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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居然还跳了个毫不相干的家伙出来搅局。搅局也就罢了,夫人却好死不死对那个搅局的家伙很是友好。
“你今天的做法很过分!”
“你在教训我?”
“不敢!”
“最好是这样!”
“作为您的下属,有的话我不得不说!”
“说!”
“在您觉得有的东西需要自己好好保护的时候,请您好好地珍惜起来。仇恨只会让您的失去方向,到……”老板到底懂不懂我在说什么呢?儒雅男人叹了口气。心里暗忖着。
“你可以滚了!”
“让您生气,我万分抱歉!”
“滚……”
“是!”
儒雅男人起身向亭外走去,却迎头遇上了走在假山阶梯上的洪天赐!刚开始还一脸沉思的洪天赐一看到他了之后,脸上荡漾着平日里的灿烂笑意。
“哟!振轩啊!今天怎么这么好的雅兴,居然会到这种小公园里来夜游?”
儒雅男人梁振轩苦笑。
“洪少爷才是,怎么会到这里来?”
“想找那个变态问点儿情况。于是就找到这里了来了。”摊摊手,洪天赐耸了耸肩。
梁振轩和洪天赐聊了几句各奔西东。顺着梁振轩指的反响,洪天赐走进了假山顶的八角亭里。亭子里几盏仿宫灯造型的灯笼里。映射出朦胧的灯光。这年头没有点蜡烛的灯笼,自然那仿制的宫灯里头点燃的是点灯了。因此,那映射出的灯光显得梦幻而不虚幻。
一踏进亭子,洪天锡斜靠在钢筋水泥的亭柱上,看着那个因为陈雨桐和唐昱天走远了而收回视线的寒振夜!
“能告诉我,你到底在想什么!”
“什么?”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什么比被自己的丈夫,将自己送到别的男人怀里更残忍?”
“你什么时候开始同情女人的?”
“……”洪天赐双手抱臂,上半身斜靠在柱子上,眼睛冷冷地盯着寒振夜。“遇到好女人的时候!”
“是吗?”
“因为,好女人是男人娶回家疼的,而不是用来当消遣的。让好女人流泪的男人是最不入流的……比如说你!”
“谢谢!”
“张天宇那暴发户身边的那几个保镖是你派出来的吧?”
“你在说什么?”
“别给我装糊涂,你是什么货色我会不清楚?别忘了我是什么出身的!”
“哦?”
“你的目的是霍天颐,因此,从始至终你都没有打算让那暴发户伤害她是不?”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在很久以前我就觉得你变得很奇怪了!”
“……”
“尤其是最近!”
“……”
“实话告诉你吧……”洪天赐走到寒振夜面前,一手装进裤兜,一手撑在寒振夜身侧的亭子栏杆上。
“……”
“我很不甘心!”
“……”
“本来,我想趁着你还没有发现自己爱上她的时候,将她抢过来当我的新娘。但是很遗憾的是,这一切变得不大可能了!”说着,他从裤兜里取了一串莲花形的手珠出来。寒振夜冷冷地看着那串手珠。
“你以为这是你的那串?”
“……”
摇了摇头!洪天赐苦笑!
