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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这么大,除非是病倒了,她还从来没有直接在床上用过饭。和陆惊雷一起,果然事俗常理都是个屁。
“好。”公孙筠秀点点头。
陆惊雷也不含糊,直接将房中的大桌搬到床前,然后把食盒里的东西往桌上一摆。公孙筠秀坐在床上,拥着被子,他拿着凳子坐在她对面,自然而然的,丝毫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妥。
虽然骨子里还是被自小受到的礼教牵绊,觉得十分便扭,但公孙筠秀还是极为专心地吃了起来。
用过饭,陆惊雷去了李克勇那边,准备与他一同去找张子青。秦生的事,张子青还不知情。
想着三兄弟肯定要长聊一番,说不定喝得酩酊大醉,以泄悲愤。公孙筠秀干脆懒在床上,连衣服都没换。
陆惊雷的外袍,带着他的气息。简洁明快,外带几分粗砺。穿着它,就像被他拥在怀里。脑子里不由自主地闪过刚才浴室的一幕,公孙筠秀在床上打了个滚,赶紧把衣服换了,一边换一边用力甩头,以甩掉那些荒淫的画面。
睡不着,又想继续赖在床上,她便将自己的鸣幽琴搬了过来,两腿一盘,架在膝头。
平时用惯了桌琴,忽然使用这样的姿势,公孙筠秀有些把握不好力道,零零落落地弹了几个调,觉得水平欠奉,不禁激起了好胜心。
抚琴有时也和下棋一样,投入得多了,便容易沉迷。等陆惊雷回屋的时候,公孙筠秀已经抚了将近一个时辰,自己却完全没有察觉。
“你回来啦!”
公孙筠秀想下床去迎接陆惊雷,结果把琴拿开以后,两条腿麻得厉害,动一动就针扎似地疼。最后反倒是陆惊雷走到床边,帮她揉腿活血。
陆惊雷的推拿堪比行家,公孙筠秀被揉得直想哼哼,一会儿便害羞地推脱道:“我没事。”
陆惊雷不说话也不放手,继续专注地揉了好一会儿才算完。
没有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儿,但注意到他的眼角泛红,也不知是哭过还是累的,她便问说:“七哥的事告诉大哥了吗?”
陆惊雷点点头。
气氛有些冷,公孙筠秀下意识说:“大哥一定很伤心吧?”
“大哥还好,我担心小杏儿会受不了。”
听陆惊雷提起刘杏儿,公孙筠秀才记起她当年与秦生互许终生的事。
“小杏儿她……”
“三年前他们就成亲了,小杏儿生了个女娃,现在应该快两岁了。”
没有什么比孤儿寡母更让人难过的了,公孙筠秀一听便心酸难忍。回想之前自己只惦记着将陆惊雷抓牢的事,不禁万分惭愧。
“对不起。”
“嗯?”陆惊雷不明白她突如其来的歉意所为何事。
“我……”
不知该如何表达,公孙筠秀终是缄口不语,内疚地低下头。
陆惊雷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宽衣躺到她身边,默默地将她搂在怀中,不再有任何风月想法。
遇袭的事,他不提,公孙筠秀也没有多问。她觉得,那些细节他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如果一径追问只会招惹厌烦。
这一夜,陆惊雷睡得很不安稳。
公孙筠秀也算是浅眠的人,他在身后一动,她便跟着醒了。夜里反复了几次,公孙筠秀只当他之前长期紧张劳累,导致暂时无法适应此刻放松的环境。
第二天,陆惊雷去给大王子请安,公孙筠秀这才想起打听他的情况。
原来,大王子遇袭时从马上摔了下来,被惊马踩踏了身体,人虽然活着,腰部以下却完全失去知觉。一路上看了好些大夫,都没能瞧出医治的希望,这辈子很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
