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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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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见我还活着,便放下棍子,走过来,拾起丢进背篓。又用葫芦装了点水,一瘸一拐地走进深山的破庙里,生了堆火,架上个破口的瓦罐,烧起水来。
    我听说中原南边,有吃猫的坏人。但我现在所处的洛阳,地处中原,除饥荒年分外,还没有这种混蛋。这乞丐八成是饿疯了,见肉就想吃。结果堂堂黑山之主,没死在毕方鸟手上,倒死在乞丐腹中,简直荒唐笑话!早知如此,我就不应该脑残,随便去找毕方这种克我的神鸟挑战!
    天下没有后悔药。
    猫死前都要离开故里,不让熟人看见。洛阳风景秀丽, 也算是好归属。
    只是天下好鱼还没吃遍,让我死得有些懊悔。
    乞丐烧开了水,从贴身小布包里找出些花椒和盐,放进去调味,待沸腾后,盛出半碗,尝尝味道,然后丢了几块千净的破布进去洗,我看得莫名其妙,猫煮破布的味道好吃吗?
    “乖乖的,不要动。”他绑住我四肢,找出把小剃刀,三下五除二,把我身上烧焦的毛统统剃掉,用放至半温的盐水清洗伤口,盐入伤口,痛得我声声惨叫,要不是没妖力,四肢被绑,非得挠他个满头花不可。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后,他总算放开我的爪子,从背篓里拿出点草药,捣碎后涂上我的患处,清凉的感觉,压住火燎的痛楚,让我心里舒服了许多。他再用布条把伤口绑上,然后拍拍我的脑袋说:“小猫咪,坚强点。”
    肉到手不吃,倒给肉治伤?此人定是个傻的。
    我悬着的心瞬间松了下来,好奇地打量这个傻瓜乞丐。
    他见我精神好转,拿出水和窝头,分了一小半给我吃,窝头的味道比肉差远了,粗糙难以下咽,为了活命,我硬着头皮啃,死命往肚子里塞。可惜作为妖怪,我的食量比普通猫大多了,吃完小半个窝头,我就咽着口水,死死盯着他手上细嚼慢咽才吃了两口的窝头,用睁不开的右眼给他抛媚眼,做暗示。
    傻瓜乞丐读懂了我的暗示,乖乖地把剩下的窝头送上门来,自己的肚子倒是叫了两声。
    我对他的识情知趣很满意,决定留在他身边养伤。
    至于报恩?有我这种貌美如花,强大彪悍的妖怪呆在他身边,将来还不一口吃了他,就是报恩!还想要什么好处?

2
    人类很畏惧妖怪,发现妖怪出没,懦弱的掉头就跑,厉害的上前砍杀。
    我不确定傻瓜乞丐的精神承受能力,在养伤期间,没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坐在他的竹篓里,悄悄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傻瓜名叫苏仲景,瘦弱文静,他每天早上都在辰时起床,用树枝在沙盘上写写画画。我那时还不识字,看不太懂,只觉得他嘴里念叨着些莫名其妙的经文,有些神叨。约莫写了大半个时辰,市集开门,傻瓜乞丐就会拄着拐杖,带上斗笠,带上我,磕磕绊绊地走去北市的角落,支个小摊子,摆上笔纸,替人读书信写书信。
    苏仲景的声音很好听,丝丝柔柔,就好像最动听的摇篮曲。我喜欢在他的读书声中入睡,可是这样的机会很少。因为在北市摆摊写信的读书人不少,竞争很激烈,虽然他的字写得挺端正,态度也很温和,可是找他写信的人很少,对他丢石头的小孩却很多,大闺女小媳妇见了他更是调头走。毎天下来只有实在给不起钱的人家,吝啬地给几个铜板,让他帮忙读读家书或是写几个字,他也不在意。唯独写字摊旁边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善良,如果见他一天下来接不到生意,总是会塞个窝头给他回家填肚子。他则免费帮大娘三年前派去守边关的儿子写信念信。
    人类是贪小便宜的种族。明明价格便宜,服务态度好;为什么生意不好?
