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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鸡仔笑了,虽然并不是真的想笑,也不是真的在笑,总是有一点笑的样子。
“我应该问你这件事?”
萧峻目光又到了远方,过了很久才回答,“我还有手,也还有命,能与李将军一战,也算不负生平,生又何妨?死又何妨?什么叫应该?什么叫不应该?”他慢慢地站起来,“现在我只希望我能比别人先找到他。”
“你能找得到?”
“也许能找得到,”萧峻说,“因为我已经一点了解邱不倒这个人。”
“哦?”
“这个人最大的弱点就是赌。”萧峻说,“要利用他,只有从这方面入手,所以混入他卫队的那十三个人,一定是在赌场上认得他的。”
其实这句话并没有把他的意思完全表达出来,田老爷子却已经在叹息,看着他的儿子说:“如果你有萧堂主一半聪明,我就高兴了。”
萧峻没有听见这句话。
就在这一瞬之间,他的人已到了厅外小院的高墙外。
田鸡仔忽然问:“他真的能找到?怎么去找?”
“那十三个人能利用邱不倒混入孙济城的卫队,是因为赌,孙济城就是大笑将军,是他们的对头,如果大笑将军要找他们,应该怎么去找?”田老爷子反问。
“从赌一去找。”
“现在大笑将军已然决心一战,当然正在找他们。”田老爷子又问,“萧峻要找他,该怎么去找?”
“也应该从赌上去找。”
田老爷子叹了口气“这次你总算明白了,总算还不太笨。”
田鸡仔也叹了口气:“可是我如果真的有萧堂主一半聪明,老爷子也许反而会不高兴了。”
“为什么?”
田鸡仔把他老爹喝剩下的小半瓶酒一口喝下去:“因为我还记得老爷子曾经告诉我,太聪明的人通常都活不长的。”
二
“赵大有”是间小饭铺,可是很有名,比很多大酒楼都有名。
“赵大有”的老板既不大也不胖,甚至不姓赵。
又大又高又胖又姓赵的不是老板,是伙计,“赵大有”这招牌就是从这位伙计身上来的,有很多人都认为他是老板,老板是伙计。
——小饭铺未必比不上大酒楼,伙计的身份未必比老板差,只看你怎么做而已,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
三
四月十六,黄昏前后。
“赵大有”今天没有开门,因为赵大有昨天晚上折腾了一夜,今天需要休息。
伙计要休息,老板就得休息,伙计如果不干了,这家店就得关门。
所以伙计要睡觉的时候,就算厨房失了火,他也还是照睡不误,谁也没有法子叫他起床。
可是今天他一下于就被人叫起来了,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因为今天来叫他起床的,就是昨天晚上那一大一小两个酒鬼,也就是花旗门和官府都在追缉的那两个人。
这种人是绝不能得罪的,否则说不定也会像花旗门的王老鹰一样,死在自己被吓得尿湿了的裤子里。
所以他们要什么,他就拿什么,连半点都不敢耽误。
赵大有架子虽然大,胆子却不大。
这两个人居然要了八个大菜,八个小果碟,二十个馒头,外加整整一坛子上好莲花白,而且一下子就吃得干干净净,就好像吃过这一顿就没有下一顿了。
这两个人简直不像是在吃饭,简直像是在拚命。
吴涛拼命地吃,元宝也拼命地吃。
可是元宝已经有点吃不消了,他从未见过任何人吃得有吴涛一半多。
“睡得好才有精神,吃得饱才有力气。”吴涛说,“就算你只不过要去挑粪,都得先养足精神气力,不管你要去干什么都一样。”
“现在你吃饱了没有?”元宝问吴涛。
“好像已经有了七八分。”
“你会不会去挑粪?”
“不会,”吴涛说,“我平生只有三样事从来学不会。”
“三样?”
“着棋绣花挑粪。”
元宝居然没有笑,只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又问道:“除了吃饭喝酒外,你还会干什么?”
“你看我还会干什么?”
“会杀人!”元宝说,“我看你养足精神就是为了要去杀人。”
吴涛忽然大笑。
他平时很少笑,一笑起来就是大笑,就好像开心得要命。
可是他的笑声中偏偏带着种说不出的讽刺和悲怆。
而且往往会在突然间结束。
他忽然问元宝:“你信不信有时死人也会复活的?”
“我不信。”
“你很快就会相信的。”
“为什么?”
吴涛倒了一大碗莲花白,一饮而尽,“因为现在就有个死人快要复活了。”
元宝又瞪着他看了半天,也倒了一大碗酒喝下去,才问他:“你就是那个快要复活了的死人?”
“是。”吴涛居然承认,“我就是那个死人。”
“可是你还没有死。”
“你说错了,”吴涛道,“你应该说吴涛还没有死。”
“你不是吴涛?”元宝忍不住问。
“有时候是的,有时不是。”
“不是吴涛的时候,你是什么人?”
“是个死人,”吴涛眼睛里忽然有光芒闪动,“一个快要复活了的死人。”
元宝忽然笑了笑:“我不懂。”他说,“千古艰难唯一死,你既然辛辛苦苦地死了,为什么又要复活?”
“因为有人不让我死。”
“什么人不让你死?”
“仇人。”吴涛又满饮一大碗,“杀不尽的仇人。”
“既然是你的仇人,为什么不让你死?”
“因为我活着比死了有用。”吴涛说,“也因为他们觉得我上次死得太快,所以还想要我慢慢的再死一次。”
他淡淡地接着说:“只可惜这一次无论谁想要我死,恐怕都不太容易了。”
元宝忽然用力一拍桌子。
“好!我赞成。”
“赞成什么?”
