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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既舍不得走开,也没有胆量闯入门内的世界。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目光才转到那两人的身上。
他们两人一齐缓缓地脱下了披风,动作整齐划一,便像是习练过许久一般。
然后,两人一齐缓缓地走到了诸葛雷的面前。
他们居然连步伐的节奏都是一样的。
诸葛雷的面色已经发白,站起来勉强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碧血双蛇!”
这两个字,宛若魔咒!
近年在黄河一带,若论起心之黑,手段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听说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是用鲜血染成的。
在关外,这“碧血双蛇”的名声,委实是比魔鬼更加可怕!甚至能止小儿夜啼!
喧嚣的饭铺,骤然安静了下来。
李寻欢却仿佛没有听见一般,仍然在削着木头。
诸葛雷已面色如土,另外那两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竟然摔到了桌子下。
众人不再吵闹,李夕瑶的心情却似乎好了起来,伸筷夹了一根青菜,送入口中。
那黑蛇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冷笑道:“留下你从关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的命!”
诸葛雷面色忽青忽白,最终还是咬了咬牙,自怀中掏出了个黄布包袱,抛在了桌上。
那白蛇仰天大笑,忽然道:“大哥你答应得未免太过轻易……他若肯在地上爬一圈,我们才能放他走!”
他凝视着诸各雷,满面俱是恶意的笑容,大笑道:“你既然愿意在金狮镖局当牛做马,索性作得彻底些……那些牛马可都是在地上爬的。”
诸葛雷面色变得难看之极,他咬了咬牙,忽地爬在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喃喃道:“原来人的脾气当真是会变的……像他这般的人,的确能够活的长些。”
他说话的声音虽然极小,但碧血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一般,还是在雕他的人像。
黑蛇阴恻恻一笑,道:“这包袱是人家心甘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送上。”
白蛇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李夕瑶轻轻一叹,似乎心满意足般地搁下了筷子,低声道:“并不用剑法比你们快,只需能够杀了你们,便已足够。”
众人都骇异地望向这苍白虚弱的美丽少女,似乎看见了鬼一般。
但门外却忽然有人大声道:“你的脑袋值几两银子?”
听到这句话,李寻欢终于抬起了头来。
他的眼中满是惊喜的神色……他委实未料到,那少年竟会走入这间屋子。
那少年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有些地方甚至已结了冰,但他的身子却仍挺得笔直!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能令他低下头来。
他看起来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但眼底却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李夕瑶笑了,道:“依我看,最多只值五十两。”
那少年沉默了一下,向白蛇道:“我将你的头颅卖给你,你给我五十两银子。”
白蛇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又瞧了瞧他腰间的剑,忽然纵声狂笑起来。
这几乎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事,他已经忍不住开始怀疑,这少年是不是个疯子。
那少年认真地看着他,直到他的笑声渐渐停住。
白蛇再看了一眼那柄剑,又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道:“好,只要你能做到这样,我就给你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柜台上的那根蜡烛已变成了七段,穿在剑上,烛火甚至还没有熄灭。
白蛇傲然道:“我这一剑如何?”
那少年淡淡道:“很快。但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白蛇道:“那么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做什么的?”
说完这句话,他又开始大笑。窄细的眼眸中满是蔑视之意。
少年的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缓缓握上了剑柄,动作温柔的仿佛是在抚摸最心爱的情人。
“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剑本来还插在少年的腰带上,忽然间,这柄剑却已刺入了白蛇的咽喉!
一剑毙命,却没有血流下。
血还未来得及流下!
少年拔出了剑,鲜血就如箭一般地自白蛇的咽喉射了出来。
白蛇死死瞪着他,身躯终于缓缓倒在了地上。
少年探手入了他的怀中,取出一叠银票,却又塞了回去,只拿了一锭五十两的银子。
不是他买的酒,他绝不喝,不属于他的东西,他也绝不拿。
黑蛇颤抖着嘴唇,道:“你真的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了他的么?”
少年淡淡一笑,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顿时扭曲了起来,狂吼一声,像个疯子般地狂奔了出去。
少年转身向李寻欢走来,但却未注意到诸葛雷的动作。
诸葛雷已悄无声息地从地上掠起,一剑向少年的后心刺出!
眼看这一剑已要刺入他的心窝,这少年自然决计想不到诸葛雷会暗算他的。
忽地,诸葛雷大吼一声,按住了咽喉倒在地上,手中的剑也脱手飞出,“叮”地一声插入了房梁上。
他瞪着李寻欢,鲜血一丝丝地自他的指缝中流出。
李寻欢并没有在刻木头,因为他手中的刀已经不见了。
他的刀,钉在了诸葛雷的咽喉上!
