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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等一下,这位……执夷将军的后裔。”
观昙华突兀的开口,喊破对方的身份。
净鸢师太眼神中光芒一闪,随即又恢复平静。
岳鼎思忖着,执夷将军是什么职位,狱洲有这么个官位名称吗?听起来倒是挺耳熟的。
汉子停顿了一下脚步,随即又再度迈步,看起来没有与别人交流的意思。
“请等一下。”观昙华迅速绕到他的面前,然后伸出手去摘对方的箬笠。
对于一个想要遮掩自己相貌的江湖人来说,这样的行为无疑十分失礼,就算因此而动怒也很正常。
岳鼎觉得,以这位汉子展现出来的冷僻性格来看,就算当场动武也属正常,他略微有些担心,可一看就连净鸢师太也没有劝阻,便咽下了劝阻的话。
出人意料的,那名汉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观昙华摘去了他的箬笠,露出了一张长着白绒绒毛发的熊头。
这位神秘者的整张脸都是白色的,唯有眼睛附近是一圈黑色,另外还有着一对圆圆的黑色短耳朵,分外可爱,跟那魁梧的身躯格格不入。
这不是国宝大熊猫吗!
岳鼎差点忍不住呛声喊道,什么执夷将军,这绰号也太有气势了吧!
他脑中灵光一闪,总算是回忆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茬,轩辕人皇麾下五大兽将中,就有一位执夷大将军。
“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
“貔,一名执夷,虎豹之属。貔,音毗。毂,火卜切。”
“貔貅,形似虎,或曰似熊,毛色灰白。”
貔貅并不等同于熊猫,前者是幻想种,后者是现实种,关系有点类似麒麟跟长颈鹿。
古人以幻想诞生了貔貅,然后在现实中寻找能与之对应的物种,当发现在外形或者能力上较为类似的生物后,就冠以貔貅的称呼。
貔貅是一种凶猛的瑞兽,号称能吞万物而从不泄,故有纳食四方之财的寓意,与四大凶兽之一的饕餮相对。
熊猫有个“吞金兽”的外号,所以才会被冠以貔貅的幻想代称。
第九十六章 结伴而行
岳鼎这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遮遮掩掩,狱洲上妖族并非少数,甚至还有一处武道圣地——诛仙岛九娲宫,赫赫威名,万妖朝圣。
但所谓人有人道,妖有妖道,适合人族修炼的法门不一定适合妖族修炼,毕竟经脉运功一类修行法门,妖族的肉身跟人类截然不同,不可能照搬过来。
只有到了天人境四重的法相期,妖族凝练出真正的人体肉身后,才能殊途同归。
突破到天人境四重,人类修行者是凝聚出天地法相,而妖族修行则是凝练出肉身,并将原来的妖躯化为天地法相。
当然,并不是说妖族一定不能修炼人族的法门,走不了武修可以走术修的路子。
肉身经脉不同,但神魂都是一样的,三魂七魄,谁也不比谁多出一个,或者少掉一个。
但总的来说,妖族去修炼道、佛、儒三教的法门,远不如修炼自家妖族法门更方便,甚至魔教和巫教的还要更合适一些。
其实从字面上也能看出来,道家求仙,而仙、佛、儒三个字全部都是人字旁,可见三教骨子里都透着“两仪之内,最灵者人;天生万物,惟人最大”的大人类主义。
佛教虽主张众生平等,可细数一下,他类生物往往都是被佛陀以大神通擒拿后,才变成佛门护法的,自行修成正果的少之又少。
这种事跟拉壮丁差不多,只不过佛教的确有其神通所在,强扭的瓜很甜,入了佛门后,乐不思蜀的倒是绝大多数。
岳鼎虽然没有亲自测试过这位熊猫大侠的内功属性,但稍稍想一下就能明白,既然对方是向着摩诃寺的方向走去,显然是冲着四天后的无遮大会,必定是佛修无疑。
他要遮掩长相,也是为了避免麻烦,这年头种族歧视还是挺有市场的。
而相比起来,令岳鼎比较在意的是,观昙华居然能一眼看出对方的真实身份,倒是颇有几分耐人寻味的地方。
要说是从细节之处推理得到,可熊猫大侠根本没有漏出明显的马脚,全身包裹得紧紧,连脸都遮住了,何况就算看见手脚处漏出来的缺档,也顶多是认出妖族的身份,如何能一口咬定是执夷将军的后裔?
