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微的煽风点火恐怕就会晕倒过去。
匆匆赶回店里,开窗通风,屋子里一股浓浓的潮湿发霉的味道,打扫完卫生已经到了傍晚,关上店门准备就近买些面包果腹,正好遇到来还玻璃刷的邻居,放回店里后,回头见他还在,
“有事?”
“或许今天时小姐有时间?”
“诶?”
“请吃家常饭,等了几天不见你人,兴许是忙忘了”
如果他不提的话,确实打算左耳进右耳出就这样过去,并不想和这个意味不明的男人有过多的牵扯,但总不如愿就是了。
青椒炒肉,番茄炒蛋,酸辣土豆丝,家常豆腐,最近才学的四样简单家常菜,大多是快炒,没什么技术含量,放入适量的油醋盐适度高火快炒即可,只是实在搞不清所谓的适量窘境是个什么标准,每次的味道各不同罢了,好比今天,酸辣土豆丝火候过大,软绵绵的像断奶食物,番茄炒蛋淡而无味,家常豆腐却咸的厉害,每样唱一遍后唯有青椒炒肉勉强入口,算了就这样好了,摆好桌,等着第一次试吃自己做饭的人来,
这几天呆在小井家里,有他妈妈在两人只能睡在一个房间里,考虑到他上班辛苦,免费吃喝的人只好在地上简单铺了个毯子凑合了几夜,白天等他离开后又得陪婆婆聊天看电视,几天下来身体疲惫的不行,留了门后本打算就是靠在沙发上等人来,结果没几秒便说了过去
结结实实睡了好久,醒来时入眼的是漆黑的房间,以及身下柔软的床褥,貌似之前是睡在沙发上,打开灯,已经是深夜两点,整整睡了七个小时,手机显示小井的未接电话及短信,先点开短信,
我妈走了,你自由了。
终于走了,时末长舒一口气,口渴的厉害经过客厅沙发处时发现沙发上安睡的人妥妥的吓到时末,他怎么在这?盖着自己的毯子,躺在自己的沙发上,空无一物的餐桌,干净整洁摆放的碗盘,也就是说这人自己进来后独自吃完饭桌上的饭菜后,又收拾干净,接着把沙发上别扭姿势睡着的自己抱到床上,之后呢,他不是应该功成身退各回各家各睡各沙发?眼下委屈长身的身体蜷缩在这窄小的沙发上安睡算怎么回事
“喂”
“醒醒”
“于先生”
难道喝醉了,茶几上放着一瓶开过口的红酒,轻嗅一下,好浓郁的红酒香气,打开,到了满满一杯,细细品了一口,绝对是时末迄今为止喝过味道最浓郁的红酒,忍不住又倒了一杯,等发现少许醉意时瓶子已见了底,被时末喝光了,
这人侧卧在沙发上,垫着胳膊当枕头,时末不知是不是酒精终于起了作用,眼前的这个人变得朦胧起来,相当白皙的皮肤,浓密细长的睫毛平铺开,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一只大手随意搭在腹前,随着呼吸的节奏一起一落,依稀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玫瑰花香,没错,和夏洛克一样的味道,熟悉又怀念,忍不住遵循内心的渴望任鼻子凑到他的身前,
如若是清醒的状态下,即便这股相似的味道如此勾引人,时末也能仅凭借不是夏洛克这一根本事实不起任何波澜,可现在酒精早已掌控大权,让眼前的人变得模糊起来,依赖着淡淡的玫瑰花香,忍不住涌出对逝去爱人的疯狂想念,
夏洛克,我真的好想你,
身前的女人越靠越近,一头抵在沙发上嘤嘤哭了起来,口中不断重复用夏洛克和想念组合成的句子,她的头发就在手下咫尺可触及的地方,凉凉的发丝,以及滚烫的湿意,从没见她哭过,从没有,于擎隐忍想抚摸她的冲动,柔声问道,
