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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条熟悉的大街上,寻找一所特别的房子。我一踏上这街道,心就狂跳起来,这是我生命意识中的街道。这是能让我在梦中回到过去的街道。每座房子、每条走廊、每扇大门。每片草坪、每个石头、每根树干、每根枝条都仿佛在叙说着什么,意味深长。此情此景,堆积在我的记忆中,我感动得要被这威力融化了。这条街既无起始也无尽头,只是模糊氛围中的一小部分。是无边无际、无限宏大的宇宙中的一个有活力的部分。虽然这条街上没有人活动的痕迹,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被人遗弃,无人居住。实际上,它是最生气勃勃的一条街道一因为它活在人们的记忆中。就像一座神秘的坟墓被许多看不见的主人占据着一样。我无法说是走过还是跑过这条街道,实际上是这条街道包围了我、吞没了我。只有在昆虫的世界里,才能找到与此相媲美的感觉,在昆虫世界里,吞食是令人快乐的,而被吞食更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享受。也许,这就是另一种与外界的联合。反向的圣餐。这个梦的结尾方式也是一样的,我突然觉得斯坦利正在等我。他站在街道的尽头——不是尽头,而是模糊的边缘,在那里,光和其它物质融合在一片辉煌中。他简单干脆地招呼我:“来,我们走吧!”立刻,我赶上了他的脚步,一起向前。可爱的街道慢慢地旋转起来,就像一个看不见的调音师在开动机器。街道的拐角与另一条街道巧妙地交叉了,这交叉的街道就像我们童年时代街区的模式。从这里开始就是过去之旅了,从梦中的时代到另一种过去的时代。这“过去”的时代生机勃勃,“充满各种回忆、很肤浅的回忆。其它的”过去“却意味深长地反射着光芒,流动而不固定,这使它无法同现在和未来分离开来。而这种”过去“又是永恒的,我说它是一种”过去“
意指一种回归。但又不是真正的回归,而是一种重建。就像鱼儿又游回了原始同类之中、当不可闻听的音乐响起来时,我们知道我们的确还活着。
斯坦利在第二个梦中所充当的角色是重新点燃了记忆的火焰,而当他唤醒了我所有的记忆时,我觉得我应当和他告别了。斯坦利对扮演这种角色有一种本能的熟练,就像指南针总是对地球磁场那么敏感一样,我和斯坦利仿佛走在一条陡峭的工字型的小路上,这是一条充满了回忆的小路。我们像蜜蜂一样,经过一朵又一朵的花,我们吸饱了蜜之后,又回到蜂房中。在蜂房的入口,我告别了斯坦利,挤进蜂巢。我的两耳充满了海潮一般的嗡嗡声,所有的记忆都停滞了。我深深地藏在迷宫一般的巢里,像飘荡在星云之光里的能量粒子一般安全和自由、活跃。我这深深的一觉好像使我修复了灵魂。当我醒来时,我已经获得新生了。我未来的日子像草坪一样伸展开来。我已经没有了过去的记忆,就像一枚刚铸好的钢蹦,等待着第一个来使用它的人。
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想再碰到那些可以改变生活道路的人。那些陌生的人走过来打个招呼,就好像是我的老朋友一样。“我们像兄弟一般用古老的语言友好地交谈着,绝不用现代的俚语。我们的交流是迅速而意味深长的,即使是天生的聋哑人也能理解。对我来说,交流只有一个目的——使人们有一个更好的人生目的,改变我的人生道路,就像我过去所说的一样,改变我在星空中的位置。这些陌生人,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使我如醍醐灌顶。由于有了这些新思想,我得以从旧的宿命论中挣脱出来,就像梦也有尽头一样,我仿佛也坐着轮椅找到了生命的活力。景色是多么的壮丽,西藏的风景正召唤着我登上世界屋脊。我也确实知道人思想内的小世界与外面现实世界的巨大变动正在与我新的人生方向渐趋一致。我知道我将更孤独。
因为现在没有什么事值得我震惊,但是我也的确不再孤独,因为我就处在一群孤独的智者当中,我们每个人都说着一种只有我们自己才懂的语言,就好像许多远方的神仙聚集在一起,每个人都拥有自己无限的世界。这是我觉醒后的第一天,它能持续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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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是马克西·沙迪格介绍我认识克伦·克德格伦的。我想象不出是什么使这两个人走到一起的。他们毫无共同之处。一丁点儿也没有。
克伦·克德格伦是瑞典人。毕业于牛津大学。上大学期间。他曾以其运动场上杰出的才能和罕见的学术成就在校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身材高大,留着一头卷曲的金发,说话温和有礼。他集蚂蚁、蜜蜂和河狸的优点于一身。无论他干什么,他都要干到底。他玩起来也和工作一样拼命。尽管他热爱工作。他站着、坐着,甚至躺在床上的时候都能工作,而且,像所有工作勤奋的人一样,他实际上是很懒的。
无论何时,只要他想开始做什么,他都得先琢磨一下有没有事半功倍的法子。无须多说,这些捷径令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即使走这样的捷径让他费了更大的劲儿他也会在所不借。效率就是他的生命。他只是一个会走路、会说话、会省些力气的机器。
无论一个项目有多简单,克伦也会把它搞得很复杂。几年前,我在人类学研究所做他的助手时,曾饱尝过他的怪僻。他教给我一种荒谬的十进制用来存档,使得我们的权威方法看起来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使用克伦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轻易地索取任何资料,从一双白色羊毛袜子到痔疮都行。
