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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来认为大丈夫可流血,可流泪,羞羞答答像个姑娘家似的,那成了个什么样子。
当药铺老板将药包好,递到他手上,而他的另一只手去摸钱袋的时候,他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那一刻,他觉得身上就比受了黑熊的一掌子还要难受。
三分候记不清自己含含糊糊的跟药铺老板说了句什么就仓皇地逃出了药铺。
药他是没脸拿的。
他觉得,男人没钱已经是没面子的事,赊账那是更没面子的事。
回到大街上的时候,三分候觉得城大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城大人多,小偷也多,隐藏罪恶的地方更多。
况且,城越大,找到那个偷他银子的小偷也就变得越不可能。
城中的天虽然像山中的天一样的蓝,但城中的人不见得像山中的人一样纯朴。
三分候浑浑噩噩的走着,路过一个小酒馆的时候,他鬼差神使般走了进去。径直走向一个有着刻薄脸,五十出头,打着算盘,像是老板模样的家伙,又鬼差神使般的开了口,“雇人做工吗?”不等着刻薄脸有所反应,又加了一句,“工钱要预支的。”
三分候看懂了刻薄脸眼神中透露出的鄙夷,不等人家开口,他又选择回到了大街上。
他觉得,还是人多的地方温暖一些。
回到客栈的房间坐定,三分候才从尴尬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好好地思量起现在所面对的问题。
这一刻,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报仇的事尚没有着落,安身的事倒成了问题,再加上病床上还有一个等着银子救命的兄弟。
三分候自己也知道,现在不是懊悔或者抱怨自己粗心大意的时候,而是需要想出办法解决目前的问题。
做工?怕是等到他可以支出工钱的时候,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可以吃饭了。
求人?自己和小刀所有的亲人都留在了大山中,又能向谁张开这个口?只怕向陌生人张了口,换回的也只能是冷漠。
三分候非常非常纠结的抓住了自己的头发,闷不做声的低下了头,恰好床上的小刀又是一声呻吟,三分候脑海中灵光一闪,闪现出一个念头——抢劫。
三分候自己也被冷不丁闪现出的这个念头下了一跳。
他紧张的直起身子来,又在房间踱了几个来回,才下定了决心——那就抢劫吧。
他给了自己一个大义凛然的借口;为了报仇,为了躺在病床上的兄弟。
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做某些事,你需要考虑的是做不做,而不是对与错。
三分候这样安慰自己。
三分候决定的事情,八匹马也拉不回头。
但三分候还不至于蠢得认为——到大街上随随便便的拉一个人过来,拿着把刀架到人家的脖子上,大喊一声;拿出你的银子。然后,那人就会把银子乖乖奉上。
抢劫也是需要方法与技巧的。
妇人,孩子,三分候是不屑去做的,对于这样的人,有一点英雄气概的他还真下不了手。
当铺,钱庄,大一点的商家,这样的地方,三分候是有顾忌的,那里的人太多,就算抢到了银子,估计也没什么机会再回到客栈。
穷人,三分候更不会去考虑。穷人是被施舍的,而不是被抢劫的。
那么就只能剩下一个选择;
到一个偏僻一点的地方,抢一个落单的,最关键的是有钱的男人。
三分候已经下定了决心。
抢完这个男人,一定要记住这个男人的样子,等小刀的病好了,等兄弟俩将来的rì子好了,再想办法将银子翻倍的还给他。
时间不等人,三分候看了看仍在昏迷中的小刀,转身下了楼,就去寻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和这么一个倒霉的男人。
报仇大业,兄弟的安危,一切从抢劫开始。
下楼的时候,三分候觉得自己心里面因丢银子而带来的yīn霾一去而空,突然变得自信满满。
………【第九章,最失败的抢劫】………
雷老爷叫雷满堂。
他通过自己六十年的努力,终于让自己这个名字变得名副其实。现在儿女满堂,弟子满堂,金银满堂,富贵满堂。
雷老爷不仅是雷府的老爷,还是大人,是这座城市的大人。
雷老爷最喜欢做两件事,一是喝酒,喝最好,最烈的酒,喝像男人一样的酒,
二是戴金子,他觉得这世上最能证明男人成功的有两样东西,就是权力和金子。金子是好东西,而好东西就要时常的拿到太阳底下晒一晒的。不然,会像权力一样,时间久了不用会发霉的。所以,他现在手上戴着四个金戒子,腕上戴着一个金镯子,脖子上还戴着一个金项链。
雷老爷最不喜欢做一件事。就是遛狗,溜一只长得狗模狗样,有着两只长长耳朵,一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名字叫做小花花的狗。
在雷鸣城里,不论是什么人还是什么东西,雷老爷不觉得有什么是自己惹不起的,但不包括这只狗。
雷老爷不怕狗,像花花这样的狗,哪怕是来上几十只,上百只,雷老爷甚至于都不屑于动一下手指头就可以杀死,但他不敢。
因为他害怕这只狗的主人。
狗主人是他最最疼爱的小女儿。
本来,雷老爷正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满心痛苦的溜着狗,没想到这只该死的小花花趁雷老爷一不留神的功夫,就串到了雷老爷的前面,三拐两拐的就顺着后墙的狗洞拐到了墙外。