公孙筠秀与大王子接触不多,只是觉得他为人冷漠,甚至有些阴郁,与他姓名里的“烈”字格格不入。但陆惊雷对大王子十分忠心,爱乌及屋,公孙筠秀对他的事也感觉相当遗憾。
其实,北泽王一直没有立太子,大王子贺兰端烈为长,三王子贺兰端显为嫡,两人都是王储的大热之选。如今出了这样的事,大王子只怕是没有君临天下的机会了。不过,以公孙筠秀的拙见,性情从容温雅的三王子如果能成为下一任北泽王,北泽的百姓应该会幸福很多。毕竟大王子贺兰端烈一直以好战闻名,亲眼见过他处置大邱战俘的雷霆手段,这样的人治理国家,苛政只怕难以避免。
因为北泽王之前有令,命大王子速回国都永邺,如今他虽然出了事,王令依然不容更改。所以陆惊雷到巴托城后一刻也不得闲,为免再度遇袭,正在紧锣密鼓地安排后续的事宜。
同时,正因为大王子出了事,陆惊雷也急着想把他送回永邺。他的伤势严重,非普通大夫可以医治,永邺王宫御医众多,人才济济,只要回去,大王子才有痊愈的希望。
陆惊雷要护送大王子回北泽,公孙筠秀自然要跟随,除了她,诸莹也在同行之列。
自从回北泽的事被提上日程,诸莹便从伤兵营回到了城主府。到底是女子心细,再加上她又要照顾伤兵的经验,陆惊雷便将她安排到大王子身边。而公孙筠秀也按他的意思离开了伤兵营,但他并没有让她与诸莹一道照顾大王子,只是将她留在城主府里,变成了闲人一个。
公孙筠秀大概能明白陆惊雷这样安排的用意。她是他的女人,不想她接近别的男人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她在伤兵营忙碌了那么久,如今忽然闲了下来,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
转眼又过了两天,陆惊雷与大王子终于确定了出发时间,他开始催促公孙筠秀收拾行李。
其他都好说,就是那些阵亡士兵留下来的遗物让公孙筠秀有些头疼。也没有什么大件的东西,堆在一起却也是一大箱子。而且这些遗物她若带去北泽,必然更加不好查找送出,可伤兵营里一时又找不着什么人可以托付。
虽然一早并没有抱着所有遗物都能找到相应接收者的乐观态度,但到了面临决择的时候,她的心情还是有些沮丧。
晚上,陆惊雷回到房间,就见自己的心上人正对着一大堆破破烂烂的玩意儿发愁的模样。于是随手捡起一个青铜腰扣,看到上面栓着的小张纸笺写道:朔远城,罗二郎,卒于太平历七六一年一月初三。
“这些东西不能强求,没有缘份就是没有缘份。”
陆惊雷本是想安慰一下公孙筠秀,可由他来说这个,实在是没什么说服力。想他的无赖个性,最爱的就是强求,没缘份也能掰出缘份来。所以这话谁说都能信,唯有陆惊雷不行。
睨了他一眼,公孙筠秀不悦地撅起嘴巴。
觉得她的模样可爱极了,陆惊雷立刻没脸没皮地蹭着她坐下,说:“你想怎么整理?我陪你行了吧?要是你舍不得,想把它们都带回芮城也行。”
“我们不是去永邺吗?”公孙筠秀问。
“我和大王子去永邺,你留在芮城。芮城是必经之地,貌婶在那里置了宅子,我要把七哥的尸首送回去。”陆惊雷神色黯了黯,立刻拿起遗物中的一把匕首细看起来。
知他不想多谈,公孙筠秀也不再多问,只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年刘杏儿说要在芮城开绣庄的事。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由不得不去感慨。
“朵兰岭,段家庄?”陆惊雷看清匕首上的纸笺,忽地问道:“这个段虎是个什么人?你还记得吗?”
公孙筠秀接过来,回想了一下,说:“他好像是胸口挨了一刀,挺了很久,但伤口一直灌脓,愈合不了,最后没能救回来。我记得他有个兄弟和他一起来的,不过伤势比较轻,很快就离开。他走的时候好像特地拜托过诸莹照顾这个段虎。”
“那人叫什么,你知道吗?”