第五十一章 彼此相连的记忆之线
一座全现代化的城市,如同巨人一般矗立的大厦,傲然迎着光明高唱着时代的音符。然而,那大厦的脚下,总是有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
繁华的街道拐个弯儿,衣着考究的男人走进了一条肮脏的巷子。巷子两边分别是两座现代化的高级办公楼。而这两座楼之间的巷子里却垃圾桶遍布,污水横流。当男人走进巷子的时候,一股腥臭味就冲鼻而来。
一条全身的毛纠结成一团一团的哈巴狗,用仅存的一只眼睛,抬头看了一眼那个穿着高级的男人。阳光从男人的身后照着,让它看不到他的长相。但是眼中写满恐惧的它,还是本能地对着男人摇着尾巴。不远处,一个身上的衣服手脚上的污垢差不多能用刀刮的人向这边走了过来。来人的长相已经让人难以辨认了,齐肩的长发纠结着,几只苍蝇在他的头发上盘旋着,“盈盈嗡嗡……”的好不热闹。满是污垢的脸上闪耀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神采。身上的衣服是一件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T恤,衣领大地夸张以至于一只肩膀晾在外头。裤子是一条污迹斑斑的七分裤。腰上用一条不知是从什么地方捡来的麻绳系着。脚下拖着一双皮鞋,两个大拇哥从皮鞋的破口探出了头。
那只哈巴狗一见来人,就使劲儿往穿着考究的男人脚边蹭。蹭得男人皱眉连连,一脸欲呕。却始终没有抬脚将那只哈巴狗踢开。
“还给我!”乞丐伸手扒了扒那头油腻腻的头发,伸手就要去拉扯穿着考究的男人。那个男人从腋下抽出一个文件夹。“啪”的一声,毫不留情地拍在了乞丐的手上。乞丐的手背立马红了一片。
乞丐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背,跳得老高:“我今晚要炖狗肉!把狗还给我!还给我……”
那只哈巴狗一见乞丐发飙了,哼了几声开始后退。最后一撒腿向巷子外头跑去……
“你放走了那只该死的狗!你赔我……”乞丐边嚷着边扑向衣着考究的男人。男人一闪身,乞丐扑了个空。由于收势不及,重重地扑在了男人身后的一只垃圾桶上。垃圾桶里的垃圾呼啦全部倒了出来。一时间巷子里的恶臭又增加了一层。男人的脸色开始变得冷森森的。
“司马晴!”男人厉声大喝!
乞丐嘻嘻一笑,一个鲤鱼打挺爬了起来。又向男人扑去。这次男人没有躲闪,而是用手里的文件夹狠狠地拍在了乞丐的肩膀上,乞丐身子一歪倒在了巷子里的污水里。一只大脚重重地踏在他的背上,让他几乎没有任何动弹的可能。
“找死!”τ x ㄦt辶α 夣
“你XXX要干嘛?老子不叫什么司马晴!XXX要去找的话,你XXX去找XXX。啊……”嚷嚷的人还没有嚷嚷完,背脊的骨头就被人踩得嘎嘎响。痛得他连哼都哼不出来。
“听着!”
“……”不听也得听,因为他现在不能动弹也不能开口说话。后背上痛啊……
“你想替你老婆孩子报仇吗?如果想,就好好看看这些资料,然后来找我。如果不想,你就继续当一条狗赖活着。”说完,将手里的文件夹啪地一声丢在了乞丐的头上,踏在乞丐背上大脚随即移开。
一双乌黑的手拿起了那个夹着一摞英文原文文件的文件夹。那是一摞验尸报告,当乞丐看明白了第一张文件的内容后。眼睛里布满了血色红丝,死死地盯着男人。双手剧烈地颤抖着……
“你……你哪里来的?”
“警察总署的秘密档案馆找到的!”
“秘密档案馆?原来……原来我当初找不到就是因为……它在秘密档案馆!秘密档案馆!哈哈哈……”
“存档的人是你上司!”
“耿天风?”
“现在天风集团的总裁!”
“我知道!”
“……”
“你找我,告诉我这些又有什么目的?”
“你不是一直都想走属于自己的正义之路吗?那么,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跟上我的脚步吧!”
夕阳中,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跟着一个衣着考究的男人,踉跄着走出了那条肮脏至极的巷子。一出巷子,一辆轿车就将乞丐带走了。而那只只有一只眼睛的哈巴狗见乞丐走了之后,啪啪啪地跑到了男人的脚边。男人没有将狗踢开,而是端详着狗半响。最后打开车门,从车子里的手纸盒里抽了十几张手纸出来。就着手纸,提着狗背上的毛将狗提到了后备箱里。
回到豪宅后,管家一见这只残疾狗脸上的肉不停地抖。倒是在客厅里忙着修理佣人的电扇的雨桐一扫脸上的郁郁。冲出了客厅。一见那只用一只眼睛茫然地看着花园的狗,也不嫌脏,而是一脸宠溺地将狗抱了起来。看得全身干净得过分的管家心里直发毛……
“是你捡回来的?”
