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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流动,那开着的窗户砰然一声自动关上了。
霍桑解释说:“这种生活现象往往被忽略了,我是刚才包郎来推我门时才发觉到的,因为我那开着的窗户也突然自动关闭了。于是凶手从窗外进出的疑点由此可以排除,那么可说明只有从房门进出了。”
翰卿迫不及待地问道:“那人是谁呢?”
“不敲门而进入杏芳卧室的人只有最亲近的人,即使许邦英先生也未必能做到这点,这个人就是杏芳的姐姐梅芳。”
何太太焦急地问:“你说梅芳是谋害杏芳的凶手?”
“是梅芳。但这是误杀,不是凶杀!”霍桑继续分析说,“梅芳见许邦英下午在杏芳卧室,心存嫉妒之心,所以抱病来到妹妹房里,欲兴师问罪,加之她性格暴躁,在争执之中将玻璃钟摔在地上,不意竟摔在杏芳的脑门上。”
说到这里,梅芳禁不住嘤嘤哭泣起来——事实果真如此!
霍桑舞宫觅魔踪
红舞星柯秋心在寓所被杀,私家侦探霍桑受委托侦破此案。在现场,霍桑发现了柯秋心的一封绝命书,说是自己出生农村,受坏人诱骗,来到上海的声色场中,不甘受人玩弄,感到前途无望,故而保持清白的身子,自绝于世。但从身上并无火药斑迹,手枪上又有粗大指纹来看,她又像是被某个男子枪杀的。
霍桑还看到这个著名舞星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与她身分不相称的老式银指环,而在她身旁又有一只被踩坏的高贵首饰匣子,这种现象很奇特。霍桑肯定柯秋心当晚有过不同寻常的交往。于是,他让助手包郎留在现场,协助警方处理后事。自己则往舞厅进行调查。
舞厅经理告诉霍桑,今晚由柯秋心小姐表演霓裳舞。她是由表哥王百喜陪同前来的,表演是成功的。结束后,她曾先后为仰慕她艺术的大学生杨一鸣和大富翁贾三艺伴舞。霍桑召来王百喜、杨一鸣、贾三艺询问。
王百喜,30多岁,五短身材,能说会道。他是柯秋心在上海唯一的至亲,也是她的经纪人。他陪同柯秋心到舞厅表演,结束时也由他送柯秋心回寓所。
他对柯秋心的突然死亡显得非常伤心。
杨一鸣是个穷大学生,他虽学的是中文系,但酷爱艺术,是慕名来欣赏柯秋心的表演的。为此,他以一个月的伙食费买了门票,使得柯秋心大为感动。交谈之下,杨一鸣得知柯秋心原是在家乡时的乡邻,不过那时她叫小妹。
杨一鸣已经毕业,因在上海求职无门。即将回家乡。柯秋心似乎有事相求他,但被贾三艺邀去伴舞了,杨一鸣如约于夜间到她的寓所,因见寓所灯火全无,漆黑一团,就回归学校的宿舍。
杨一鸣和柯秋心的关系引起了霍桑的兴趣,他问道:“你是不是有个银指环?”
杨一鸣显得非常惊讶:“是的,那是个不值钱的东西,但是我祖母的遗物。所以一直戴在指上。柯秋心昨晚资助了我一笔钱作为回乡的旅费,我不能平白无故受人钱财,她就要了我的指环作为交换、以宽我心。”
贾三艺是个50 多岁的胖子,一直羡慕柯秋心的美貌,想进一步与她发展关系,但她态度暧昧,所以在舞会结束后,他特地回家取了枚珍贵的钻石送到柯秋心的寓所,谁知柯秋心把钻石当面退还给他,还当着他的面把那只首饰匣狠狠踩了几脚。。。
霍桑插话:“你受此羞辱,当然不会善罢甘休的!”
贾三艺显得很惊慌的样子:“我没动她一根手指,因为我确实喜欢她,我只说。不管你怎么倔强,我非要把你弄到手不可,我出门时还遇见了王百喜。若不相信,他可作证。”
霍桑对三人说:“我相信你们的叙述是真实的,但你们都于夜间去过柯秋心的寓所,所以都具有一定的嫌疑,故请你们三位一同跟我去那里,那里有警署的人在,自会作出决断的。”
他们来到柯秋心的寓所,警长对霍桑说:“柯秋心既然有绝命书,这事就作为自杀结案吧!”
