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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术馆(出书版) 作者:徐皓峰-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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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钥匙到老先生家,夫人打开了写字台暗柜,取出一个硬布夹子。里面有一沓稿纸,树叶般枯黄,蓝黑钢笔水退色得如同少女脸颊上的细微血管,若隐若现,几乎不可辨认。

回到家,我把稿纸拆开,单张置于灯前,一个字一个字辨认。忙到夜里十点,Q回家了,她进门大叫:“我的樱桃呢?”我向她解释,找到了比樱桃更有价值的东西,这些稿纸便是滚滚财富,可以在杂志发表,可以结集出书。

她深感自己被戏弄,撕了七八张稿纸,摔门而去。没撕坏的也被她捋到地上,错乱了次序。

我知稿纸珍贵,但无钱男人在女人面前普遍心理弱势,我未能免俗,在她发作时,不敢移动半步。

撒在地上的稿纸,让我获得了另一种看它的眼光,它标示着老先生久远的青年时代,它是可怕的时间。

我把稿纸拢入一个抽屉,碎片也倒了进去,无心整理。我想,我的姥爷姥姥只是普通人,没有成仙做佛的本领,他们的时光所剩无几,该去看看他们。

【十】

姥爷家所在的胡同,新中国成立前是韩国、日本小商人的居住区。姥爷家房屋是韩式和中式的混合体,屋外原有一米多宽的走廊。

姥爷家还存在,而它所在的胡同已消失,被推成一片广阔的瓦砾,因为这片城区被规划重建。

几年前,因上山下乡滞留在东北的二姨调回北京,住进姥爷家。

她在废墟中坚守,是想能多得一间回迁房,如果多了这一间,我这一代的孩子就可以得到公平的分配。这是姥爷留给孙子辈的遗产。

姥姥在做饭,她纯熟地调配着油盐酱醋,却不记得我是谁了。二姨跟她解释半天,她听得烦了,挥着勺子,示意我俩站远点。

二姨说,姥爷的头脑还清醒,保持着每日到街头坐坐的习惯。胡同里的人老了,就拿个马扎坐在街头,以看行人车辆为乐,称之为“提神”。

姥爷提神未归,我想去接他。二姨告诉我,胡同通道上的井盖都被人偷走卖废铁了,她从瓦砾中找出窗框、木梁,搭在井口,并铺上草席,以保障姥爷能安全走过。她陪我走到一处草席,掀开,给我看下面搭的东西,神情颇为得意。

我赞叹几句,继续前行。一路上观察各家残留的房基,每间房竟都小得可怜。印象中的胡同深远广大,推倒才发现,五十几户人家竟住在一个篮球场大的面积里。

上街,在一家国营早点铺门口,见到了姥爷。他穿着一身白衣,腰杆笔挺地坐在马扎上,将军点兵般看着来往车辆。我走近,说:“姥爷,回家吃饭了。”他点头,从脚边拾起一根竹竿,拎起马扎,跟我走了。走到胡同废墟时,我明白了,普通拐杖已不适应这样的路面,用竹竿,体现了姥爷的智慧。他在脚踏瓦砾时,突然转头冲我一笑,说:“是你呀,你来了。”原来他刚认出我是谁。

我几次伸手要扶他,都被他推开,遇到难走处,他就歇一会。当再过一个弯道便到家门时,他停了下来,双手扶着竹竿,又冲我一笑,恬淡冲和,那是看穿世事后返璞归真的笑容。

他说:“人老了,血液循环慢,如果心脏病发,手指甲就是黑的。家母死于心脏病,并不是受了我的气。所谓喝敌敌畏而死,是无稽之谈。”他多年前反驳二老爷的话又得到了补充,更加合情在理。可惜,这番话他从没跟二老爷当面说过。

二老爷身遭车祸后,主动跟他和好,他不好意思说。这些年,每到他生日,二老爷都会抱着个西瓜从郊区赶来,他更不好说了。而今年生日二老爷没来,他推测二老爷已逝世,想到这份冤屈再无法辩白,常梦中一念,半夜醒来。

