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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寥楠叶自己也不多,不过,因为功用并不是很大,所以对洪继龙来说并不是很珍贵,被抢了就被抢了吧,只是对于凌韵舟和廖雨泽对于这东西的重视有些好奇。
思想一转,又回到这个肇事司机的身上,服下凌韵舟塞下的丹药之后,他的脸色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血色,同时还能看到他的手指动了几下。
车祸,对于人体的损伤并不仅仅只是身体上的伤口,对于神经的伤害也很严重,这个人的身体上的损伤看样子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可是却仍然活动困难,正是因为神经受损的缘故,想要恢复行动能力,还是得需要休息,不过,现在用来回答问题已经绰绰有余了。
“既然已经醒了,就该来回答我的了吧。”洪继龙冷冷的说道。
接下来的事情凌韵舟和廖雨泽没放在心上,两人正在为了寥楠叶而在一边争执。
刚刚遭受重创,年轻的肇事司机虽然醒了,但是脑子还是不够清醒,特别是车祸时对他身体造成的创伤,那种剧痛感,伤到了他的大脑,让他现在仍然有些懵懵懂懂的,如果不是洪继龙着急要问他问题,相信他一定会大睡好几天。
洪继龙说话了,却发现他好像一点反应都没有,虽然眼睛睁开了,可却是失神的看着天花板,对于他的话一点感觉都没有。
“看来车祸伤到了他的大脑,即便现在人醒过来了,可是大脑还是处于休眠状态。”全智贤皱着眉头说道。
一个人最复杂的地方就是大脑了,不但密密麻麻的分布着神经线,还有毛细血管以及这种各样的脑细胞,过于剧烈的伤痛会伤害到大脑皮层,让大脑皮层长期处于休眠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植物人,当然,更多的植物人是因为大脑受伤。
眼前的肇事司机虽然没有变成植物人,但是,想要让大脑恢复正常工作,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洪继龙想了想,伸手划开芥子空间,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可是揪着凌韵舟和廖雨泽的心啊,两人看到洪继龙又划开空间,以为他又要拿什么灵根仙草出来,俱是暂时放弃了争执,彼此做好准备,只要洪继龙一将东西拿出来,就上前抢夺。
洪继龙的手伸进芥子空间,然后又开始往外缩,而凌韵舟两人的目光则是死死的盯着他的手,随着那手一点一点的抽了出来,两人一齐伸手抢夺。
“砰……”
当两人看到洪继龙手上拿着的银针带的时候,突然失去了前进的东西,身体就这样做着自由落体运动,最后砰的一声砸在地上。
想要让一个人的大脑恢复工作,最好的办法就是刺激他的大脑皮层了,所以,对于某些失忆或者是植物人患者,通常都会带一些他们以前所熟悉的东西来刺激他们,或者是将他们带到某些熟悉的地方,希望能够刺激到他们的大脑皮层。
而洪继龙想要做的,就是刺激肇事司机的大脑皮层,银针恰恰就是最好的工具了。
针灸在资料头痛和大脑的一些疾病上,效果显著,这是不争的事实,而洪继龙作为老祖宗神农的衣钵传人,自然要熟练的使用针灸,以求最后将针灸发扬光大,这样等他升上了神界才会有脸去见老祖宗。
摊开银针带,洪继龙一次性取出好几根长短不一的银针,然后一齐插在了肇事司机的头上。
人的天灵盖上有两大要穴,分别为百会和神庭,人的百会穴若被击中,将会晕倒在地不省人事,而神庭穴若被击中,就会头晕脑胀,所以洪继龙没去碰这两个穴位,而是在其他不重要的几个**位上下针。
想要刺激大脑皮层,就需要经过穴位的针灸才能有效,而要穴不能下针,所以,其他的穴位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了。
几针下去,洪继龙又踱入一丝灵气在银针之内,再由银针慢慢的将灵气注入肇事司机的大脑皮层里面。
洪继龙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接下来就只能等了,如果不出问题,这个年轻的肇事司机应该会在灵气被彻底的注入大脑皮层后恢复意识。
灵气不同于一般的药剂,一旦进入人体,就会马上在人的体内经络流窜,而不是像普通的药剂需要时间,普通的药剂的流通靠的是血,而灵气则没有这一层的关系,它的流通更多的靠需求,那个部位有需要,它就会流向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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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故事
陈小华的家在sx省的一个贫瘠小山区里,跟洪继龙的家乡一样,这里地区偏僻,距离最近额城镇都需要好几十公里,而交通只有一条崎岖的山路,偶尔骑骑摩托车都成问题,就更别提汽车里,所以这里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汽车的身影。
因为地区贫瘠,所以这里的青壮年都出外打工了,留下的只有老人和孩子,生活是个问题,孩子的学习就更是问题了。
村里没有学校,想上小学就得走上十几公里的山路到最近的一个村子里,那里有所破烂但勉强有老师教的小学。
陈小华是这个村里的孩子之一,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而父亲因为要养活家人,不得不出外去打工,所以,从小,陈小华就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跟大多数的孩子一样,陈小华长大后就想读书,然而,现实就是那么残酷,想要读书,每天就得走上十几公里的山路,那个时候,他们家连读书的钱都没有,最后还是东拼西凑才凑足了上学的钱。
每天天还没亮,陈小华就会从被窝里爬起来,因为上课的时间很早,而自己又要走十几公里的山路,所以,他必须早起来。
