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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忽知道一切都已经不可挽回,也只能点头。
“第一,公子喜欢冒险。是自以为富可敌国,一切都不放在心上。可是公子也看见了,大风那样的巨鸟也有死去的一天,何况公子?公子真的知道自己所求的是什么么?”
“第二,公子有才华。可是人一生能有多少青春和精力?年轻时候的挥霍是晚年的悲哀,集中精力做一件事,人都可以以小搏大。可是付出的过多,其实是耗损了自己的寿命,就像忽忽的一击可以杀死大风,但是它是把自己的命去换回的。”
“第三,我很感激公子的收容,我想忽忽也愿意报答公子的恩情,我们并无后悔。”
尚老人合上眼睛之前,悠然地笑了笑:“其实我知道公子所以喜欢忽忽,不过是为了令我和这只可怜的鸟儿在府中能有身份,不至于受其他门客的欺凌。微贱的人鸟也只能这样报答公子的深恩了,从此风逐世家大概再也没有传人了吧。”
一个月后,公子忽在宛州登岸。他亲手抬着尚老人的尸骨,门客们都穿白衣。
从此以后,公子忽就变了,他再也不游猎,只是一人静静地在书房中读书,直到深夜,他在街头和贫民家的孩子说话,嘴角微微带着笑意,他种了很多的花,久久地看它们。
又两年后,他忽然下令门客们把所有的藏金都割成小锭赠给白水城的百姓,据说那笔黄金之大,足够任何一个中等之家三年不愁衣食。黄金被连夜送到每个人手里,人人都知道公子忽要走了,这个来历不明的商客终于还是要远去。
公子忽离开的那天,感激他的白水城百姓都在府门前等候。公子忽从府里出来,只穿了一件白衣,就像他最初来到白水的样子,骑着一匹毛色斑驳的小驴。不知道为什么,人们都觉得公子忽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挥斥千金的豪客,却更显得高不可攀。
公子忽只是对众人微笑,大家就闪开了一条路让他离去。他跨在小驴上吹着他的笛子,那调子是所有人都不曾听过的,高寒而悠远,忽然间很多人都有一种感觉,就是公子忽再也不会回到白水了。没有人上来跟他说话,他的笛声令每个人都茫然,似乎自己的一生曾经错了太多太多,可是偏偏想不清错在那里。
最后人们拥上城头,看见春天新碧的山路上,公子忽的小驴消失在山野间。
“他……就这么走了?”薛北客摇了摇头。
老人笑了笑:“这还不算结束,关于公子忽的结局,还有个更加神奇的传说。那时候公子忽掌握了宛州商业的大局,燮王也对公子忽的势力颇为倚重,天启城听说公子忽散尽家产出走的消息,生怕没有了他宛州商业的局势会陷入混乱。于是燮王下旨,令内监奉着公侯的服饰封赏公子忽,务必留下他继续经营白水。内监紧赶慢赶,赶到白水城外的平水驿的时候听到了公子忽的笛声。这时他心里才放下大石,于是在平水驿排下依仗迎候公子忽。不过一群人等着等着,听着那笛声就在远山间回荡,却是越来越远。”
“怎么会越来越远?”薛北客瞪大了眼睛,“白水城到平水驿只有五里,只有一条山路啊!”
“是啊,这就是不可思议之处。后来笛声就消失了,公子忽再也没有到过平水驿。无论是白水城的人,还是在平水驿恭候的内监,都听见那笛声越去越远。白水城的人以为他去向平水驿,平水驿的内监以为他转回了白水城。而公子忽自己,却在那只有五里的山路上永远地消失了,人们找去的时候,只看见那只杂毛的小驴在路边吃草,而公子忽一直吹奏的那只翡翠笛子,就挂在驴背上的革囊中。”
茅舍中安静起来,老人看着沉思的薛北客,挑了挑灯芯:“薛先生……”
薛北客忽地抬起头来,猛地拍击在小桌上:“我明白了。你不过是借这个故事劝说于我!可是这种道听途说的故事又怎能让人信服,公子忽?谁有知道这人到底有多少家产,又为何离开白水?这种陈年的旧事,不必再说,返还商铺的事情更是不用提起!”
