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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诸神之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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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部门特别调查官、在国际犯罪学威名显赫的马奇曼博士赶到凶案现场时,正有两名警员因不堪眼前残暴景象的刺激而不适呕吐,要给人扶着离开。 
  马奇曼博士身材高大,神色严峻,年纪在四十五、六间,衣着非常讲究,剪裁得体的丝绒西装外披了一件深蓝式的风楼,容貌俊伟,若能多点笑容,将会是个很吸引异性的男人。 
  他高广的额头,凸起的眉棱骨和粗浓的眉毛,精明稳定的眼神,令人只看一眼就感到他有绝对属于他个人风格的办事方式和构思,不会因其他人而轻易动摇改变。 
  对美国各地警方的凶杀组探员来说,马奇曼等如半个神仙,而亦只有最棘手的案件,才会劳动他的大驾。 
  在这幢位于郊区的两层花园平房外,仍下着大雪,一切洁净纯美,与屋内的凌乱和血迹斑斑、令人发指的暴行,形成了极强烈的对比。 
  现场戴上口罩的指挥官古森警官见马奇曼来到,如获救星般把他迎入平房里那四十多平方米接连开放式厨房的楼下大厅后,道:“户主叫芬尼,撒逊,女性,三十二岁,是位颇有名气的时装摄影师,与女友斯玲·提克住在这里,据说她们是同性恋人。” 
  马奇曼像没有听到他说话般,小心翼翼来到第一个受害者尸体之前,凝神注视。 
  从大门一直到这通往楼上的旋梯间有着明显的挣扎迹象,这可从地上的血路和翻侧的家具看出来。 
  有经验的人均可推断凶手是尾随受害者人屋,而且是一入门便开始以尖锐的利器向受害者施以泯灭人性的无情攻击。 
  倒在旋梯旁的女死者的上衣、胸罩及内裤都被褪了下来,浑身是惊心动魄的刀伤,致命的一刀从胸口削至肚脐,致肝肠外露。 
  尸体血肉模糊地仰躺地上。 
  四肢大宇形地伸展开来,四周是令人不忍卒睹的被乱砍后碎溅的内脏,口内还塞了一大截肠子。 
  马奇曼木无表情地注视着,沉声道:“心脏哪里去了?” 
  古森警官勉强忍下想呕吐的冲动,摇了摇头,掏出口罩递给马奇曼,后者亦摇了摇头,目光落在厨房那边,走了过去,先查看了雪柜,然后低头细审放在洗手盘一只锡铁造的高身保温杯,徐徐戴上透明薄胶手套后,拿起来嗅嗅,破口骂道:“这畜生竟以人血混和了鲜奶喝呢。” 
  古森再忍不住,俯头干呕起来,幸好只呕出几口酸水,没有显露情有可原的过分出丑。 
  另一调查员桑斯情况比他好些,在旁道:“没有任何明显的动机,受害者的钱财饰物似都未被翻动过,该不会谋财害命的案子。” 
  马奇曼冷然道:“怎样发现的?” 
  古森精神回复过来,答道:“是位经过的路人,看到了门外被枪打死的狗尸报案的。 
  事发时间应在芬尼黄昏回家的时候,到现在有三个小时了。 
  幸好知道博士到了这里来讲学,不然我们都给吓坏了。” 
  桑斯低声道:“另一个受害者在楼上,她该是闻声想由楼上走下来察看,与凶手相遇,给挟持了到房间去,唉!根本无法认出她的模样,整个人给这饮血狂魔肢解剜碎了。” 
  一会后,在桑斯和古森两人陪同下,马奇曼来到散布残骸和血肉纤维的卧房里,首先吸引马奇曼博士注意的,不是床上地上狼藉可怕的景象,而是以鲜血在墙上写出来的歪歪斜斜的宇体。 
  那是“制止我!”三个大宇。 
  马奇曼打心底冒出了寒意来。 
  凌渡宇穿上褪了色的牛仔裤、高领毛衣,长皮楼搭在高背椅挨背处,脚蹬波鞋,呷了两口矿泉水,趣味盎然地旁观酒吧内闹哄哄的男女,对他们来说,生活似乎在午夜时分才正式开始。 
  调酒的女酒保对他大感兴趣,不时逗他有一句没一句他说话。 
  幸好金统终于来了,在柜台前坐下,要了杯生啤后,向他抱歉道:“对不起!刚想出门,收到了一位老朋友的电话,嘿!真恐怖。” 
  女酒保招呼一声,玉手轻挥,一个载满了生啤的巨型酒杯滑了过来。 
  金统一把接着,笑道:“小甜心!有没有勾引我这朋友呢?” 