    我琢磨了许久,觉得问题出在他的容貌上。
    常年吃不饱饭,苏仲景很瘦,我晚上趴在他身上睡觉取暖的时候都能感到条条触感分明的肋骨;他有条腿有些瘸,走路的姿势不太好看;更重要的是他全身上下都有火烧过的痕迹,包括脸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鼻子歪了,嘴角也斜了,就剩下那对漂亮的眼睛还保持了原来的风貌,整体上比我被烧糊了的时候还丑。要知道人类喜欢欺负弱者,连被烧焦的猫都嫌弃,何况丑八怪同类?苏仲景的长相在他们的眼里,非常骇人,就算他永远戴着斗笠,脸上蒙着破布,依旧会被强大的人欺负嘲笑。
    我倒不会因此嫌弃他,毕竟妖族个个貌美,区区渺小人类,身上连根猫毛都没有,不管是翩翩贵公子还是路边丑八怪,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反而两人都经过火烧之苦,让我对他有点同病相怜的感情,可怜他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决意等伤好后就帮上一把,让他吃饱肚子。
    妖族痊愈速度很快,我忍耐了半个月窝窝头,虽然妖力还没恢复,但外伤大部分好了。我趁苏仲景认真摆摊的时候,偷偷离开竹篓,跑去附近的烧鸡店,指使几只小老鼠在店内逃窜,趁老板娘尖叫一声,离开摊位,找东西去打老鼠之际,叼起一只最肥大的烧鸡,掉头就跑。趁没人发现,塞进苏仲景的竹篓里,埋在他给我做窝的稻草里,只等回去给他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热闹很精彩。
    小气的烧鸡店老板发现烧鸡不见了,骂骂咧咧,抽了老板娘一个耳光,说是馋嘴的婆娘在偷吃。
    老板娘跳着脚,指天发誓说自己是清白的,然后又骂对方吝啬成性,她嫁进烧鸡店都没吃过几次鸡什么的。两个人扯皮不清,越争越凶,最后当街打架,打得衣襟凌乱,钗环乱散,老板气势汹汹要休妻,老板娘哭哭啼啼要上吊,整条街都沸沸扬扬的,无数人挤着看热闹,我趴在竹篓上,看得开心死了,只恨不得变成人去鼓两下掌。
    苏仲景似乎对热闹不感兴趣,他见生意没法做了,叹了 口气,用赚的两个铜板,和隔壁大娘买了两个窝头,然后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去。
    多了一只鸡,竹篓的分量重了好几斤,是瞒不下去的。
    我用爪子将稻草扒开一角,让他看看肥厚的鸡腿。
    苏仲景看见好吃的,整个人都愣了。
    我自认偷吃神技天下无双,对他得意地叫了一声,以示炫耀。
    “是你偷的?”苏仲景可能高兴坏了,他没有笑,傻愣愣地问我。
    我得意地竖起尾巴,再次叫了一声,暗示他可以晚点再崇拜本猫,快点撒丫子跑人,把竹篓搬回去开吃才是正经。
    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怪事发生了。
    苏仲景一手抱着我,一手从竹篓里将烧鸡拿出,在众人因嫌弃而让出的道中,来到还在吵闹哭啼的烧鸡店两口子面前,将烧鸡递上,用他永远波澜不变的声音,轻轻解释:“对不起,让您夫妻失和了。鸡是我家猫偷的,多少钱,我会赔你们。”
    “喵呜!笨蛋!找死!”我气急败坏,狠狠咬了他一口发泄。
    烧鸡足有四五斤重,我猫型体重不过七八斤,按正常猫的力气来算,怎可能叼得起那么重的鸡?
    谁信是我偷的,谁就是傻子。
    果不其然,老板一巴掌甩去苏仲景的脸上,骂骂咧咧道:“你哄小孩呢!就你带着的这只癞皮猫,能叼得动鸡?明明是你偷了,还想嫁祸给猫!”
    老板娘一口唾沫吐出,指着他鼻子骂:“比鬼还丑的混账,看你就不是好东西!果然手脚不干净!差点害得老娘被休出门!”
    苏仲景被打得脸色发白,一边退一边道歉:“对不起,我会赔,一定赔。” 
    “你有个屁的钱!”老板越骂越凶,卷袖子,抄擀面棍上前,狠狠痛揍,“就你这不要脸的乞丐,哪来的钱?”