老人并无诧异,静静地听他说完,温然道:“舍下简陋,特意买了新瓷招待贵客,现在倒是没有新的器皿了。”
老人扭头对着厨下的妻子喊,“把旧年那些碗盏拿一个出来为贵客盛酒吧。”
老人的妻子在围裙上擦着双手走出来,抱怨道:“都满是灰尘,许久不洗的东西,一时怎么好拿出来?”
“叫你拿你就拿,我还是一家之主不是?”老人有些怒气。
妻子无奈,起身去了后面的柴房,许久取回一只满是灰尘的酒盏,去厨下洗刷了。片刻,老人的妻子将洗好的酒盏奉在薛北客的面前。当他伸手去拿那酒盏的时候,手却像被电了一下,止不住地颤抖起来,他忽然发现那酒盏竟然是翡翠的,玉色和自己手上的戒指一般无二,龙血翡翠的玉色!
“贵客见谅,只买了几件新瓷,只好拿这只旧器皿充数了。”老人的妻子并不退下,却在一旁静静地说。
她在厨下忙碌的时候就像一个乡间的农妇,可是此时薛北客猛一抬头,却觉得这个年老色衰本又其貌不扬的老妇却有一种王妃般母仪天下的气度,不施脂粉的眉宇间自有一份华贵的气宇。
“龙血翡翠,薛先生所说的就是这种吧?”老人淡淡地说,“先生那枚戒指我不曾见过,不过当初我请玉工磨制这套旧器皿的时候,还有些散碎的玉料,被那个小人偷走了。有一些流落在燮王宫中,或者也有一些被磨制成了戒面。”
薛北客再看老人,还是那件葛布的长衣,老人整个人却完全地不同了。
“先生……你,你,难道你就是公子……”此时的薛北客和那个看见龙血翡翠戒指的老朝奉一样,完全止不住声音的颤抖。
老人微微地笑:“我哪里有他的豪阔,不过年轻时候也赚过一些钱而已。”
老人静静地看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地拿起一枚铁筷子,将龙血翡翠的酒盏敲得粉碎。
“不要!”薛北客要去阻挡,却已经迟了。
老人拿起自己的粗瓷杯饮了一口,悠然叹了一口气:“年轻的时候喜欢金玉古董这样的东西,一心只是要赚钱,要富比王侯,揽尽至宝。直到有一天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白发苍颜,而我收集的金玉古董却还依旧,我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个傻子。再过许多年我化成一具枯骨,这些金玉还是依然故我,到底是金玉归我所有,还是我为金玉所有呢?我短短一生的数十年,尽数都耗费在这些没有生机的死物上面了。”
老人看了看薛北客目瞪口呆的模样,微微摇头:“世人说翡翠珍贵,可这种不可穿不可食的东西。在我看来用来做便器也不为过,何况是作为盘盏?你觉得可惜,不过是还未真正拥有不可计数的金玉珍玩,更不曾领会那富有天下背后的孤独而已。”
“人能活几何?你要做什么?你可真的清楚么?你的志向和抱负?开国的羽烈王从一介布衣而有天下,却自谓平生所错其实太多,你的志向和抱负,敢和他相比么?”老人起身掸了掸袍子,携着妻子的手缓步走向门边,“每个人活在这世上,都有他的不容易处,别人一生的积累,你何苦要夺之而后快呢?”
