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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大剑师传奇-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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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在旁滚滚而流,有一无我为净士重建和平,回到沙漠前,我会钦马于此。
    魔女国已变得更遥远了。
    “大剑师,女公爵来了!”
    我惊醒过来,望往后方,一队千多人组成的太阳骑队,打着飘扬的旗帜,军容整齐地望着我驰过来,带头的是妮雅,灵智祭司和一众军将。
    我缓缓迎去。
    妮雅、灵智、侯申、一众大将和千多名在晨光下金光闪闪的太阳战士,扇形散开围了过来,将我团团围祝“锵锵锵……”·所有兵器均被高高举起,斜指天上。
    妮雅女公爵美目闪着兴奋的泪光,深深望着我,再没有半分以前的冰冷。她还算是有自制力的了,老将侯申和其中一些战士,早热泪满脸。
    我让他们在最黑暗的黑夜里,看到了光明的曙光,未来的路会更难走,但总有希望。
    灵智祭司智慧慈爱的眼睛掠过一阵激动,举起手上一枝拐杖也似的东西,高叫道:“穿过大漠而来的圣剑骑士,我们终于等到你的出现了”。
    “呵……”
    所有人齐声欢呼,战马踏着战步。
    天梦河水滚流的声音,人马的嘶喊,使我体内的热血也沸腾起来。
    我望向高升的太阳,知道自已的声名也如她那样,亮遍了这幅美丽的土地。
    年加啊年加,你若死而有知,应为这美好的开始而欢欣。
    我拍马来到美丽提女公爵的马侧,微微一笑道:“多谢你的祝福,那管用得很。”
    妮雅俏脸一红,垂下了头,但她动人心魄的惊喜,却瞒不了任何人。
    我们并没有回捕火城,就在天梦河旁坚立营帐,商议下一步行动。
    这时所有将领也聚集帐内,一幅鹿皮制的大地图摊在帐心,显示出净土的形势。
    妮雅分析道:“捕火城是在“天庙”的大后方,在战争期间,一直也没有受到战火的波及,所以天庙和护卫她的八座城堡,十分之六、七的物资都是由我们供应,今次黑叉人想来断天庙的命脉,用心实在毒辣之至,幸好……”美目飘往我处来,轻轻道:“大剑师来了。”
    一位早先介绍名叫泽生的年青将领兴奋道:“大剑师的武技真是惊人在勇猛凶残的黑叉鬼,也没有人是大剑师的三合之将。”
    我微微一笑,望往地土的地图。
    净土是个广大的半岛,连接大陆的一端便是的费了三个月时间横渡的大沙漠,另外三面都被大海包围着。她的地势非常奇怪,布满纵横交错的山脉和河流,盆地和平原给包在山脉之内,这种地形易守难攻,难怪位于最大最高山脉“逐天”上的圣朝,能经历多年战乱也不曾失守。守护她的八座城堡,并非平均分布在她的四周,而是扼守着八处通往天庙的进口,不知其中是否有些已陷落在敌人手里。
    半岛尖端处约个别整个净土三分一的地方,均被涂上血红色,显示那是黑叉人控制了的土地。若给席祝同再占了捕火城,以天庙为中心的八个城保和中部广大的土地,便会陷在两面受敌的劣势。
    幸好事实并非那样
    我指着在捕火城和天庙八城间另一代表城市的标志,问道:“这是什么城?。
    泽生恭敬地答道:“那是位于“飘香河”和“奔月山脉”中间的“飘香城”,也是最接近我们的另一大城邑,是红晴贵士的父亲,被誉为净土四大名将之一的一“红石大公”所管治的邑地。”
    另一高瘦的年青将军,侯申的儿子侯玉截入道:“红晴贵士就是他父亲派来助我们的援军主师,现在他已兼程赶回飘香城,通知红石大公派人截击黑叉人的败军。”
    直到这刻,我才知道红晴到了那里去。
    灵智轻轻吐吁出一中气,道:“席祝同代表了黑叉鬼王座下七大军系的一系,总兵力过五万人,在进攻捕火城前,已攻陷了我们四座城邑,屠杀了超过十万名净土军民,他们是要将我们完全灭绝,所以我们对他们亦不应有丝毫留情,战争便是这样吧!可惜我们到今天才学懂!”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战争就是这样的!