要说是在打斗中看见了脸,那就更不可能了,观昙华在一分钟前还直昏迷着的,总不会恰巧在对方冒出来的时候醒来,等到被救回来时又昏过去。
但疑问归疑问,说不定这是人家的秘密,岳鼎没有唐突到才刚见面就询问这么隐私的事情。
被摘下箬笠的熊猫大侠转过身来,坦然道:“真是对不住,俺并非有意要隐瞒。”
岳鼎露出真诚的笑容道:“我能理解,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遇见真正的妖族,没想到居然是执夷如此罕见的种族,也许该庆贺一下。我叫岳鼎,不知是否有幸能跟阁下交个朋友。”
熊猫大侠一愣,似是没想到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不仅一点也不在乎他的妖族身份,而且还在见识他的长相后,莫名的平添出许多好感,显得格外的热情,令他有些二丈和尚摸不着脑袋。
谁又能想到,对于岳鼎而言,哪怕是天龙、凤凰、麒麟,也远远比不上国宝来得亲切。
熊猫大侠最后归结为对方天生性格豪爽,不介意种族身份,于是便咧嘴笑道:“俺的俗家名字叫潘晓,但俺师傅给俺取了个法号,叫做方圆。”
这时,净鸢师太开口道:“不知两位是否还有其他同行人,若是不嫌弃的话,可否与我无花寺众人同行,路上也可略尽出手相救之恩。”
潘晓挠了挠脑袋,这动作配合他如狗熊般的身躯,显得分外笨拙,和之前灵动的身手形成鲜明对比,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腼腆,似是想要推辞。
岳鼎抢先一步道:“我还是首次参加无遮大会,很多事情都不清楚,有师太做向导再好不过,我还有个徒弟,待我将她寻来,便同师太一起上路。”
然后他转头对潘晓道:“潘兄弟可是与人有约,应该不会嫌弃我们吧?”
潘晓连忙摆手道:“怎么会,应该是你们不嫌弃俺才对,俺欢喜还来不及呢!”
这大个子倒像是初入江湖的大男孩,语气都有些局促,在他身上,岳鼎仿佛看见了以前的自己,好感再度上涨。
四人往回赶路,观昙华先是跑过去跟净鸢师太在耳边轻声说了一些秘话,岳鼎注意到对方无意识的向自己瞄了一眼,随后就见净鸢师太很友善的对着他露出笑容,并点了点头。
这令他有些迷糊,也不知道那位小尼姑到底说了什么,而且身为长辈的净鸢师太居然如此信任弟子的言语,更添几分神秘。
随后净鸢师太向岳鼎打听了关于爱莲的事情。
经过交谈得知,当年传授给爱莲功法的,正是这位净鸢师太。
她在得知爱莲的结局后,长叹一口气:“我这徒弟也是求仁得仁,能够了无遗憾的离开,也属幸事。”
回去的路上,遇见了梦芸跟十几名无花寺的弟子,这丫头先是抱怨师尊居然扔下她不管,江湖险恶,她一个未成年人很容易遇上危险等云云。
可随即她瞧见了潘晓,顿时双眼发亮,仿佛小孩子看见了新奇的玩具。
反而是那十几名无花寺的弟子,在看见潘晓时,不自主的产生了戒备,更有几个微微皱了皱眉头,之后虽在净鸢师太的解释下,知道这位是救了师妹的恩人,放下了提防,但仍有意的拉开距离,不愿靠近。
胆大包天的丫头可不管别人怎么想,她先是自来熟的跟潘晓攀谈了几句,发现对方特容易说话,性格忠厚后,立马放开了手脚,居然伸出手去摸对方的黑眼圈,确认是否真实,又摸了摸潘晓毛茸茸的耳朵,戳了戳对方的肉掌,然后在那边大呼小叫。
潘晓对于自己被人当做玩具看待,并不觉得生气,反而因为有人类愿意跟自己亲密而觉得开心,很配合的陪梦芸玩耍,咧开的大嘴就没合拢过来,乐呵呵的模样更添几分憨厚。
不得不说,熊猫这个种族似乎天生带有卖萌的能力。
潘晓虽然不是有意为之,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憨中带拙,拙中带笨,笨中带有一分可爱,引得一群比丘尼频频回首。