正如我所说,从上一次见到克伦至今已有好几年了。我一直认为他这人异想天开。我并不尊重他自夸的学识,不关心他在运动场上有多棒。他主要的特性就是勤奋而又枯燥无味。他也时不时地大笑一通,可他笑得太过分了,我得说,不是笑锗了场合,就是笑错了时间。他培养这种笑的勇气,就像他当初锻炼他的肌肉似的。
他爱管闲事,却又总是管得不是地方。
我这么简略地谈了谈他是因为我现在又和他在一起工作了,是给他干活,莫娜也是。我们都住在罗卡威的海边,在一幢他自己盖的小棚屋里。确切地说,房子还没最后完工,所以,我们就住了进去。我们无偿地为他工作,对分享克伦和他太太的房子与食物颇觉满意。要干的事很多,简直太多了。从我一睁开眼,我就得不停地干活,一直干到我累趴下为止。
回想一下……在街上遇见克伦真像是从天上掉馅饼一样。遇见他的时候,我们已经身无分文了。你知道,斯坦利有天晚上告诉过我们他已经开始厌烦我们了。我们得马上收拾东西搬出去。他可以帮我们收拾东西并把我们送到地铁站。没什么好说的。当然,我早就知道这种事情有一天会发生的。我一点儿也不生他的气。相反,我还挺高兴的。
在地铁站入口,他把旅行袋递给我,又给我一毛钱让我们坐车,然后,连手都没握一下就转身走掉了,连声再见也没说。我们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先上了地铁再说。我们坐着地铁绕了两三圈,想看看下一步该怎么办。最后。我们在谢里登广场下了车。还没走几步,我就惊讶地看见克伦·克德格伦走过来了。他看见我好像特别高兴。问了些我正在干什么,吃饭了吗诸如此类的问题。
我们随他来到他在城里的公寓。他太太正在做饭。我们放下包。他听到我们的状况好像更高兴了。“亨利,我这儿有一点事给你做。”他说,然后,他立即开始解释他工作的性质,听起来像高等数学似的。他一边说一边不停地递鸡尾酒和鱼子酱、三明治给我们吃。他开始说的时候。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会同意他的计划。为了使事情别有生趣,我装作还要好好想一想,“我还打算做点儿别的什么事。当然,我也只是想刺激他一下。
“在这儿过一夜吧,”他请求,“明天早晨告诉我你的决定。”
当然,他早已经解释过,除了做他的秘书和抄写员,我还得帮他盖房子。我也很诚实地告诉他我的手艺可不怎么样,可他认为不太重要而对此置之不理。经过一番脑力劳动之后再干点儿体力活是一种乐趣。他称之为“再创造”。然后,他又提到了海滩:我们可以游泳、打球,甚至可以划划船。他还跟我们讲起了他的书房、他收集的唱片、他的棋具,好像是说我们可以像在高级俱乐部里似的享受一番。“
很启然,第二天早晨我点了头。莫娜高兴极了。她不单单是愿意,简直是急于帮克伦的太太做清扫工作。“好吧。”我说,“试一试也没坏处。”
我们乘火车去了罗卡威。在车上,克伦滔滔不绝地谈着他的工作。我得知他目前正在写一本关于统计学的书。据他说,他这本书对统计学这一科目将是一个巨大的贡献。他积累的资料非常丰富。他已经按他一贯的做事方法,准备了各种机器及装置,并向我保证我不用费多大劲就能掌握操作方法。其中一个是录音电话机。他解释说向非人的机器口述比向秘书口述要方便些。当然,有时候如果他觉得非直接说不行的活,我就得用打字机记下来。“你不必担心拼写。”他补充道。我的情绪一下子低沉下来,我是说当我听说录音电话以后,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着听他讲这个讲那个的。
他没跟我们提蚊子的事。
在一间小储藏室里,只够放一张吱呀作响的床。他说我们就睡那儿。我一看见床口挂着蚊帐,就知道我们免不了要遭受蚊子的侵袭了。第一天晚上,蚊子就开始发动进攻。我俩一夜没合眼。克伦对此一笑置之,劝我们多休息一两天,适应一下环境。我想,这倒也不错,他这人还挺大方的,不愧是牛津毕业出来的绅士。可我们第二天晚上又没睡着,尽管有蚊帐这着,又浑身上下都涂了防蚊油。第三天晚上,我们点了蚊香。快破晓的时候,我们精疲力尽,打了个吨。太阳刚一出来,我们就去海边游泳了。
那天早晨吃过早饭后,克伦告诉我说我们该开始好好工作了。他太太把莫娜拉到一边,告诉她该干什么。克伦花了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向我讲解他那些机器的结构。那些机器对他的工作极其重要。桌上堆了一大堆资料,等着我打出复本。过几天,我还得熟悉一下曲线图、图表、尺子、圆规、三角板、计算尺以及其它好多东西。我还得整理那些资料,然后,如果天还没黑的话,再帮他盖房子。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天跟那只讨厌的录音电话机打交道的情景,我觉得我快发疯了。那感觉就像是同时在操作缝纫机、电话交换机和一个留声机似的。我必须同时手、脚、眼睛、耳朵并用。要是我再多长一只手的话,还得再打扫一下房间。前十页当然通篇都是废话。我不但记错了东西,还拉了整句整句的话。有些句子只写了半截,有的就只写了个结尾。我希望要是能把第一天记的这些东西留下来就好了。
其实,即使我誊写得对,我也不知道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所有的术语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就像是记电话号码似的把这些东西记录了下来。
克伦像个惯于训练动物的人似的。他很有耐心且不屈不挠。他装出一副认为我干得还不坏的样子,甚至还开玩笑似的读了几段我写的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