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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沛?这名字真像男生哪。你该不会以前是男……”方宇大惊失『色』。话未说完就被余裴裴擂了一拳:“想象力能别那么狗血行吗?就是改名字而已!”
“连姓都改了。”方宇说,却也没问为什么,“这就是你的秘密?”
“是啊。现在整个大学,只有林艳和你知道。”余裴裴点点头,又补充一句,“不过林艳是因为以前和我认识才知道。我主动告诉的,就只有你一个哦。”
“哦……”方宇搂过余裴裴的肩,声音比之先前多了一丝微妙的柔软,“那我以后叫你‘石沛’?”
“才不要呢。”余裴裴缩在方宇怀中,一边伸出两手的食指,在空中交叉出一个'x'型,“不准叫这个名字!我已经把它封印了!”
是的。她把我封印了。
在那个食街的晚上,在她朝方宇手中的饮料问出“好喝吗?”的时候。我就发现,她已不再是一副面具了。不。或许从一开始,她就不是我的面具。那她是什么?是冬眠在我体内的蛇吗?而那仿佛即将要到来的暖意。终于要让她苏醒了吗?
“要试么?”那个晚上,方宇笑着将饮料递给即将苏醒的她,然后她接过,指尖擦过对方的掌心。有什么,就被点燃了。先是火星,再到火苗,乃至最后的熊熊大火。这都是属于余裴裴的。而我被她远远隔离在火的这边。吹灭不了,也无法跨越——或许是这火势过于强大。又或许是,我太弱小。
5
花两个星期熟络。花一个星期暧昧。花四天衡量。
花三分钟表白。
花一年半的时间来交往。
最后,花一分钟结束。
“我觉得……我们可能不太适合。”
方宇在电话里用这句话解开了我的封印。在他毕业工作后的第五个月。
“什么?”我听见余裴裴问。
“不如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什么?”
“对不起。”
“什么?”余裴裴还想这么说。她只能说出这两个字。她的脑海里除了这两个字什么都没有。但我不能允许她继续糟蹋我的形象。挂电话吧。我命令道。
余裴裴将电话挂了。
但五分钟,她又重新将电话拿了起来。重新按下方宇的手机号码。我阻止不了她。那13位的数字像是新被挠破的痂,鲜血源源流出,将我的脑海洗成一片血红。火的颜『色』。却又是雪的冰冷。
“为什么?”电话接通。这次她终于可以说出别的话了。虽然只比先前多了一个字。
“因为……”方宇支支吾吾。
“你有其他的女人了?”——别问了。
“……”
“是不是?”——别问了你他妈的!
“嗯。”
“谁?”——是谁已经不重要了好吗?还问什么啊?
“公司的……”对方的声音传过来。停顿了片刻,又像是要辩解什么般的,“你不要误会……我没有脚踏两条船。我和她还没在一起。”
“所以你现在就要来跟我分手。然后跟她交往了?”——你要确认什么?当被狗咬了一口行吗?
“……”
“是不是我上次见过的那个?你叫她李经理的?”——好了。够了。
“她哪里比我好?你们一起了她就会升你职?给你加工资?你害怕我跟着有钱人走,结果你自己跑去搞女上司?你什么意思啊你?”——够了。给我住嘴吧!
“以前你说过的那些话你都忘了?就这么快?才五个月?”——忘了就忘了啊。要每个人都记得自己爱情里说过什么这个世界上还他妈有谁会失恋啊?
“……对不起。”
“我不想分手。”——你是白痴吗?你是白痴吗?你是白痴吗?
“……”
“……你去死吧。”——对。就该这样。这样才对。
在第二次挂下电话前。我总算从余裴裴口中夺回了话语权。但我依旧没办法控制余裴裴。她在那天晚上抱着电话,哭掉了将近一年份的泪水。光是用来擦眼泪鼻涕的纸巾,就足够装满一个垃圾桶。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哭成这个样子——至少,没想过会为了'失恋'而哭成这个样子。失恋而已。不就是倒霉了一回吗?有必要吗?哭什么啊?我这样想。我真的是这样想的。但是没有办法,这些想法渺小得就像一阵微风——在那巨大的冰冷面前。
实在太冷了。
为什么会这么冷。
只是火焰熄灭了而已。只是回到了原点而已。可是,为什么会这么冷。心里像是开了个巨大的洞——它要只是个洞,或许我还可以忽略它。但是不行啊,它还在嗖嗖地冒着冻彻骨髓的寒气。像是要无时无刻地提醒着我的无能为力。
对方宇的无能为力。
对余裴裴的无能为力。
对这个世界的无能为力。
我要怎样做,才能将它重新封上?
“如果是我先甩了方宇,估计也不会这么难过吧。”后来我对林艳说。在那个坐在便利店旁喝啤酒的夜晚里。
“得了吧。就你这样子,你能先甩那男人我头给你。”林艳一针见血。她说得没错,和方宇在一起的时候,尽管时有冷战小吵,但我从未想过要真正和方宇分手。不。是余裴裴那个傻x从没想过会和方宇分手。她脑子里上演的,全部都是“王子和公主一起幸福生活”的戏码。她是那么坚定,坚定得足以抹消掉我仅存的顾虑。我有多相信余裴裴,就有多相信方宇。可惜这信任终究只是一相情愿的产物。它的力量那么小。就像一块ok绷,粘不回方宇那颗被所谓'现实'和'社会'摔破的信心——“行了。别帮他找借口了!那家伙就是贪新鲜又没担当好吧。”林艳“嗤”了一声,“才半年就搞上同事。还是自己的上司?‘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晓得。这种脑残早分早好。总比你们以后结婚了他再来跟你离婚得好。”
“所以我说我应该先甩了他啊。”我捂着额头,啤酒让我有点晕晕的,“至少不会那么伤。”
“别脑残了。这招没用。你到时准后悔。”林艳说。
“你怎么知道?”我看着林艳,“你后悔甩了邹鑫?”