    我沉声道:“你们是否清楚黑叉人兵力的分布?”
    妮雅摇头,神色凝重地道:“我们不但失掉了土地,也失掉了眼,像今次席祝同便像突然由地狱里冒出来一样,事前没有半点微兆。”
    侯玉插入道:“我们之所以在情报上陷于这样的劣势,主要是因为黑叉鬼王奴役和灭绝兼用的手段,举凡他们可以绝对控制和封锁的地方,所有净土人都变成猪狗不如的奴隶,而对在控制难及的地方,则施行一个不留的灭绝政策,所以……唉!”
    这侯玉的分析力很强,眼神冷静,倒是个人材,我的净土语仍是非常有限,听没有何题,要作长篇大论的演讲,却是休想,一时间沉吟起来,咀嚼着要用的字眼。
    净土人的确是陷在绝对的劣势里,即管多了我,恐怕也没有多大作用,于事无补。
    战胜席祝同,只是幸运之神的特别眷顾。
    是的!
    幸运!我们的武器就是幸运。
    我猛然抬起头来,的的目光扫过众人。
    迎接着我的是一对对充满了希望和期待的眼睛。
    我心中一动,已知道了唯一败中求胜的法宝——就是那我最憎恨的鬼预言,那劳什子大法师在他妈的七百年前说出来,写下了在《预言书》里的预言。
    只有那预言才可使我振起净土人的意志,使他们甘为我所用,对抗武力和战略均远胜我们的黑叉大军。
    妮雅俏脸一红,垂下头去。这时我才发觉自己灼灼的目光最后凝定在她的俏脸上,忽然间我想起了在大地遥远的另一角落的华茜,她的脸蛋是杏充满了愁容?她会否怀了我的孩子?
    妮雅娇躯一震,低声道:“大剑师,你的眼神很悲伤!”
    灵智颤声道:“无尽的悲伤,无尽的悲伤……”我望向妮雅深含着爱怜的秀目,挥了挥手,但却挥不去心内沉重的负担。
    我憎恨负在自己背上的沉重使命。
    妮雅移到我向身旁,差一点便肩碰上肩,低声道:“我们现在应怎么办?”
    我知道这美丽高贵的女公爵,已对我动了情意,那是难以形容的美妙感觉,自从遇上西琪后,我才真正品尝到爱情的滋味,那是用最大苦杯装载着的幸福和快乐,最甜的毒酒;世上的名利权力,实在比不上由爱情之果挤出来的一滴蜜汁。
    妮雅雪白的俏脸抹过一阵艳红,垂下了头,显是不敌我的眼光,神态之美,直追采柔,我心中一震,醒悟到妮雅对我实有强大的诱惑和吸引,连忙借想起采柔来对抗。
    她和大黑亦应在来此途中了。
    灵智的声音响起道:“圣骑士!你还未答拉撒女儿的问题!”
    我这才记起我要回答一个问题,眼光扫过众人,微微一笑道:“给我一批人,明天日出时,我们挥军北上,直抵天庙,和敌人的主力决一死战。”接着望向脸色忽转苍白的妮雅道:“你则负责留守捕火城,作我们的大后方。”
    对不起,妮雅,我们的缘便止于此吧,因为我实在不希望再有女子为我悲伤和痛苦,兰特只是个不幸的人,伴着我的只有死亡和战争。剩是采柔已使我心中作痛,我多么害怕会将厄运带来给她。就像西琪、公主、魔女、华茜。
    妮雅霍地转身;向老将侯申道:“侯申大将,妮雅以女公爵之名,将捕火山和天梦河交给你看管。”
    侯申一震道:“女公爵!”
