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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时间转眼过去,头上的伤已经痊愈。连日来倾城百般打探,从玉玲儿口中大致了解到当日他昏迷后发生的事。
那天掉下树后,李璧华为了救他,陷入夜影天狼军的包围,生死关头,幸亏独眼龙黑星带着会合了增援部队的红巾马贼团及时赶到,为报“九鬼锁魂”之仇,与夜影天狼军展开鏖战。
两军混战了一夜,正是双方都疲惫不堪的时候,又有一支部队来到了火犁村附近。
黑星和狼仙姑都以为那是对方的援军,生怕寡不敌众,不约而同的收兵退走。
混乱之中也顾不得找倾城了,于是昏迷不醒的他就这样被打扫战场的村民捡回来了。
至于村长为什么要把他软禁起来,玉玲儿也揭开了谜底——原来他是被村长当成了献给雷神大人的礼物。
玉玲儿告诉倾城,雷神大人是大草原上所有男子汉的偶像,他曾经是玄武最强大的骑士,现在是玄武最强佣兵团的领袖。
那支惊走独眼龙黑星和狼仙姑的部队正是雷神骑士团。不久之后,他本人也将莅临火犁村。
每年这个时候,雷神大人都要带着军队长途跋涉,前往东南方的雷泽过冬。火犁村正是部队的必经之路。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旅行之后,他们要在这里稍事休息,补充粮秣。
对附近的村民来说,雷神大人即将到来的消息不啻于福音。他是这个冬天里草原上最优秀的猎手,他忠实的佣兵们有着鹞鹰一样犀利的眼神与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最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他的掌心!
与别的猎人不同,雷神大人会事先向猎物们发出通牒。
他不怕他们逃走,因为他的猎物不是野兽而是盗贼,他们有巢穴和山寨,他们甚至还在乎名誉和地位,他们一辈子只能胆怯一次,那一次之后他们就失去在大草原上抬起头做人的权利了。
迦林江畔的盗贼团伙都清楚雷神大人的到来意味着什么,从秋天开始,他们就在筹集一笔巨款,当然不是准备冬眠,那是献给雷神大人的年金。
多年来,“猎物”们曾经以各种方式反抗年金制度,然而这些尝试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雷神大人的血腥镇压。
雷神大人用暴力在盗贼王国中确立起至高无上的统治权,然而他却拒绝接受“国王”的称号,声称自己不过是盗贼们的“征税官”,因为年金的一半将被用来接济穷人。这也正是村民们欢迎雷神大人到来的重要原因。
雷神大人的军队与其他佣兵团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别的佣兵团扯下军旗藏起纹章就会变成强盗,而雷神大人从来不抢劫平民,他只对黑吃黑感兴趣。
所以你无论在哪里遇到雷神大人,总会看见一队身着各色服饰操着各种语言、有着各种肤色的商旅尾随着他的部队。
商人们从文明世界里带来了不可思议的玩意儿。乡下人黄澄澄的金币换成了彩色玻璃球、万花筒、风铃和各种弹簧玩具,从而使孩子们在寒冷的冬季里乖乖坐在火炉旁,这也是村民们欢迎雷神大人到来的原因之一。
“刚才我说了雷神大人的到来给村里人带的好处,可是你要知道,雷神大人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菩萨,所以他的到来对某些人而言同时也意味着灾难。接下来我就要说雷神大人带来的灾难了。”
距离灾难最近的人,也就是叶小倩姑娘,现在正踩着椅子踮起脚尖扒着小小的天窗向村口眺望——那里已经变成了临时市场。
商人们兜售着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品和华而不实的小东西,披着纱巾的女人们一手牵着小孩,一手死死抓住男人的钱袋,虔诚的凝视着一匹花布或者镀金项链。
一队骑兵从石头牢房前经过,他们穿着华丽的马靴和马裤,软铠上纹着酷似“闪电”的纹章。打头的青年在窗口发现了那双美丽的蓝眼睛,惊讶极了。
一个同伴高声说:“跑得快,你怎么了?你的表情活像刚刚生吞了一只青蛙!”
