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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进了办公室。让我奇怪的是,我的手一点也感觉不到疼,只有血在汩汩涌出。曾几何时,这只手上发出过耀眼的蓝光。
用没有包扎的伤手点燃一颗烟之后,我下定了决心。我把香烟碾灭在血泊里,插着兜出了门。
我从公司出来,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来到河北的一个批发市场。那里有私自出售的枪支,这我曾听几个公安系统的朋友说过。摊贩们看到我身上的血迹,都不敢与我搭讪。我一言不发地在市场里转了一圈,不久便有一个穿着皮夹克的汉子跟上来问我要不要枪。
我给了他身上的全部现款,买了一把###式自动手枪和十发子弹。子弹是他硬要送给我的,照我的意思,一发足矣。
买到枪以后,我把车开到几里以外的山脚下,走到车外点上一颗烟,把一颗子弹放进弹夹,试了试保险拴,又把其他九颗子弹全扔了。还是把新枪,想必是从部队里偷出来的。把烟头丢到地上之后,我向自己的太阳|穴开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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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三千里外,晚霞如血(2)
用枪打穿脑袋的感觉,大概人类的历史里尚无记录。这说明这种自杀方式的成功率极其高,从未失败过。我自己的猜想,应该是眼前猛然变红,然后一片漆黑,堕入没有时间流动的深渊之中。但事实并不如此。
我明明听到了枪响,并清晰地感到了子弹穿过脑颅的速度,我想我的脑袋是被打爆了。但眼前白光一闪,我又睁开了眼,依然看到了宝马745轿车、脚下的杂草和不远处的荒山。九颗子弹还散落在地上,我的脚下还多了一个弹壳。看来子弹不是臭子,那么是没打中?我摸了摸额头,那里赫然有一个大洞。我弯下腰,在反光镜上照了照,太阳|穴上确实有一个大洞,但没有血流出来,只有呼呼漏风的弹孔。
我打中了自己,但没有死。正在纳闷间,拉赫玛尼诺夫出现了。事隔五年后,他又来到了我面前,依然穿着厚呢子大衣和亚麻布衬衫,长着半秃顶和神经质的眼睛,眼袋很大。
“这是怎么回事?”我指着自己的弹孔问他。
“现在你应该知道你是什么人了吧?”他说。
“什么意思?”
“这我早就想告诉你,但出于观察的目的,没有直说。”他从我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抽了一颗说,“实际上你也不是地球人。”
“我是——外星人?”我问。
“和我一样。”他说,“确切地说,你应该是外星人在地球上的后代,你的祖先生下了你,就离开了地球,回到了故乡。你从小和地球人一起长大,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对于我们来说,你倒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个案,我们想知道一个外星人如果真正过起地球人的生活,会是何种结果。”
“现在明白了吧?”我又指着自己的弹孔说。
“明白了。你这种摇摆人注定将飘离在世界之外。”他说,“真正融入生活的努力失败了。”
“那么我现在究竟死了没有?”我说。
“当然没有,子弹打不死外星人,只有魔手才能。”他说。
“那九双魔手呢,你把它们都送走了?”
“放到了历史上的各个时代中,除了这个时代的那双,全都成就了辉煌的艺术家。”
“这个时代的那双也同样。张彻是一个称职的艺术家。”
“也可以这样说。”
我也点上一颗烟,抽的时候怀疑烟雾从弹孔里冒了出来:“那么我现在该干什么?”
“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拉赫玛尼诺夫说,“你作为地球人的生涯已经结束了。依照我的建议,你可以回外星去,那儿是你的故乡。我可以给你配一双魔手——”
“我不要。我对当钢琴师没兴趣。”我说,“我也不回去。你应该知道我想要什么。那个被动物带走的女孩在哪儿你知道吧?我想要去找她。她到哪儿我就到哪儿,我们可以不返回人间,不干扰人类的生活,我也可以和动物们生活在一起。这样动物们也就不会干涉我们了吧?”
“你可以去,没问题。”拉赫玛尼诺夫说,“假如有可能的话,我也回去找安琳,可她已经死了。外星人爱上动物异乡人,这似乎是我们在地球上的宿命。”
“那么她在哪儿?还是人形么?是否已经变回了动物?”
“有没有被变成动物,这我不知道。但她回到动物中后,完全无法和动物们融合在一起,她已经有了一颗人类的心。这颗心是你给她的,她因为你而无法恢复成动物。她向动物们要求,把她独自一人流放在西北的沙漠,就这样默默老去。动物答应了她的要求。”
“那地方在哪儿?”