公孙筠秀摇头,“当时是诸莹负责照顾段虎的。后来他快不行了,才转到我手里。”
眼见陆惊雷的神情变得十分严肃,两只眼睛都瞪得鼓出来,一副要吃人的表情。公孙筠秀不由问道:“怎么了?”
“还记得在驿馆偷公主嫁妆的那两个人吗?”
公孙筠秀点点头。
“他们也是朵兰岭段家庄的。”
作者有话要说: 0。0再拼一发~
☆、重罪
夜沉似海,新月如船。
山地密林间,鱼贯成串的火把均速穿行,远远望去,犹如一条漂亮的火龙。
那是连夜赶路的三千北泽轻骑,连绵的马蹄声伴着金属甲胄铿锵摩擦,惊扰林中鸟兽。
颠簸的马背让周遭一切跟着起伏颠簸,也让前方身着玄色铠甲的大王子看上去摇摇欲坠。
陆惊雷想建议他就地扎营。
“我们的火把是不是太多了?照得这么亮……”
身后有人说话,陆惊雷举起火把,想看清是谁,可松木燃烧的轻烟熏红了他的眼睛。
的确是太亮了,将他们的行迹暴露无疑。
陆惊雷想灭了手里的这只,可直接丢入树林会引发山火,丢在路上又可能惊着后面的马匹,也许他该下马把它弄熄了。
前方道路渐窄,队伍开始由四人并骑改为双人,速度也跟着慢下来。脚下的路被火光照着清晰可见,左右两侧的林子里则依旧黑得扑朔迷离。
外表一切正常,陆惊雷却总觉得不太对劲。他是山贼出身,太明白这样的环境对于别有企图的人是怎样的便利。
就在他谨慎四看时,数支冷箭破空而来。
有敌人!
他没能把警告发出去,因为他根本发不出声音。他的马仍在上下颠簸不停,他却像被冻结在马背上,完全不能动作。
呐喊、厮杀的都是旁人。他被隔绝在外,眼睁睁地看着大王子被打落下马。袭击他的人居然穿着北泽军服!
小心——
千钧一发之际,四肢突然又能活动了,陆惊雷冲了上去,想要一刀斩杀那个叛徒,却被藏着的另一名叛徒抢了先。
横刀砍来,他闪避不及,只听见身上的铁甲发出“锵”地一声,火星四溅,紧接着巨大的力道将他撞得往后一倒。当他摔落时,他的战马正好从大王子的背上踏过去。
大王子在惨叫,陆惊雷想上前却发现自己又不能动弹了。明明四肢俱全,头脑清醒,可身子却像被钉在地上,任他挣扎得青筋爆起,都无法挪动分毫。
“惊雷?”
刀光剑影中,有人想取他的性命,却被另一人及时拦住。下一秒,鲜血喷溅在脸上,热热的,带着腥味,模糊了他的视线。
“惊雷!”
耳旁是女人的声音,他看到的却是七哥秦生的背影。
当胸一剑刺透了他的身体,他晃了两晃,双膝跪地。行凶者趁机抬腿踏住他的肩膀,拔剑的同时将他一脚踢翻。
他躺在地上,全身抽搐着,一口接一口往外吐血。鲜血流进了鼻孔,呛得他大咳不止。他的眼睛里,全是不甘与恐惧。
一直以来,陆惊雷面对死亡的机会就像朝看日出,夕瞧日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以前当山贼的时候,他还会有意克制杀戮之心,可到了战场上,从来都是你死我活。
死在他手里的人不计其数,不代表他不怕死,他对死亡的恐惧只是远远不如普通人来得敏锐。他也知道要惜命,可无往不利的经验让他变得谨慎不足,甚至说自大都不为过。他不觉得自己会死,却没想到有一天会连累最亲近的人为他丧命。
这比杀了他更让他痛苦。
不!
不!
不!
陆惊雷想救秦生,却被困在石块一样的身体里。
鲜血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