“赞成你这一次不要死得太容易。”元宝说,“要死,至少也要先杀几个杀不尽的仇人再说。”
吴涛又大笑,用力拍元宝的肩。“好,我喜欢。”
“喜欢什么?”
“喜欢你,”吴涛为元宝斟满一杯,“再过几年,你一定也是条好汉子,我敬你一杯。”
元宝不喝,先问他:“现在我难道就不能算是条好汉子?”
“你是的。”吴涛又痛饮一碗,“现在你已经是条好汉子。”
他放下酒碗,拿起双筷子,以竹筷击酒瓮,放声面歌:“喝不完的杯中酒,唱不完的别离歌,放下下的宝刀,上不得的高楼,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完的仇人头。”
悲壮苍凉的歌声忽然断绝,吴涛忽然大喝一声:“去!”
这个字说出口,他手里的竹筷也双双飞出,“夺”地一声,钉在门板上。
饭铺并没有营业,门还没有开,这双竹筷竟穿透了门板,直飞出去。
门外立刻传来两声惨呼,还有人在大叫:“是他,就是他。”
“既然知道是我,那为什么还不进来?”
没有人进来,没有人敢进来。
吴涛霍然站起,拉起元宝的手。“他们不进来,我们出去。”
门还是关着的。
吴涛却好像看不见门还是关的,大步走过去,只听“砰”的一声响,门板四散飞裂。
门外长街寂寂,行人都已远避,因为这家小小的饭铺已重重被包围。
有两个人正在呻吟着被他们的同伴抬走,每个人肩上都插着根竹筷。
一根普通的竹筷到了吴涛手里,竞能穿透门板,钉入人骨,钉入了这两个人身上的同一部位,距离他们心脏的距离也一样。
就好像用手量着钉进去一样。
他们还没有死,并不是因为他们命大。
他们还没有死,只不过因为吴涛从来不想要这种人的命。
这一点元宝看得出来。
可是他不懂,一个人怎么能隔着一层三寸厚的门板把一双竹筷打在不同两个人身上的同一部位上。
——难道他隔着门板也能看得见?
这是不可能的,绝不可能。
——难道他只凭这两个人的呼吸声就能分辨出他们身上的部位?
这也是不可能的,却不是绝不可能。
只要有一点可能的事,就有人能做得到,也许只有一个人能做得到。
这一点平常人看不出来也想不到的,可是除了元宝外,居然还有个人也看出来了。
包围在饭铺外的人丛中,忽然有人在鼓掌。
“眼不能见,听气辨位,飞花摘叶,也有穿壁之力。”这个人说,“想不到世上真有这样的功夫,如果我不是亲眼看见,龟孙子王八蛋才相信。”
这个人说的话很绝。
上半段他说得很文雅,非常非常文雅,只有前辈懦侠一派宗主之类的人才能说得出来。
下半段却不够文雅了,尤其是最后一句,简直就像是个小流氓说出来的。
说话的这个人也很绝。
他身上穿着件又宽又大,用棉布做成的袍子,十二个钮扣最多只扣上了五六个,下面还露出两只只穿着双破麻鞋的脚。
可是他腰上系着的,却是条只有王公贵族花花大少和暴发户一类人才会用的腰带,那种上面镶着二三十颗珍珠宝石的黄金腰带。
他长得一点都不好看,看起来却又偏偏不难看。
他年纪已不小,身材很高大,笑起来却像是个孩子。
元宝觉得这个人很有趣,而且忽然发现吴涛好像也觉得这个人很有趣。
——讨厌的人总是会让人觉得很讨厌,有趣的人总是会让人觉得很有趣。
这道理虽然就像是“鸡蛋不是鸭蛋”那么简单,有些人却偏偏还是喜欢做些让人讨厌的事。
这个人从人丛中走出来还在笑。带着笑对吴涛说:“名满天下的武林高手我也见过不少,今日能见到阁下这样的功大,才算是真的开了眼界。”他故意叹了口气,“只可惜我还是觉得有一点点遗憾。”
“哦?”
“遗憾的是,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应该怎么样称呼阁下?”这个人说,“应该是吴先生,还是孙大老板?”
他又笑了笑:“也许我还是应该称你一声李将军才对。”
吴涛反问:“我应该怎么称呼你?”
“我没关系。”这个人笑道,“你就算叫我孙子王八蛋都没关系。”
元宝忽然笑了,露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
“如果你是个王八蛋,你老子是什么?是个王八?”
人丛中已有人在怒喝,这个人却把他们压制了下去,还是带着笑说:“你叫我王八蛋我并不一定就是王八蛋,不叫王八蛋的人反而可能是个大王八.这完全是两回事。”
“有理,”元宝问他,”你到底是不是个工八蛋呢?”
“我看起来像不像?”
“不像,”元宝眨着眼,“你看起来最多也只不过像个混蛋而已。”
这人大笑,笑得真的是很开心,连一点生气的样子也没有。
“你看起来也不太像元宝。”他说,“就算有点像,也只不过像我小时候用面粉泥巴搓成的那一种,而且发了霉。”
元宝也大笑,也没有生气的样子。
“一个是发了霉的泥元宝,一个是不大不小的中级混蛋,原来我们都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是好东西,我不是东西。”这个人也眨了眨眼,“我是人。”
吴涛一直盯着他,忽问他:“你是不是姓田?”
“是。”这个人只有承认,因为他确实姓田。
“你就是田咏花的儿子田鸡仔?”
“我就是。”
“你为什么一直不肯说出来?”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为什么要让你知道我是谁?”田鸡仔说。
“你知道的已经够了,”吴涛说,“我知道的也够了。”
“你知道了什么?”
“知道了我就是你们要我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