一想起丢狗的可怕后果,雷老爷嗖的一声,用平生最快的身法越过了后墙。
后墙外很清静,城主大人的府外不是什么人都有胆子随便来溜溜达达的。
小花花已经跑出了十几丈,奔着对面一座废弃的园子去。
雷老爷反倒不急了,在这雷鸣城里,别说是一只狗,就是一只蚂蚁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而且,他有些享受这清静的时光,所以他不紧不慢的朝园子走去,准备进了园子,再抓住那只该死的小花花。
在路过废园子门口,一条半倒塌的土墙时,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男人,身材魁梧,脸上蒙着一块破破烂烂的好像是从自己衣角处撕下来的破布,腾的一下从土墙后站了起来,三步两步就冲到了他的身前,伸手紧紧的抓住了他的衣领,低沉的对他说道;“我不想害你,我需要金子,脖子上的,手腕上的,哪一块都行。”听声音是个少年。
雷老爷笑了,笑得像老狐狸。他觉得遇上了一件有趣的事。
自己居然在自家的地头上被打劫了。更有趣的是,打劫的人是个毛手毛脚,不怎么专业的小毛贼。
他决定逗逗这个小毛贼,脸上立刻换上了一副惊恐状,略显哆嗦的摘下了腕上的金镯子,递了出去。
三分候到是有些意外,他本以为打劫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现在看来,也不是什么有太大的技术难度的活。
他有些慌忙的松开了老人的衣领,双手抓住了那金灿灿的镯子,拽了一下,没拽动。
只听得对面的老人开了口;“我是这府里的人,”边说边指了指旁边围着一圈高高围墙的大宅子,“这府里的金子都是有记号的,即便给你,在这城中你也是花不出去。”
三分候有点迷惑,是不是城里的人都像傻老头这般体贴?
“这样……。这样行不行?”老人接着说道,边说,边将金镯子在手里轻轻的一搓,圆圆的金镯子就变成了长长的金条子。
“这样就看不出记号了。”老人好像是舒了一口气。
三分候就算是再傻,这时候也看明白了,自己现在就是一只猴子,一只被耍了的猴子。
所以,他沉默,转身就走。
“不需要金子了?”老人的声音倒是平淡,听不出有嘲讽的意味。
三分候没有停步,他可不喜欢当猴子的感觉。
“金子可以给你。”老人又说,
三分候停步,因为兄弟。
“但是年轻人,这世上可没有不劳而获的道理。”
三分候转过身,直视着老人得眼睛。
他在老人的眼睛里没有看到一个猴子的倒影。倒是看到了一片深邃,一片即便他的目光是剑也穿不透的深邃。
“什么条件?”三分候说道,嗓音因为焦急而略带沙哑。
“你能拿出什么条件?”老人笑着,这时候笑得倒不像一个老狐狸。
三分候沉默半响,方说:“我一无所有。”
“不,”老人连忙摆手,“你还有一个我所不知道的抢劫的理由。”
“兄弟,我兄弟等着金子救命。”三分候决定实话实说。
“这是一个不错的理由,金子你可以拿去,拿回去救你兄弟的命,但这金子就买你的命,用你的命换你兄弟的命,可用考虑?”
老人看上去一脸的云淡风轻,好像在他的眼里,生命本该就是用金子来衡量的。
“好,”三分候做决定的时候从来不考虑太多,立即应道,“等我兄弟好了,我会去这个府上找你,把我的命给你。”
“一言为定。”老人远远的把金子抛过来。
三分候接过,转身而去。
三分候刚走,雷老爷的身边就突兀的显露出一个中年人的身影。
中年人五十出头的模样,身着一身上好丝绸织就的长袍,面容儒俊淡雅,看得出年轻时应是一个美男子。
中年人一出现就恭敬的一弯腰,对雷老爷说道;“老爷,”
雷老爷对中年人的出现没有感到一丝的意外,仍在看着三分候的背影,说道:“挺有趣的一个少年。”
“若说这识人的本事,在雷鸣城里,老爷要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不知道老爷说这少年有趣,有趣的地方在哪里?”中年人显然看到了刚才的一幕,仍旧恭敬的说道,话语里虽显得恭维,神sè倒不是那么的拘谨,看来平时跟雷老爷也经常说的上话。
“老柳,这少年很有我年轻时的几分影子。在他的身上,我看见了好几样东西。”
“不知道,老爷说的是哪几样?”柳姓中年人很会说话,知道一个做下属的怎样才不会打扰主人的谈兴。
“执着,果决,野心。”雷老爷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他看金子的眼神很亮,喜欢金子的人通常都喜欢野心。”
“执着和果决是好事,有野心怕是…。。”中年人说的有些迟疑,
“有野心也是好事。有野心的人可能是人才,没野心的人只能是天才或者是蠢材。”雷老爷得意的笑了。显然是对自己的观人之法及用人之道很有信心。
在这个问题上再谈论下去,中年人好像觉得不合适,所以,换了另一个话题,
“那这少年还当真有趣,为救兄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没撒谎,还没人能当面骗得了老夫。”雷老爷说道,
“他拿了金子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中年人对这个问题心存疑虑,
“哈哈,不回来…”雷老爷大笑,“那我失去的是金子,他失去的是机会,我有的是金子,他不见得有的是机会,看他的造化吧。”说道这,他好像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用手拍了拍额头,身子嗖的一下就不见了,只有半空中尚有一缕余音回荡,
“该死的小花花,我的小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