“那房子里住着一位美丽的姑娘!我刚才看到了她的眼睛,像牧马河水那么清澈!”名叫“跑得快”的青年说。
“说不定她还是位公主呢!”同伴们哈哈大笑:“真可惜,明天晚上雷神大人就要吃掉你的公主啦!”
每年这个时候,雷神大人就会预先派人通知火犁村及其附近的十三处村落,务必选一个最美貌的少女供他享用。
那些被充当祭品的女孩子只有机会伺候雷神大人一晚,事后只有很少一部分被送回来,大半脸上留有伤痕。
今年轮到火犁村提供祭品。玉玲儿作为当地最美貌的姑娘,毫无争议的被推选出来。虽然她是村长的孙女,可这并不能帮她逃脱厄运。
雷神大人比狐狸更狡猾,比毒蛇更多疑,没人敢在他面前耍花招。他早就知道玉玲儿是火犁村最漂亮的姑娘。
假如到了规定的日子见不到玉玲儿,雷神大人会把火犁村从玄武大陆的版图上彻底抹掉。
“叶小倩”的出现改变了玉玲儿的命运。现在她是火犁村最漂亮——甚至是全玄武最漂亮——的姑娘了,她将顶替玉玲儿,成为下一个牺牲品。
听了玉玲儿的诉说,倾城一迭声的叫命苦。刚刚逃出红巾马贼毒手,不料又碰上个大色魔。
回想起来,阿楠也是玄武人来着……奇怪,玄武怎么净出这班下流胚子!想到阿楠,不觉心中一动,忙追问雷神大人的来历。玉玲儿却说不知。
倾城平生最恨两种人,一是变态,一是色魔。雷神大人两样全占,自然成了他眼中最最可恨的家伙。心想虽然散了功力,好歹还有魔法可用,倘若将计就计暗中行刺,说不定可以置之死地而后生,更可替村民除去一害。
于是对玉玲儿道:“我不会逃走,你也不用再担心没人当替死鬼了。你告诉村长,等到献祭那天,我一定去见雷神大人。”
玉玲儿祖孙的感恩戴德不提,翌日黄昏,雷神大人的使者进村了。
事到临头,倾城不免有些怯阵。心想,我现在功力全失,万一杀不掉雷神,反而落在他手中可怎么办?万一他是那种男女通吃的败类……他现在已经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玄武人了。
原本还盼望李璧华、狼仙姑回来找他——倾城是宁可被人当猪崽卖,也不愿跟变态色魔打交道——左等右等,始终没有音信,只得死心。任由村民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送去见雷神的使者。
临行前玉玲儿哭着送他上马车,还送了他一面小铜镜。这是本地的风俗,姐姐出嫁,妹妹就要送一面小镜子,取平安、团圆的意头。
倾城收下那镜子,见她真情流露,心中倍感酸楚。暗忖此去凶多吉少,就把仅存的家当——青龙魔戒——交给玉玲儿。
“万一我有不测,你就想办法把这枚戒指交给毒观音李璧华,拿这戒指为信物,去朱雀凤凰城找春江水月,拜托水月殿下替我报仇。”
交代后事的剎那,首先想到的竟是水月。倾城终于恍然大悟,在自己内心深处,最重要的人始终还是水月。
玉玲儿揉揉哭红的眼睛,狐疑的问:“春江水月是谁?这么厉害,连雷神大人都不怕?”
倾城长叹一声,怅然说道:“她是……”到底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倾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对水月一无所知,也许熟悉到了极限就会变成陌生。
忽见金宝儿鬼鬼祟祟的走来,正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戒指,一脸羡慕。
话锋一转,他声色俱厉的说:“春江水月有通天彻地的能耐,你若敢私自扣下戒指,不肯帮我转达,她有千里眼看见,有顺风耳听见,身在千里之外,瞬息之间,便可飞剑取你首级、杀你全家!”
