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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04~05天作者:金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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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该不是在试探我的诚意吧?我真的是想花钱的。那个钻戒才两万多一点。如果觉得钻石不好,选点别的?”杨小玉很诚心。 
      乔烟眉笑了笑,“我什么也不想要,真没多大意思。” 
      杨小玉跟她并肩走着,说:“你跟我们老板一样,她也是不喜欢戴首饰。不过她是因为太骄傲,她说──我就是天下至宝,还要什么陪衬?” 
      乔烟眉感慨,“她有资格那么想,也有资格那么说。” 
      “那你呢?” 
      “我?”乔烟眉笑了,“我其实也不是不喜欢首饰,只是觉得这个商场里还有比首饰更昂贵的。我哪能这么容易便宜了你。你准备放血吧!” 
      杨小玉看着她。 
      “江远哲也来了,就住在龙琪大酒店。”欧阳明说,他问:“知道江远哲其人吗?” 
      “您会告诉我的。” 
      欧阳明笑了,这小子能沉得住气了。 
      “江远哲是广东江家的后人。他的曾爷爷江浩,曾奶奶叶沉沉,是当年风云一时的人物。叶沉沉清末民初人,从小被名动江湖的大盗司马神针收养,14岁时嫁给年仅8岁的江浩。江浩是广东某县的世家子弟,祖上曾做过几任官,还出过不少进士。到了江浩爷爷这一代,了息孤弱,江浩的父亲年纪轻轻就死了,她母亲带着他过。江氏一姓旁枝很多,大多衰落,这些穷亲戚早就盯上了江家的财产。大概为了这个,江浩的母亲才急着娶叶沉沉过门,然而,叶沉沉过门没几天,江母便神秘失踪,不久,江家遭了一场大火,家财被人抢光,叶沉沉与江浩流落江湖。 

      “换了别人,也许就没事了,叶沉沉却是个硬角色,在流浪的日子里,她得到师傅司马神针的协助,培植势力,几年后,正值革命军起义,她趁风点火,一举收服了广州的所有黑势力,成立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帮会──青衣绣。中年时,她和江浩退隐江湖。后来抗战爆发,日本人诱降,被她拒绝,反挎着双枪带着她门下的徒子徒孙一同抗日。最后,江浩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夫妇二人遭汉奸暗算身亡。青衣绣的人寻仇,引起内哄。江家的后人由此移居英国。” 

      说到这里,欧阳明摇头。每有外族入侵,汉奸总是比民族英雄出现得快。 
      “叶沉沉年轻时做过不少烧杀抢掠的事,但因为她积极抗日,人们对她的评价很高。黑白两道中颇得人望。江远哲是她的第四代曾孙,可惜他身上没有一点先祖遗风。他父母早逝,由爷爷一手带大,从小娇生惯养,只会吃喝玩乐,他爷爷对他很不放心,生意上的事很少让他插手过问,祖孙之间矛盾丛丛。三年前,江老爷子应老友之邀去马来西亚游玩,他乘坐的私人游艇在公海被劫持,他被绑架到金三角。这件事曾轰动一时,江家的旧部几乎是倾巢出动寻人,赎金一度涨到50亿美金,但由于警方的介入绑匪没有得逞。结果,江老爷子却被乔大禹所救。” 

      乔大禹!一切零碎的片断都由他的出现而衔接成一幅整图。 
      “可是,江老爷子却在获救途中死了。他已经78岁了。所以乔大禹就成了江老爷子遗嘱的惟一见证人。” 
      “可是,江老爷子那么大的家业,他年事又高,就从未立过遗嘱吗?” 
      “肯定立过,但江远哲一直在追逐乔烟眉,为什么?”欧阳明意味深长地。 
      “那就是说,遗嘱里并没有他认为他该得到的。” 
      “对,而他想要的东西,简直是太重要了。” 
      “到底是什么?” 
      “叶沉沉是个很有远见的女人,在青衣绣创立之初,她就勒令她的门下转行正当生意。广州水陆两便,又恰逢乱世,不出几年,青衣绣的势力便渗进了各行各业,有的甚至还踏入仕途,像模像样地做起了高官。江家的势力还不断地向东南亚一带扩张,连英国、法国都有她投资的房地产和饭店。这个女人用人方面也很有手段,她的门下众人对她忠心耿耿,他们曾盟誓,若江家一旦有事,必倾力想帮。百年来,也没什么大事,但江家的人手中一直握有青衣绣的信物,只要信物一出,就可以号令江家的旧部。” 

      小方听得入神,“可是,年代久远,那个信物真的管用吗?” 
      “大陆的黑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被扫荡一空,但海外的黑社会一直是一脉相承,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帮规,很严格,对自己本门的开山老祖很是敬畏。那个信物一定有用。” 

      所以现在问题就出来了──青衣绣的信物现在在谁的手中? 
      江老爷子已死,如果他来不及给江远哲,或者他根本就不想给江远哲的话,那,就极有可能在乔大禹手中。乔大禹现在失踪了,他最后接触过的人是乔烟眉。乔烟眉现在就成了重中之重。 


      第二章 


      作者: 金英 (公共作品) 

      “现在需要我做什么?” 
      “倒真有一件事。”龙琪站起来,为扈平的茶杯里续上水。 
      “什么事?” 
      龙琪转着自己手中的杯子,“我有个员工老家山区,他从家回来时,给我带了一包蘑菇,味道特别好,他告诉我,他们那里的风景才好呢。去年暑假我就带着龙欢去了一趟。真是好,山青水秀,,更妙的是还有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那座森林就像宝库一样,野花、山菌、灌木、以及各种各样的乔木。不过可惜……” 

