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亚财政-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加项目,一段时间以来,商人们不敢从淮安关经过,而宁可绕远路从南京、仪真那边走,都说我们宁可多花些路费走远路,也不敢过你这个“阎王关”。(雍正三年六月十八日江苏巡抚张楷奏折)
  福建、广东、江苏的报告只是我们能够看到因而知道的帝国税关的情况,其他地方或者没有报告,或者有报告而我们没有办法看到。从这些报告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推测,大清的税关到处都一样,用清代的一句民间谚语来概括,就是“关无善政”。“关无善政”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官吏追求非正当的福利——“陋规”,从而对正常的商业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福建官吏诛求太多,外国商船不敢靠岸,但他们可以前往别处贸易,而在帝国之内,商人们只好绕过设在交通要道上的税关而走远道或走偏僻的山路,这种做法增加了商业成本,降低了流通速度,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显而易见。广东的杨巡抚说有些商人干脆往别省经营,这与外国商船不敢前往福建的情况如出一辙。。 最好的txt下载网

财政:关于财富的政治(代序)(3)
因陋规导致外国商船不敢前往福建的这种情况还有更严重的后果。清代在康熙时代曾设有四个海关: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外国商人可以前往四地贸易,这是“四口通商”时期。到了乾隆时代,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单口通商”。导致政策调整的原因,实际上与陋规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在“四口通商”时期,外国商船不敢去福建了,后来大多前往广州的粤海关贸易,但是在粤海关贸易久了,情况越来越像福建,外国商人觉得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前往宁波,准备探寻不去广州贸易的方案,这种做法引起了广州官员的恐慌,他们想阻挠这种行为。刚开始的时候,广东官方向皇帝提出的建议是向前往宁波浙海关贸易的外国商船征收比广州粤海关多一倍的关税。但是外国商人还是宁肯去宁波。在经济政策调节无效的情况下,大清帝国关闭了其他三个海关,只留下一个粤海关。“单口通商”政策对中国历史走向的不良影响在后来的岁月中越来越清楚。而追究这个政策出台的原因,显然与粤海关官吏及广东官方为了自身私利而对乾隆及身边人员所做的游说有莫大的干系。由于英国人需要中国的茶叶,他们不能不与中国贸易,而贸易地点仅限于广州,英国人做了多次突围的尝试而没有取得任何实质的进展,这样矛盾便慢慢积累,最终引发了鸦片战争。从某个角度来说,鸦片战争与其说是因鸦片而引起的,不如说是因陋规而引起的,在这个意义上,鸦片战争与其说是“鸦片战争”,不如称为“陋规战争”更加符合历史实际。(详见本书《陋规战争》一文)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农业是立国之本,工商业并不发达,商人更处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从上述福建等地的税关事例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发展工商业有很多难以想象的阻力,官吏的行为对工商业的发展是有破坏力的。在这种社会规则之下,以工商业为特征的资本主义难以发展就显得很正常。明代嘉靖年间的严世藩,曾经纵论当时财富在百万两银子以上的富豪,榜上有名的17家中,除了“山西三姓、徽州二姓”可能是指晋商、徽商之外,其余的都是官吏集团中人。(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三十六)而那可能是商人的五姓,恐怕其发迹也不完全是靠纯粹的市场行为,而有可能是与官吏集团狼狈为奸的“红顶商人”。历史事实一再证明,在帝国时代要想发大财,除了当官就是与官吏勾结而得到经济特权,除此而外别无它途。这也导致了中国的大商人往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人,他们一般不是靠开拓市场、发展技术、提高管理水平这些对社会进步有益的方式积累财富,而是通过与官吏勾结、在既有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占据有利地位而实现的。当社会财富集聚到官吏及官商的手中,而这些人又没有动力去发展工商业,那么代表新兴生产方式的力量就成长不起来,资本主义也就不可能发展起来了。
  无法发展出资本主义的传统中国,就只能陷于王朝更替的“历史周期率”泥淖之中而不能自拔。曾经强盛的王朝为什么会崩溃?中国传统政治思想认为这是行苛政、恶政、暴政而不行善政、德政、仁政的结果。苛征暴敛的恶政激起大规模社会反抗是人们在中国历史中容易看到的一种现象,也是容易为恶政做注脚的现象。但是,历史远非如此简单。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就宣布“永不加赋”,那么为什么还有后来的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起义和辛亥革命?这个问题不是那么容易回答,但早在康熙十九年(1680)就有人给出了答案。该年一个名叫许承宣的官员如此描述生活在立国未久的大清帝国的老百姓的痛苦:“今日之农,不苦于赋,而苦于赋外之赋”,“今日之商贾……不苦于税,而苦于税外之税”。