霍桑说:“柯秋心不是自杀,是谋杀!而且我立即就可把凶手指认出来。”
他显得很激动的样子,手里拿着的手杖掉在地上。杨一鸣、王百喜都抢着上前将手杖捡起来。
霍桑指着王百喜说:“杀害柯秋心的就是你!”
王百喜急得满面流汗,大声反驳:“你怎能血口喷人?我是她的表哥,她从一个乡下姑娘成为一个红舞星,全是靠了我呀!”
“你就是柯秋心绝命书中所说的那个‘坏人’,你利用她的声色为你赚钱,这一点舞厅经理已经告诉过我了。”
“对!对!对!”在一旁的贾三艺为了要洗刷自己,赞同他说,“为我同柯秋心牵线搭桥的就是他,我在他身上已花了好几千元钱!”
杨一鸣感到愤慨,总感觉柯秋心是被贾三艺逼死的,所以他提出疑问:“柯秋心是留有绝命书的,她分明是受人所逼而自杀的。”
王百喜悦:“即使我有对不起表妹的地方,但我也没有必要杀死她呀!再说她留下亲笔绝命书,证明她是自杀身亡的呀!”
霍桑说:“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贾三艺以名贵的钻石来利诱威逼柯秋心,她已下了死的决心。她想不到你王百喜第二次还会去找她。关于你第二次找她的问题,在舞厅里贾三艺已讲过了,他说他在门口碰到过你,你也没有否认。你第二次去的目的是强迫柯秋心嫁给贾三艺为妾,她至死不从,产生了先将你打死,然后再自杀的念头,结果被你抢过手枪将她击毙了。”
王百喜还一味抵赖:“霍桑先生,原来你的侦探本事,只是编编天方夜谭罢了。”
“不,完全符合情理。”霍桑说,“我还要感谢你和杨一鸣为我拾起了手仗,同样感谢贾三艺没有替我捡手杖,因为三个当事人中有了两个人的指纹,第三个人的指纹也就可查证了。王百喜你行凶时比较仓促和紧急,所以在手枪上留下指纹了。这当然还需要检验证实一下。”
后经查实,手枪上的指纹果然是王百喜留下的。
霍桑智消新婚灾
一天晚上,霍桑接到一只报案电话,电话里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语气很激动,以致于连话都说不清楚。正当霍桑想让那女子平静一下讲清案情时,电话却不响了,霍桑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便向电话局查询电话的来源,主动找上门去。
打电话的年轻女子叫赵明珠,聪明美丽。昨天是她和法学博士钱浩身举行婚礼的日子,当她从汽车里出来,将进入礼堂时,迎面走来了一个满面横肉的中年汉子,向赵明珠塞来一张纸条,上写:“恭喜你了!但在你结婚之前,我打算同你小谈一次,请今晚10 时在大舞台一见,切勿失约自误!”
赵明珠一见纸条,顿时昏厥过去。在一旁的弟弟赵明晖立即扶她返回汽车,新郎钱洁身很明事理,也登车陪送赵明珠回家,婚礼只得延期举行。
回到家中,恢复了知觉的赵明珠回忆起来:那个塞字条的汉子名叫王金宝,是她家的仇人。赵明珠姐弟父亲早亡,10年后母亲又不幸去世,姐弟相依为命。她靠勤奋得以完成学业,自立于社会,又结识了有为青年钱洁身,结为伴侣,谁知王金宝这个仇家会在婚礼前突然出现,约她谈话,谅来是欺诈勒索之事。这事又不便对钱洁身和弟弟明言,她只得自食苦果,拒不去约会。夜深人静之际,她面对母亲的遗像除了暗暗饮泣,想不出什么办法。后来她想到名闻上海的私家侦探霍桑,就打电话到他寓所求助。正将事情详细告诉霍桑时,突然从窗外飞来一块砖头,裹着一张纸条,上面又是王金宝的威胁:“立刻到浙江路利远旅馆31 室一晤,如有失约,休怪无情!”