      “什么?”扈平暗自吃惊不已,这种要命的时候,她想着的居然是跟她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一片什么原始森林。 
      “那片原始森林现在正遭到破坏。那边的人取暖、做饭用的都是木柴,近年人口增加,周围的林木已经被砍光了,那片原始森林就成了土著们的下一个目标。” 
      “法律不是明文规定不许砍伐森林的吗?”扈平的心思不在这里,随口敷衍。 
      “法律也不能不让人活呀,用木材做燃料那是当地人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习惯。” 
      “那依你之见,该如何保住那片森林呢?” 
      “很简单,让那些农民用煤气。” 
      扈平笑了,“以前有个皇帝,大臣们告诉他说老百姓没饭吃,他说,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我看那个皇帝是你的前身也说不定。” 
      他跟龙琪开一了句玩笑。 
      “我说的是真的。”龙琪却态度严肃,“我去那边考察过,觉得那里的气候挺好,温暖湿润,跟欧洲的大陆性海洋气候差不多,我就投资建了个花卉基地,今年春天从荷兰进口了一批郁金香花苗,夏天已经开花了,很美,初次试验成功,我准备再从荷兰引进一批优良花木品种,明年正式投产。” 

      “这好像离题太远。再说,建花卉基地是你个人的事吧?”一涉及到生意,扈平也跟着认真起来。他也是商人。 
      “不。”龙琪说着笑了,“从前有一个人拾到一只新鞋,他穿上后,觉得新鞋的感觉太美了,就照样子又做了一只新鞋配成一对。有了新鞋,他想自己是不是该买双新袜子了?穿上新袜子后他怎么看自己的裤子都跟那双新鞋格格不入,他只好又买了条新裤子。穿上新裤子,得买新袄,还有新帽子。最后全身武装起来,他又开始觉得他的房间太破烂,他又重新收拾了自己的屋子……他这一连串的变化,只是因为一只新鞋。” 

      噢,扈平开始有点明白她的意思了。 
      “现在,我就要把一只新鞋,扔到一个该扔的地方,让它产生一连串的化学反应。” 
      扈平看着龙琪,这个女人是会创造奇迹的。 
      “不光是花卉,我还要建蔬菜基地,水果基地……这些东西如果落地生根,本地人就会赚到大钱,这里,钱就是那只新鞋,会慢慢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烧煤气不比砍树方便?这就叫治本。当然,我们酒店以后也就不用买别人的蔬菜水果了。”龙琪娓娓道来。 

      扈平恍然大悟,“这的确是好事一桩。不过──”他笑了笑,“我好像听说你从来也不参加慈善公益活动。” 
      “图那些个虚名作什么!”龙琪傲慢地,“我也不喜欢‘慈善’这两个字,总像是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意味。我以为真正的慈善,不是给点钱去解燃眉之急,而是教给需要的人赚钱的手法,帮助他们找回属于自己的命运。” 

      扈平若有所思地听她说着。──他开始慢慢地用自己的双眼去了解面前这个女人。这之前,他听过关于她的不少传闻,而传闻,总是有真有假。 
      “可是,你真的不要别人夸你吗?”名人是要讲口碑的。 
      “人生在世,有没有人夸你并不重要,你若是想好好地活着,得有人怕你。”龙琪慢慢地说道。 
      扈平被这话惊得一愣。 
      ──人们常常夸奖老黄牛,老黄牛就得在地里辛苦,人们怕老虎,老虎得以在山林中自由长啸。牛忠心耿耿,到头来剥皮吃肉,虎有时还吃人,却被奉百兽之王。 
      人性如此。 
      扈平也是经过大事的人。所以他觉得这个女人入世之深、头脑之明亮,令人匪夷所思。。他正想要多听一听,龙琪却换了话题。 
      “我抢着在那里在投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有一家日本商社也看中了那个地方,想在那里建一个造纸厂,目标估计就是那片原始森林,还有我们廉价的劳动力。” 
      “是吗?”扈平的脸色变了变,“日本人很注重自己本土的环境保护,他们国土的森林覆盖率很高,他们倒是聪明,破坏别国环境,自己发财。” 
      “他们不是聪明,他们是有钱,从19世纪开始他们在别人的国土上烧杀抢掠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现在拿着钱又来抢市场。去年秋天,他们跟当地乡政府说要投资1000万,我就投资1500万;他们投资2000万,我就投资3000万。最终拿下了那个地方。”说这话时,龙琪的表情是冷漠的。 

      “这挺好啊!”扈平有点兴奋。 
      “是吗?我狭隘吗?我小气吗?”龙琪突然问。 
      “有人说你狭隘小气吗?”扈平心里一动。 
      龙琪摇了摇头,“有人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放屁!记不住过去,就不会更好的将来。”扈平站起来,“有些事,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忘记,不管过去多少年。如果我们穷得当裤子也罢了,可我们现在有钱有身份,那就更得有良心。” 

      “可我们是个讲忠恕之道的民族。”龙琪叹息。 
      “忠恕?”扈平冷笑,“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而且这不光是怨,这是耻辱,是公愤。私仇可泯,公愤不可忘。何况就算我们装作忘了,可给我们耻辱的人,他不会忘,因为,我们曾经的伤疤是贴在他身上的鲜花,如果可能,他一定会将这份荣耀进行到底。这就是个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世界。” 

      龙琪点点头。 
      ──小气狭隘,斤斤计较是不好的,宽宏大量是对的。可──前提应该是,我们现在比对方强大。然而并不。那,我们的宽恕,到底有多少意义? 
      狼不吃羊,是一种姿态;羊不吃狼呢? 
      所以在有时候,表现善良是徒劳无益的,如果你只剩下了善良。 
      或者,善良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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