油灯忽地灭了,老人、妇人和薛北客静静地坐在黑暗中,薛北客双手抱住了头,无力地靠在了小桌上。
薛北客根本记不清自己是如何和老人辞别,又如何回到府中的。等他回到宅邸,随从已经来通报,说是有人送上巨额的黄金,要求买回薛北客强行收购的所有小商铺。薛北客一生都不曾见过如此多的黄金堆在一起,夸父族的男子高举着铁箱鱼贯而入,每一箱都是足赤的金条,从门口一直堆到中堂。
薛北客明白这是老人要以黄金赎回那些小商户的产业,他沉默良久,长叹一声,只愿意收下了金条的一半,表示愿意将收购的商铺全部返还,剩下的一半金条请那些夸父带回,并对老人致以问候。夸父们却说自己无能为力,他们根本不认识什么老人,只知道有人托他们送来了这笔黄金。
薛北客派人在去岚山中寻觅老人的时候,却再也没有找到那间茅舍,仿佛消失在岚山的雾气中了。
半个月后,薛北客离开了宛州。
再两个月,晚春,花都开尽了,岚山上一片深绿。
山崖下的碧草间,一块大石上坐着白发白须的老人,一身的旧袍,拿着一支竹笛悠悠地吹奏。他背后是一间不大的小屋,被绒绒的黄花围着,干净简洁。
山道上忽然传来的脚步声。穿过雾气,一架沉香木的大辇由八名魁梧的夸父武士肩荷而来,大辇裹着墨绿的绣金缎子,流苏间一枚玉佩宝光流溢,竟然是薛北客那日配在腰间的玉佩。悄无声息的,夸父们将大辇停在老人的面前,帘子一掀,有从人早已洒上了花瓣,一只纤纤的细足踏在碎花上。
这是所谓的净足,富贵人家出行的一项礼仪。
自大辇上下来的,竟然是黑脸疤面的老妇。可是她已经换了衣着,月白色的水裙裹着纤细修长的身段,显得几分窈窕动人,远不像她的年龄。老妇款步上前,在从人敷设好的锦褥上坐下。老人吹完了笛子,也跪坐了一侧的锦褥上。
两人对面一笑。老妇缓缓地伸手在脸上揉搓,那层黑色被她渐渐地揉去了,化作一些机稠的黑泥,白净的肌肤渐渐显露出来。当她再次抬起头,已经是年纪不过二十明眸善睐的少女,明珠白玉般细致动人,也不见了那条眉间的疤痕。
“江宛然多谢先生了,先生出这一计的时候,老实说我并无十足的把握。”少女点头致意。
“我这一计极险,不成就是笑柄。也只有宛州江氏的少主人,才敢信我这个老朽吧?只是可惜了那只龙血翡翠的盏子。”老人淡淡地笑。
“那只盏子也不可惜,它固然是龙血翡翠,但是其中所蕴的精魂,早已为前辈的秘道大师所汲取。可怜薛北客哪里看得出用过的龙血翡翠,和没用过的差别?不过薛北客的财力果真惊人。后来他离去,我的门人查了他留下的账本废稿,若是以他现在的资产,即使我们江氏倾尽全力,也未必可以取胜。这些年我们自以为在宛州坐大,四处置业散钱,手头的活钱捉襟见肘,才有这场磨难。”
“江氏根基还在,薛北客即使一时取胜,也未必能持久。”
少女笑了起来:“北客空豪,却不知道行商出世微妙处,终究是必败的。他对自己没有信心,他已经堪称数一数二的豪商,世上哪里又真有公子忽那样的异人?不过是市井鄙俗人的传说,倒是亏得他信。”
“是啊是啊,”老人笑,“哪里又真有公子忽那样的异人和大风那种的神兽?都是传奇轶闻,不足为道。”
“那么按照事先的约定,我已经支付先生四万金铢,其余的事情还请先生好自为之,这栋屋子我要拆了,也不希望先生再回来。总之,我不希望这件事泄漏出去!”少女微一抬头,眸子间精光闪烁。
“自然。”老人起身,长拜而去。
早有从人为他牵过一匹马,老人翻身上马,走入了山道尽头渺渺茫茫的雾气。
少女独自端坐在锦褥上,眺望着一侧的山涧,深深吸了口气:“总要重振我江氏的声威,让我江氏的传奇盖过那不知所谓的什么刹那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