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舞者(冰卷)-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男人坚决地用宽阔的身板挡住房门,“不行!你还是找他家里人吧!”除此不再啰嗦。

  她站在病房的门口,与高纯只有一墙之隔,她没有强硬地闯门进去,那样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唯一能选择的只有怏怏离开,沿着原路回到住处。她回到住处时看到巷口停着一辆警车,三个便衣警察正从她的小屋那边溜达出来。她和他们在一条狭窄的通路上迎面相遇,三人站下,一人问她:

  “你是金葵吗?”

  警察跟着她回到了她的小屋,屋里立刻挤得难以转身。她以为警察是周欣请来警告她的,警告她不得再去“骚扰”高纯。但她想错了,警察登门“拜访”的目的,有着更为严重的性质,有着更为实际的内容。

  “你就是金葵是吧?”警察进屋后再次核实了她的身份:“你是哪人啊?”

  “我是云朗的。”

  “你什么时候来北京的,办暂住证了吗?”

  “办了。”

  “我看看。”

  金葵翻包找出暂住证,递给警察看了。警察看罢,开始介入主题:“我们是公安分局的,因为你涉嫌盗窃公民财物,所以今天我们要依法对你的住所,也就是这间屋子,进行搜查。这是搜查证,请你看一下。”

  金葵瞪着两眼,并没去看那张搜查证,而是傻了似的反问过去:“盗窃,我?”

  警察态度淡淡的,并不回答,公事公办地说一句:希望你配合。然后便开始动手翻箱倒柜。这间屋子不过十米见方,屋内其实无箱无柜,床上床下翻完,就剩下金葵的两只皮箱。警察命令金葵把皮箱打开,金葵言语抗议,动作抵触:我盗窃什么啦?但还是一一打开箱锁,“我盗窃什么啦?”她的语音刚落,警察就从皮箱内的衣服里,翻出了一张存折。

  “盗窃什么啦?看见没有,就盗窃这个啦!”

  警察把那张存折打开,四百万的存额赫然入目。警察抬头冷笑:“这是你的吗?是你的存折吗?”

  金葵一时语塞,不是词穷气短,而是不知该怎样定义这张存折的归属,她迟疑了一下,说道:“这……这是我一个朋友的,是他放在我这儿的。”

  “一个朋友,哪个朋友?”

  金葵口吃:“是……是我朋友……”

  “你朋友叫什么?”另一位警察不耐烦地高声问道。

  “叫,叫高纯。”

  “高纯,这存折是高纯的,怎么放在你的箱子里啊?”

  “这是高纯放在我这里的,他现在病的很重,他就让人把存折带过来存放在我这里了。”

  “存放在你这里了,”警察冷冷地说:“那怎么改成你的名了?”

  警察把存折示予金葵,金葵不用看也知道,那张四百万存折的户主一栏里,写着她的大名。

  警察面目严厉起来,态度如同审问囚犯:“还有房产证呢,仁里胡同三号院的房产证,你放哪儿了?”

第二十四章  暗刃(2)




  金葵自认没做亏心之事,但此时的气氛还是让她面孔通红,她的声音也不知为什么不自然了,“……什,什么呀?”

  “房产证!”

  警察大声地重复。

  警察在对金葵的住处实施搜查的第二天,传讯了本案另一位嫌疑人李师傅,同时再次来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再次找到了办理三号院权属变更手续的那个工作人员。他们把金葵的照片混在一堆女人的照片当中,摊在桌上叫她辨认。那位工作人员掏出老花镜戴上,扒拉着那堆照片看了半天,一会儿说这张很像,一会儿又说那张也有点像。有一刻她那骨节粗大的手指在金葵的相片上游移一下,最终没有确认,又移开去了。警察们的心被那手指调动着,忽而兴奋忽而失望,结果只能是对视一眼,无可奈何地收起了照片。

  那工作人员说:“嗯,有几个人有点像,可究竟是哪个我可记不清了,这里头你们主要怀疑谁?”

  她居然问起了警察,警察沉默不答,自然不能单把金葵的照片挑出来给她。

  两天之后,下午,案件的主要受害人周欣和次要受害人蔡东萍都被召集到公安分局的一间会客室里,由这个案件的承办民警向她们,也向随同她们一起到场的两位律师,通报了仁里胡同三号院失窃案的调查情况。

  这个案子已经查明的事实是:三号院失踪的那四百万元确实如周欣报案时所怀疑的那样,已经落在了金葵的手中,对此金葵本人已经承认。但公安对此案下一步工作给出的意见,却让周欣与蔡东萍这两个迥然相异的女人,都同样吃惊。

  公安的意见是:撤案!

  撤案?双方的律师也大感意外,都以为听错了耳朵。

  蔡东萍的律师首先质疑:“既然你们已经确定赃款就在金葵的手上,而且金葵自己也供认不讳,那为什么不对她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呢?总不能仅仅让她退了赃款就算完事了吧?你们公安机关还应当依法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量刑规定,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以判她无期徒刑!”

  蔡东萍比她的律师当然更为激烈,愤怒的矛头甚至已经指向了“枉法”的民警,“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既然你们已经人赃俱获,凭什么这么便宜就把她放了?我们报案不光是为了把钱追回来,也是为了能把这种胆大包天的罪犯抓住绳之以法!你们一找到钱就撤案,我们绝对不能同意!你们分局不秉公执法,我们可是有权向上反映的,这事我们可不是拿回钱就算完了!”

