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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康文集-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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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恶之处在于,首先,他们把他们的爱好推及别人,其次,他们竟能把他们的爱好置于别人之上,事实上,这种骗术即使算不上无耻也十分无聊,因为这种对生活的二分法本来就十分不客观,是对擅长动脑筋的人的一种优待,因为话语权掌握在擅长动脑筋的人手里,他们就对此大加利用,这是人性中邪恶的一面,在这种言论之下,总体上看,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被无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么有价值吗?我看这是个问题。
  精神生活优越论的基础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笔时间与资本的投入,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谓能有精神生活可过的人,非但不感激他们的运气,反而变本加利地想把他们的教育培训费当做一笔无形资产,大加利用,一副以一当十的架势――这里面最可气的就数所谓搞文化、搞艺术的,他们脑子最不好使,培训费最低,得利最大,却闹腾得最厉害,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得应付十分枯燥艰难的练习与训练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实际,而一个搞文化的,训练本身就十分轻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乐趣,又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只是空对空地胡说一气,但既使这样他们也牢骚满腹,想想看,一个商人,再怎么样也十分繁忙,因为要处理大量细枝末节,难得有搞文化搞艺术的人的那份轻松,但商人却没有那种不自重的抱怨,更没有那种与"肮脏的钱"相对应的"肮脏的文化"来突出自己,贬低别人,看看18世纪末的维也纳吧,十分吝啬的犹太商人用他们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来帮助文化,让老百姓在剧场里得到乐趣,这种情况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见一点影子――以我个人的经验,我看一本数学书的时间往往超过看10本思想书或20本文化书或30本小说的时间,而且费的劲更不可同日而语,但我很少见数学家指责别人不懂数学,而常见到文人嘲笑别人没文化,这一事实有时令我十分生气,因此,每当看到有人出来酸酸溜溜地指责什么物欲横流我就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在说,为什么物欲没往我身上多流流呀!
  我深信,文学艺术的价值远不像现在标出的市价那样高,科学家在追求事物的确定性时所付出的劳动,要远远超过漫无边际的插科打诨、胡说八道所付出的劳动,即使是体力劳动者的简单重复劳动也要比什么笔耕不辍来得辛苦,我在写作时,一想到要在大太阳下耕种田地就心惊胆战,一想到写一本数学书、物理书就倍感力不从心,而要是写点什么别的,就觉得轻松得多,不是吹牛,就我这水平,我还真看不上诸如小说之类的东西,什么《飘》呀、《情人》呀,在我看来,易如反掌!我甚至觉得太低级,《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城堡》之类也只是稍有难度,莎士比亚的剧本对演员来讲如同基督徒的《圣经》,在我眼里却是英国的琼瑶电视剧,只不过它比琼瑶更成功而已,电影剧本完全是瞎胡闹,除了塔尔科夫斯基、伯格曼与费里尼那样的剧本值得一写以外,我还真找不着可写的东西,就这些破玩艺儿还被搞电影的吹得事儿事儿的,其实只不过有点文学性而已,胡编乱造、故弄玄虚、胡来一气方面,再也没有比那些被称为"大师"的人更叫我讨厌的了,据我所知,只有搞气功、魔术一类的家伙们才彼此互称"大师",目的看来是想在民间挂靠"师级干部"这一级别,我很想写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谓知识书,题目都拟好了,诸如《加权资本与知识》、《单交还是乱交》、《谎言与历史》、《家政学与文化场》、《离散人类学》、《人口密度与文化》之类,给人类的文化迷雾之中再添新雾,但我很为这种行为感到不安,这种漫谈式的知识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这里面没有什么是确定的,由于它不确定,知识的意义便经不住解构,于是,真诚的人便无意中与无耻之徒串通一气,在人类通向真相的道路上无恶不作,胡作非为。可是,有什么能制止住这种没有价值的行为吗?在我看来,由于人具有热爱谎言的天性,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终于使追求真相变成一种为世俗生活所耻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为,我对此种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时,我随手翻翻《性史》之类的书,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盗名书写出来,同时还学福柯摆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兴地喊:"看哪,他们叫我大师!我把他们都蒙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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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我不想蒙倒谁,我也不想搞自我欺骗,我也写作,我用别人的作品给自己解闷,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我的作品也给别人解解闷,我不想极不正当地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描绘得冠冕堂皇,我犯不着,我争取与愚蠢和哗众取宠划出界限,我还要点面子,不想掀开被子让别人看我如何手淫,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做得出来就敢说出来,我不怕语言的残酷无情,我也不在乎是否在道德上获得成功,我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自己在胡写乱画,不着边际,可我就这么点能力,我自认为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有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情感方式与生活习性,我用不着害怕失去什么,我原本就什么也没有,我轻装上阵,无所畏惧,我的笔也不是我的武器,我的笔坏了我会寻找别的饭碗,我当然也像大家一样,在人世间挑挑拣拣,尽量找又轻松报酬又高的工作,抄上了我就尽情地享受,抄不上我也没办法,要是找不着好活儿我也许会撑上那么一阵子,撑不住了我也不会土崩瓦解,我会退而求其次,我相信我能对付着把日子过下去,这方面我像大家一样是个行家里手――在这个人口如此众多的星球上,我只是沧海一粟,伴随着潮起潮落混我的日子。