“塔里木盆地向东五百公里左右,那儿从来没有人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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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我打开宝马745的车门,“我走了。”
“再会。”拉赫玛尼诺夫说。
“再会。”
我将宝马745开回别墅区,停进车库,又开出那辆六汽缸的波罗乃兹汽车。回到院子里,我向琴房看了一眼,尹红还在拉琴,她和我只隔着一道玻璃。她看见我头上的弹孔,没有丝毫惊异的表情,我进而明白,她已经看不见我了。我已经恢复成了外星人,只要不想,就可以不被常人发现。但我听到了她的琴声,是门德尔松小提琴协奏曲,曲调优美,清澈动听。在重新拥有音乐感觉之后,我听到的第一段乐曲竟然是尹红拉的。这是我第一次对她产生温情。
23三千里外,晚霞如血(3)
我开动波罗乃兹,很长时间没开,它依然动力充沛,打开音响,传出了让人干劲十足的甲壳虫乐曲。我上路了。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穿越了七个省区,沿着黄河走了两千公里,又向北挺进。一路上我没有吃饭,也没有睡觉,但一点也不累。路过零星散落的商店时,我就用t恤衫缠住脑袋,进去买烟和大瓶装的白酒,汽车需要加油或者检修时,我抽着烟向西北眺望。
到达拉赫玛尼诺夫所说的那片戈壁时,是一天傍晚。波罗乃兹汽车在碎石上颠簸,四下连一棵树也没有。此时我已经几天没有见到过一个人了。
夕阳降临了隔壁,我望着遥远的天际,看到晚霞红得像血一样。这样的景色,我曾在几年前见过,当时我正第一次为动物般的女孩弹琴。柔和的红光笼罩着戈壁,就连酷热的风也凉爽了起来,仿佛听到天空正在小声低吟。我放慢了车速,时间凝固成了固态,这一画面像从创世之初就存在,直到地老天荒也不会更改:我在晚霞如血的傍晚奔向动物般的女孩。
地形终于有了变化,戈壁上突起一个小山,山完全由岩石构成,上面也没有一草一木。我把车开到山脚下,往山上观望,看到一个人影正坐在峭壁边上,默默地眺望远方。
我下了车,慢慢向山上爬去,攀登到一半,看清楚那人影就是动物般的女孩。我没有出声,呼吸几乎停滞,丧失了意识,如同梦游一般往上爬。几分钟后,我来到了她身后。她的头发被风吹起,飘飘欲飞,侧面的脸庞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金光。
我站在她身后,没有出声,顺着她的方向,与她一起望了会儿晚霞。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也一言不发,握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这样握着手,握了多长时间。
她告诉我,离开人间的日子里,她与动物们在地球上不知疲倦地迁徙,去过水草丰美的热带沼泽,也到达过冰雪皑皑的高纬度平原。动物们尽力让她恢复本性,到了那时,她将自然从人形躯壳中脱离出去,永远成为一只动物。但它们没法阻止她的心思,也就是说,我留在了她心里,使她用远不能走回头路。她和她妈妈一样,永远成了动物中的异类,它们只能让她独自一人住在戈壁上,与世隔绝,直到忘了我为止。
她说:“但我没法做到,本想永远呆在这里呢。”
“我曾经做到过忘了你,却没法忍受这个事实。”我告诉她,“就像生命必将结束一样,我必将找到你。”
“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不是动物,也不是人,你也一样,不是钢琴师,也没法回到人的世界了。我们该去哪儿?”
“说是没处可去,但终归会有一个去处:世界的边缘——既在世界之中又在世界之外。”
“在世界之中又不与这个世界发生关系?”
“对,就咱们俩。”
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像隐身人一样穿行在世界之中。我们飞在天空,贴着地面游弋,但人们却无法看见。这就是世界的边缘,它不在天涯海角,却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多少生命像我们一样,生活在这广阔的世界边缘,我相信一定有,但却看不到他们,就像他们同样看不到我们。我们在英国的地下室看到了吸毒垂死的张彻,静静地听过他用魔手弹奏约翰…列侬;在北京郊外的一个村庄里看到了老流氓和九个呆傻青年,破烂山已经卖掉,他们用非法获利生活在一起,相亲相爱。
在夜深人静时,我们更愿意潜入剧院或者音乐厅,我在钢琴上弹奏一曲柴可夫斯基或拉赫玛尼诺夫,虽然没有魔手,但她依然长久地听着,眼睛看着我,如千年古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