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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离婚-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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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男人的所作所为吗?难道他们所做的一切,后果都应由女人来承担吗?骂人的是女人,被骂的也是女人,可种下这恶果的是男人。难道他们不该受到社会和舆论的谴责吗?     
  方刚点评     
  一段两厢情愿的性体验,开始时便几乎没有什么爱情可言,所以难以做到彼此尊重,便不难理解了。我们的社会与文化对外遇事件中的男方即使多一些“理解”,也是因为“男人天生好色”,而这实际上却是对男性这个群体的不公、轻蔑与伤害。同样,对女方多蔑视,也是男权文化的必然结果。此事件中的男人之所以敢于公开这段隐私,是因为年龄的差距使得人们很容易相信是女人首先纠缠他,这同样要归因于男权文化。如果有谁受了伤害,施害者往往是文化,而不是某个具体的人。         
虹桥书吧。  
第26节:告别离婚(26)       
  个案002:拙劣的骗子     
  女,十七岁。     
  他说我们相识是缘分,但是我却说我们有缘无分。我是个涉世不深,正处在花季的少女,他比我大很多,而且还有一个小孩,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应该像哥哥对妹妹那样的单纯。     
  有一次在朋友家里吃饭认识了他,因为高兴,我们都喝酒了。虽然只是啤酒,但是我却喝醉了,他也差不多。我吐了,吐得一塌糊涂,他照顾我。我躺在床上,头昏昏的,他说他喜欢我,真的很喜欢我,我听了都傻了。他是大老板,竟喜欢我这个青不溜秋的女孩,真不可思议。     
  也许是在酒精的催动下,他吻了我的两颊。当时我心里很难受,他把我当什么了,随随便便就吻我。不过他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他说他会尊重我,当时我还是迷迷糊糊的。他拿了一个戒指套在我的手上,我心头一惊,随即酒都醒了,我知道他们夫妻感情不好,但是不至于把我给卷进去。我当即把戒指拿下来还给他,我劝他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和金钱。他心里可能很难受,说为什么送我一点小东西都不能接受。但是我认为:他说的小东西可是我的一块肉,我拿什么还呀!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呢?!我没有跟他说这些,我只是说我不能要,他也没有强迫我。     
  以后的日子,他对我也很不错,我心里也很矛盾,我又是不容易满足的女孩,我希望得到很多,也许跟我的出身有关(我是一个乡下的女孩,现在出外打工)。如果我答应了他,我会得到很多,但是我不能背叛我父母(他们思想都很保守),而且,我更不想背叛自己,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以后怎么样,只能顺其自然。     
  方刚点评     
  明显是一个骗局,这个男人追求女孩子,完全是一种猎艳游戏,借助物质为手段,无一丝一毫真情在里面。这位十七岁的女孩子已经开始咬钩了,这绝不会仅仅决定着她与这个男人的关系,很可能会为她今后的人生决定着走向。我们几乎可以判定这个男人完全是为了性的,而且是个很拙劣的骗子。即使有再多的背景,即使从男性解放的角度权衡,也无宽恕其欺骗行为的理由。     
  个案003:精神的依傍     
  男,三十一岁。     
  我们的交往是由性开始的,第一次见面我便留宿在她那里,开始莋爱的时候她说:“你可千万别让我爱上你。”这其实也正是我想说的。但我们还是不可避免地相互爱上了。     
  我们相爱是因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是一致的,对人生、世界,我们有相同的理解与追求。而我们的思想都是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在事业上,她给我的帮助是别人无法做到的,经常是随意说的几句话,便对我构成重大影响。对方是我们精神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用爱来形容我们的感情似乎远远不够,那是一种找到你的生命依靠点的感觉,我无法说清。我们都没想过要破坏各自的家庭,为了不伤害配偶,也因为我们也许不适合做夫妻,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这种遥遥的感情对我们来讲已经足够幸福了,还贪求别的什么呢?     