他嘱托我去郊区看二老爷一趟,如果没死,就把人带来。

我高喊了声:“二姨,姥爷到了。”当二姨的身影出现在小院门口,我向姥爷鞠了一躬,转身翻过一个瓦砾堆,钻入残墙断壁中。

【十一】

在去郊区的车站,我待了一个小时,没有登车。回到家,选择了一个令自己安静下来的办法——粘贴稿纸碎片。

拼凑好两张后,发现桌面上有一滴液体,以为是胶水洒了,便用抹布擦,却没有胶水的黏性,仰望屋顶,以为是楼层漏水,最终发现是我的眼泪。

我冷静地擦干面部,取出一个笔记本,把稿纸上能辨认的文字抄录下来。干到凌晨三点,笔记本上出现了别的内容。

天亮后,我审视着自己所写。那是对二老爷的回忆,他第一次教我武功时的情景。读了多遍,我体会出字里行间的缅怀之意,判断在我内心深处相信二老爷已死。

此文有三千字,我直读到下午四点,读得气血上涌,头痛欲裂,便从笔记本上撕下,想扔到小区垃圾箱中,但又不愿扔得离家过近,于是越走越远,直走到一家邮局门口的信筒前。

信筒像棺材般干净规整,应是它的归宿了。

我进邮局,买个信封,封好后要到外面投递,邮政员叫住我,说邮车马上来,柜台里正给邮件打包,让我把信直接交给他。

信封上一片空白,那是我寄到天国的信。

邮政员则嘱咐我要把地址写好,我说:“这就是个心情,投出去就好了。”他:“什么心情不心情,请你不要给我们制造麻烦。”我见邮局的杂志栏中有几本武术杂志,便挑了一本,抄下编辑部地址。想也不会刊用,必是和杂志社其他废稿一块粉碎,混在纸张的碎末里,总比扔到垃圾中要好。

一个月后,我得到了一百元钱和两本杂志,那篇文章竟获得了发表。

隔了许久,又能挣到钱,我兴奋异常,从父母留给我的钱中又拿出三百,到木楼找Q,说我一篇文章稿费可达四百,写一个字就有一块三毛钱。她说:“这点小钱就高兴了,你怎么可能挣到大钱?”败兴而回,但我抑制不住地又写了一篇。那段时光是我的深海,如同地球上的生命从海中升起,我经历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从那段时光里爬上来的动物。

我在文中介绍二老爷有位哥哥,写上姥爷的名字。这突兀的一笔,破坏了整篇文法,却是我刻意所为。

苦等一个月,第二篇文章得到发表。我给姥爷送去一本,说上面提到了他,他拿着老花镜找了半天,抬起头笑了,说:“瞧,有我名字。”姥爷一生未做过大事。

在我小时候,他领我走过两条胡同,指着一个门口上“光明胡同奶站”的牌子,笑眯眯地告诉我那是他写的。他的字体清秀工整,给居委会写过黑板报,和故宫里简介牌的字酷似。有人说故宫简介牌是他写的,他总是笑脸相迎,从不否认。

奶站请他写,便是听了此传言。他的六个字放大到一人多高,被刻板刷漆,令他万分自豪,站在牌子前久久不去,给我的童年留下深刻印象。

我在文章中加入他名字的做法,是想利用他仅存的一点名利心,博得他高兴,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孝心。他洞察到这一点,顺迎着我,在我离开时,又说了一遍:“瞧,有我名字。”老人的智慧令我敬畏,不料他的名利心已在岁月中打磨干净,整个人变得空灵,如同山谷回声,他作出的得意神态,只是在回应我的善意。