几名年纪轻一些,胆子大一些的女尼偷偷过来,也学着梦芸,壮大胆子去摸潘晓的身体,只觉得毛茸茸、肉呼呼,手感特好。
人和人的交往常常就是这样,在没有正式接触之前,因为各种流言造成了先入为主的成见,哪怕明知流言都是夸大其词,但依旧产生了隔阂。
然后,通常因为觉得,就算不与这个人交流也没什么关系,便一直保持着隔阂,不愿去打破,不愿亲自去确认。
但只要有那么一个小小契机,就会发现对方其实没那么坏,甚至本来可以跟自己做个好朋友。
就像是彼此间隔着一张薄薄的纱布,不去戳它,一辈子都看不见对方的脸,可只要伸出手去尝试,就会发现这层纱布是如此轻易就能被捅破。
到了晚上,众人入住客栈的时候,所有的女尼都对潘晓消除了成见,即便是对妖族格外抱有歧视的几人,也觉得至少这一位是没有危险性的。
第九十七章 醉拳和醉棒
只是半天的功夫,潘晓就跟梦芸混得很熟了,和无花寺的那群比丘尼的关系也不错,这令出门前忐忑不安,做好受歧视心理准备的他来说,是个很美好的开头,也庆幸自己当初勇敢的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而非固步不前。
不过众人里最谈得来的还是岳鼎,没办法,谁叫只有他肯饮酒呢?对于喜好饮酒的潘晓来说,没有什么是比酒友关系更亲密的。
岳鼎不拘一格,视清规戒律如无物的态度令潘晓向往不已,一句“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的老生常谈,更是令这位无肉不欢的佛门弟子赞叹有加,并下定决心,要将这句话作为自己人生的座右铭。
无花寺的众尼自然是恪守着清规戒律,女人在某些方面往往比男人更死板。
梦芸倒是有尝试的兴趣,但被岳鼎以年纪太小给勒令禁止了。
岳鼎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饮酒,但也说不上讨厌就是了。
对他来说,比起酒本身,更注重的是饮酒的氛围,比如自己的心情,饮酒的环境,以及跟谁饮酒,这些将直接决定他饮酒量的多少。
而对于潘晓来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何况他本就是个千杯不醉的酒徒,随身带着的酒葫芦更拥有须弥芥子的空间效果,里面装了一湖的酒水,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的。
这位熊猫大侠饮到酣畅时,便在院子里打起醉拳,神传意发,手捷眼快,步碎灵活,刚柔相济,动迅静定,形神兼备。
岳鼎是个武痴,醉拳的赫赫威名也是早有耳闻,禁不住手痒,便入场同潘晓切磋起来。
光在旁边看着,只觉得这醉拳看起来很有趣,要知道大凡拳法都讲究下盘稳重,而醉拳第一个要忘的就是稳重,打起来行踪飘忽不定,身形如狂似癫,步法东扯西牵。
若仅是这样倒也罢了,岳鼎修习神行百变,在腾挪闪避上并不会输给对方,然而醉拳拳法刚柔相济,快速灵活,只有亲身体会后才明白,那些看起来歪歪扭扭的招式,竟是招招击向人的要害,狠辣无比,在可笑的外表下隐藏的是锐利的尖牙,很是凶险。
醉拳本是地躺拳的一种,跌扑、翻滚、窜蹦、跳跃,愣是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也不知道以潘晓那敦厚、肉呼呼的身体,是怎么做到这般灵巧的动作。
岳鼎以刚猛的神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