    老板娘在旁边助阵:“把那丑猫砍了!把人送官府!”
    群众跟着起哄,纷纷支持把他送官,让青天大老爷好好治理这扒手。 
    苏仲景无从辩驳,体弱力薄,很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他没有还手,试图辩解,偏偏这事来得玄妙,道歉无从说起,怎么解释都很苍白,于是很快被打得翻倒在地,浑身青肿交加,血迹斑斑,却咬着牙把我这罪魁祸首护在怀里,牢牢护住,不让棍子落在我身上来。
    “猫儿不懂事;我没看好它;对不起……”他抱得很紧,把我勒得有些疼。
    偷吃多年,我从未经历这么大的失败,全身血都往脑袋上涌,脸皮阵阵滚烫,心里对苏仲景恨其不争,连个烧鸡都护不住,也恨嘲笑的围观群众,一个个眼珠子都不知道长在哪里去了,更恨那对不明是非乱揍好人的夫妻,若不是妖力不足,非变回妖身,给这没用的家伙一巴掌,再狠狠抓死这群不要脸污蔑人的王八蛋。
    还是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好,见势不妙,上前劝了两句:“大家别急,有话好好说,这孩子心眼不坏,大概是被嫁祸了。”
    她算什么身份的玩意?自是说不上话。众人不依不饶,非要送官查办,大娘纵使同情想帮忙,奈何她不但没钱,听说家里还有三个孙子,比起远近亲疏,还是孙子要紧,只好偷偷缩了缩头。
    苏仲景这没用的窝囊废,被打得鼻青面肿,差点晕厥过去。我看不过眼,从他怀里跳出,一爪子挠向不依不饶还在打人的烧鸡老板身上,挠得他尖叫一声,抱着小腿跳起,上面是三道长长血痕,他捂着伤口,骂得更凶了:“偷鸡不成!还纵猫伤人!”
    天底下哪有能指示猫干活的笨蛋?这话把大伙都逗乐了 ,就连彪悍老板娘都停住骂声,揪了把老板的耳朵,不准他乱说话丢人,然后自个儿上前,提着擀面棍道:“我也不为难你,烧鸡二十文钱,猫挠伤人,这伤势……再赔个半吊钱好了,再加上我们夫妻因你吵架,也得赔上些许钱,你今天拿出一吊钱就让你走,否则就见官去!”
    我在黑山坐拥金山银山,哪将这区区一吊铜钱放在眼里?可惜黑山离洛阳甚远,我现在跑不动路,没法取而已。眼看好不容易抓住的仆人要入狱,以后没人照顾,不由暗暗担忧。
    苏仲景犹豫了许久,终于从怀里取出块小小的温润玉扣,依依不舍道:“我用此物抵价,日后赎回。”
    “就你这穷鬼还有好东西?”老板半信半疑接过,忽而尖叫起来,“这么好的玉扣,你该不是偷来的吧?上面还有字,是‘苏’家的东西,该不会是城南苏家?可是,苏家,苏家……”
    苏仲景尴尬极了,低头道:“在下姓苏。”
    我不知苏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暗暗疑惑中,却见满街目光变了,有些是同情,有些是憎恨,有当铺掌柜急忙走出,厚道主持公道:“算了,苏家也挺可怜的,苏家老太爷当年也是好人,发生那样的亊,谁都不想。这孩子八成是饿极了才会沦落至此。这玉扣做工不错,死当也值得三四吊铜钱,我取一吊铜钱与你,再给三吊铜钱苏公子,吃顿饱饭,留待日后生计吧。”
    我在人间也呆过些时间,见识不少,这样的美玉,这样的雕工,死当至少值五两银子。
    可惜北街住着的人都是平民百姓,只对铜钱银子敏感,对古玩玉器一窍不通,见此情景,纷纷夸当铺掌柜往日刻薄,今日难得疏财仗义,可见天良未泯。
    苏仲景得钱,逃出生天,他面如死灰,不愿相争,默默抱起我,装起背篓,转身离去。
    我见事情已了,赶紧从背篓跳出,叼起地上那只烧鸡,顶着所有人睁得比铜铃大的眼睹,敏捷地跳回背篓,然后死死抱着烧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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