  我们相识四年,只见过二十五次面,其中许多次仅仅是三五分钟的碰头,莋爱只有五次。她曾说两个人第四十次见面的时候感觉会最好,那时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所以我认真地记录下我们的每一次见面。但是,我们这一生注定不会有相见四十次的缘分了,虽然只有五次的莋爱,却也足够回味一生。     
  许多时候只要想起她,我便感到充实,有力量。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人让你牵挂,是件极难得的事情。     
  方刚点评     
  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的人,遇到精神世界一致的异性,便生发出这种亦性亦情亦友的深刻感情。可遇而不可求,亦非常人于常态下可以企及。外遇中的男人同样可以如此深刻,如此郑重,一生中可能只有五次的莋爱,闻之令人动容。这一切都在提示着我们:最深刻的爱情总是源于对世界、人生相同的感知,以及品位与“段位”的一致性。     
  个案004:有责任感的中年人     
  女,二十七岁,大专,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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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告别离婚(27)       
  也许正是因为离婚使我有幸成为今天这个男人的外遇对象。他是一位年过不惑的成熟、实在、上进的男人,他并不像一般男人对待自己外遇中的女人那样。他相当有责任心,在事业上小有所成,不是很有钱。我与他是在高速公路的途中相识的。当时我上车时,车上有很多年轻男性旁边空着一个座位,也许是他稳重、成熟的外表让我有种信任感。于是我选择了他作为我这次短途旅程的邻居。     
  开始,我看得出他并不爱我,只是“很谈得来”,后来经过几次接触他才开始认真对待我。他不是一个把爱挂在嘴边的人,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现在不是一个自由的人,不敢对你有太多的承诺,我只希望自己做的比说的更好。他有妻子和女儿,他很矛盾,经常于情感和理智的中间徘徊,我从不对他有过分的要求,但我一旦有事,如生小病、心情不佳、经济问题、思念他……这些时候,他是无论如何都会来到我这儿。我们虽然相处只有几个月,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好多年,我经常怀疑自己的这份感情是否能长远、稳定。因为我需要一个可靠的承诺,需要一份稳定的爱。他的爱人有所察觉,但没有办法制止他,因为没有证据。我看他的“全家福”时,心在隐隐作痛。     
  总之,我认为我与他的感情是否有好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幸成为他的外遇,我认为这一切都很正常,对他太太没有一丝内疚。     
  方刚点评     
  青年女子在年长男人那里获得“安全感”,年长男人也从青春女子那里获得青春的活力。人过中年之后,一次外遇可能使男性焕发青春的感觉。我们可以推测到他在外遇中寻找性、寻找青春、寻找活力,也寻找爱,这其实是并不矛盾的。外遇中的男人同样可以是有责任的,同样也会因为主流社会观念的影响而在情感与理智间挣扎,并不一定都会轻松老练地做“两面派”。     
  个案005:在工作中生情     
  女,四十二岁,南方某大城市,总经理秘书。     
  他,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心地善良,才智过人,具有相当的能力和魄力,很有开拓和敬业精神。不但在事业上卓有成就,在生活中他也是一个相当优秀的男人。我是他的秘书,一直以来我非常敬重我的上司,觉得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值得尊敬和爱戴的人。     
  也许是我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待人热情真挚、诚信可爱的态度,慢慢地使他开始喜欢上了我。按理说,我是万万意想不到他会喜欢我,因为他是我的上司,地位的悬殊以及文化素质等的差距,都使我无法意想到他竟然会喜欢自己,况且他亦是个一向都严于律己、光明磊落的人,在社会上从未有过男女之间的绯闻。这样一位受人尊敬和爱戴的上司,若由于我的缘故而致使他的名誉受到损害,我会感到很不安和羞耻的。     
  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及道德观念的影响,目前,我仍然未能像他所希望的那样投入感情,也不敢投入,虽然我感受到他对我是动了情。他对我很有耐性,致使我到了不可抗拒以及无可奈何的地步。我从最初的惊讶、回避到感动、甚至接纳而接近他,了解他心中的烦恼、喜乐。我看过许多书,据书中所说,男人一般是不守本分的。所以当他初次对我有不太礼貌的举止时,我并没有责怪他,只是敬而远之。说真的,当时我也真不敢得罪他,将近有一年的时间吧,他并没有因为我的回避而将我的工作另做安排。当他知道我在回避他时,曾当面问过我是不是怕他。之后,他还说不会因为我的拒绝而对我的好感有所改变,还请我放心,即使我没有应承他,而他仍然对我是有好感的。他的话使我感动。     
  他时常送书给我看,都是对我有益和有帮助的书籍。他说我文化不高,应该多看书,多学习。我就是在他的关怀、爱护、帮助下,渐渐地对他也生出了好感。平时在闲谈过程中,在事情和问题的处理上,他都给予我极大的帮助,使我获益不浅。我在口头上仍然没有应允他什么,但在行动中已不再拒绝他对我的亲热。后来我把顾虑及许多我不能应承的理由说给他听,他在理解我的同时却又在不断地开导我,说他对我有好感是一种缘分,他并不是个注重性欲的人,否则他完全可以找个比我年轻、漂亮、有才学的人,他注重的是情,是缘分。还说不会勉强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我就是信他这句话才敢与他保持这种“朋友、情人两不像”的关系,说我们是朋友又少了份尊重,说是情人又多了份拘谨和保守。         
※虹※桥※书※吧※。  
第28节:告别离婚(28)       
  我的担心有两点;其一,若他是出于真情,我岂不是错失了一位知己;其二,若他是出于一种时尚的追求,到头来他会不会由于我的不识抬举而恼羞成怒,借故让我“下岗”,目前我正处于下岗的危险年龄。虽然他说过不会因为我的拒绝而对我有所责难,但我还是不放心。     
  方刚点评     
  外遇最多地发生在同事之间,因为对于绝大多数上班族来讲,“单位”是唯一与他人交往的稳定场所。较多的时间相处,日久生情也在情理之中。具体到本个案,从叙述中看,男主人公应该是一份真的感情,而且作为一个外遇中人还算是很守“本分”的。办公室外遇最大的麻烦是,平常的工作关系会被破坏,而女下属又难免多些现实利益的考虑。感情的事,一旦糅进了利益的因素,总让人觉得不舒服。对于我们的女主人公,处理起来应该很简单——如何做,只需要问自己的心就行了。如果因为担心报复而委屈了自己,则终会有后悔的时候。     
  个案006:憎恨外遇     
  男,三十岁,大学专科,银行职员,已婚。     
  人类最后应该达成这样的共识:任何外遇,无论其成因如何,都是不应该发生的。只要属于外遇,都是可憎可恶的,而且可以绳之以法,以绝后续。如果我的配偶有外遇,会立即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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