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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盘之赢-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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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代理版权贸易的方式

    1。出版信息交流

    版权贸易的前提是出版信息的沟通,出版中盘商可通过定期编印国内外出版信息让国内外的出版机构了解双方的出版动态,以便选择感兴趣的书刊进一步洽谈版权贸易事宜。出版中盘商还可通过代理刊登广告、寄发宣传资料、图书目录、推荐版权转让的书目等方式推动版权贸易的开展。

    2。为国际出版合作牵线搭桥

    国际出版合作是在两国或几个国家之间,通过一定的合作方式,从事书刊出版、经营等活动。国际出版合作也可视为国际版权贸易的一种形式,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平等互利,合作的成果实行版权共享。国际版权合作的形式有:

    (1)合作各方共同确定选题,共同组稿,共同印刷发行。所得利润共享。

    (2)合作各方共同确定选题,由一方提供稿件和图片,由另一方出版、印刷、发行并付给对方一定的报酬或发行折扣。

    (3)由中方提供稿件、照片等,由外方负责翻译、出版、销售。按一定比例分配利润。

    (4)由外方提供稿件、照片等,由中方翻译。出版、支付外方一定版权费。

    (5)合作各方协商,共同创办新刊物,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

    (6)出版国外作者的专著,由作者提供一定的资助或包销一定数量的图书。

    3。签订版权贸易协议

    出版中盘商通过各种方式,促使版权贸易各方走到一起洽谈版权贸易事宜,出版中盘商也可以代理版权贸易一方与对方签订版权贸易协议。版权贸易协议中应包括转让何种版权、转让的期限、版税率、版税支付方式等。

    (三)开展版权贸易的注意事项

    1。向国外转让版权的注意事项

    (1)转让版权时,应先审核拟转让版权的书刊、录像等的内容,审查其是否有不宜公开或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是否有与国家现行方针不一致的内容。

    (2)转让版权时应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国家版权局登记审核。

    (3)签订版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一般只转让某一部作品的某种形式的使用权。

    2一项合同最好只涉及一部作品的授权使用,不宜一次授权使用多部作品,也不宜一次授权一部作品的多种形式的使用权(如同时授与出版权、翻译权、改编权等)。

    3转让版权的期限、地区范围应明确。

    4转让版权时一般应明确出版物的版本形式、印数、估计定价和出版日期。

    5要求使用者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不变匿作者姓名、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6规定适当的版税率。

    7明确版税支讨的时间和具体方法。

    8规定未经作者许可,使用者不得向第三方面转让所受权利。

    9规定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10避免与版权无关的附加条件。

    2。购买国外版权的注意事项

    (1)尽量选择对我国科技、经济领域有实用价值的书刊。

    (2)加强出版信息交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引进。

    (3)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应根据中国实际情况,版税要适当。

    3。对外合作出版的注意

    (1)必须符合中国外交政策和对外方针,有利于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不得有损于中国主权和利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2)应注意了解国际图书市场的情况,维护中国作者和出版者的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济上有所收益。

    (3)出版机构应根据本身的条件与特点、出书方针和出书范围,确定对外合作项目。

    (4)对外合作出版项目应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合作书刊的编辑方针、书稿内容以及最后定稿,均须经我方同意。凡经中方审定的书稿,未经中方同意,对方不得擅自增删或作其他改动。合作出版介绍中国情况的摄影画册或其书刊中选用的照片,一般应由中方提供,不宜采用由对方派人拍摄或双方合拍的方式。

    (5)合作出版供中国读者使用的外国编辑的书稿,应是中国急需的,必要时应根据中国的情况对其内容进行增删或改编,在经济上尽量不用外汇支付对方应得收益。

    第二节哈佛文化中盘商谋略技巧

    中盘商的职责是为交易双方搭桥,促使买卖成交,起的是一种中介作用。作为中盘商一定要以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性』质,以自己的中介手段为用户服务。

    但是商场即战场。不少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快赚钱、多赚钱,为了金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弃友谊、信誉于不顾。久经商战的人对此可能都有同感。

    此外,如何说服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尽快成交,而不致半途而废;如何多卖出票,多订出书以提高经济效益;如何提高佣金,使自己的付出得到更多的报偿,等等,这里面都有不少谋略问题。作为中盘商在遵守道德原则、法律法规前提下,应当认真研究一下中盘商的谋略。

    中盘商的谋略既同一般商人的谋略有共同之处,又有他的特殊考虑,中盘商既要看重一般规律,又要注意理解自己工作的特殊『性』。因此,中盘商的谋略应当主要从这两个方面考虑。

    一、如何使双方成交

    这涉及中盘商的经营战略等一系列问题。成功的前提是双方确实彼此互有所需。例如,甲的东西,不管是专利技术、作品、还是货物等等,正好是乙所需求的,而乙出的价格,甲也可能接受。这就为中盘商促使双方买卖成交提供了可能『性』。但这时,甲乙双方包括中盘商三方之间在质量、价格和佣金等方面就会产生一系列的磋商,甚至争执。如果磋商顺利,买卖就算做成了,磋商失败,买卖也就泡了汤,这里的关键就要看中盘商的谋略。