她别无选择,不想麻烦霍桑了,只想自己了断与王金宝的怨仇。所以就搁下了电话,拿了一把利刀,悄悄出门,径往利远旅馆。她避过门房来到31室,房门虚掩着,当她走进房间时,只见王金宝伏在床上,背上插着一把刀,已气绝身亡,这使她不知所措,进退两难。
再说,钱洁身白天送赵明珠回家后,总是放心不下,于晚间再来探望,只见屋里灯光全无,姐弟俩都不在家。当他扭亮电灯时,发现那张砖头裹着的字条,就按条上线索来到利远旅馆31 室。当他发现王金宝已被杀身亡时。也感到一阵恐怖。
⊥在这时,茶房依王金宝事先的约定送茶水来了,见到了这个场面,立即报案。警署汪探长闻讯赶来,要将钱洁身捕去审讯。
这时,躲在帐后的赵明珠走了出来,分辩说:“钱先生是无辜的,我先入室内,王金宝已经死亡。”
汪探长严厉指问:“你为何进入室内?”
“我是来杀王金宝的,”赵明珠坦然地说,接着她讲述了与王金宝的冤仇。原来,王金宝是个人贩子,在赵明珠母亲守寡时,他花言巧语将她从苏州骗来上海,卖给流氓头目张三虎。母亲后来难产而死。王金宝还因此向赵明珠进行敲诈勒索。她气愤地说:“我母亲死在这群流氓之手,现在还想致我于死命,所以,我要将他杀死!”
汪探长正将手铐铐住赵明珠时,霍桑已查询而来。他阻住汪探长:“且慢,赵叫珠虽有犯罪动机,但并未杀人,此事还需仔细调查。”
于是汪探长同霍桑一同检查尸体,死者除背上有刀伤外,颈处尚有粗大手指掐扼的痕迹,果然不是赵明珠弱小女子所为,检查刀柄指纹,与钱洁身的指纹也不相符合。尽管如此,汪探长还要将他俩作为嫌疑犯拘进警署。
这时跑来一个少年,自称是杀人凶手。此人是赵明珠的弟弟赵明晖,他坦然地说:“这王金宝背上的一刀是我所刺。因我在姐姐举行婚礼之时看到过此人的面目,姐姐为他突然昏厥,我也听说过母亲的不幸遭遇,我估计此人定是我们的仇家,所以查访而来,将他刺死。”
查验刀柄指纹,果然与赵明晖的指纹相符。汪探长又要将手铐去铐赵明晖,霍桑又加拦阻:“且慢,王金宝致死的原因并非背上的一刀,而是颈项被扼,窒息而亡。赵明晖不知他已经死了,再从背后加上一刀,他虽有杀人动机,但并非真正凶手。”
…过对尸体进一步检查,果如霍桑所言,那粗大的扼印并非赵明晖所为。
汪探长问道:“那杀人凶手又是谁呢?”
“据我判断,王金宝是被同伙所杀。”霍桑说。
赵明珠经此一语,突然想起当王金宝塞给她字条时,她隐隐看见一个人,像是那个流氓头目张三虎。
…向茶房打听,是有个黑衣男子来过王金宝的房间。于是,汪探长派出警察,很快在附近的一家旅馆内捕获到了张三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招认了杀死王金宝的事实。
原来,人贩子王金宝答应给张三虎物色妇女,但多次失约,这次不得已要威胁赵明珠使其就范,作为猎物奉给张三虎。但张三虎别的妇女都愿要,独不要赵明珠,因他知道赵明珠生性刚烈,如收归自有,不仅不能如愿,反而会促使赵明珠为母报仇,所以不愿引狼入室,为此他责怪王金宝行事不当。
两人发生了争论,一怒之下,张三虎竟将王主宝掐死。
霍桑灰迹得真情
苏州出现了一个名噪一时的侠盗“江甫燕”,霍桑应苏州警署钟德探长之约赴苏春游,想趁机了解一下“江南燕”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