“你就那么爱他?”声音中夹杂着浓浓的怜惜不忍之情,
“爱,如果不爱该多好,走不出来,骗自己时间久了会忘了,可是一点也走不出来,很痛苦”
换做平时这个女人绝对不会回答这么长的话,这么把内心最真实的情绪暴露出来,她满脸的泪珠淌不停,眼睛模糊的没有焦点,声音似喃喃自语,
“我一次都没梦见,一次都没有,为什么,这么想他,为什么梦不到,为什么”
“你梦到过他总共七十七次,算是多的”把这些分别安排在她父母失去后的的十几年,只是她不知道那个重复梦境中的白色身影是被眷顾的特意安排,那也是她曾经虔诚相信并愿意倾覆所有换来的回报之一,
“什么七十七次,这个数字熟悉,在哪听说过啊,梦里,白色无脸人,对,他是骗子,求了他那么多次都不肯帮忙,骗子,都是骗子,都保证夏洛克会好好的,都保证过的,没用,都没用,骗子”
“不肯入你的梦,说明他还活着,以某种形式”这些话,于擎也只敢在她意识不清的时候说出来,换做平时,她肯定嗤之以鼻,然后更加讨厌自己,
“天使?魔鬼?骗子,都是骗子,骗人的,根本没有,骗人”时末无意识的反驳他的说法,对世界上没有鬼神深信不疑,
不一会传来平稳的呼吸声,这个女人如今变成不再相信上帝鬼神之说的无神论主义者,更甚的是,她恨这些虚幻的对命运改变无能为力却仍蛊惑世人心的存在,痛恨这些曾经孤注一掷乞求对扭转最坏结局出现有作用的力量,憎恨至极。
这些所有的根结所在唯有夏洛克,那些坚信不疑丝毫没尽力帮忙挽留住他的生命,既然让他们相遇,让他们相爱,为什么不能让他们相守,如果早知相遇相爱的结果是生死别离,宁愿这一世就平淡寂寞的活下去,如之前的二十六年,也不会品尝到孤单落寞的滋味,亦不会整日浸在伤情的情绪里,郁郁寡欢,内心不得从容安定。
这样的平淡孤独的人生不易,幸好有他,可是如果没有遇见他,他的命运便不会是当下的结果,这两年漫长的时间,时末不止一次在后悔,后悔相遇。
不如不相见,不如不想爱。
于擎终于抬起手掌轻轻附在眼前脆弱女人的头上,她肯定这样后悔过,后悔这段无疾而终,后悔执迷太深,后悔没有及时浅尝辄止。
与夏洛克而言却是,如果知道之前的人生不幸,只为换来与美好如她的相识,相恋,定更坦然,更珍惜那段奢侈至极的美好时光。
只是没想到,她的喜欢执迷如此,粉身碎骨倾覆如此,诀别伤情之久如此,于擎俯身在她她发顶轻印一吻,缓缓说道。
“时末,好久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去日似雾,但求明日如歌
窘境发生了什么,时末脑中浑浊不清,唯一记得是喝了一种味道非常惊艳的红酒,果然在茶几上发现空了的酒瓶,还有邻居貌似把那些半生不熟、咸淡不均的饭菜都吃干净了,并且如身在自家般的窝在沙发上睡了一觉。
入目没再发现他的身影,可常闻到的熟悉花香仍萦绕在房内,床边矮桌上一束蓝色的玫瑰花插在样式漂亮但绝非自家所有的玻璃花瓶里,比起思考他到底在自己家里进出了几次,更惊讶的是玫瑰花竟然有蓝色的,非常漂亮的蓝色。
简单吃完早午餐,等了一会大卫把佑佑送来,小坐了一会,瞄到那束醒目的蓝色玫瑰花相当震惊不已,张口结舌了半天竟然流下泪来,时末忙把纸巾递给他,
“谢谢。人老了总爱感伤过去。记得少爷非常喜欢玫瑰花,有段时间研究过蓝色玫瑰花的培育方法,始终没见成效,他说蓝色玫瑰代表奇迹,命运的相遇,如果能轻易培育出来,也就不值得珍惜,还说如果哪天遇到喜欢的女人一定送她一束··”
“您的意思,他不喜欢我?”
