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脸孔变形,全身长出长毛。
原先是脸面的地方成了狗屁股。
狗屁股上插着两支箭。
突然,博雅的身体可以自由行动了。
“晴明!”
他发出一声高叫。声音在颤抖。
一只干巴巴、不成样子的无头狗倒在刚才汉多太站的地方。
只有晴明手中带血的狗头还在动。
“把玄象……”
晴明一开口,博雅马上抱着琵琶过来了。
“就让它附体在这把没有生命的琵琶上好了。”
晴明右手抱持狗头,左手伸到狗头前面。
牙齿发出声响,狗头咬住了他的左手。
就在那一瞬间,他松开右手,用右手蒙住狗的两只眼睛。
但是,啃咬着晴明左手的狗头没有掉下来。
“把玄象放在地上。”
晴明对博雅说道。
博雅依言把玄象放在地上。
晴明蹲下身,把咬住自己左手的狗头放在玄象上面。
被狗咬着的手冒出鲜血。
晴明自上而下仔细打量那狗头。
“哎,听我说……”
晴明和颜悦色地对狗头说道:
“那琵琶的声音可好听哩。”
他蒙住狗眼的右手轻轻移开了。
狗的眼睛已经闭上了。
晴明将左手从狗嘴里抽回。
血在流。
“晴明———”
博雅呼唤。
“汉多太在玄象上面附体了。”
“你施咒了?”
“嗯。”
晴明低声回答。
“就是用刚才那句话吗?”
“知道吗,博雅?温柔的话,才是最有效的咒呢。如果对方是女人,会更加有效……”
晴明说着,唇边浮着一丝笑意。
博雅仔细端详着晴明。
“你这个人,真是不可思议……”
博雅喃喃地叹息道。
玄象上的狗头,不知不觉间已变成白骨。是一具残旧、发黄的狗头盖骨。
此玄象如同有生命者。技巧差者弹之,怒而不鸣;若蒙尘垢,久未弹奏,亦怒而不鸣。其胆色如是。某次遇火灾,人不及取出,玄象竟自出于庭院之中。此等奇事,不胜枚举。众说纷纭,相传至今。
《今昔物语集》第二十四卷
《琵琶之宝玄象为鬼所窃 第二十四》
第二部分 栀子女 … 第17节 栀子花香
源博雅造访安倍晴明位于土御门小路的家,是农历五月过半之后的事。
太阴历的五月———如果用现在的算法,就是六月中旬。
源博雅朝臣,身份是一名武士。
晴明的家一如往日,四门大开。
杂草丛生的庭院,驻足门前便可一览无余。这里与其说是家宅,不如说是现成的一块荒地。
围起宅子的,是有雕饰的大唐风格围墙,顶上有山檐式装饰瓦顶。
博雅打量着围墙内外,叹一口气。
午后阳光斜照庭院。
院子里,芳草萋萋,随风起伏。
路径与其说是着意修的,莫如说是人踩踏出来的,仿佛是野兽出没的小道。
假如在夜间或清晨出入院子的话,衣服恐怕会沾上草叶的露水,一下子就沉重起来吧。
不过,此刻艳阳高照,草丛算是干的。
博雅没有喊门,径直穿门入户。
他穿着叫做水干的公卿常礼服。
裤裙下摆“刷刷”地擦过野草叶尖。
悬挂于腰间的朱鞘长刀前端,如同漫步草丛的野兽的尾巴,向上翘起。
往年的话,这时已进入梅雨季节了,但现在却仍没有雨季来临的迹象。
草的清香杂着花的芬芳,扑向博雅的鼻孔。
是栀子花香。
看来宅子的某处盛开着栀子花。
博雅在屋前站定。
“还是那么大大咧咧的……”
房门大开着。
“在家吗,晴明?”
博雅扬声问道。
没有回音。
大约过了喘一口气的工夫,博雅说声“我进来啦!”迈步走进门堂。
“靴子要脱掉啦,博雅。”
突然,博雅脚旁冒出一个声音。
博雅的目光落在脚旁,只见一只小萱鼠用后腿站立,骨碌碌的黑眼珠子转动着,仰望着博雅。
就在和博雅视线相遇的瞬间,萱鼠“吱”的一声跑掉了。
博雅脱下鹿皮靴子,进屋。
“在里头吗?”
顺着外廊走到屋后,只见身穿白色狩衣的晴明,头枕着右胳膊肘,横躺在外廊内。
晴明眺望着庭院。
他面前放着细口酒瓶和酒杯。
是两只杯子。
旁边是个素色碟子,上面有沙丁鱼干。
“你这是在干什么?”
博雅问道。
“恭候多时啦,博雅。”
晴明答道。
还是照样躺着。
似乎他早就知道博雅要来。
“你怎么知道我要来?”
“来的时候,过了一条归桥,对不对?”
“噢,是从那儿经过的。”
“那时候,你嘴里嘟囔着‘晴明会在家吗?’对不对?”
“好像说过。你怎么知道的?”
晴明没有回答,呵呵一笑,欠起上身。然后,他盘腿而坐。
“说起来,我听说你在归桥的下面养着式神。是那式神告诉你的?”
“就算有那么回事———请坐吧,博雅。”
晴明回应。
晴明身材修长,皮肤白净。脸庞秀丽,眼神清澈。仿佛薄施了胭红的双唇带着笑意。
年龄无从猜测。说他年过四十也不为奇,但有时看上去却像未到三十岁的青年人的样子。
“刚才在那边,萱鼠跟我说话哩,晴明。那声音可是你的声音啊。”
博雅一边在晴明身边盘腿坐下,一边说道。
晴明伸手取过沙丁鱼干,撕开,丢向院子。
“吱!”
