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雷格尔押着翻来覆去挣扎的程千寻,还要被她骂,烦了,大吼一声:“有没有绳子,拿过来一根。”
“谁敢,谁敢拿过来,我杀了他!”程千寻也大声喊着,对着雷格尔的膝盖,就狠狠地踢了一脚。
“哎呦~”雷格尔抱着卷曲起来的腿跳着,单腿跳得好有韵律感:“好疼,你真踢呀!”
“对,立即给我乖乖的上驴子,否则不客气了。”程千寻挣脱出来,双手插着腰,很有气势地道。
“你这个女人。”雷格尔气得咬牙,膝盖稍微疼得好一点,就又上去,直接一把扛起了程千寻,仍在了驴背上。
旁边的士兵们都努力忍着笑,原本那么紧张的事情,被两个王却弄得有点搞笑了。
也不用逃了,对方的人来了。人数虽然多了点,但手上并没有拿武器。
他们一路过来,遥遥就看到埃利卡王抱着埃喀什女王,正在一头驴子前纠缠着,那动作有点**。而且这个年代的衣服比较省布料、又不结实。而埃喀什女王的穿着打扮前卫早就传播出去、短短一个月时间已是远近闻名。看看那两边开叉的高腰收身裙子、还是低胸V领子。。。那样子越发的少儿禁止。
“行了,行了!”程千寻羞恼地扭动了一下,一巴掌拍在了雷格尔的肩膀上:“现在谁都走不了,要死死,要活活吧。”
雷格尔将她放了下来,手却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拿开!”程千寻甩了下手臂。
“说不定马上就要死了,就别太在意了吧?”雷格尔的手又勾在了她腰上。
算了算了,只要不袭胸,就随便吧。
大约有一百个人,大步走来,一直走到跟前五米不到的地方停下。那么多人,哪怕没有武器,全部扑上来,一人一拳,也能把这里的人全部打死。而且埃喀什的兵,和其他四国的兵一样出名,那就是出了名的弱。看到没有,有一半的兵又开始双脚颤抖了,没得救了!
终于有人发声音了:“王,王。。。”
有两个穿着几乎及脚背长筒裙的人,争先恐后地从队伍里站了出来,对着雷格尔下跪:“我们来晚了,让您受惊了。”布料越多,地位或者财富越多,其他兵穿的都是只到膝盖的,这两个显然是头。
他们一个个脸上全是惊喜的样子,有一个甚至还抹起了眼泪来:“王,你没事就好,太好了。”
程千寻猛地松了口气,不管对方明显的是在演戏,至少他们是来接人,而不是来杀人的。
雷格尔来了精神,挺了挺胸膛:“起来吧,来了就好。回去后有重赏!”
看着那么多的人,他想起了什么:“我不是叫你们只先来五十人,为什么一下来了那么多?”
“五十人吗?”其中一个让手下拿出泥板来,指着道:“不是一百人吗?”
叹气,泥板就这点不好,没有烧制,就可以随便涂改。雷格尔看着泥板瞪了半天,转而看着拉加西。
总不能说拉加西写错了,程千寻也只好说:“大约路上碰着碰着碰花了吧。”
“应该是的。”雷格尔觉得这个理由还是能成立的,不会损伤任何一方,于是赶紧地认下了。
雷格尔就要回去了,前来“接驾”的人刚才也是为了讨好,所以两个位置权势最高的人互不相让一起过来,才想出这个办法的,害得程千寻吓了一跳。
来的人带着三十头驴子,雷格尔只留下了他和贵族乘坐的,说是剩余的十六头全部送给了程千寻。
“不用了,路上多点驴子还可以替换。再说我那里还有三十多头呢,能回去。这是煮水用的根,路上就煎水喝。”程千寻叫拉加西取来准备好的东西,一大口袋递了过去,雷格尔那边的人赶紧地接着。
“这东西好,喝了好象喉咙没那么疼了。”雷格尔侧头看了眼,随后伸出手,硬是抓住了程千寻的手,依依不舍地:“这次幸亏有你,等我回去后,一定送珠宝首饰给你。”
“呸,看你俗的。我是在乎你那些珠宝首饰吗?”程千寻笑着啐着:“你能好好的坐稳王位,不来烦我就行,回去后不要忘了,将你表哥的族人关押得紧一点。再翻翻还有没有要抢你王位的,杀不用杀,盯紧点;也告诉他们只要乖乖的,管饱他们有吃有喝,否则那个阿什么就是他们的下场。”
“好,好的。”雷格尔满口答应着,一个劲地点头。怎么也舍不得松开手,哪怕驴子牵来了,都到了跟前,都不想松。
程千寻硬是将手抽了回来:“快点去吧,还指不定怎么个乱,让埃利卡的国民看看他们的王还活着。”
雷格尔跨上了驴子,一步三回头:“保重呀,一定要想着我,半年后一定要选我呀,我喜欢你。”
都走了一段了,突然下命:“一起喊,说我喜欢女王,喊呀!”
