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正雄愤怒的炮火又对准了扈平,“他只是写了他的心事而已,难不成人懦弱了,感情也就微贱吗?非要把它给烧了!”
“感情是高贵的。”扈平反唇相讥,“但如果这份高贵的感情只是为了叫活着的人内疚难堪的话,它就贬值了。”
说得如此之绝,刘正雄不愿再费口舌了,对龙琪的为人,也更反感了。
文室的两本日记,给一页页撕开,烧成了灰……
刘正雄摇了摇头,除过自己的队友,眼前这几个人,他没一个喜欢的。他看方晓飞,方晓飞正凝视着龙琪,那眼神,能掐出水来。要坏事儿!这家伙把持不住了。不过也是,陆薇已经够漂亮,那龙琪比陆薇还强那么一点儿,就那么一点儿。也说不出强哪儿,反正她眼睛里像长着两颗珍珠,整个脸上都有一种淡淡的辉光在隐隐流动。年轻人就怕走错那关键的几步。他想了想后,揪了揪方晓飞的衣襟,把他拉到一边。
“你跟那个龙琪到底……有没有一手?”
问得也太过直接,方晓飞脸红了一下后,觉得这事还是摊开了说明了好。
“不是一手,是一辈子。”
这话让刘正雄颇为意外,想不到,方队长在听了龙琪的那一堆糟心事后,还对她心心念念放不下,而且听这口气,像是打算要结婚似地。嗯,也算个有担待的人。
“方队,不要怪我说话直,”刘队副拿出了老大哥的款儿,“龙琪,这个……她,”话到嘴边,才觉不好往出吐,掂量了一番深浅后,“别的不提吧,你不觉得她有点儿穷凶极恶?”
不是朋友就不说这呛耳朵的的话,他只管在背后给你传流言蜚语就成了。刘队副是一片好心。方晓飞先确定了这个前提后,再想该怎么回答。对方是同事,不是家人,所以有些话不能直说,却不又不能不说。笑了笑,“人家龙老板穷吗?无非也就是恶了点儿。”
刘正雄听方晓飞口气颇为轻松,心里也跟着放松了,“一个女人,占了个‘恶’字就够了。”
方晓飞微笑,“你肯承认她是女人就行了。男人就是找女人,不是找圣人。”
“抬杠,你这是抬杠。”
“不,我就喜欢她恶。”
“方队长,你是警察!”刘正雄提醒。
方晓飞摇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是警察,警察的主要职责就是扫除恶势力。所以我才把她拴在我身边,要害害我一个。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难不成要把她推向社会去祸害别人?再说,我们还是党员嘛,我党的方针是什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连她都治不了,我们还怎么搞好社会治安?”
方晓飞甩给刘正雄一块橡皮糖,把他给堵得没话说,想了半天后,“我告诉你,就她跟那个什么坡的事,虽然不是真的,可现在我们全系统有80%的人都知道了,满城风雨,你敢捅这马蜂窝?人言可畏啊!”
方晓飞不再开玩笑了,“刘队,你说得有理,现在马蜂窝已经捅了,马蜂已经成群成群地飞了出来,会螯死人。这个时候,我扔下她跑了,让她一个人去面对,这说的过去吗?男人就这点子德性?是,龙琪是个大女子主义,她看不起男人,问题是,我们做出让她看得起的事了吗?”
这一番长篇大论,让刘正雄默然,感情这玩意儿,还真的难说。心里瞧上谁,像长草一样,拔也拔不掉,即使拿火烧了,第二年还长。算了,自己心里也长过草,看造化吧。
“既然你这么想,我也不说什么了,不过,就她那脾气,也够你受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她很温柔的。”说到这个,方晓飞会心一笑。
“她?温柔?”刘正雄的眼瞪得老大。
“优质的女人,是有选择性地温柔。她一辈子对一个男人贤惠就行了。难不成你的老婆就见谁给谁献媚服软?”
“唉,情人眼里出西施。”刘正雄感叹。
“龙琪要是西施,那段历史一定会重写。”方晓飞微笑,“她会吃掉夫差和勾践,自己称王,号称西施大帝。”
越说越上劲了,这个以戏说可让刘正雄受不了。“西施变成这样,还叫男人活吗?”
“抛去性别差异,吴王和越王只是多了一个竞争对手。不是吗?”方晓飞笑眯眯地,“有些事,不要执着于男女,只看他(她)行还是不行。远的不说,咱们的上官,比队里的小伙子们差吗?”
刘正雄听着琢磨了半晌,也不是没道理,“你还真想得开。”
“没办法,顺应潮流嘛。”
刘正雄看着他们的方队长,这家伙最大的特点是务实不吹牛,平常开会也没太多的话,只就事论事,想不到闲聊起来也能说个花团锦簇。他没劝倒他,倒被对方给说服了。
“对了老刘,”方晓飞这时端起队长的架子,“顺便提醒你一下,以后对嫂子的态度软和点儿,别把自己当个人物,你以为……”
“我知道知道,”刘正雄赶快说,“我也就一件衣裳,人家你嫂子对我好,不是喜欢我,更不是崇拜我,只不过是我这件衣裳对她还有点利用价值。今天这案子算是给我上了一课。”
“想开啦?那,欢迎你进入新好男人时代。”方晓飞做了个请的姿势。
“新好男人什么概念?”
“出得庭堂,入得厨房,除了生孩子,都得会。”
刘正雄苦笑,“都得会?除了买菜洗衣服还要我做什么?”
