绪,就这么放他离开,再找不知何年何月才会出现的下一棵栖息。只能是他从未在之前的时间出现过,而今天,今年的初雪,是第一次见到他,
  时末重振精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缓,“我在一楼参加相亲活动,以为你也是了,看来是我误会了,你应该是来这见朋友的吧?难怪以前没见到过你”,
  他缓步走在左前方,拿来两杯红酒,一杯递给时末,浅笑问道,“所以我失去了以酒赔罪的资格?”
  “怎么会?”时末不自觉脱口而出。好友曾说自己喜怒形于色,喜恶的情绪最先显露在脸上,她微侧头看向落地窗上自己当下的表情,形于色的欢天喜地,妥妥帖帖的喜不自胜。
  不知道是否自己不经大脑积极表达想和他喝一杯的热情吓坏了他,一双圆圆的眼睛又是一愣,微楞过后随即又缓缓露出笑容与她四目相接。
  扑通扑通扑通···时末激烈的心脏跳动声振声如雷,如果喜欢听得见,怕是他要振聋发聩了吧。
  奈何某根故作矜持的大脑神经线极力想拉回肆意奔走的理智,终是败给先一步由心不走脑的肢体动作,双脚再靠近一点,近到能够闻到他身上传来的不知名香水味,清淡却蛊惑人心。
  近在咫尺后仍然丝毫没有平缓心脏的躁动,反而越跳越快,几近万马奔腾。
  这是时末第一次见到他,一眼足以入骨执迷。                        
作者有话要说:  

  ☆、欣喜相逢

  三个月前认识了李先生,那天时末端着红酒坐在角落安抚亲戚突然驾到的不适,他走上前,李先生身材圆润尤其是腹部,与怀孕七个月的孕妇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满面油光尤其是鼻翼两侧,鬓角毛发浓密,金丝边眼镜细架淹没在眼角到耳后的肉里,对着时末眯眼一笑便坐于对面,张口说的第一句话是,
  “时小姐这么漂亮怎么会来相亲?”,
  第二句话是,“如我冒昧,请问时小姐是处女吗”
  第三句话是,“时小姐很接近我心目中的另一半标准,你看,可否找个房间进一步深入了解?”
  尽管时末多想把他已经几天没刷牙充满怪异气味的嘴,生生的按在马桶里清洗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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