“……”某人黑着一张脸向洗浴间冲。
“我能养它吗?”
“吵死了!”
“谢谢你了!真的谢……”
“滚开!恶心得要死!”
看着他心情确实糟透了,雨桐抱着狗狗找为它洗澡澡的地方。
黄昏的余光映照在花园的角落,玫瑰的香味像一层薄纱一般氤氲着笼罩在花园里。雨桐将打理好的狗狗带到了花园里散步。手里拿着狗粮,有一下没一下地逗着那只步履老态的哈巴狗。
寒振夜仔细地洗了一回澡,而后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西装,抱臂站在书房里的窗户前看着花园里的那一人一狗。唇角微微扯了个温柔至极的弧线。
他的手里拿着一串洪天赐丢给他的莲花手珠。
记得那晚,洪天赐大骂了他一顿。然后将手珠丢给了他转身走出了亭子。在离开前,洪天赐背对着他淡淡道:“我是想摆脱和唐昱天妹妹的婚约,但是我还没有卑鄙到利用陈雨桐的地步。如果让老爷子知道陈雨桐是霍天颐的女儿,老爷子是不会介意我用强抢的方法娶她的。但是很可惜,她没有送手珠给我。对于这一点,你是幸运的!梁耀成之所以恨她,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梁耀成一直都喜欢她。但是她一直都把梁耀成当哥哥。”
他静静地听着!
“你如果想知道莲花手珠代表的意义,你不妨去问问霍天颐!”丢下最后一句话,洪天赐的背影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第五十二章 突变
一间不大的病房,却被安排得极其温馨很有一种家的味道。宽敞明亮的窗户敞开着,夕阳中那透着凉气的风吹拂进了房间。一盆绽放的百合被放在靠墙的书桌上,和书桌上配套的是放在书桌上的小型书架。书架上整齐地翻着三排各类书籍。病床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只插着玫瑰花的花瓶。花瓶里的玫瑰花不仅绽放着美丽的花朵,更是让整个房间充斥着甜蜜异常的花香。病床的正对面是电视机柜。
脸色苍白的魏小婉躺在病床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天花板。
“谢谢您了,医生!”雨桐在病房外对查房的医生谢别之后,推门进了病房。
“桐桐!”当她听到雨桐进门的声音后,原本死愣愣的眼睛里幻出了一丝神采。但是紧接着,她在看到雨桐脖子上的吻痕的时候。眼睛里的那丝神采被忧郁取代了。
“婶婶!”雨桐微笑着放下了手里的保温杯,随即坐在了床畔。温柔地揉搓着魏小婉那,因为长久输液而布满针孔的手背。
魏小婉叹了口气:“桐桐,你恋爱了?”
雨桐一愣!
“但是,你似乎并不快乐!”
雨桐的脸色瞬间有些苍白。确实,她不可能快乐,也快乐不起来。夜夜承欢,可悲的是伤害她的人居然是曾经她信任的人。有时,她想欺骗自己说:他是爱我的!
但是,她更明白她自己是霍天颐的女儿这个事实。
“婶婶您想太多了啦!我只是觉得这阵子参加商业演出的压力很大而已。”雨桐避重就轻地转移话题。但是,魏小婉显然没有被雨桐牵着鼻子走。
“桐桐,我想见见你男朋友,可以吗?”
雨桐手里端着水杯,却因为手突然颤抖而将杯里的水洒了出来。滚烫的开水将她的手烫红了一片,雨桐放下水杯赶忙跑进了洗手间。用力地扭动着手指,也不管是不是被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