    妮雅断然道:“不必多言,这是命令,妮雅若不参与防守天庙的战役,拉撒大公爵将会为他的女儿感到羞耻。”接着旋风般转过身来,垂丝般的金发扬起,坚定不移的美目望向我,冷冷道:“明天早上,我、灵智祭司、侯玉和泽生,将带同一万捕火的战士,随大剑师北上。”不待我回答,转身速行,出帐而去。
    帐内一时静到极点。
    我望向灵智,后者报以苦笑,显是对在改变妮雅的决定上,也感无能为力。
    “汪汪汪!”
    吠声传来。
    狗影一闪,大黑穿帐而入,笔直冲来,直扑上身,大舌毫不客气往我脸上舔来,我心怀大畅,也分不清楚是因见到大黑,还是因为能与采柔继续共处。
    一手抱起大黑,乘机揭帐而出。
    采柔笑盈盈站在外面的夕照里,美得不可方物。
    我张开手,让她投入怀里。
    采柔咬着我的耳朵昵声道:“我见到妮雅女公爵流着泪奔出来。你不但帮她赢了场漂亮的战争,还赢了她的芳心,大剑师,采柔为你感到骄傲。”
            

    黄易《大剑师传奇》第三卷圣域干戈——第三 章温柔的夜黄易《大剑师传奇》第三卷圣域干戈第三 章温柔的夜在初阳温柔的照射下,我们离开了营地沿河北上。
    我策着飞雪,和采柔并骑而进,大黑则走在我们前面,叨了主人的光,大黑在太阳战士里受尽欢迎和隆重的招待,吃得它肚满汤肥,整个肚子胀了起来,走起来时,一摆一摆的,好不累赘。
    妮雅走在大队的最前方,故意避开了我。
    长长的队伍,护着一车又一车的的物资,在净土美丽的原野里缓缓而行,按侯玉说,若照这样的速度,最快也要十三天才可以抵达“飘香城”,之后再要十五天,始可到达天庙外八座守护城之一的“立石堡”。
    这种速度是令我难以忍受的,今晚我定要和对我故作冷淡的净士美女妮雅商量出一个办法。
    灵智拍马来到我身旁,微微一笑道:“我们马蹄踏着的,是飘香和天梦两河间的“绿茵野原”,在净土里非常有名,盛产斑点鹿尖角牛和野马群。”
    采柔好奇问道:“飘香天梦,多么美的名字!”
    灵智慈和一笑,以教小女儿的语气道:“飘香和天梦是天上最明亮的十八颗定星之二,嵌在天上,就像两粒明珠。”
    采柔兴高采烈,喜叫道:“今晚祭司你定要教我辨认这天上的两颗明珠呵!”说到最后,不自觉地仰脸望天,神态可爱得使我有将她搂到怀里恣意怜爱的冲动。
    我随她望往天上,只见前方远处一大团乌云在移动着,叹道:“恐怕今晚一颗星也看不到了。”
    灵智有信心地一笑道:“放心吧!绿茵野原除了鹿、牛和马外,最著名的就是“野马雨”,意思是像野马群般来去匆匆。眼中闪过追忆的光芒,叹道:“以万计的野马在原野狂奔的情景,你要见过才知那是如何使人血液沸腾的一回事!”
    我想起了鹿群渡河的悲壮情景,心中抽搐了一下,是否我太软弱了,连动物也使我心软?
    说到底,人和兽的分别,只是在于生命形式的不同,本质上是没有分别的。
    那天直走到黄昏,才扎营休息。
    灵智说得没错,几阵“野马雨”后,天空回复晴朗,天气不寒不燥,原野的风拂来,真使人神清气爽。
    采柔捧着食物,来到我身边。
    我望向来柔的身后,奇道:“那混蛋到了那里去?”顺手接过采柔送来的食物,拿起便吃。
    采柔失笑道:“大黑已被选出了作为军营里最受欢迎的混蛋,只顾着享用奉上给它的食物和让人抚摸,连我唤它也不肯回来了。”
    我摇头叹道:“狗终是狗,我还以为我们的老大黑会比较有性格一点。”
    采柔笑得花枝乱颤,诱人之极。
    我忍不住凑过头去,咬着她耳朵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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