(《请禁额外苛征疏》,《皇清奏议》卷二十一)由于“亚财政”制度的存在,老百姓不仅要负担国家正式财政制度所要求的赋税,还要负担并非国家正式财政制度要求的“赋外之赋”、“税外之税”。按照帝国的正式规定,正式赋税并不高得让人难以承受,相反,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比如农业税率一般不高于百分之十,低者甚至不到百分之一,商业税率是“三十税一”或“值百抽五”,如果加上“永不加赋”的动听承诺,那么人们似乎可以生活在蜜罐里了。可是事实却是另一个样子,帝国时代的老百姓始终很苦,苦的原因就在于存在“赋外之赋”、“税外之税”。由于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小农经济有自己独特的经济规律,其重要表现就是农业生产剩余极其有限,这导致了农民的税负能力很差。所以尽管国家正式赋税的负担可能还不是很重,但由于存在“亚财政”,而且“亚财政”的总体规模常常要比国家正式财政的规模还要大,正式负担加上“赋外之赋”、“税外之税”,就可能超过中国传统农业经济所能承受的极限,成为不堪承受之重。老百姓自然也希望通过合法渠道取缔“赋外之赋”、“税外之税”,但历史证明这些努力都是无效的,即使一时被取缔,不久后又会死灰复燃,并且超过原来的水平。——这就是所谓的“黄宗羲定律”。合法渠道走不通,最后只能通过不合法的途径来解决,社会动荡由此而生,中国式王朝更替也就不可避免了。
  中国历史上的思想家为了寻求摆脱王朝更替“周期率”的答案曾经搜索枯肠,他们能够想到的最佳答案是仁政(善政、德政),也就是所谓“以德治国”。这一套方案的致命缺陷,梁启超看得很透彻。梁启超说:儒家论仁政“只能当如是,而无术使之必如是”(《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说到底,他们论证的只是理应施行仁政,而对不施行仁政应该怎么办却束手无策。既如此,现实就如同清代的民间谚语所说的那样——“关无善政”,税关从来没有善政,中国历史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善政。没有善政的一个表现,是无法限制“亚财政”现象。
  中文“财政”这个词是明治维新时代的日本人创造出来的。日本人创造“财政”这个词,借用了两个中文字——“财”和“政”。“财”是财富,“政”是政治。所以“财政”就是“关于财富的政治”。“财富”包含着创造财富和享有财富两层意思。创造财富属于生产,享有财富事关分配。财富由谁创造,又由谁享有,这其实是人类社会最核心的问题,是一切政治的核心内容。由于分配可以影响生产,当财富分配制度不公时,生产就失去动力,进而使整个社会停滞不前、衰弱落后。中国历史上的“亚财政”制度,是一种“关于非正当财富的政治”,它使社会财富做了扭曲性的、不正当的分配,它所导致的后果,一方面是生活中“潜规则”盛行,一方面是当这种不正当的财富分配过于严重的时候,社会就有动荡的危险。一个国家,如果要真正强盛,它就必须解决财富分配的公平问题——为社会成员出于自身福利最大化的目标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平台。有了这样的机制和平台,社会就有活力,国家就能强盛,否则,就无法摆脱“历史周期率”的支配。
   。。

货币换算说明
本书中提到的银子等古代货币,由于其购买力因所处的历史时空的不同而不同,如果不换算成现在的货币,就难以给出具体的印象。为此,需要做古今货币的转换。本书采用了按米价折算的方式,因为中国古代的米价最能体现银子等货币的购买力的真实水平。
  约翰?洛克和亚当?斯密的研究表明,欧洲古代的物价,基本上是和小麦价格的变动趋势相吻合的。这也就是说,在古代的欧洲,小麦的价格最能体现物价的真实水平。研究者也发现,美国从1798年到1932年的一百多年间,小麦价格的变动和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几乎完全相同。(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11月第2版,第700、722页)中国的情况和欧洲略有不同,最能体现物价变动趋势的不是小麦,而是大米。所以,米价在中国古代最能代表货币的实际购买力。
  但是,以米价来对中国古代货币的购买力进行换算的时候,首先就遇到了一个计量单位的问题。中国古代的米,一般不是像现在一样以斤来计算的,而是以石、斛、斗、升、合等单位来计量的。那么,首先要弄明白的是古代的一石米等于现在的多少斤。
  在吴思先生的著作中,在古代的石和现在的斤之间曾经出现过两种换算关系。如在早出的《潜规则》一书中,说是“一石白米为公斤”,这是按照一石为l60斤、明朝的一斤为现在的590克来换算的。而在晚出的《血酬定律》中,则说“清朝的一石为143斤”,这是以每石l20斤为基数来换算的。显然,后来的说法是对早先的说法做了修正。这两种计算方法,也见于市面上其他的许多著作。那么,这两种方法哪一种更准确呢?
  实际上,这两种算法都有问题,因为它们都把计量米的石当作重量单位了。中国古代的“石”既可能是重量单位,也可能是容量单位。做为重量单位的“石”,30斤为钧,4钧为石,所以1石=120斤,这没错。但是,做为米的计量单位,米1石=10斗=100升=1000合,显然这是一个容量单位,而不是重量单位。既然如此,就不能直接用做为重量单位的石进行换算。
  合理的做法,应该是从明清时代的长度单位计算石的容积,再计算该容积下的米是多少重。那么如果按照这种办法来计算,明清时代的一石米到底相当于现在多少斤重呢?我所见的比较可靠的标准,是吴慧先生所著《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中提到的,该书认为明清时代1升米的重量相当于现在的—市斤,一石米大致是现在的153—155市斤。我看到过一个支持这个标准的实际例子。晚清名士李慈铭在其《越缦堂日记》中光绪十三年(1887)十一月初五这一天的日记里面记载说:“旧太仓送来糙米七石八斗,每石得百三十斤。”按清制一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