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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风尘-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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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苇满有把握地说:阿信在爱情上会输得很惨。我和泡泡都劝她多次了,不要在一颗大树上吊死。她也可以尝试着再去交往其他的男人。况且她的男朋友现在除了她还有别的女人,可她就是听不进去。要知道我们可都是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
  我说:会不会是阿信太爱她男朋友了,就能够做到包容他所有的缺点。
  芦苇幸灾乐祸地说:那她就更傻了,男人是最庞不得的,你越迁就他,他就越拿你不当回事儿。阿信的下埸就将会是学历越高,越想结婚就越没有男人会娶她。
  芦苇的刻薄,再一次验证了女人之间的感情是最虚假的。比起男人之间的哥们义气,女人是最薄情忘义的。
  我住在近郊。比芦苇的家远一站路。芦苇的老公开车送我。她坐在前排副座上。我坐在车的后座。
  芦苇开始在我面前卖弄她的幸福生活。她用贬低泡泡来抬高自己。
  她说:我觉得泡泡花钱太奢侈。成天只知道购物。老公让她学习英语,她断断续续地上了一个月的课就放弃了。刚刚买了房子,现在又要她老公代款买车。她的老公活得太累了。
  芦苇的老公听了这句话别有用心地笑了笑。
  芦苇继续说:我结婚就没有举办什么仪式。我们的家也只有一百平方米。虽然没有泡泡的家豪华,但我想把钱用在学习上。我要重新回到学校读法律系,将来到我老公律师事务所辅助他的工作。
  好一个夫唱妇随的贤良计划。芦苇的老公听了欣喜不已,立刻当着我的面许诺,只要她把法律学下来,就送她一辆轿车。
  芦苇有志气地说:我只要你先付前期的车钱,后面的代款由我自己挣钱来付。芦苇的老公更是庆幸自己找了一个贤内助。只有我坐在车的后座明白芦苇这话是故意说给我来听的。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女孩子是菜籽命。播种到哪里就是什么样的命运。昔日在学校默默无闻的她,今日嫁了一个有钱的成功男人,摇身一变,婚姻帮她给自己渡了一层金。
  到达我的住处,已是午夜三点。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钻进洗手间冲了一个淋浴。我想让水把我的头脑冲得清醒一些。两瓶干红葡萄酒、三扎破,喝得我的头像是被谁打了一棒似地晕沉沉的。
  洗完澡,我慵懒地躺在床上。电话铃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我迷迷糊糊地拿起话筒,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我听出来了是我的情人打来的午夜电话。
  他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说:我刚从〃卡布瑞特〃酒吧回来。
  〃卡布瑞特〃酒吧在我们俩人之间像个暗号。
  他说:我也刚从〃卡布瑞特〃酒吧回来。
  我一惊,不信任似地追问:你几点钟去的酒吧。
  他说:我十二点多钟。
  我说:我十二点多钟才离开。酒吧里一直就我们四个人,我怎么没有看见你。
  他说:我在外面。
  我说:今夜我喝了太多的酒,我胃里难受极了。
  他说:谁让你喝那么多?
  我问:你看见我了吗?
  他说:没有。
  我说:早知道你要去,我就不去别的酒吧了。
  我的情人说:我想你了,你想我吗?
  我说:我在酒吧里一直都在想你。
  他说:如果你也想我,那你到我楼下后给我打电话,我下来接你。
  电话挂断了。我瞪着一双空洞的眼睛,回想今晚所发生的一切。
  我的情人平时从不主动打电话给我。只有在想我的时候他才会给我打电话。不管当时的时间是上午九点我在上班,还是下午四点我在开会。或者是夜晚十点我和朋友在泡吧,再或者是凌晨三点我正在睡梦中。他的电话随时随地都会打过来。只是一句我想你我要见你。
  这种电话当然不可能每天都有。有时间隔的时间甚至长达一个月之久。还有那么多没有电话的日子,这就意味着情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我。所以我不能容忍情人的这种自私。
  若是在平时,我一定会在深夜前去赴他的约会。但是今夜,我的心走了太远的路,我感到分外地疲惫。
  女人天生是尤物。来到人世就是被人爱被人庞的,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为爱受苦呢?
  我抱着枕头,想像我的情人此时此刻也像我一样辗转反侧不能入眠。
  在这个被欲望折磨的黑暗里,今夜,将无人可以入梦。
  水果于2000年10月4日傍晚北京回龙观

 
 

你让我着了魔 (短篇小说)

 
  题记:我是一团火,你拥抱我吧,我要与你一同燃烧! 
  
