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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恩记-第10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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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伍书与程戌二人离开那条横躺了四具死尸的潮湿巷道后,待那几个清扫的人做完本职工作,也拖着改扮成垃圾车的运尸车离开,他们背后方向的巷道另外一端,忽然闪身出现一个人影。



  此人长得有些矮,个头也比较单薄,乍然一看,误似女子,但从正面看他,则明明白白是一个男子。



  这个男子约摸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他行走的动作很轻灵,看来颇有些纵跃功夫的底子,但他的脸色看上去又有些不太健康的苍白,似乎是在不久之前才患了一场大病。



  这个人与伍书一样,也是四组的。准确地说,这个人本来是四组外派组成员,但他既然在几个月前因为患病而被召回京中休养。此后很可能留在四组驻京部,那么他也可能在不久之后成为伍书的属下。…



  然而他在刚才却一直只是旁观伍书与那几个蒙面杀手周旋,直到后来程戌跳了出来帮忙。他也没有现身的意思。



  在几个月之前,他一直活动在北雁。在回京后的这几个月里,他一直留在统领府给统领大人做侍剑人,与惯常昼伏夜出的伍书极少碰面。只是几个月里少有的几次碰面,还不足以令伍书熟悉此人的武功路数,同样的,这个人对伍书的武功路数也不能熟知多少。



  所以在最近的几个月里,他一直在抓紧时间,寻找机会。观察伍书的出手。



  但这件事计划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非常难。



  因为伍书的出手非常少见,至于他飞檐走壁的武功,则是这个跟踪他的人也早已掌握了的,不需要再钻研。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刚才,还是让他看清了伍书出手的真正细节。



  天时地利全都掌握,他藏身在巷道一头的那个角度,就见伍书袖中一缕银丝如蛇窜一般投出,已经无法用语句来形容那速度。站在他对面的那个蒙面人才挥至半空中的刀就脱离了掌控,飞出两步开外。



  如果不是因为他所站的角度恰当,他或许要跟那丢刀蒙面人一样。觉得手里的刀被“撬走”是碰上了鬼怪的力量。



  但天意总算是让他在今夜行动的前一刻看见了,还不算太迟,让他看清那不是虚无的力量所至,那力量来自伍书藏在窄口衣袖里的一枚机簧,他总算有了一点时间思索破解之道。



  刚才在刀具飞出后的下一刻,那个丢了刀的蒙面人就被那一缕银丝如织蚕茧一样束成一个直筒。那人眼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逐渐转为恐慌,他没有再犹豫,绷紧腮帮子似乎在口中嚼了什么。紧接着口鼻里就淌出了深色的血。



  在荣术看来,毒牙的安置已不是传奇。倒是伍书袖里藏的那缕银丝才是传奇。



  与程戌那一端看来一样,伍书这边对阵的两个蒙面杀手里。第二个人看着第一个人诡异受缚然后自杀的过程后,立即也意识到了什么。他开始挥刀猛然砍向面前的空旷处,然而他的刀虽然幸运地砍到了那根银丝,却未能将其砍断,反而被那银丝的韧劲弹开了数寸。



  之后的事情如何变化,似乎就不具有悬念了,这种事情,荣术在别的环境别的杀手那里见过多回了。



  荣术现在满心都在想着,那束银丝到底是什么物质?身为四组成员,他也算是一个颇有些资历的旧人了。虽然他早些年多是在北雁境内活动,对四组驻京部的事情了解得不够细腻,但有一些大的隐秘,他还是知道的。



  他怀疑伍书手里的那东西,正是十多年前传言于世的天降神器。



  据说这东西可以伸缩自如,有了这东西,哪怕数百丈高的城墙都可以攀越。除此之外,这东西的远距离投掷力也是相当可怕,哪怕相距数十米,要以贯穿类伤口取人性命也不是难事。



  这个东西的体积非常小,甚至比一枚菱角暗器还要小一点。这东西是个四四方方的样子,四向开四口,各有其能。



  传言这东西世间只有一个,并且这唯一的一个已经因为过度使用而永久损坏掉了,这也就是说,这种神器的力量也是有限、会枯竭的。



  但四组核心成员都知道,这东西实际上有两个。



  其中一个的确已经失去效用,如今就放在统领府那间黑屋子里,被人打开作为标本,等待铸器大师铁狂的仿造复制。…



  至于另一个小盒子的去向,说法则有些含糊,最可靠的说法是可能在两个人手里,一个是皇帝,一个是统领大人。但不论这二者哪一个才是最准确的,总不会是在伍书手里吧?



  但转念一想,这也不是全无可能。



  皇帝住在宫中,本来就是深居简出,外有重重城楼,内有数千羽林卫行走巡视,身边还长侍几名大内高手片刻不离,有没有那个盒子。对于他的安全问题来说,好像也没什么。当今天子是从北疆打过来的,自己的武功也不算弱。



  至于统领大人。他虽然身在官场,但不论是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早已给他封了武神尊号。他凭着体质上的天生异秉登上武道极致,若是他刚才面对那两个蒙面杀手,可以说不用那黑色特殊质地的手套,也能徒手粉碎几把铁刀。



  他要不要那盒子,对于他的人身安全而言,轻重关系就更微渺了。



  可即便用了这个排除法,也不能得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个盒子有被伍书得到的必要。



  王炽不是一直想摸透北雁军方的机密么?这个东西应该交给四组外驻在北雁的分组。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但它却一直留在京都……这或许说明,京中有一个在王炽看来,比北雁军方机密更为重要的事或人,需要借用此物的特殊力量进行看护。



  那么这个事或人,又是什么事、什么人呢?



