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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女丹药师 作者:夏天(潇湘vip2013-03-21完结)-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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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带着扇子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多么渴望自己的妹妹可以没有忘记我,可以知道我的存在,那是我唯一的妹妹啊。
    “扇哥哥~”
    “乐乐?你记得…”
    “曾经不记得,但是,我知道这把扇子很重要。所以,我在找,哥哥让我找了好久呢~”
    “对不起,对不起,是哥哥的错。”
    “嘿嘿,那哥哥要帮乐乐管理家产!”
    “你这丫头,这么快就来奴役你家哥哥我!”
    “嘿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嘛~哥哥!”
    “知道了,拿你没办法!”
    “耶!裕哥哥呢?”
    “闭关去了,要突破瓶颈了。”
    “哦哦~哥哥,这把扇子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
    那一天,我们真的成为了互相扶持,真真正正的兄妹。
    乐乐,哥哥发誓,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直到,你活得很幸福,很幸福!
    ------题外话------
    加更~





     142 季节之属于他们的平淡幸福
     更新时间:2013…3…19 20:24:27 本章字数:4301

    142 季节之属于他们的平淡幸福
    离开霍尔斯帝国之后,乐乐并没有准备直接回到月乐城,而是沿途走着很多很多城市。残颚疈晓看着每个城市的样子,看着每个城市的风景,品尝每个城市的美食,寻找着每个城市的宝贝。用某乐的一句话说就是,她在到处打劫!看看那一软轿的东西就知道她到底打劫了多少东西。
    而一路上,冬梅却发现小姐对于凌轩的依赖比任何人都来得大,小姐太过依赖凌轩了啊。
    一个二流城市,身穿带有欧阳世家本家族徽长衫的几个人被这个城市里,欧阳世家势力迎进了醉风楼内。因为逛得很累,所以某乐一沾到枕头就睡得死死的,无论多大的响动,就算你地震了,房塌了,她也不会醒。
    “轩哥,小姐对你的依赖很大,比天焰少爷多了很多。”
    “是么?也许吧。怎么了?”
    “只是很好奇。你跟小姐认识多久了?听煜说,你们认识了好长好长时间。”
    “刚认识小姐的时候,她只有13岁,算一算,已经快11年了。”
    “11年啊,真的好长。”
    “天焰跟我一样,也认识乐乐11年了。”
    “不过,轩不是一直跟在乐乐身边么。”
    “啊,从认识的那天起。”
    凌轩喝着茶,回想起了11年前,苍茫森林的那次相遇。直到今天,他都在庆幸,那个时候遇见了丫头。
    要说爱情,其实凌轩心里也不是很明白,真正的爱情到底是什么。
    有人说爱情是撕心裂肺的,有人说爱情是甜蜜的,有人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的,有人说爱情一定是要荡气回肠的。可是爱情到底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对于爱情,凌轩则是跟乐乐一样的想法,平平淡淡,相濡以沫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即使轰轰烈烈过,也依旧会变成平淡浮水,而人就是水上的一叶舟。你平淡度过,安安静静就一直活着。你灿烂度过,轰轰烈烈了却有可能跌入水中溺水身亡。
    不想赌上那一半的几率,轰轰烈烈的爱一场,只想在生活中慢慢渗透,直到再也离不开。默默相守,一直到白发苍苍,然后,看着爱着的人无病无灾的离开,这,才是凌轩理解的爱情。
    是什么时候爱上乐乐的?凌轩自己都不知道了,开始的时候乐乐只是自己的小姐,自己则是一个称职的骑士。那个时候的自己一直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的主子。可是渐渐的,他发现,小姐很胆小,不,不是胆小,而是太过小心翼翼,是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过人类么?
