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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阿娇弱小年幼,刘杏儿担心女儿,寝食不安,夜不能寐,结果到最后反而病得更重。病势汹汹,来如山倒,去比抽丝,几乎要了她的性命。
豹婶求爷爷告奶奶,佛家道家的菩萨通通拜了个遍,总算是等于了侄女和侄孙女平安痊愈的一天。
公孙筠秀陪她去庙里还愿。路上,她对公孙筠秀说了一件事情,“秦生没了,杏儿和阿娇娘俩没人依靠,这日子怎么过都是辛苦。”
难得见豹婶这么和颜悦色的同自己说话,公孙筠秀恭顺地听着,不敢怠慢。
“秦生是为了救小九死的,小九欠他们秦家的,这辈子都还不完。”
公孙筠秀对这一点没有异议,但隐约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豹婶接下来就说:“我想要他娶杏儿,代秦生把阿娇抚养成人。”
公孙筠秀双眼直视地面,不想抬头让豹婶发现她的万般不愿。默默地咬紧牙关,她将反对的呐喊强行咽回了肚子里。
“小九认定了你是他的妻子,我这个婶子也不好说什么。我会叫杏儿不要和你争正妻的位子。但同时我也希望,你能出面和小九说,让他纳杏儿为妾。杏儿是我的侄女,从前与小九也有过婚约,于情于理,小九都应该照顾她。”
豹婶说得不假,于情于理,陆惊雷都应该照顾这位兄弟的遗霜。北泽民风开放,就算没有秦生舍命搭救陆惊雷这一层,陆惊雷纳刘杏儿为妾,将她收到自己的羽翼之下,也不是一件突兀的事情。
只是,公孙筠秀一点也不想通这个情理。不过她不会与豹婶争执。因为她知道,这件事最终还是要看陆惊雷。
他会娶刘杏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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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白姨娘
大病一场后,刘杏儿比从前虚弱了不少,脸上少了健康红润,见风总是头疼。孟巧巧和刘春堂都在帮忙打理绣庄的生意,豹婶要看着同样病弱的小阿娇,最后只剩下公孙筠秀可以照顾刘杏儿。
几年前在祁风寨时,刘杏儿与公孙筠秀的关系其实还算不错。她性子外向,真挚憨直,人又生得娇俏玲珑,很难让人不去喜欢。虽然现在连翻的打击让她改变了不少,但本性早已塑在了骨子里,哪怕沧海桑田,依然可以看出最初的模样。
豹婶的话让公孙筠秀如骨梗喉,却又无从反驳。男人纳妾是何等平常的事情,只要丈夫有意,妻子不仅要欣然接受,还应主动为他操持,只有这样才配称贤良。更何况,娶刘杏儿还是出于道义。
刘杏儿是个好女子,却偏偏命运不济。公孙筠秀深感同情,可心里总有一块地方在强烈地排斥着她,就像在排斥一个潜藏的敌人。一边是必须为之,一边是不愿为之,日日面对自己的难题,公孙筠秀只觉煎熬难捱。
与她正相反,刘杏儿对她却是愈发亲近起来。闲来无事总爱与她攀谈,问起她与陆惊雷的事情。公孙筠秀不禁怀疑,这都是出自豹婶的授意。她如此这般,也许都是为了将来共事一夫未雨绸缪。
有些想法一但生了根,便像野草一样疯长,铲了一茬又生一茬,根本无法根除。
到了六月,公孙筠秀终于萌生了上永邺寻找陆惊雷的念头。找到他,让一切尘埃落定,怎么都比现在这样心里成天揣着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地过日子要好。不过,她拿不定主意的是,该不该把自己的计划告诉豹婶呢?