方晓飞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刘正雄一愣,这才知道是上了方晓飞的套儿,他平常喜欢以大男人自居,说自己在家里是个甩手掌柜什么活儿都不干,没想到,今天给套得全招供了。
“行,你小子行。”他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方晓飞微笑,“好啦,回家做饭去吧。”
刘正雄走了几步后又弯回来了,低低地说:“跟龙琪的事,你再考虑一下,我总觉得她把文室的日记烧了,太绝情。”
“文室的日记里,有一部分记录了他跟他后来认识的那个姑娘交往的一些事……所以,龙琪才烧了的。”方晓飞轻轻地说。
刘正雄一怔,这女人确实有胸襟。这一来,那姑娘的名声也算保住了。他这时对龙琪有了一点点好感,“可她这样很容易被别人误会的。”
“她要开口解释,她就不是她了。”
刘正雄听完,长长地舒了口气,“我走了,你也休息吧,我想明天,局长就该找你谈话了。”
“找我谈话?谈什么?”
“谈你跟龙琪啊!”刘正雄想了想,干脆把话给说白了,“你如果跟她只是……有点儿那什么关系,这事儿现在没人管,顶多也就是个作风问题,只不定还有人羡慕呢。但你要跟她结婚,那就不行了。”
这都什么逻辑?方晓飞郁闷。
“结婚,可不光是你自己的事!再说,你那儿还不等着一陆薇吗?”刘正雄最后撂下一句,走了。
陆薇则等方晓飞走开后,悄悄地揪住刘雪花的衣袖,“问你个事。”
刘雪花点点头,她对这个漂亮姑娘并无恶感。充其量,她也只是龙琪的情敌。情敌其实是可以成为朋友的,至少,挑男人的眼光是一致的。
“你觉得,真的没有自由婚姻吗?”陆薇的眼神是渴求的。显然,她不想得到一个相反答案。
这姑娘真是钝得可以,敢情这半天的“课”是白听了。刘雪花想着笑了笑,苦笑,怎么说呢?她叹了口气,不由得记得自己的当年。
她是在上海的小弄堂里长大的,有点秀气,有点活泼,也有点精明,唱歌跳舞都能来几下,是来这里插队的知青中的佼佼者。那年,市里成立革命宣传队,生产队把她推荐到县剧团,为了加强革命性,地方驻军部队还派来一个排的文艺兵帮助宣传队排练节目。排长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子,四川人,个子很高,皮肤白皙,一笑两酒窝,不像军人,倒像是从戏里走出来的贾宝玉。这种形象,很适合她那种年龄的女孩子去幻想。而刘雪花身上由大都市陶冶出来的优雅与天然的一段风情,令那排长“脸红”不已。不过那个年代,也就顶多眉来眼去地送送秋波,别的,是不敢的。当时的政治气候非常“革命”。后来节目排完了,排长带着他的队伍要走了,刘雪花很怅惘、很是难过,排长也很依依不舍,两人也不是没有单独接触的机会,只是两两相对,不知说什么好。说什么都是虚的,说什么都是空的。
人啊,就像天上的星星,看着近,其实很远。脚下隔着的,不光是山高水远,还有世俗的种种物质条件。
刘雪花知道,她跟他是不可能的。爱有天意,婚姻也有天意。两者的天意,不是一个神发出来的。
爱既不能延续为婚姻,那就只有忍了。忍,是中国人必修课。忍苦、忍累、忍辱负重,最后还要忍着爱去不爱。
终究是没有说上一句话,只是跟着众人一起,互相送了个笔记本,扉页上是主席语录: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仅此而已。
看着排长他们军绿色的大车越走越远,刘雪花的心也冻结了。什么都没说过,什么都没表达,可感情已经走完了一整个轮回──生根、开花、结果……
心里的事,是什么也挡不住的。那就是一颗种子,一生必发的,轰隆隆地来了,摧枯拉朽。是生命中永远的烙印。
后来,可以回城了,有门路的都回去了,她回不去。她的父母已经去世,哥哥娶妻生子,占了祖屋,当然不希望她回去。其实她是可以打官司的,因为法律上说男女平等,都有继承权。可是,她打官司就显着她不厚道。哥哥是男丁,男人一向都占着很多优势的。
那么,她想回上海,就只有一条路:嫁人。
嫁人也不是容易的。
刘雪花也算个美女,标准的上海美女,雅致,精明,会把青菜萝卜炒成一道精美的小菜,会把旧毛线织成一件美观时尚的毛衣,会把家收拾得温馨可人……
她的这一切,都是为做贤妻良母准备的。可是,想做一个贤妻良母,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她在上海没户口、没工作、没房子……三无。男人挑女人,最先看的,其实是实惠的条件,而不是相貌和个性。──找一个要你迁户口、买房子、找工作的女人,何如干脆找一有户口、有房子、有工作的女人。
所以,每次给她介绍对象,一看她本人,都相当满意,可一说到条件,人家就退了,缔结婚姻,就是要互相有好处,比如秦晋之好。──总之是你要先“好”了,人家才肯对你“好”,婚姻有时候,是最势利不过的。双方把算盘珠儿拨得灼热,锱铢必较。
一来二去的,她回上海的希望算是落空了,年龄也大了,这边的对象也不好找了。她一气之下想这辈子不嫁了,可是,一个人更难。这从人们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那种眼神是优越的、居高临下的,伤人的。原来,不结婚也是一种缺陷,心理和生理上的。首先是别人觉得你有,慢慢地你自己也觉得自己有。
热心的人们也给她介绍过一些,她总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