    有人总结了一些智谋、技巧或方法。例如,欲擒故纵。就是中盘商与一方谈判时,故意显得漫不经心,成不成无所谓的样子。这样反而使对方不能端着架子,以抬高自己讨价还价的资本。再例如调高对方胃口的方法,就是故意将商品的紧张程度做适度的夸张。演出中盘商对节目、演出做必要的广告宣传,引起观众的兴趣。兵不厌诈,在交易上兵法也同样适用。适度的夸张,可能会提高对方的心理紧张『性』,期望迫切,促使对方早下决心,玉成好事,同时,成交后还会在对方的心理上有一种成熟感。

    另外,在成交和签约的时候可运用诱导的谋略,即把客户的情绪置于好象生意已经谈妥的气氛之中。要把握客户的情绪变化,一鼓作气,突破对方的防线。要从容决战,否则会由于签约成交时的慌张、『性』急使垂手可得的买卖功亏一篑,要少说话,全力制造成功的气氛使对方就范,而不要东拉西扯,不要得意忘形,要有大将风度,否则乐极生悲,使对方心中起疑,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要去争论,要尽量鼓舞对方的成交欲望,不要因对方的一些无理言辞而计较;要充满信心,信心可以造成一种气氛,感染对方的情绪,使他下成交的决心,而不要急于询问,弄巧成拙。

    类似这样的智谋或技巧举不胜举,它涉及谈判技巧,营销技巧等一系列商战谋略,欲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的读者可读一些这方面的书,同时在实际生活中仔细观察,在体验中归纳。

    二、如何维护自己利益

    如果销售一种商品,一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使一时交不了钱,也可写一纸字据,卖者可凭字据向买者要钱。买者是很难赖帐的。而中盘商手中并没有产品,他靠的是信誉、服务和关系来取得佣金。这使他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双方在成交之前他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双方谁也离不开他。例如演员不可能直接去找观众要求表演,必须通过中盘商去中介。但一旦双方见了面,达成了协议中盘商就可能成为多余的人,变成买卖双方都想抛弃的人。这种经历或危险是每个中盘商在中介活动中所经常面临的。

    如何避免这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呢?这个问题将在下面的诸多中盘技巧中详详表述,这里先略举一二。

    1。应当对对方的人品、单位的『性』质、信誉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对方信誉好,重情义,那么你可以和他打交道,否则最好不要白费力气。

    2。要多对事少对人,对对方信誉的了解有时不易及时做到,特别是对双方都了解很透更不容易,那么这时就要多对事少对人,将双方符号化,做个纯粹的中介人,在双方之间传递信息,而不涉及与此信息有关的具体的人和单位,在这里,这些人及单位只是抽象的符号而已。

    3。手中尽量握有能控制住对方的牌。像前面讲的不让双方见面有时是很困难的,更多的时候则需要三方在一起谈判,这时作中盘商如果还想保持优势的话,就要在手中握有能控制住对方的牌。这张牌可以是物品,可以是现金,可以是对整个交易中作用很大的人物,也可以是长久的合作关系或者是声誉。使对方受制于你,不必担心对方反悔。如果这些都没有的话,或者你就别干,或者就去碰碰运气吧!

    中盘商的谋略是个大题目,尤其在文化市场中又具有一些特殊『性』,有待于千千万中盘商在实践中去解决,只要善于总结,不断地积累经验,将一般的原则与自己的活动领域有机地结合,就会获得成功。

    三、文化中盘商应掌握的基本技巧

    在具备谋略的基础上,文化中盘商要想在竞争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多创效益,还必须掌握一定的技巧。

    (一)中盘商的调查技巧

    虽然中盘商在商品流通中只起中介人的作用,但是为了保证中介经营的信誉,提高商品成交率,增强委托方对中盘商保证中介经营的信誉,提高商品成交率,增强委托方劝的信任感,使业务获得充分的发展,中盘商必须在委托方与第三方成交之前,对供方的成果或货物进行详尽的调查,只有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方能在与第三方的洽谈今赢得主动,在供需双方中赢得声望,为以后的成功铺平道路。

    1。调查的内容。

    (1)调查供货方或技术成果持有者的信誉保证。随着商品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个别企业或个人采取非法手段,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蒙骗客户,或在商品质量上打折扣,以次充好,或缺少售后服务手段,订货时信誓旦旦,售出后撒手不管,在文化市场上,胡拼『乱』凑的演出、录像、低级趣味的图书、娱乐也经常出现。因此,中盘商需对供方的历史、现状、信誉度、知名度等做到心中有数。如其劣迹斑斑,或可疑之处甚多,则宁肯不做这笔生意,也不能通过自己的手去坑害别人。

    (2)调查供方的产品质量或技术成果的可行『性』。对产品质量应对照相应的〃质量标准〃加以检验,如果是节目,就要了解演员的历史背景,所在院团的必要证明;如果是图书报刊,就要有国家出版部门的资格认证;如果是音像制品,则要有新闻出版部门、文化部门和广播电视部门三家的发行许可。

    (3)调查供方的产品的价格。要调查供方产品的『性』能价格比;要调查市场上的同类产品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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