  公安对蔡东萍的回答不急不慌,四平八稳的腔调像是故意要激怒于她,“这个钱你们暂时还拿不回去。这四百万目前还在金葵手里。”

  蔡东萍和周欣,律师和律师,一时全都瞠目结舌。

  另一位民警补充说明:“我们确实在金葵手里找到了这四百万元的存折,但金葵的手里,同时还握有高纯的一份遗嘱,这份遗嘱规定金葵可以获得三号院的房产和四百万元现金的遗赠。根据金葵解释,这张存折是高纯委托他的师傅从家里取出来交给她的。我们也找到了高纯的那位师傅,据这位师傅说是高纯让他把存折拿出来交给金葵保存的,把存折改成金葵的名字也是高纯同意的。我们也去了医院,想找高纯本人求证一下,但高纯现在情况不是太好。据医生反映,他的神志时迷时清,我们把这事简单向他说了一下,他现在说话困难,不过感觉他是听懂了,他没有做出否认的表情。所以这件事以我们现在查到的情况看,认定金葵盗窃财物,证据上是不能支持的,金葵不仅持有高纯的遗嘱,又有证人证明存折改成她的名字是高纯本人的意愿,这笔钱本身就是高纯的,他要把钱给谁,是他的权利。至于是不是经过了他爱人的同意,或者还有什么其他情况,也都是家庭内部和私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了,不构成犯罪问题。即便高纯没有让金葵把存折改名,但因为遗嘱上确实是把这笔钱分给金葵了,她提前落到自己名下,也很难按盗窃罪处理。总而言之,这件事继续按刑事案件进行侦办,已经缺乏依据。”

第二十四章  暗刃(3)




  警察的话让周欣与律师哑然无声,唯有蔡东萍还在关注她的利益,“那房产证呢,她私自把房产证过了户,我弟弟没死她说我弟弟死了,把我弟弟在老家的户口也给销了,这又该当何罪,你们不会说这也是我弟弟让她这么干的吧?”

  警察对蔡东萍显然有点反感,回答也就相对强硬:“我们在对金葵住所进行的搜查中,只搜到了存折,没有搜到房产证。根据在房屋权属登记处调查的情况看,目前也不能确认把三号院房产过户这件事就是金葵干的。当然这件事我们还会继续调查,如果确认是哪一个人干的,那他涉嫌的就是伪造公文印章罪了,也不是盗窃罪。伪造公文印章罪也是可以依法处理的。我们现在撤案的,只是三号院的失窃案,不是这个。”

  “那你们继续调查是不是得……”

  蔡东萍还想吵闹,她的律师用手势请她少安毋躁,随即接话问道:“可现在的问题是,高纯还在,还活着,而三号院和他的相当一部分现金财产,已经被金葵据为己有了。至少三号院是依靠伪造的文书办理的产权过户,所以过户也肯定不能算的,总不能让这件事既成事实吧?”

  警察说:“这我们理解。不过我们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打击犯罪,查找犯罪。至于三号院,还有那四百万,这些财产如果你们认为应当从金葵手中要回来的话,那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你们的权利。你是律师,你应该懂吧。”

  律师也无可辩驳了。

  谁也没想到这事弄成了这么个结果。

  在当初报案时周欣曾经以为,这四百万被金葵暗渡陈仓或许是件好事,金葵以身试法也许倒把局面弄简单了,无非请公安查明罪行,依法惩办,高纯也会猛省,识破金葵的真相,公道于是自现于天下,一切都能复归平静。但警察调查的结果和撤案的决定,出乎她的预料,使这件事更加扑朔迷离,越来越复杂起来。周欣接下来要做的事,是立即给高纯换个医院。换医院的主张是谷子提出来的,根据他替周欣请来的那个保安报告,昨天下午确实有一个女人试图进入高纯的病房,从保安对那女人年龄体貌的描述上看,必是金葵无疑。周欣也想,是到了必须给高纯转院的时候了,不转院就不能彻底摆脱金葵的骚扰。好在目前光明医院对高纯采取的是提高他自身免疫力的维持性治疗方案,换院并不会给治疗带来衔接上的麻烦。

  周欣是在公安局撤案的第二天为高纯办理出院手续的,谷子则在距离市区较远的西山医院,为高纯订下了一个单人病房。西山医院虽然规模不大,设施环境却相当优良,医生也是从全国各地高薪挖过来的,医疗水平不让三甲。住院费虽然比光明医院贵了不少,但周欣认为贵也值得。除了保证治疗质量外,这家医院地处偏远,不仅幽静宜人,更重要的是,金葵很难发现这里,找到这里。周欣对金葵确实有点怕了,感觉她就像外国惊悚片里的阴森魔女,无论你躲到什么地方,她都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追杀过来。

  高纯这天晚上被从光明医院接到西山医院的过程中,因安眠药物而始终昏睡。他醒来的第二天早上才看清自己已经躺在了一个陌生的房间,医生和护士也都是陌生的面孔,只有余阿姨还在床边,不紧不慢地收拾着杂物。

  根据后来知道的情况,周欣对自己及时采纳谷子的建议,感到相当庆幸。因为搬走高纯的五个小时之后,也就是第二天的下午,金葵又去了光明医院。这一回她当然如入无人之境,但她在高纯的病房里看到的并不是高纯,而是另一个刚刚入住的重症患者。

  周欣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与刘律师协商下一步是否要与金葵开打公安方面所说的那场民事官司。对这件事的态度蔡东萍当然更急,因为金葵拿走的那四百万现金,周欣本来也不一定得到,而金葵落在自己名下的三号院房产,却是蔡东萍志在必得的心腹目标。

  本来道不同不相与谋的两个女人,因为一个共同的仇人,居然走到一条道上共襄其事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