这天,豹婶突然将公孙筠秀叫到自己房里,拿出笔墨,让她代笔写信给陆惊雷。虽然陆惊雷收到家书从不回信,只是偶尔找人带个口信。但豹婶还是隔一段时间就写上一封,内容无非是嘘寒问暖,末了询问一下他的归期。不过,这次写信的目的竟是郑重其事地要求他卸甲归田。
“高山听到消息,说大王子现在已经是废人一个。他的母亲陈贵妃也被降了品级,被大王嫌弃了。小九一直跟在大王子身边,以后也不知会是个什么光景。不如趁早回来,杏儿这绣庄越做越大,有男人撑着总比女人家忙前忙后要好。还有,咱祁山遍地是宝,等过段日子,再盘个铺子卖卖山货……”
豹婶虽是妇人家,但想事透彻,说的话条条在理。可若陆惊雷回来,接手绣庄的生意,那他与刘杏儿势必会走到一起……公孙筠秀捂着胸口,无法忽略那处往来的钝痛。
“怎么还不写?”
豹婶的催促拉回了公孙筠秀的神智,她挺了挺腰杆,提笔疾书。
墨迹干透之后,她小心地将其折好,塞入信封,并在上面写上陆惊雷的名字。
第二天一大早,公孙筠秀提出要去程府探望自己从前的丫鬟润莲,与豹婶打过招呼便出来了门。其实润莲早已离开芮城,程仕之护送公主回都的时候,把她一起带去了永邺。
公孙筠秀在房里留下了一张字条,说明了自己的去处。相信豹婶她们发现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芮城。
到银庄兑掉了身上唯一的一张五十两银票,那还是当年陆惊雷留给她的,朝廷的招安银子,她曾经发誓不碰,现在却别无选择。
以前在宫中当乐女时,公孙筠秀其实有攒下一些月银,不过在巴托的时候已经尽数遗失。幸好北泽军攻城那晚,她带着鸣幽琴去了城主府,不然很可能连它也保不住。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犯什么毛病,其他的东西都无所谓,唯独这五十两银票一直收在贴身荷包里,像护身符一样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她暗自自嘲,没准儿还真把它当成护身符了,因为那是陆惊雷唯一亲手送给她的一件东西。
换好银子,公孙筠秀便去购置了几身男子衣衫,改装易形,租了辆马车直奔永邺。
赶车的车夫姓赖名川,四十出头,言谈举止无不粗糙。公孙筠秀起先还有些担心,但相处几日便发现他是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她尊称他一声赖大哥,他也拿她当自家兄弟,一路上格外照顾。
十四天后,公孙筠秀平安抵达永邺。与赖川告别之后,她开始找寻陆惊雷。本以为最容易的事,却忽然变成了最大的难题。
永邺城是北泽的国都,也是当今世上面积最大的一座城池,长住的百姓就有十万之众。那里不仅是北泽核心所在,也是商贾云集、贸易繁荣之地。她之前虽在永邺住了三年,却几乎没有离开过王宫。如今走在街市上,处处都是陌生的风景,不一会儿便迷失了方向。
她只记得陆惊雷被封了折冲将军,按理说应该会在官舍居住,可当她好不容易打听到那里,竟没有人认得他。而城中驻防的军士直属北泽王,问起大王子大家都清楚,说到陆惊雷,皆是摇头三不知。
永邺是王都,不比边关。峒山关那里三军同力,将士一心,陆惊雷以血肉打拼的功勋,大家都看在眼里,敬他重他,即使军衔不高也不妨碍他声名远播。而在永邺这里,权势背景才是真金白银,没有北泽王的认可,再亮的星星也会沦为滩中沙砾。
灰心泄气之时,公孙筠秀想到了大王子。可大王子还没有封王,按规矩仍然住在宫里。公孙筠秀虽然曾经是乐女,但人脉还没有广到能自如出入王宫,所以这条路也是个死胡同。
明明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却像被隔在洪荒之地。茫然地看着四周,公孙筠秀一时不知该何去何从。
“筠秀?”
忽然听到有人唤自己,公孙筠秀回头,花了一点时间,才在人群中锁定那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白姨娘?”