又想,这篇文章写的是二老爷事迹,有几句颂扬之词,会不会令他暗生不快?我做了件一厢情愿的事,并没有考虑他的心情。如此想着,仓皇离开姥爷家。

五日后,有人敲我家门。见是位高大肃穆的男子,六十余岁,穿着笔挺西服,说:“我是你大舅。”他是二老爷长子,当年富于魅力的深眼窝已变得平坦。

他从深圳退休归来,现在卖保险。

他没有看望过姥爷,却和二姨有着联系。他从小在姥爷家长大,和二姨友谊尚好,拉二姨一块卖保险。二姨给他打去电话,说了二老爷上杂志的事情。

虽然他对自己父亲刻骨仇恨,但父亲上杂志仍令他激动,他昨天去郊区见二老爷,像个中学生般规矩坐好,说:“爸,有篇写您的文章,您听听对不对。”然后以朗诵腔调念了一遍,二老爷听完,说:“差不离。”二老爷还活着的消息,令我茫然失措。如果二老爷记忆尚好,该听出写的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我:“二老爷问起我了么?”大舅摇摇头,从书包中取出一份稿纸,说这是他小时候跟二老爷习武的回忆,让我送给杂志发表,署名为“文韬”。

三十年前的《北京晚报》倡导好人好事,他的女人扎伤了脚,被胡同口餐馆大师傅用买菜的平板车送去了医院,他写文表彰这一事迹,用的便是“文韬”笔名。

他说:“只要用这个笔名,我的朋友们就都知道是我写的了。”我想让他和二老爷多接触,说我跟杂志社的人并不认识,如果给二老爷拍几张拳照,刊登的概率会大些。

一个星期后,他带来照片,二老爷只是一个小红点。

他说那是他的红色运动服,拍完照片后,送给了二老爷。我问为什么拍这么小,他说二老爷的背驮得不成样子,脸容衰败,称这样的人是武术大师,恐怕难以服众,他的做法正可以扬长避短。

我把照片和文章寄出,遭到退稿。理由是:照片看不清人,文章技术含量少。退稿信字迹工整,说前两篇文章读者反响热烈,如果还有如此质量的稿子,杂志可以给二老爷开系列栏目,每月登一篇。

看到大舅的全面失败,不知为何,竟有些喜悦。一年十二个月,可写十二篇稿子,一篇一百元,如果写十年,就是一万两千元……数目惊人,我陷入狂喜。

但经过测度,得出无法写下去的结论。因为拳术口诀不到四十个字,实在凑不出太多文章。形势所迫,急需见二老爷——我如此规劝自己,飞速穿戴整齐,准备奔赴郊区。我奋力开门,脚却无法迈出。

凝视着空旷楼道,不知过去了多久,下层传来脚步声。

我把门关上了。

背靠着门,坐在地上,我想我会坐到第二天早晨。但很快响起敲门声,开门见是彤彤。她穿着黑裙套装的校服,系条暗红色的领带。

有资料表明,中国男子见到穿制服套装的女人,会产生强烈性欲。战胜一个穿制服女人,便等于颠覆了权力机构。

两个月里,她过来四次,都是放学后到我这。她来只是做爱,然后就睁眼看着天花板等着天黑,天一黑,她便动如脱兔地离去。她从不要求我请她吃饭,说她家就是饭馆,不必了。

我多次说:“咱们说点什么吧。”她回答:“噢。”之后并没有话,还是看着天花板。我和她的关系简单乏味。我问:“我究竟什么地方吸引你?”她想了想,回答:“不吸引。”我:“那你还总找我?”她:“那是爱。”她认为爱是不能含有激情的,爱是一种习惯。我纠正她:“你说的不是爱,那是夫妻过日子。”她怔了半晌,“噢”了一声。

必须承认,她养成了不良习惯。她和我相敬如宾,全无第一夜时的洒脱自在。今天,她稍有改变,进门后给了我一个深入的亲吻,周身颤抖,搞得我心态大乱,不知该如何回应她的激情,是该凶狠地把她按在地上,还是温柔地抱进卧室?正当我左右为难,她推开了我,靠在墙上,说:“能谈谈么?”她说两个月前,王总提出要和她睡在一起,她想到父女相依为命,就答应了,但天黑后,王总却要她跟我回家。我一路无言,目不斜视,有着新郎般的拘谨,令她十分感动。

小时候,她看过一部叫《结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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