“嗯?那倒没有。”林艳耸耸肩,“但我有房子。你如果甩了方宇,你有什么?”
“……”我无语凝噎,只能狠狠再灌下一口啤酒,“有必要这么现实么?”
“我是就事论事。他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你就莫名其妙甩了他。还拿不到什么好处。你不后悔谁后悔?”林艳说,顿一顿,“但是你如果不甩那男人,最后就得被他甩,你不生气谁生气。”她笑着,“反正恋爱到最后,不是'后悔'就是'生气'。选哪样都是伤心。对吧?这样想不就得了。”
“什么‘不就得了’啊……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我嘟哝着。却也反驳不了林艳的说法。事实上要换作两年前的我。估计也是这么个调调。但……“就不能'不后悔''不生气',两个人一直幸福到老啊?”我用力抹一把眼睛。
“可以啊。彩票不也有人中么?”
“靠。你就不能乐观点?”
“我乐观才举彩票的例子。”
“算了。”我打开一罐新啤酒。白『色』的泡沫从罐沿稀里哗啦地涌出来,“爱情这东西真没劲。不碰了。”
嗯。不碰了。
既然我没办法真正变成太阳——我试过了。我那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开朗积极,那么努力地将自己投入进热闹的人群。我几乎以为自己成功了。但结果,结果却是让我遍体鳞伤地想要重回孤独。真可笑。不过也好。至少它让我看清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对,我果然还是想要做一条深海鱼。不打扰别人,也不被别人打扰;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消极就消极吧。骂我没用也没关系。我就是想过这样的生活。这才是,最适合我的生活。
——不。
但是有声音对我说。
极其微弱,却又无比强韧。它穿过黑暗、穿过冰冷、穿过孤独、穿过自由、穿过心脏、穿过思想、穿过我体内那个冒着寒气的洞口。它说:
“不。”
第一卷 第四章
'“王子和公主幸福一辈子”的这种事情,这个世界上但凡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怀疑。只是有的人在怀疑里选择了不相信。而有的人,他们选择相信。'
1
眼前的这个人,头发浓密,却不见光泽,两拨黑『色』死气沉沉垂在肩上。刘海遮到了眉『毛』近眼皮的位置,让这个人看起来,有三分之一的脸是乌压压的模糊。鼻子和嘴巴的轮廓倒是不错。但也就是“不错”了。全没有任何值得浪费笔墨去形容的特点。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此人穿的衣服:一件印着'和平鸽mix橄榄枝'徽章的黑『色』t恤——据说那是她被迫参加某次校内活动后拿到的赠品。
“我——真是谢谢你了。出来逛街穿个什么学校的鬼t恤。好歹也是个女大学生啊!能别这么糟蹋自己吗?”林艳的声音传过来。她一边说,一边将一件浅条纹衬衫比上我的身。试衣镜映出她的脸:尚未烫染的直发垂坠在脸颊两侧。像两把滚着光的刀,将她的五官闪出一种近乎霸道的美。但足够饱满的脸颊和水嫩的皮肤,又透着一丝天然的柔弱。除了'完美'这么个俗气的形容,我也想不到还能用什么词去描述这张脸。我只知道,自己那张被刘海儿模糊了三分之一的脸,在林艳的对比下,眼下模糊得像要全数消失。
啊啊。那就消失吧。
从头到脸。到脖子到胸口。从手臂到指尖。从腰腹到脚踝。
全部全部。从世界上消失。或者,和这个世界一起消失。
类似的想法涌进脑海。我下意识将视线从镜子移到别处。倒不是因为忌妒或是自卑——人会对某人感到忌妒自卑,无非是因为'赢不了'和'输掉了'。但眼下我和林艳的差距远得根本不在同个战场,也就不存在什么“输赢”的念头。其实要是有,倒还好了。至少那会让我提起些干劲来——就像那时在大学重遇林艳,而燃起“要变成像她那样的人”的斗志一样。
而眼下,在和方宇分手后的这一个多月,我只觉得自己倒退回了高中——那个浑浑噩噩的、毫无目标的、对任何事物都不抱期待和兴趣的时期。不,甚至还要更糟糕。那个时候尽管活得超级无聊,但那无聊尚还平静。可现在,它却变成一只巨大而尖利的爪子,在空白里拉出一串串尖细的响。就像是指甲尖划过黑板,听着叫人泛寒。我从小就最怕这种声音。我想逃。但又能逃到哪儿去呢?那折磨人的噪音,来自的地方,是我的体内啊。
所以才会想消失吧。'消失'是一个好词儿。它能把“逃避”的本意修饰得像是一种勇气。我想消失,不过是因为我想逃却逃不了罢了。这种不合时宜的清醒真叫人讨厌,除了让我越发地自我厌恶,就没有别的用处。
或许也是感觉到我这些天的委靡不振。林艳才会硬把我拉出来逛街。当然,她也确实是喜欢做这事儿。“我觉得你比较适合暖『色』系的衣服。”她将先前的浅『色』衬衫丢一旁,又开始在我身上比试另一件骆『色』外套。“冷『色』系配你现在这个气质简直就跟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