  这个事或者人,好像出自那个挂着“宋宅”匾额的巨宅中。凭荣术的眼光看来,这个宅子的建筑结构超过了民宅的需求,已经接近于统领府的建制了,并且拨开表皮看其内在框架,只要安排人手得当。这所宅子已经具备自我守卫的工事了。



  离开了那条巷道,荣术步入了一条较为繁华的街市,他习惯在嘈杂的环境中思考。



  而当他刚刚思及宋宅这个外是民宅、内里却极具有玄妙的地方时。他忽然嗅到一股异味,就见眼前忽然蹿近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倒不是嫌眼前之人是多么的脏臭,只是因为做了这么多年的谍探事务,荣术早有一种生人勿近的警惕自觉心,哪怕站在眼前的是本国的人,是一个明显正准备行乞讨之事的苦命孩子。荣术在与这孩子即将擦上衣边的前一刻及时站住了脚步,在倒退了一步的同时,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将眼前这个小乞丐的眼神肢体审视了一遍,不难发现这是一个带着事儿来的乞丐。



  这可不太多见。



  在迎着荣术盯过来的目光时。小乞丐明显眼神瑟缩了一下,但腹中饥饿滚滚又提醒着他。如果乖乖按刚才那个掳走他的人叮嘱的那样去做,他今晚不但不用吃馊了的饼。很可能还能吃上一顿香喷喷的卤肉面。



  反正又不是什么难事,总比在东市乙十三铺位的肉摊子上偷一刀肥膘要容易上手吧!



  干咽了一口唾沫,小乞丐便拿出了藏在破烂衣袖下的一只破碗,伸到荣术的视线可以垂直看见碗底的地方。他心里虽然给自己鼓足了劲儿,但他伸出去的手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哆嗦。在伸出手中破碗的同时,他还用同样微微抖着的声线懦懦地道:“贵人老爷,您行行好,赏一个钱吧,小的已经两天没有一点收获,就快饿得站不起来了。”



  荣术本欲随手丢一个钱出去,一文钱对于他来说,真的算不得什么,何况眼前还是一个容易引人怜悯的小孩子。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在那碗底,看见了几个笔画扭曲,似字又似符号的东西,他的脸色顿时变幻了一瞬,旋即寒着声开口说道:“我听你说话还挺利索的,不像是饿得快要站不起来的样子,我平生最厌烦会骗人的乞丐,你滚吧!”…



  一个“滚”字出口,他仿佛是焦躁的随意一挥手,但准确地将小乞丐手中的破碗甩翻在地。



  小乞丐的碗也是捡来别人不要的劣瓷碗,被甩翻在坚硬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顿时摔了个粉碎。由于撞击的力量够强硬,即便是粗瓷的碗也撞出了比较清脆的声音,引得热闹的街市上几个离得较近的过客频频回头。



  小乞丐望着自己吃饭的家伙被摔得粉碎,脑海里喷香肉片的影子也几乎在同时破碎了,他心中顿时涌上一股酸楚,变成两行眼泪迸出双眼,在脏兮兮的脸上淌开两道白线。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离得较近的几档店铺口,已经有几个人朝这边指点数下,似乎低声议论起来。



  不用细听,荣术也能推测出那些人在议论什么。



  这个小乞丐并不知道,多年以前,被他刚才唤作“贵人老爷”的荣术也是贱命一条。那时的他凭着比这小乞丐更弱的年纪在街上乞讨,吃过的苦受过的白眼唾弃堆积如山。脚下走过的也远不止一个城市。所以他后来虽然过上了顿顿有肉能吃饱的日子,个头却再不能往上长,体格只停留在了少年的位置。



  有过这样经历的程戌当然深刻记得。即便是在十多年前那个乱世之巅,路人对于行乞者虽然厌烦。但也还没烦到摔碗的程度。这似乎是一个潜在的行规,不知由一种什么社会心态自然形成。但就是这样一种无根的规矩,就像农民爱惜种子,商人爱惜白银一样的让人们自然遵守。



  然而此时的程戌默然在心里坚定的认为,自己必须摔碎这小乞儿的饭碗。



  因为他的碗底写的那几个怪字,若留下碗,可能他的小命就留不住了。或者在今晚他讨要到半碗冷粥,准备用这破碗盛了吃时。或者就在等会儿他回到窝棚,等待那个指引他这么做的人给他酬劳的时候,他的小命就此消失于世。



  他多少还是对这小乞儿心存一丝不忍,也许他今天躲过这福祸参半的一劫,将来会有更好的际遇。



  甩袖离开那里时,他不禁又多说了一句:“滚去找那教你行乞的人吧!”



  经这一句话,小乞儿忽然也想起来,这边讨不成,他还可以回去找那命令他这么做的人。虽然那个人可能会更凶悍,但也可能至少不像眼前这个人这般刻薄吝啬。



  擦了擦灌满泪水的眼眶。小乞儿发现刚才摔了他的饭碗的恶人已经如鬼魅般消失在行人之间了。回想了一下那个恶人矮瘦的身形,小乞儿恨恨地哼了一声,在心中嘀咕道:一看那厮就是个吝啬的家伙!



  慢慢站起身。小乞儿望着碎成渣的破碗,心下有些不舍,可无奈他没有能力做任何补救的事,最终只能扁着嘴离开。



  在满心不甘但发足力气跑回去的路上,小乞儿全部心神都希冀着那个教他这么做的人还没离开,他还来得及赶回去,成功向那个人讨得点什么。



  这个时候的他当然没有多余的心思、也没有足够的警惕能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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