    他开始一点儿一点儿照顾小姐,大到保护她的安危,小到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可以说无微不至。而每次,凌轩都会怀疑他家小姐是不是从来都不会穿衣服?因为每次都是早上叫醒她,然后自己再帮她整理好,完全就跟在照顾一个小孩儿一样。
    而后来,凌轩发现,在人类的世界里,她,真的就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婴儿,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好奇,但是却又全身是刺儿,将自己保护的严严实实。
    也许就是因为一点儿一点儿渗透了吧,所以,习惯了她在身边,习惯了每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叫她起床,然后替迷糊的她穿上衣服。一点儿一点儿将她带出前一天的状态,一点儿一点儿看着她慢慢适应这个世界,然后慢慢长大,慢慢的成为大陆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凌轩认为,这是最适合他们之间的方式,属于他们的爱情的方式。
    之前,小姐问过,没有信任的爱情为什么会存在。他认为,就是因为没有习惯彼此,所以才会不信任。就像他跟乐乐一样,彼此之间渗透的太过彻底所以才会彼此信任。所以,在爱情的路上他们少了爱的轰轰烈烈,多的是爱的平淡,但是他们收获的是相互之间的守护和幸福的生活。
    说完这些,凌轩看了看外面的天空,放下茶杯,起身,方向,乐乐的房间。冬梅看着走远的凌轩,她有一点点明白了小姐的爱情。明白了,小姐选择的一种她认为人世间最幸福的爱情。
    爱情很美,很让人向往,而人世间最美的幸福便是平平淡淡,每天开开心心的跟着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一点点变老,一点点活过一世。然后转世轮回的路上彼此相望一眼,喝过孟婆汤,投身轮回,然后再度相遇。这,便是人世间最幸福的爱情。
    “冬梅,明白了?”
    “天焰少爷没有轰轰烈烈的爱过小姐么?”
    “没有轰轰烈烈,我们的爱情都是平淡的,那种平淡中的最幸福。”
    秦天焰喝着茶水,这个时候,乐乐应该醒了吧,但是,最敏感的还是那个在乐乐身边时间最久,最了解乐乐的凌轩呢,这一点,他们都不得不承认。但是,轩,我,不会输给你呢。
    冬梅喝着热茶,她明白了,她彻底的明白了小姐的爱情,明白了,欧阳世家少爷们的爱情。同时也明白了为何欧阳家会发展的如此之快,如此团结。因为,不知不觉之中,他们都被小姐的那股淡淡的气息吸引。
    即使小姐经常贪吃,经常贪睡,偶尔抽抽小疯,折磨折磨兽兽,以看戏为乐趣。但是,就是这样的小姐收留了他们,照顾了他们,让他们渐渐成长,站在世界巅峰,然后她却深居幕后。这样的小姐是最深层次的,不是表面的。如果,不是因为今天的突发奇想,她,也不会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姐在她心里已经太过重要,重过一切,包括她自己。
    冬梅起身准备去吩咐厨房做晚饭,看见的那个场景却让她嫣然一笑,这才是时间最幸福的幸福!
    夕阳西下,那个一身藏蓝色长衫的冷峻男子换下了冰冷,带上的是独一无二的温柔,而他的眼里只有后背那个撒娇的女人,那个换下强势,只剩下撒娇的小女人。两个人相视而笑,不用言语,不用动作,一个表情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就知道对方想要什么。因为太过熟悉,因为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骨髓。
    “小姐!”
    “冬梅姐!我要吃豆角!”
    “好~”
    “我要吃虾!”
    “好!”
    冬梅笑着离开了,很快的,晚饭的时间到了。开饭的时候,冬梅将一杯梅花茶放在了乐乐的面前,而乐乐也很自然的接过,幸福的喝着。冬梅自己却愣了一下,她看着那杯梅花茶,原来已经养成习惯了呢。轩哥,你说的,就是这个吧?看着凌轩和天焰的动作,冬梅笑了笑,然后坐下继续吃饭。
    半个月之后,他们回到了月乐城,迎接他们的是城里人微笑着的招呼。
    “啊啦,小姐,回来了啊!淘到什么了?”