玉玲儿吓得磕头立誓。
金宝儿也吓哭了,不敢再打戒指的主意。
幽幽的骂了句“虎落平阳被犬欺”,倾城无可奈何的上了马车。雷神大人的使者亲自驾辕,返回骑士团营地。
一路无话。
雷神大人的部队就驻扎在上次红巾马贼和夜影天狼军交战的河滩处,倾城远远望见周密的哨岗严整的营帐,禁不住暗自赞叹,这才是真正的军队!与之相比,红巾马贼不过是乌合之众。
两名骑士迎了上来,倾城本没留意,等他们一开口,忽然感诧异,仔细一看——竟是神奇无比和无比神奇两兄弟,顿时大惊。
又见他们跟驾车的使者谈笑风生,转念又想,说不定他们是雷神大人的朋友,不如请他们救我……哪知那两个家伙嘻嘻哈哈的说了阵话,扬鞭飞马,一溜烟的跑掉了,压根就没听见倾城的呼唤,气得他顿足大骂。
车夫听见他喊叫,回头笑道:“妹子别怕,我有一个法子,管保你这趟有惊无险。”
倾城忙问是什么法子,那人却卖起了关子,说:“这不能随便说,除非……”除非如何,不肯说了。
倾城心里骂遍了他祖宗八代,却不得不装出副羞羞答答的神情,求他快说。
那人嘿嘿一笑,怪不好意思的说:“除非你叫我一声大哥。”
倾城松了口气,甜甜的笑道:“大哥请发发善心,救小妹一命吧。”
那人没想到她这么好说话,脸立刻红了,嗫嚅道:“我叫跑得快。”
“跑得快?”倾城笑道:“这名字怪有意思,你跑得很快吗?那以后我就叫你跑大哥吧。”
跑得快一迭声的说:“不敢当!不敢当!这绰号是我们老大给我取的,大伙儿叫惯了,本名反而不常用。”
“你跑得很快吗?”倾城好奇的问。
跑得快告诉倾城,他本来有个挺不错的名字,维灵,也就是小牧童的意思。他的父亲是苍天皇室的马夫,他从生下来就跟马混在一起,同吃,同睡,到了十二岁,他就开始了牧童生涯,成了皇室牧场最年轻的马倌。
“维灵”这个名字一直用到十四岁。那天,他跟父亲上山打猎,一只豹子突然跳出来,跟他们的猎犬对峙。
父亲不认识豹子,把它当成一只巨大的山猫了。他笑着跟儿子打赌,说他们的猎犬将在第三个回合咬断“山猫”的喉咙,维灵认为恰恰相反。
事实证明维灵是对的。猎犬在第三回合被豹子咬断了脖子。维灵的父亲非常生气,他天真的以为可以把豹子生擒、驯化,用来顶替猎犬的空缺。他抖开套马索,想在儿子心中从新树立起因为打赌败北而受到损害的威信。
豹子对这位一厢情愿的主人露出锋利的牙齿,它咬断了套马索,又顺着绳索咬断了他的胳膊。
豹子叼跑了父亲的手臂。
出于对父亲的忠诚,维灵奋力追赶。豹子在长跑这项运动中显然没有接受过其他动物的挑战,对维灵的壮举感到异常惊奇,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它给了少年维灵这次机会,一人一兽,在荒山野岭中开始了马拉松赛跑。
维灵追着豹子,足足跑了两天两夜,他翻过几道大山,穿越森林,渡过草原,把豹子追赶得几乎快累死。
第三天黄昏,豹子终于认输了,它吐出维灵父亲的胳膊,带着一身的疲惫和沮丧走向峡谷深处,从此销声匿迹。
多年以后,有人在峡谷中发现了一具豹子骸骨。它死在洞穴里,峡谷出口处一人多高的荆棘丛,证明了它后半生再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