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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林小乖开口拒绝,沈迟已经二话不说答应了,还说了一句:“那我们中午就不会来吃饭了。”
见孙子这么积极,罗玉芳笑得合不拢嘴,“好,你们在外面吃,吃好一点。”
连碗都不让洗,林小乖就和沈迟被罗玉芳送作堆催着赶了出来。
沈迟似乎早有了打算,牵起她的手就向着一个方向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县城的百货商场。
“到这来做什么?”林小乖微微蹙眉,她没记错的话,这里面的东西都贵的离谱。
“当然是买东西了。”沈迟不由分说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他其实想将她揽着的,但被人看到要说闲话,他是不在意,但媳妇脸皮有些薄。
这会的百货商场其实没什么看头,衣服款式就那么几样,唯一吸引国人的就是那些外国货,可惜外国那些太过超前的东西大多都不适合如今的时代。
尽管在林小乖看来那些连衣裙是再保守不过的风格,但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迟松了口气的是,林小乖并没有觉得他浪费也没有劝说他。常理上讲,男人应该是喜欢会精打细算会当家的女人的,但沈迟却是例外。
他觉得自己又不是赚不到钱,若妻子令他满意的话,花再多她也不心疼。
唧唧歪歪的他反而觉得烦。
“你预备买什么价位的?”林小乖大略看了下,这会的手表款式其实就那几样,完全不像后世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你随意。”沈迟看了下,最贵的两百多,并没有超出预算。
他这样说,林小乖就照做了,没多久就选中了一款海鸥牌的手表,售价一百六十五块钱,银白色的表头,表带是黑色皮革材质,她依稀记得这款算得上是经典款了。
沈迟一看觉得不错,立刻就付了钱把表带到手上了。
两人去了二楼卖服鞋的地方,沈迟原本打算给林小乖买两身衣服,但被她以“肚子大了就穿不了”为由拒绝了。
沈秀已经把她留在老宅新房的衣服给拿了回来,她现在也只是凑合着穿,等孩子生下来,她打算自己做。
到那时候,国内的风气应该要开放许多。
经过一个柜台,沈迟突然停下了脚步,林小乖不解,转头看去,发现里面是卖的皮鞋。
“我给你买一双皮鞋吧?”沈迟的话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决定,因为他已经站在了柜台前让售货员将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有些不乐意,刚刚这对男女上来的时候她已经看过了,虽然男的俊女的俏,但男的穿了一件半旧不新还不称身的汗衫,女的穿着青色的对襟短袖衫,布料虽新却一般,一看就不像有钱的。
而且私心里,她也不愿意相信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会同样有钱。
见售货员半晌没动作,沈迟皱眉看向她,目光已经有些冷了,他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把这双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不甘不愿地将鞋子拿出来,见沈迟要拿去看,不阴不阳道:“小心点,弄坏了你们可赔不起。”她心里已经认定眼前二人是只看不买的穷鬼。
沈迟额头青筋跳了跳,这是哪来的白痴?他逛过不少城里的百货商城,这样的极品还是第一次遇上。
他忘了此时自己穿的是早年留在家的衣服,廉价破旧不说,还有些短了,被狗眼看人低也不稀奇。
林小乖有些无语,她知道这会国营机构的售货员都喜欢看菜下碟,但要不要这么巧就这么被他们遇上?
之前买手表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
“你脚几码?”沈迟转头问道。
“三十六码。”见他铁了心要买,旁边那售货员又一脸轻视,林小乖也不打算和他争,乖乖地回答道。
沈迟看了下鞋底,三十七码的,他对服务员道:“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这下忍不住了,“你不买换什么号?”语气极其不好。
沈迟扬了扬眉,余光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工作装的干瘦男人,便转头问道:“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我姓徐,是这里的经理,有何贵干?”嘴上这样问着,徐经理却狠狠地看了眼旁边的售货员,自打这个侄女来后,商场就没安生过一天。
大哥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养出这种偷奸耍滑又势力的闺女。
沈迟将他的神色收入眼底,出乎意料地没有告状,而是提了提手中的皮鞋重复之前的要求道:“麻烦给我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眼睛一瞪要说话,沈迟抢先道:“这位售货员似乎腿脚不便,我不好麻烦残疾人,就只好请徐经理屈尊了。”
第26章 海鱼
林小乖闷笑,她就知道,沈迟这人坏起来能把活人气死。
“你胡说!”售货员跳起来反驳,却被徐经理拦住了。
还没丢够人吗?
他瞪了那售货员一眼,然后亲自帮他们拿了一双三十六码的皮鞋,亲自道谢道:“对不住,是我管教无方。”这事他不是第一次干了,因此轻车熟路。
他态度诚恳,沈迟这才顺了气。
他在林小乖脚边蹲了下来,将她的一条腿抬了起来,林小乖吓了一跳,下意识伸手扶在他的肩膀上,任由他将皮鞋换了上去。
“刚刚好,婉婉你觉得怎么样?”回过神来的时候,沈迟已经将她的脚放了下去,抬头问道。
“……还好。”林小乖有些懵。
皮鞋是圆头的黑皮鞋,款式简单但却很精致。
“那就买下。”沈迟帮她换回自己的鞋,转头对着徐经理道:“我记得这双鞋是二十九块对吧?”