    “好多好多!”
    “看看!”
    一群人围着软轿里的东西品头论足,最后一群兽兽们集体进入软轿里开始掏东西,哇塞,不知道能掏着什么东西啊?能被小公主看上的一定是好东西!于是,本来堆满软轿的宝贝被一抢而光,一个不剩…
    某乐?哦,跑回绯月轩查账去了,她得去看看少没少钱!另外再看看多了多少钱,嘿嘿~
    “醉蓝哥哥!”
    “小姐,回来了啊!礼物呢?”
    “这个!账本!”
    账本和一把通体翡翠的笛子互换了位置在上空飞过,然后展醉蓝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笛子,而某乐则是瞪大了双眼一个零一个零的慢慢数着。展醉蓝咧嘴笑了,某乐也咧嘴笑了,哦吼吼!好笛子!好多钱!
    “乐乐,回来了啊?”
    “嗯?倒贴男,身体怎么样了?呐,这颗丹药吃下去!”
    “好。”
    “啊!苍然哥,这个给你的!”
    “什么啊?”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火系软剑,这个可是她无意当中在一个小山丘里发现的,是一个很不错的灵器,至少现在的穆氏家族是打造不出来的,而苍茫森林也很少能见到这样段数的灵器。所以,对于火苍然这个灵师、战师双修的人来说再适合不过了。
    “这个…”
    “火系的神器,这个段数在苍茫都很少见的。”
    “谢谢你,乐乐。”
    “嗯?火苍然,你抽风啦?”
    “乐乐?”
    “干吗?”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什么了?小凌子,我有说什么么?”
    “……”
    不过,托了某乐的福,他们想起来了要来干什么了。于是,凌轩被几个人拎走了。某乐则是无语的看着走远的人,然后继续低头数零。而展醉蓝看了一眼某乐,又看了一眼凌轩,可怜的凌轩,你就是这么被这丫头出卖了。
    另一边,凌轩无语的看着围着他的男人,靠,三堂会审啊?从来只有他审别人,还没人审他呢,不过这次除外。火苍然、墨繁、黑雨杰、季纯然…额,怎么连司空绝和妖夏熙都回来了…还好左竹不再。
    “有事?”
    “听说你抱着乐乐睡了一个晚上啊?”
    墨繁笑得很危险的看着凌轩,而凌轩则是将恶狠狠地目光放在了他们身后的秦天焰身上,这个多嘴的家伙,抽抽嘴角,凌轩无语问青天。
    “所以呢?”
    “凌轩…”
    “干吗?”
    “……”
    干吗?还用说么?群殴啦!秦天焰看的很兴奋,呵呵,轩,他可没说不要利息哦~嘿嘿!凌轩瞪了秦天焰一眼,这个得了便宜卖了乖的家伙,一边儿还要躲着这么多人的攻击,天啊,累死了。
    而某乐这个时候走了出来,纳闷的看着一群人追着凌轩跑,他们在干吗?玩儿游戏?还是群殴啊?不管是啥,她要进屋拿瓜子去!秦天焰眼角瞥见了正欲转身的某乐。
    “娃娃!”
    “天焰哥哥!你要不要瓜子啊?”
    “瓜子?”
    “对啊!他们在玩儿什么?还是在群殴啊?”
    “娃娃说是什么?”
    “群殴吧?嘿嘿,我最喜欢看别人打架了,我要去拿瓜子!然后占领最佳有利地形!”
    看着迅速离开的某乐,秦天焰无奈的摇摇头,哎…这个丫头的情商还真的没救了,不过,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才幸福吧。
    他、他、他们,很庆幸,很庆幸,在人生最灿烂的季节里,遇见了那个让他们幸福的人。
    他们很庆幸,很庆幸,在人生最灿烂的季节里,得到了平淡的幸福,人世间,最幸福的幸福!





     143 诱拐特别行动组
     更新时间: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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