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白仙芝,公孙筠秀在诧异之余,难掩惊喜。当年因为那个解释不清的香囊,她只能看着小产的白仙芝在风雪肆虐的夜晚被堂叔赶出家门,从此下落不明。还以为以她当时的惨状,多半是凶多吉少,可如今得见,竟是十分不错的模样。
虽然不再是艳妆丽服,身姿也比当初丰腴不少,但她眉宇间流动的润泽光彩,是由内而外散出来的幸福光晕,那是当年的她不曾拥有的。
“我早就不是什么姨娘了,你若不嫌弃,可以叫我一声芝姐。”白仙芝不光是容貌气质发生了变化,连当年尖锐刻薄的性格,也被她一并丢弃了。
“芝姐。”公孙筠秀笑着点点头,只觉眼眶酸涩。
白仙芝的事,一直是她的心结。因为她与陆惊雷的纠葛,她没能站出来为白仙芝澄清误会,虽然一切都是李姨娘在背后操控的,但她确实在无意间行了帮凶之实。如今知道她逃过一劫,而且生活如意,经年纠缠在公孙筠秀心底的愧疚总算是得到了化解。
她两步走到她面前,热切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已经在永邺定居两年了。”白仙芝笑了笑,拉起她的手,温柔地问:“你呢?怎么也来了这里?”
这事还真是说来话长,公孙筠秀张了张嘴,不知该从何说起。
“来,别站在这儿,我们进去慢慢聊。”
白仙芝拉着她往一旁的铺子里走去。公孙筠秀仔细一看,居然是间茶铺,秀气的招牌上刻着“听音茗茶”的字样。
时值正午,铺子里没有客人,一个瘦长的身影正在里面忙碌着。
“正哥,你看这是谁?”白仙芝笑眯眯地同那人说话。
那人闻声转头,又是一张稍显陌生的熟面孔。
“杨先生!”
认出他是琴师杨正,公孙筠秀不由又是一惊。
“公孙姑娘!”
杨正同样十分惊讶,他看看白仙芝,再看看公孙筠秀,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当年白仙芝被赶出家门,是因为李姨娘揭穿了她与杨正通奸一事。而整件事的导火索,是因为李咏秋在白仙芝的房间里发现了杨正随身佩带的一个香囊。
那个香囊其实是公孙筠秀绣的,之前被李姨娘随手送给了杨正,之后一直被杨正带在身上。再后来陆惊雷无意中撞见杨正,认出那香囊是公孙筠秀的手艺,就立刻从杨正那里抢过来烧掉了。没想到不久之后那个香囊再度出现,而且成了给白仙芝定罪的重要证据。
公孙筠秀知道香囊是李姨娘栽赃嫁祸给白仙芝的,所以一直不太相信白仙芝与杨正暗通款曲。可如今真的见他们在一起,她的感受不禁有点复杂。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被赶出公孙家的时候,与正哥是清白的。”看出了她的疑虑,白仙芝也不避讳,坦荡地说起了当年的事。
乍听之下,公孙筠秀不由红了双颊。
“正哥当年忽然离开德安,并不是为了跑路。他是因为手臂折了,不能抚琴,所以回老家养伤去了。”
白仙芝这么一说,公孙筠秀的脸又白了下来。
“怎么会把手弄折了?”她问。
“那日我出了公孙府,突然有个男人冲过来把我打了一顿,还抢走了你绣的那个香囊。应该是李姨娘安排的人吧?仙芝说,李姨娘后来就是用那个香囊指证她与我……”杨正是个斯文人,谈论这些不太光彩的话题,显得很不自在。
公孙筠秀低下头,同样很不好意思。但她的尴尬,是因为她知道那个殴打杨正的人根本不是李姨娘派来的,而是妒火中烧的陆惊雷。这事阴错阳差,居然弄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那后来?”
“后来我被你堂叔赶了出来,医馆的人帮我捡回了这条命。我想着这辈子时运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