“不,不是,时小姐误会了”他慌忙摆手否定时末随口的调侃,郑重解释说,“少爷托我定过,可是一直等不到,真的,他肯定很遗憾这么多枝,至少预定三个月才能买到,时小姐收到的这束一看就是进口于日本,颜色纯正并非染色,一枝价格至少一百元”
一支一百,时末过了一遍,竟有三十三朵之多,也就意味着三千三百元正泡在水里等着被浸泡破坏掉价值。
那个男人到底对前女友做了什么,需要这样大手笔补偿在外貌相似的女人身上,只为纾解内心的情意或者歉意?单纯为了前者,内心真的能有所缓解吗?终究是自欺欺人,已经于事无补。
时末带着佑佑先去银行取了现金,放在信封了装好,直接去了他的花店,不见他人,店里原来的小哥也不在,只有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年轻小姐闲坐在一旁的沙发上,见时末进来,喜笑颜开,快步走到面前,
“小可爱,阿姨抱抱”
“你是?这家店的老板呢?”
之前并没见过,奇怪的是佑佑并没有认生的躲开她张着的手臂,欢快的扑倒对方的怀了,难道这么小已经有爱美之心,她一把抱起佑佑,嬉闹了一会,才回说,
“他在后面忙着,你等一会吧,随便坐,还有我不是坏人喔,人都说小孩子的眼睛是最透明的,既然你儿子肯亲近我,就证明我心地不坏,所以你不必急于离开。”
“那我过会再来”时末却不想多呆,
说着自己心地不坏的人,语气之中却透露着显而易见的不和善,或者说莫名的敌意。她躲开时末伸过来接孩子的手,直直的看过来,眼中透着不解,疑惑,以及愤怒,
“他到底喜欢你哪里?一点也不可爱,整天冷着张脸,拒人于千里之外,瘦不拉几没有几两肉,每天浑浑噩噩,他到底喜欢你哪里?”
她的怒气从何而来,对于初见的陌生人这股咄咄逼人气势又因为什么,时末深感莫名,
“他如果指的是于先生,那你误会了”,两人之间都认识的‘他’的主人只有邻居于先生,如果对方误以为时末是他喜欢的女人,那还真是够狗血了,
她冷笑一声,放下佑佑,灌了几口水,声音不再那么剑拔弩张,“你说说,我误会了什么?”
“他并不喜欢我,我长得和他前女友有几分相似,只是这样”时末简短的解释几句,懒得多说,只不过眼前的女人并没有轻易相信时末口中的事实,
“呵,相似,时小姐你大概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爱情可不是以音容笑貌为转移的,如果哪天对方毁容或者突然老去,你认不出来了,就不爱了?相反如果一个长相酷似他的人出现,你也会爱上”
“与你无关”一道冷淡的声音打断她还未说完的话,
“切,就会欺负人”
这个小姐变脸的工夫相当一流,刚刚还冷嘲热讽,一秒钟变成巧笑嫣然,娇态十足,她小步依偎过去,被后者一手挡开,
“酒醒了?”他走过来,问道,
“抱歉喝光了你的酒”时末道歉说,酒瓶上的文字像是法语,并非国内见过的牌子,味道也像很贵的样子,“那,折现可以吧?还有这个,玫瑰花的钱,就当我买下好了,谢谢”
“你喜欢?”
“很喜欢但···”
难道是宿醉还没有清醒,这个人今天笑起来的样子怎么有些可爱,没怎么注意他之前的样子,原来他的眼睛是圆圆的吗?对于一个不曾过多注意的人的印象几乎是模糊的,当下也想不起窘境这人之前是什么样的外貌,时末递上信封说道,“但我要带去给夏洛克看,我不愿意从讨厌他的人那里得到这花,这钱你收下”
于擎并没有结果信封,径自看着她,眼中难掩温柔,缓缓说道,“权当是离别的礼物,这两天我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