那些正在行军的兵一愣,相互看了看后,于是硬着头皮喊了起来:“王喜欢女王,王喜欢埃喀什女王。。。”越喊越壮观,叫得震天响。
埃喀什的兵自然开口直乐,为女王有如此魅力而高兴。看来埃利卡是不会再来打了,有如此强国做后盾,危机感就解除了一大半。
而程千寻苦笑了起来,这叫什么事。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一路叫回埃利卡去,那她的艳名真的四野惊动了。等到雷格尔清醒后,不知道会对今天的事情脸红、不好意思不。
雷格尔带着人走了,那么也应该回埃喀什了。程千寻骑上了驴,这次吸取了教训,她双腿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夹住驴,索性就侧坐吧。
将亚麻布从头到脚紧紧包裹住,扶着拉加西的手,踩着一个小兵的背上了驴背。其他兵也纷纷做着准备,他们将亚麻布摊开,包裹在剃得光光的脑壳上,两边垂下遮住肩膀和后背,防止晒伤。
正值中午,出了沙枣林,外面的戈壁会非常热。如果速度快点,或许能在半夜就抵达埃喀什。
离边境近了,又一次路过了昨天的屠杀场地。那里只有没几只秃鹫乌鸦还在挑着残羹剩饭,近七十具尸体吃得差不多了。一只野狗跑了过来,叼着一个还余下点肉的白森森骷髅头,夹着尾巴、一溜烟地逃走了。
不少士兵头扭过去不敢看,而不少的则看着那只叼着头的野狗,心有余悸着。
程千寻回头看了看她那些脸上露出畏惧的兵,叹了口气,扭过头,随着驴子的步伐一步步晃着。这就是天界给她的兵,一个比一个不顶事,而且还只有三百个。也真要感谢那个腹黑的娃娃脸,让她胸口顶着那么两大坨,靠着这个才能撑到现在。
第614章 绿洲小憩
太阳下烤着,实在是不好受。喝了好多水,还是感觉喝下去的水慢慢的从身体内抽出,直接升腾起来,没过一二个小时就消失无踪。
一路走,程千寻一路骂着雷格尔,给他那么好的国家都管不好,随便接个人都能来上几百号人,而她,全城保安加起来也只有二百人。
“女王,喝点水吧。”拉加西递来了水,她一口气又全喝了,继续骂着惹出事情来的雷格尔。
真不知道电视和电影里那些在沙漠里爬行了几天几夜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她现在身边有水有人,还骑着驴子,已经热得快昏过去了。
士兵全靠自己走,他们用布紧紧捂着自己,手中的矛成了拐杖,一路支持着,象是闭着眼睛一般的一个跟着一个地走。要不是平时光着脚走惯了路,脚底生出了厚厚的老茧,还能挡过去;如果是现代穿鞋子的人,脚踏在地表温度有七十度以上的沙地上,能觉得烫脚。
拉加西可能带领人绕了点路,午后太阳最大的时候,走到了一处有水源的绿洲。说是绿洲,其实也就巴掌大点地方,因为有地下水渗出的水源,四周稀稀拉拉长出了十几棵树来。那里已经有了二支商队,自从埃喀什放开贸易,经常有商队过来。
“女王,我们还是等到太阳快下山时赶路吧,否则太热了。”拉加西骑着驴在旁边。
虽然归心似箭,但还是休息吧,来的时候是下午,过了太阳最热的时候,连夜赶路的。而现在太阳正是最毒辣的时候,再晒下去,她就快晕过去了。
“好吧!”她回答道。
拉加西立即下驴,拉着缰绳对着旁边的士兵下命:“去叫他们挪开,腾出地方给女王休息。”
程千寻赶紧地提醒一声:“不要扰民,他们都是去埃喀什做生意的,都是那里的客人。就在空的地方搭营吧。”
“可空的地方不多。”拉加西带着疑惑和无奈地看着还有上百只羊在“咩咩”叫着,还在小水塘里喝水。看到程千寻看着他,赶紧地道:“是,女王。”
商队看着一群兵开始从驴子背上拿下亚麻布、麻绳、草席之类的物品,开始在树林空出的地方搭帐篷,都好奇地来问是谁。
一听到就是要去的埃喀什城女王,一个个立即主动让出了地方,殷勤地指出最好的位置。
程千寻可不想委屈了自己,让拉加西去客道的感谢后,挪步走进帐篷里坐靠下休息了。
水塘旁的沙枣树,下面的枣子已经被来往的人摘完,顶部还有不少,士兵就爬上树踩摘。围裙里面是不穿小内的,他们原本想不穿的,结果被拉加西指出后,用亚麻布包得象尿布一般的,再爬树。
拉加西回到帐篷,坐在程千寻旁边的一张草席上,轻声道:“这些兵光习惯了。”
程千寻靠在垫子上,有气无力地道:“他们想光就光着吧,反正看看也会习惯的。就那么些东西,也就那么回事。”
拉加西瞪起了眼睛,表情很让人好笑。
沙枣摘来了,程千寻让他们送一些给那些客商,也算是他们让出地方的答谢。
靠在垫子上,树荫在亚麻布帐篷顶上摇曳,旁边的小水潭波光粼粼,嘴里塞上一粒沙枣,相比在大太阳底下晒人干,此时简直是神仙的生活。
吃了几粒枣子,拉加西见水应该有干净的了,于是叫士兵从冒泡的地方取刚涌出的地下水。为了让女王喝到纯净点的水,商贩将喝水的羊都给赶到一边去了。
过了会儿,一个士兵过来禀告,说是商贩想会见下女王。
“就说女王不适,回了?”拉加西用征询的口吻看着程千寻。
“不用,叫他们来吧。”程千寻打起精神坐直了,并将包裹在身上的亚麻布整理好,露出脸来:“也算是机会难得,能路上碰到一次女王。希望如此美好的经历传出去,能多一些客商过来。”
拉加西感动不已:“女王真是为了埃喀什殚心积虑,感谢天神啊!”
三个客商带着几分拘谨地走过来,先在草席上行礼,随后坐了下来。开场白自然是自我介绍,一个是带去陶器、打算卖掉后再买布的;另外两个是卖掉羊后再买一批牛和驴回去的。接下去就是询问埃喀什这个政策会实行多久,进城门的五个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