  女酒保娇笑道:“他嘛!是最好看的中国人,不过看来是很难上手的。” 
  又飞给凌渡宇一个媚眼。 
  凌渡宇露出了阳光般的笑容,看得女酒保呆了起来,金统拍拍凌渡宇的宽肩,凑过去低声道:“还记得积克那自第二个空间的连环杀手吗?今趟这个比他还要凶残。 
  使我来迟了的人叫马奇曼,以前是我在军方的同胞。是个很了得的犯罪学专家,已是著书立说的大师级数。 
  他对积克的案子很感兴趣(事见拙作《兽性同归》),很想找你谈谈。 
  但你也晓得你自己啦!想见你要比见美国总统还难。” 
  凌渡宇笑道:“不要那么夸大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金统道:“现在还不清楚,可能牵涉到奸尸、肢解和吃人饮血。 
  总之老马说比他能说出来的更槽。 
  现在这是高度秘密,由于怕引起市民大众的恐慌,甚至惹来一些变态家伙的争相模仿,其中很多详情都要对外三缄其口。事情发生在新泽西郊区当地的警方给吓呆了,到现在仍末弄出新闻稿来,老马说看看能否待赶来见我们。” 
  凌渡宇皱眉道:“同样或类似的案件这附近发生过没有?” 
  金统道:“在那附近仍是第一趟。” 
  刚好老马到联合国举办的犯罪学研讨会演讲他最拿手的‘行为心理学’,才给人拉夫般扯了去帮手。若他今晚来不了,你看看有没有空去见他,他对你早就很有兴趣。” 
  唉!事实上对你有兴趣的人也大多了。 
  楚媛前天才四处找你,不过现在她该到开罗去了。” 
  凌渡宇愕然道:“她到开罗去干吗?” 
  金统灌了一口酒,两眼上翻道:“天才晓得?自她嫁了人后,我可能有点为你感到不忿,跟她疏远多了,除非她主动告诉我,否则我就不会过问她的事。 
  嘿!听沈翎说你最近风流快活得很呢!” 
  凌渡宇想起了艾莎妮芙(详见拙作《尔国临格》),心中一痛,苦笑道:“我还能说什么呢?楚媛已是别人的娇妻,小弟只能借逢场作戏使时间易过一点。 
  现在我最怕的就是工作,只希望能懒懒散散地过些轻松日子。” 
  金统晒道:“我看你是天生的辛苦命,幸好这是一轮行藏隐秘,否则那个失败了两次的女刺客不来找你才怪。 
  还有就是俄罗斯的新黑手党,由于你使他们大失面子已对你下了暗杀令,誓要不择手段置你于死地。” 
  凌渡宇轻松地笑道:“有本事便来吧!枭风那方面的情况怎样了?” 
  金统道:“枭风是否会被定罪尚有待审讯。 
  但他的罪恶王国确有一夜间崩溃下来。 
  据说现在掌权的是那日本电脑犯罪专家野雄飞,但势力已大不如前。” 
  凌渡宇举起矿泉水道:“来!我们饮一杯,不再谈公事! 
  金统和他碰了杯后,一饮而尽。女酒保这时提着电话过来向金统道:“大侦探!你的电话。” 
  金统接过电话时,女酒保凑到凌渡宇耳旁道:“我今晚三时下班!” 
  凌渡宇耸肩叹道:“我答应了太太二时半前返家去!” 