站在那边泥地上的萱鼠尖叫一声,灵巧地用嘴叼过晴明抛来的沙丁鱼干,消失在草丛中。
“我这是奖励它呢。”
晴明说道。
“你究竟在搞什么名堂,我是根本摸不着头脑。”
博雅老老实实地承认。
微风送来刚才闻到过的香气。
博雅望向庭院,只见院子深处开着朵朵白色的栀子花。
“咦,栀子花开得好香哩。”
听博雅这么一说,晴明微笑起来。
“好新鲜嘛。”
“新鲜?什么事好新鲜?”
“你登门造访,滴酒未沾就谈花,真是没想到。”
“我总算得上风雅之人吧。”
“当然。你是个好人。”
晴明抓过细口酒瓶,往两只杯子里斟酒。
“我今天可不是来喝酒的。”
“但是,也不是来戒酒的吧?”
“你真会说。”
“这酒更好。”
晴明已经拿杯在手了。
博雅俯身拿起酒杯。
“来吧。”
“喝。”
彼此一声招呼,各自喝干了杯中酒。
这回轮到博雅给两只空酒杯斟酒。
“忠见大人可好?”
第二杯酒端到唇边的时候,晴明问道。
“噢,值夜时偶尔能见到。”
所谓忠见,是指壬生忠见。
去年三月,在大内的清凉殿举行和歌比赛时,壬生忠见所咏的和歌败于平兼盛的和歌,忠见竟拒食而死。
恋情未露人已知,本欲独自暗相思。
壬生所咏的这首和歌,败于兼盛所咏的这首:
深情隐现眉宇间,他人已知我相思。
患拒食症的原因在于此次比赛落败,是宫中背地里的一个传言。
这位忠见的怨灵不时出现在宫中。
每次都哀伤地吟诵着自己所作的“恋情”,漫步在夜色朦胧的宫中,然后消失无踪。
就是这样一个无害的灵。
“对了,博雅。”
“什么事?”
“下次我们带上酒,去听忠见吟诵和歌吧。”
“你扯到哪里去啦!”
博雅一脸愕然地望向晴明。
“不是挺好的事吗?”
晴明边说边举杯一饮而尽。
“我嘛,最近骤生无常之感,听说的净是些有关灵的事情。”
“是吗?”
晴明望着博雅,嘴巴里嚼着鱼干。
“是小野宫右大臣。实次看见“那个”的事你听说了吗?”
“没有。”
“大约七天前吧,这位实次晋谒圣上之后回家,由大宫大道南行回家时发生了一件事。在他坐的车前,看见一个小油瓶。”
“哦?”
“据说这个油瓶像活动的东西那样,在车前蹦跳而去。实次见了,觉得这油瓶真怪。这时候,油瓶停在一间房子门前。”
“然后呢?”
“但是,门关着,进不去。这时候,瓶子开始跳向钥匙孔哩。跳了好几次,终于插住了,然后从那钥匙孔‘嗖’地钻进去了……”
“真有意思。”
晴明喃喃道。
“回家之后,实次对此不能释怀。于是,他命人去看看那所房子的情况……”
“结果呢?那屋子里是不是死了人什么的?”
“你很清楚嘛,晴明。前去打探的人回来对实次说,屋里原有一个年轻姑娘,长期卧病在床,可就在那天中午去世了。”
“原来如此。”
“没想到世上竟有这样的阴魂啊!”
“会有吧。”
“哎,晴明,难道非人也非动物的东西,也会出怪事吗?”
“那是自然。”
晴明回答得很干脆。
“我指的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啊。”
“即使没有生命,灵也会附在上面。”
“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灵可以附在任何东西上。”
“油瓶上也行?”
“对啦。”
“难以置信。”
“不仅仅是油瓶哩,就连搁在那里的石头也有灵。”
“为什么会这样呢?人或动物有灵,我能理解。可是,灵为什么要附在油瓶或者石头上呢?”
“呵呵。那么,人或野兽有灵,岂非同样不可思议?”
“那倒是顺理成章的。”
“那么,我来问你。为什么人或野兽有灵,你一点也不奇怪?”
“那是……”
博雅刚一张嘴,便语塞。
“用不着问为什么嘛。人或者动物有灵,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要问你:这是为什么?”
“因为……”
博雅又张口结舌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的,一想就突然变得不明白了。”
博雅说得倒是坦率。
“听我说,博雅,假如人或野兽有灵是理所当然的,那么油瓶或石头有灵也毫不奇怪。”
“哦。”
“假如油瓶或石头有灵是不可思议的,那么,人或野兽有灵也是不可思议的。”
“嗯。”
“好吧,博雅。所谓灵,它原本是什么?”
“别难为我,晴明。”
“灵和咒是同样的。”
“又是咒?”
“把灵和咒看成不同的东西,肯定可以。看成相同的东西,肯定也可以。关键在于如何看待。”
“哎呀,噢……”
博雅满脸疑惑地点着头。
“假定这里有一块石头吧。”
“噢。”
“也就是说,作为它天生的宿命,它身上带有‘石头’的咒。”
“噢。”
“好。假定我这个人,拿那石头去砸死了某个人。”
“噢。”
“那么,这块石头是石头,还是武器呢?”
“嗯……”
他嘀咕一下,然后说道:
“既是石头,又是武器吧。”
“对呀,博雅。你很清楚嘛。”
“清楚啊?”
博雅苦着脸点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