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哑声道:“原来是你……”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
那少年只回头瞧了一眼,就走到李寻欢面前,他充满野性的目光中也似露出了一丝温柔的笑意。
他道:“我请你喝酒。”
李夕瑶将桌上的包袱拿起,送到那少年手中,淡淡道:“莫忘记了方才你与白蛇赌的,不光是五十两银子,还有这包袱。”
作者有话要说:就是这章用的原文多点,既然那么多人提意见,所以我大修‘‘‘‘
相识·奇宝
酒是好酒,陈年花雕。
李寻欢一碗又一碗地喝着酒,他喝得极快,几乎是直接倒入咽喉的。
很少有人请他喝酒……他与那少年不同,除了喝自己买的酒,他只喝朋友请的酒。
李夕瑶忽然沉下了脸,道:“这已经是第三罐酒,一罐酒一斤,所以你已喝了三斤。”
李寻欢苦笑,道:“我知道。”
李夕瑶本来还想扳起脸,却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今日,我不拦你。”
李寻欢道:“我是否应该说多谢?”
李夕瑶叹了口气,道:“不敢当……其实我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了。”
少年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但这一对兄妹却实在是很有趣。
他缓缓开口道:“你们可以叫我阿飞。”
李寻欢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阿飞没有说话,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
这个少年的身世,难道竟是个秘密么?毕竟一个人是不可能真的没有姓的。
李寻欢叹了口气,他纵使仍然好奇,但却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李夕瑶淡淡道:“姓名只不过是个称呼,他叫阿飞,正如你叫李寻欢,我叫李夕瑶。”
李寻欢道:“不错,以后我就叫你阿飞。阿飞,我敬你一杯。”
阿飞默然半晌,忽然从坛子里舀了一碗酒,学着李寻欢那样仰着脖子喝了下去。
他从未试过这样喝酒……他忽然发现,真的只有这般喝酒,才能品尝出美酒的真正味道。
李寻欢含笑望着他,将手中的半碗酒倒进喉中,又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李夕瑶沉默了半晌,忽然道:“你们想不想知道那包袱里是什么东西?”
李寻欢大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先忍不住提出来的。”
阿飞将怀中的包袱取出,就那样随随便便地扔到了李夕瑶的面前。
无论包袱里是什么,他都不感兴趣,方才若不是李夕瑶提醒,他连这包袱都忘记了带走。
李夕瑶将包袱拆开,忽然皱起了眉头。
李寻欢似乎也觉得有些好奇了,问道:“包袱里是什么?”
李夕瑶道:“是麻烦。”
说话间,已将包袱中的东西抖了开来。
李寻欢看着那金灿灿的一件衣服,苦笑道:“的确是麻烦。”
阿飞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什么?”
李寻欢道:“你初出江湖,可能不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这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
手腕一翻,手上忽然出现了一柄小刀,重重在那金丝甲上划过,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
李夕瑶笑笑,道:“看来那传说是真的。”
李寻欢道:“这种宝物,若是无声无息地得到了也就罢了,方才在那饭铺中,却有不少人看见阿飞拿了这金丝甲。”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会有麻烦?”
李夕瑶苦笑道:“虽然我不想这么说,但的确是的。阿飞,抱歉。”
阿飞又笑了,道:“你没必要向我道歉,我并不怕麻烦。”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忽然道:“我可不可以邀请你一起到朋友家去做客?”
若是别人,恐怕就会怀疑李寻欢是觊觎自己的宝物,想暗中加害了。
阿飞却毫不犹豫地道:“好。”
他只是单纯地觉得,和这两兄妹在一起,似乎会很有趣。
李寻欢道:“但去朋友家做客之前,我们得先去一趟梅花草堂。”
阿飞道:“梅花草堂?”
李寻欢道:“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住的地方,就叫做梅花草堂。”
李夕瑶冷冷道:“我不去。”
李寻欢扳起了脸,道:“梅二先生说过,十年后,你必须去复诊。”
李夕瑶道:“那是他说的,我并没有答应。”
梅二先生,是江湖上有名的大夫。被称之为“妙郎中”。平生最是骄傲,脾气又古怪,从不轻易出手救治病人,听李夕瑶话中的意思,竟然像是梅二先生求着她要诊治她的病一般。
阿飞道:“复诊?”
李夕瑶笑笑,道:“因为我有病,据说活不过二十岁。”
阿飞怔住,若不是他知道自己的耳朵极为灵敏,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听错了。
因为李夕瑶太过平静,平静得似乎对自己的生死漠不关心,甚至是无动于衷。
阿飞忽然觉得她很值得自己钦佩,若是他自己被告知了死亡的日期,一定不会如此平静。
即使他并不怕死。
李寻欢听了她的话,眼中也似露出痛苦的神色。
因为他知道,即使是梅二先生,也无法治好李夕瑶的病,让她去复诊,也不过是看在自己与他不俗的交情份上,廖尽人事罢了。
李寻欢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十年不见的老朋友,总是应该去看看的。”
他还是不愿放弃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机会,梅二先生曾经对他说过,十年后他说不定可以找到治愈李夕瑶的方法,虽然希望并不太大。
李夕瑶默然不语,但至少没有再反对。
雪,时落时停,马车却始终迎风疾驰。
车马转入了一条山脚下的小道,走到一座小桥前,就通不过去了。
小桥下的流水,已经结了冰,桥上一片平整,没有人的足迹,远远可望见傲雪的梅花。
梅花丛中,点缀着几间小小的茅屋,几幅木质的栅栏,这些景物搭配起来,更显得风姿卓约,宛若图画。
李寻欢跃下了马车,正要去扶李夕瑶,阿飞却抢先向她伸出了手去。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