  女酒保露出失望神色,狠狠白了他一眼,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金统此时按着电话,问他道:“老马想约你明天在联合国吃早餐,你有空吗?我会陪你去的。” 
  凌渡宇不能不给金统面子,无奈地答应了。 
  二人双双踏出酒吧后,他们的交谈声和由扩音器播出的爵士乐声立被街上嘈杂的汽车飞驰声、竟相狂按的喇叭声所替代。 
  这些车辆占了大半都是的士。 
  大雪刚停止了。 
  金统搭着凌渡宇肩头往对街走过去,并凑到他耳旁道:,“老马本想今晚来酒吧找我们的,你猜为何来不了?” 
  凌渡宇笑道:“不要再卖关了,说吧!” 
  金统叹道:“因为他们又在七里外的地方发现了另一宗如出一辙的凶杀案,死了四个人,其中两名分别是七岁和五岁的小孩。” 
  凌渡宇剧震止步,失声道:“什么?” 
  金统硬拉着他继续前行道:“我不愿重复了,甚至不想再说和再想。 
  今晚到我家去好吗?至少可向我太太证明我是陪老朋友而非去了搞女人。” 
  凌渡宇苦笑道:“你这混蛋,为何不等明早再告诉我,若累我睡不好,定要和你算账。 
  你自己滚回家吧!若我今晚不去兰芝处报到,而罪魁祸首就是你的话,说不定她会买凶杀你,别忘了她是如何富有的!” 
  金统一把推开他,笑骂道:“去你妈的,难道我希罕你吗?哈!其实我是想搞基,我太太出差到了你伟大的祖国去,要跟中国搞贸易嘛!” 
  凌渡宇哑然失笑,走去寻找自己的车子时,金统在后面高叫道:“别忘了明早的约会!” 
  翌晨。 
  联合国的职员餐厅里,马奇曼客气但又以保持某种距离的态度与凌渡宇寒暄握手。 
  取了早餐坐到卡座后,金统向马奇曼道:“你昨晚睡得可好?” 
  马奇曼满布血丝的眼闭了一下,才睁开道:“这是自昨天以来,我第一趟有意识地团目养神。” 
  金统一时打在旁边凌渡宇的胁下,另有深意地问:“你可睡得好吗?” 
  凌渡宇不理他,逞自向马奇曼道:“有什么头绪?” 
  马奇曼有点自负地道:“对于这类凶杀案,我曾下过很多工夫,也曾侦破多宗类似的案件,事后又对这些人作过访问和心理分析。” 
  金统晒道:。‘不要吹嘘了,我早向小凌介绍过你的不世功业,还是快些进入正题吧。” 
  马奇曼有点尴尬地道:“嘿!这几天惯了演讲,不自觉就这么说了。 
  总的来说,这种凶手可大致分作两类:第一类凶手犯案有特定的方式和逻辑,很容易使调查者发现某一固定的模式;另一类显然是毫无逻辑和理性可言,只是基于某种一时的冲动,便于下令人发指的残暴行为。” 
  马奇曼顿了顿续道:“我审视过凶案现场后,几乎可以肯定今趟犯案的人是属于后者,既没有模式,甚至没有刻意清除一些会暴露自己身份的线索,这种人通常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根据过往的凶案,最可能患的是偏执狂的妄想症。” 
  金统皱眉道:“可否解释一下这种精神病况?” 
  马奇曼肃容正言道:“患上这种病的,对社会和所有人会生出强烈的仇恨,认为每个人都在针对他,同时会在狂想中把自己塑造成某一形象,例如吸血鬼,认为只有吃人肉饮人血才可长生不死等诸如此类。“ 
  凌渡宇对这方面亦很在行,点头道:“若是如此,博士将很容易把凶手找出来了。” 
  马奇曼道:“理论上是这样。 
  通常患上这种病的,都有个非常不愉快的童年,潜伏期是八至十年,才会展开这种无意识的杀戮行为。 
  这种精神病第一次发作大都在二十岁的前后,倘再加以十年的孕育期,则凶手第一次作案时大多发介于二十至三十岁之间,而案发现场大抵离他住处不远。 
  如今证诸凶案现场附近以前没有类似的案子,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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