97年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当然,97年,这个有意思的年份,也送给我一份大礼,那是嗡嗡,叫我现在想想便觉难受的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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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故事距嗡嗡还有些遥远,现在嗡嗡还未与我熟识,她还未与我说过几句话,还未爬到我的身边,还未在我身边安静地睡下,嗡嗡一个人睡在她自己的床上,有几个布娃娃陪伴着她,她现在与两个刚刚毕业的舞蹈演员住在一间9平米的临时宿舍里,那是一间歌舞团提供的小平房,花100块钱就能收拾得可以住人,嗡嗡有自己的简易衣柜,折开来能随手提走,里面装着她心爱的不值钱的衣裙,最贵的是一条花300元买的名牌LEECOOPER牛仔短裤,她穿着有点小,但由于太贵了,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吸一口气穿在身上,她还有一床被子,是远在云南的妈妈做的,还有蚊帐,还有洗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还有一包廉价化妆品,嗡嗡用它来马马虎虎地描眉画眼,对付她很不喜欢的各种演出,嗡嗡还有一个小箱子,几本相册,里面的相片记录了她17岁的人生,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从地下室搬到剧院后,这些东西就陪伴着她。她一个月挣300元左右,演出补助好的时候也不过一个月2000元,那是她用自己的苗条身体,在舞台上灵巧地做出各种动作换来的,总之,嗡嗡生活在她自己那一方小小天地里,她的眼睛不大不小,头发稀疏,黄白相间,眉毛用镊子拔成细细的一线,作为一个时常抬起手臂的舞蹈演员,连腋下的汗毛也被她忍着剧痛一根根拔去,她十分干净,黄皮肤,走路轻快,嘴里的牙齿像一块块傲然伸出的参差不齐的小小墓碑,脸上带着被狗咬伤后痊愈的细小疤痕,以及同学用铅笔扎破后又长好的黑印儿,她的腰肢纤细,手指柔软得能向手背弯过去,她在夏天喜爱穿长长的裙子或短短的短裤,能唱街上所有流行歌的前3句,总之,17岁的嗡嗡是个还未长出翅膀的天使,我想她一定是被一阵轻风吹到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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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小春已经把嗡嗡分发给我,可我却还未认领,我随着他一起去剧团找菲菲,时常碰见嗡嗡,还碰见很多与嗡嗡一起分到团里的姑娘,不用说,我眼花缭乱而又十分矛盾,生怕一下挑错了事后后悔,与此同时,小春倒是目标明确,他开着他的旧夏利,带着吉它和啤酒,天天急急忙忙往剧团跑,一进去便扎进菲菲的宿舍,弹起吉它,唱着流行歌,对着菲菲直抒胸臆。
  菲菲活泼好动,说话罗唆,耐心细致,与小春脾气十分和适,小春当时迷恋艺术,当然是通俗艺术,包括外国电影与中国摇滚,凡与艺术有关的事物无不令他动心,菲菲会跳舞,在他眼里简直就是高雅艺术,他最爱坐在练功房,看着菲菲排练,觉得档次提高了一大截,菲菲与其他姑娘们的舞姿搅得他心神不定,菲菲坐在下面休息时,小春便与她说话,趁机请她吃午饭或晚饭,如果菲菲同意,甚至早饭他也愿意请,一次两次三次,他把菲菲带到我那里,聊艺术,聊生活,看录像,一星期后,他把菲菲从我这里带走,带到另一个朋友的房子里,小春认为那里适合乱搞,便在那里提出了乱搞要求,菲菲认为,自己一个处女就这么失身恐怕有点不太合适,便拒绝了,小春便坚持不懈地提出请求,菲菲再一想,反正处女早晚要失身,也就委婉地答应了,据小春向我介绍,菲菲是这么答应的:"要不然你先把我给灌醉了你再――"这种答应法不幸刺伤了小春的自尊心,他认为自己只请求与菲菲乱搞,可没请求过菲菲喝醉后再乱搞,他认为菲菲提出的办法不合适,因为他在其中扮演一个处女诱奸犯的角色,虽然这角色是处女分派的,于是遭到小春拒绝,我了解小春,他是我的朋友,小春很要面子,他在做一件事之前总是考虑做完后怎么讲它,他可不想自己事后被说成是一个擅长诱奸处女的人,他认为那样太丢人――总之,这件事情拖来拖去,两人拉拉扯扯前后有那么一个钟头,我想小春最后还是与菲菲达成了一致,像一切处女一样,菲菲事后要求小春不要把这件事讲出去,也像一切小青年一样,小春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至少他把这事告诉了我,而且是怀着内心的欣喜,急不可耐地在第一时间把自己胜利的消息告诉了我,从电话里的声音看来,我认为他发一笔意外之财也没这么高兴过。
  于是,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菲菲与小春好了――你用不着问是怎么好了,反正,他们就是好了,就如同一个人喝醉,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这个人喝好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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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菲菲好了之后,小春忽然对我产生了一种负疚感,我认为,只有好朋友之间才可能产生这种负疚感,小春的情感我能理解,就像碗里有一块好吃的肉,小春一筷子夹走,猛地吞进肚里,事后发现我正看着他,于是他便对我说道:"怎么着,你还没吃啊?"于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负疚感油然而生,这至少证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种性格使他在这个泥沙俱下的世界里显得卓尔不群,十分了得,一般人可不是这样,如果我的另一朋友建成在这种情况下就绝不会这样,他会对自己的嗅蜜本领一通吹嘘之后,立刻断定没嗅上的人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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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小春的负疚感,我想我是得到了好处,特别是在他与菲菲不久以后住到了我那里,我得交待一句,小春是这种朋友,他帮你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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