  苏果喝醉了。
  时间是11月11日。
  夜里11点11分的时候,〃忘情水〃酒吧灯火昏暗。
  音乐似水流年无孔不入排山倒海汹澎湃纵横交错东南西北漫天遍野飘飘忽忽温柔缠绵百转千回浅吟低唱如梦如幻像魔咒一样在耳边回荡,心在漫延在膨胀在麻醉在翻飞在迷雾中扩散纷至沓来。
  这是唱出了现代都市男女椎心之痛的许茹芸的歌《突然想爱你》。
  〃突然想爱你,在这昏暗的夜里,突然想爱你,在这拥挤的人群里,爱到几度疯狂,爱到心都溃乏,爱到让空气中有你没你都不一样,爱到几度疯狂,爱到无法想像,爱到像狂风吹落的风筝,失去了方向……〃 
  在深夜里听许茹芸如泣如诉的歌声,直叫人甘肠寸断。
  我与季著洲始终面对面地坐着,听任音乐环绕在我们周围,他喝扎啤我喝瓶装的女士黑啤。
  假如,他坐在我的右侧或者我坐在他的左侧,我们看上去会不会更像是一对恋人或者情人?
  这是我与季著洲的第一次约会。他是我将要采访的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神奇男人。
  我在北京一家媚俗得能让人酸倒牙齿的两性杂志《男人·女人》主持一个叫〃苏果话题〃的情感专栏。
  原本采访季著洲的任务不归我来完成。可是杂志社负责这个特色人物专栏的同事家中临时出了一点事,她就把这个杂志社下达的采访任务踢给了我。
  时值今日,我还是这样认为是她将季著洲这个绣球一脚踢给了我。在我别无选择没有退路的情况下。如果是她和季著洲见面,也许结局会有所更改。
  在此之前,关于季著洲的传闻我已听到很多,无非是一些和男女绯闻相关的小道消息。
  我有一个在一家娱乐小报做编辑的朋友,她告诉我她每天的工作就是满世界里搜集一些演艺界的花遍新闻,她最热衷于成龙有了私生子、刘晓庆打官司、史可罢演风波、巩莉嫁大款之类的花边消息,然后将这些若干的花遍新闻凑成一张深受追星族们喜欢的报纸,据内部消息透露发行数量快赶上晚报了。
  季著洲近段时间被一些媒体炒作成本世纪末最后一个新闻人物。我所就职的这家媚俗杂志更是不能免这个俗,紧追着京城其它几家媒体的屁股后面跑。大有今天你做初一,明天我做十五的架势。
  在媒体呆久了,对这种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了。谁让我上大学时要选择学新闻专业呢?偏偏还要立志当一个通俗小说的畅销书作家
  吴放就曾后悔不迭地说:对男人最大的惩罚就是娶一个要做作家的文学女人做老婆。
  我怀抱一个憨态可掬的玩具毛毛狗得意洋洋地看着他,毫不示弱地接过他的话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反正我们还没有拿到那一纸证书,咱们好说好散。
  吴放也毫不犹豫地说:OK,咱们干脆潇洒走一回,今天同居,明天结婚,后天离婚。
  我不认输地点点头:OK!我同意。
  毛毛狗被我扔到了一边去。吴放无所谓的态度多少还是刺激了我,让我有点生气。
  吴放是我同居已有三年的男朋友,我们谈了五年的恋爱,从二十岁到二十五岁,谈得每一根感知神经都麻木了。我想他也和我一样已经从对方身上找不到感觉,但还不至于影响到我们继续同居,所以我们仍然住在一起。
  我的女朋友艾艾说,将爱情进行到此,是最让人无奈的事情。就像一块嚼得没滋没味的口香糖,继续咀嚼只会越来越乏味,吐出来扔掉又让人不免觉得有点可惜,甚至还很遗憾,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总之,让人怪矛盾的。
  这翻话是在吴放去外地出差,艾艾和我并躺在我和吴放的那张双人床上对我说的。
  艾艾是我的蜜友,亲密程度到了可以互相嚼舌头跟交流做爱的感受和体会。关于性高潮、避孕措施、阳萎、早泄、堕胎、流产都是我们共同的话题。需要交待的是艾艾是学医的。她常常三句话不离本行,我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得益于她的讲解。她甚至在我面前感叹,其实学医的比学文的更适合写作。
  我顺水推舟地说,没错没错,弃医从文的鲁迅、毕淑敏还有池莉就是我们身边最好的例子。
  我和吴放做爱,就像例行公事一样。我尽一个女人的职责,他尽一个男人的职责。每回做爱,他都会问我一个相同的问题:你快乐吗?你想要吗?你达到了高潮吗?
  我应付地搂着他的脖子,小声吭吭:我困了,我想睡觉。我转过背去。
  我们昏昏睡去。做爱让我的心感疲惫。我无瑕顾及他的感受和我自己的感受。我想,天下的男女也许都和我们一个样。他们不也同样日子照过吗?
  假如不是阴错阳差地遇上了季著洲,并且鬼使神差地发生了男女之间的那种特殊的关系,我也就抱着这种听天由命的心态过来了。
  我在季著洲第一次和我做爱之后对他说:我是一团火,你拥抱我吧,我要与你一同燃烧!
  吴放单位组织到泰国旅游,他提议让我与他同行。这是他的单位专门为职工家属安排的活动,通常这种活动我都回避参加。这次也不例外。我借故要完成关于季著洲的采访放弃了这个与他加强感情交流的机会。我不想不明不白地跟在他身后,让别人把我们当恋人也不是当夫妻更不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是让人心里别扭。反正吴放一天不主动提出结婚,并且向我下跪求我嫁给他,我是决不主动开口要那一纸证书。结婚仪式在我看来如同爱情的葬礼。
  季著洲比我先一步到达约定的酒吧。在此之前,我们并没有告诉对方彼此的长相特征,但当我匆匆赶到酒吧,我们还是一眼便认出了对方。
  季著洲魁梧的身材让娇小的我站在他面前更显现出他属于男人的伟岸和力度。我注意到他的头发蓬松,是我喜欢的那种松软的发质。通常头发硬的男人脾气坏,发质软的男人性情好。
  我送了他一本我新近出版的畅销书。季著洲说我本人看上去比书的封面照片显得要小。他说这让他有些意外。他以为我会是他想像中的那样又老又丑。他没有一见面就夸我漂亮,这有别于其他的人。虽然这本书的封面上标榜我是〃美女作家〃。
  季著洲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说:这本书你还是跟我回去亲自读给我听吧。读比看的感觉肯定要好。
  我没有对他进行公式化的采访。我们无所顾忌地聊起和情人相关的话题。
  我说我最喜欢的一位女作家是法国的杜拉,因为只有她能写出像《情人》那样震憾人心的畅销小说。还有她惊世骇俗的爱情,60多岁的时候还能遇到一位小她40岁真心爱她的男人。
  最重要的是吴放在上大学的时候穷追不舍地追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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