十几个同村的学生一起走山路,有的甚至还背着弟弟妹妹,但是他们仍然坚持着将这条路走下去。
中午没有回家,十几个人就在学校里啃着窝窝配点酸菜,这已经是他们所能够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晚上又会一起结伴回家。
日复一日的学习生涯,每天二十几三十公里的山路,无数次的磨破了他那双破旧的布鞋,甚至是磨破了他的较低,但他都是咬牙坚持,每次鞋子磨破了,就是缝缝补补,从来也没想过要去买双新的,一双新的布鞋十几二十块钱,对于这样的小山村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鞋子磨破了可以补,脚底却是补不了的,所以,他能做的只能是咬紧牙关。
这样的日子过了六年,陈小华终于上了初中,也就是在这一年,父亲在外面挣了点钱回来,不然他也会遇上跟其他的同学一样的问题——辍学。
初中是在镇上读的,也是从跨入校门的那一刻起,他开始过上留宿的生活,学校里缤纷的色彩让他有点目不暇接的感觉,看着其他的同学穿着漂亮的衣服,还有各种各样的花里胡哨的装饰品,他也仅仅只是羡慕而已,过惯了苦日子的他,一刻不停的告诫自己,自己跟他们不一样,总有一天,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明天。
学习的生活是枯燥的,然而,陈小华却仿佛没有感觉似的,三年的时间他都把自己埋在书的海洋里,对于他人的生活不管不问,典型的“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就这样,熬过了三年,陈小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上了高中,陈小华第一次接触了网络,第一次自己去买衣服鞋子,第一次跟朋友出去逛街,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的身体看起来非常的瘦弱,身高还不及一米七,跟其他的同学站在一起,他一点也不突出,可是,他的成绩却从来没有落到三名以外。
也就是在高中,陈小华认识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女孩,也是唯一的一个,许乐,同样跟陈小华都是从偏远的山区里出来的,长得很漂亮,追她的人挺多,不过她却从来没有理会过。
两人在学校里的成绩都是名列前茅,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两人在初次邂逅之后,就开始频频约会,过了好几个月才确定了关系。
这样的一对金童玉女,在学校被广泛关注,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几乎每个人都对他们给予了厚望,特别是那些从山区里走出来的学生,更加希望他们能够有个好的明天,以后能有所成就,可以为家乡做点贡献。
后来两人又同时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的bj大学,原本一直被人寄予厚望的两人上了大学之后,感情就开始变质。
对于某些人来说,大学的生活是糜烂的,是放纵的,是纸醉迷金的,而许乐就是这样,上了大学之后,就受到了污染,开始追求名牌,追求物质享受,而这些,她的家庭给不起,陈小华更给不起。
两人的感情经过了半年的痛苦挣扎之后,终于正式的宣告破裂,陈小华在失恋的痛苦中挣扎,而许乐却天天泡吧,跟着一大群同学还有社会上的朋友去唱k,甚至去陪酒,因为这是她所能想到的来钱最快的方法,而且她也在努力的为自己保留住最后的一道防线,不得不说,她还没有完全的堕落。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他是高官子弟,开的是名车,住的是豪宅,而且人也长得帅气潇洒,可以说,当许乐见到他的第一眼时,就被他的气质给深深的吸引了。
很少有女孩子能够拒绝豪车名宅,许乐更是如此,她已经受够了清苦的生活,她想要跟有钱人一样,去高档的酒店,穿名牌,而做一个陪酒女,显然还无法让她拥有这些东西,所以,当那个人对她发起爱的攻势的时候,她几乎没有任何抵抗的沦陷了,甚至连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都失守了。
成了那个人的女朋友之后,许乐的身价也就跟着直线爬升,其他的同学朋友见到她的时候,那种羡慕的眼神让她很享受,她不止一次的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就是自己想要的一切,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看到陈小华的时候,他变了,变得更加的瘦弱,下巴的胡茬也长了出来,长发盖住了他的眼睛,老旧地摊货仍然一成不变的穿在他的身上,只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洗了,所以看起来很脏。
然而,许乐没有丝毫的在意,就好像是看陌生人一样的看了他一眼之后,就转身上了那个人的车,灰尘扬起,陈小华感觉自己的心已经死了。
原本以为自己已经飞上枝头做凤凰的许乐,在这一天,终于看清了那个人的真面目,他用皮鞭狠狠的抽打她,扇她的耳光,甚至扒光了她的衣服拍裸照,原本以为这只是他的恶趣味,却没想到,他竟然将这些照片让人带去给陈小华看。
当陈小华看到这些照片的时候,他都快疯了,想要冲上去打那个送照片的人,可是却被对方一拳撂倒在地,然后又被拉上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上并没有别人,只有他和那个送照片的人,那个人说:“如果你不按照我说的做,那个女人绝对活不过明天。”
陈小华表现得很坚强,他同意了对方的要求,自己坐到了驾驶座上,虽然不会开车,可是那个人就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