“没错。”这位徐经理显然是个实诚人,他帮他们将皮鞋装好,口中道:“这皮鞋虽然贵,但是外国货,牛皮的,穿着舒服质量也好。”
沈迟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钱,数了三张大团结递出去。
那个原本一脸气愤的售货员顿时呆了下,随即面色愈加涨红,不过这次是尴尬的。
自家叔叔不止一次要求她不要因为客人穿的寒酸就给人脸色看,但她一直都不以为意,反正那些穷鬼又不买东西,给他们好脸色看做什么,要是人家蹬鼻子上脸赖着不走怎么办?
因此她一直我行我素,有几次还借机羞辱了那些满身泥巴味儿的乡下人。
每次看到叔叔对那些人好声好气地道歉,她面上不说,心里却觉得自家叔叔是在犯贱。
看到那男人从口袋里拿出的一叠钱,她心里就一个咯噔,又气又羞又不敢置信。
这种事她可是头一回遇到。
她心里忍不住埋怨,既然有钱干嘛穿得一身寒酸!
沈迟和林小乖可不知道她的想法,拎着皮鞋拿了找回来的一块钱两人就离开了。
“你有什么想买的吗?”沈迟问道。
林小乖刚想摇头,突然想到一件事,改口道:“我毛线快要织完了,我们买点毛线吧。另外,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就要入冬了,还要买点棉花做小棉袄。”
其实这时候的婴儿哪来的棉袄穿,冬天的时候往被子里一塞就好了,但林小乖的观念已经与这个时代脱轨了,沈迟则对这种事根本没概念。
听她这么说,沈迟也觉得这钱必须花,带着她去买棉花了,顺便还买了几尺好布。
到了街上,林小乖又买了些沈秀爱吃的饼干和糖,沈迟以为是她要吃的,还特意称了两斤乡下人挑进城卖的桑葚。
路过电影院,沈迟硬是拉着她买了票。
黑乎乎的电影院,大频幕上放着电影,林小乖逛了半天已经有些累了,上方的电影剧情对早看过的她来说又实在没有吸引力,没多久就开始昏昏欲睡了。
等沈迟发觉的时候,肩上已经多了一份重量,林小乖睡得一脸恬静。
直到电影放完,看电影的人都离去,沈迟才不得不叫醒她。
“婉婉,醒醒,电影已经放完了。”沈迟轻摇着她的肩膀叫道。
林小乖迷糊地睁开了眼睛,目光扫过四周空荡的座位,打了个哈欠道:“我肚子饿了。”
眼角的泪滴令她的眼眸一片湿润,沈迟紧了紧喉咙,弯腰扶着她站了起来,声音温柔道:“那我们去吃饭。”
沈迟原本是想带林小乖去饭店吃的,但林小乖却突然想吃面,对上她澄澈水润的目光,他没坚持几秒就妥协了。
到了面馆,林小乖要了一碗鸡汤面,沈迟要了一碗牛肉面、一碟炒鸡蛋一碟雪菜肉丝。
面上来后,沈迟二话不说将自己碗里的牛肉夹了大半到林小乖碗里,又夹了一半的炒鸡蛋,将剩下的炒鸡蛋和雪菜肉丝倒进了自己面里。
“我吃不了这么多。”林小乖有些无奈,虽然她只要了个小碗的面,但这时候的小碗基本就相当于后世的大碗了,沈迟夹过来的牛肉和炒鸡蛋份量更是不小。
“把鸡蛋和牛肉吃掉,面剩下了给我吃。”沈迟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别人的剩饭,但此时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后悔说出这样的话。
沈迟的目光带着林小乖熟悉的执着,她不想和他争,沉默了两秒,到底还是选择了退让。
最终,林小乖吃完了牛肉和鸡蛋,面只消灭了二分之一,沈迟则吃完了自己那份和林小乖剩下的面,后来还叫了一份小碗的红烧肉面。
从面馆出来,已经在电影院睡了一个多小时的林小乖又开始犯起困来。沈迟有些哭笑不得,“不是才睡过吗?”
林小乖揉了揉眼睛,“可是已经到了午睡时间了啊。”
没有办法,原本还有计划的沈迟只能陪她回家。
家里并没有人,沈章明和罗玉芳去遛弯了,沈秀则和同学出去玩了,沈迟将林小乖送回房,想了想便又出去了。
林小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她懒懒地靠在床上不愿起来,随手从空间中取了本书看了起来。
翻开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拿了一本写陶艺的书,反正也是打发时间,她也就继续看下去了。
上辈子,自有了灵泉水,她的身体就一直很健康。但空间灵泉水能消除身体的病痛,延缓*的衰老,却总有一些是无法改变的。
失去了那个孩子又被宣布失去生育能力之后,她就有了神经痛的毛病,开始只是夜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