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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介绍完后,一行人便吃了些热食、咖啡,谈天说笑着,而此时的埃勒里则十分平静,思绪好像已飞到很远的地方。
不久,有位刑警来报告说,六四三号房的客人,登记是庄在印第安那波里斯的约翰·蔡司,刚刚打过电话到柜台,说他已经预定了第二天早上前往旧金山横越大陆的火车。大家推测蔡司先生——也就是克洛沙克,正准备离开美国,经由东方国家作一次长途旅行。因为他没有理由留在旧金山。
现在,还有五分钟就十二点了。
埃勒里一本正经地问亚多力:「教授,如果待会儿我们闯进六四三号房,你想我们会遇见谁?」
「当然是克洛沙克啊!」
「没错,但你有没有想过他的长相?」埃勒里吐着烟圈。
「长相?」
「嗯。」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他不一定叫作克洛沙克,而我们也应该早就把他找出来了,局长准备好了吗?」
「就等你的一句话了。」局长回答。
「等一等,」波恩警官睁大了眼睛,有些生气地说,「你是说,你认得他?」
埃勒里点头笑道:「当然,我很奇怪,这么聪明的你怎么会观察不出来呢?事情不是很明白吗?」
「明白?明白什么?」
「你也不必太急,不过,我敢保证,待会儿你们一定会吓一大眺。我们走吧!」
五分钟后,六楼的走廊上就像练兵场一样,挤满了荷枪实弹的警察与便衣刑警,而五楼和七楼的出口,也早被封锁。所以,六四三号房,除了正门外,别无其他的通道。
被赋与重大任务的饭店服务生,此时正站在蔡司房间外等候命令。四周除了呼吸声外,一点动静也没有。
埃勒里对服务生点点头,服务生便走到门前,另外两名刑警则在门边,握紧拳头,其中一人敲敲门。
气窗上没有光线射出,显示客人已经睡了。
没有回音,于是又敲了第二次。这回里面传出男人的声音:「谁?」
服务生吞了吞口水,按照警方的吩咐回答。「先生,不是您叫我吗?」
「什么?」外面听到有脚步声近了,「我没叫你呀!什么事?」
门开了,在房门露出缝隙的一刹那,两位刑警破门而入,一把捉住房内穿着睡衣
第三十章 埃勒里的解说
第二天是星期四,大伙儿坐在开住纽约的「二十世纪号」特快车的高级客厢里。有亚多力教授,埃勒里·奎因警官,埃夏姆检察官以及波恩警官。
他们的脸上都显现出由于过度的神经紧张而引起的疲倦神情。当然,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奎因警官,他慢慢欣赏着外面的风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波恩警官突然大笑着说:「投降,我真的投降,埃勒里,我想我这一辈子,别想靠着我这颗脑袋来解决这个案子,求求你,老兄,快点告诉我,你是怎么推理出来,将这个原本毫无征兆的谜解开的?」
奎因警官也笑着说:「唉,你别说了,呆子不只你一个。我还不是一样,我想就是我儿子解释给我听,我也未必听得懂。」
「我更别提了。」埃夏姆也招认了。
亚多力对这样的挑战有些不高兴:「我可是受过国际性的超级训练呀!」教授看看埃勒里,「可是,如果这个案子能适用那些理论的话,我就甘拜下风了,这案子从一开始到结束全是矛盾。」
「不,从开始到第三次谋杀案是很矛盾,但是,到了第四次,可就像结晶体一般,再明朗不过了。你仔细听,一开始,我就觉得,如果能找到一小片,而能把它放在正确的位置,那即使再复杂的形状,也易于让人了解。而这一小片,我就是在西维吉尼亚州的山上小屋找到的。」
亚多力摇摇头:「这话你昨晚就说过了,可是我还是不知道啊!」
「你当然不知道,因为,你并没有仔仔细细地查过那个小屋。」
「不,我查过,只是我没看出疑点罢了。」
波恩警官大声叫嚷着:「那么请你快把关键的所在告诉我们。」
「的确,对你我而言,那真算得上是一项挑战。」埃勒里点上一根烟,吸了一
异的想法,只可惜那时候并不怎么在意,忘了朝这方向着手。没想到一时的放弃,竟让我走了那么多的冤枉路。」
亚多力又问:「咦,是不是跟我讨论过埃及十字架的事时?」
「这个呀!教授您先别急,待会儿我会说到的,现在,先让我说完第四起谋杀案吧!」埃勒里把他在西维吉尼亚州山上小屋所见,一五一十地重复了一遍。
亚多力教授和奎因警官一伙人聚精会神地凝听着。但是,当他说完了,所有的听众依旧茫然。
「喂,我怎么还是不懂啊?」教授自白。
「嗯,我也是一样。」老警官也说了。
波恩和埃夏姆仍然疑惑地看着埃勒里。
「怎么啦?」埃勒里边吸着烟边说,「这不是很明白吗?我已经将小屋的内部及周围的情形做了一番叙述。法国高等法院的科学学校所揭示的标语是什么?爸爸。『眼睛只看所追求的东西,而它所追求的是只在于心的东西。』我们美国警察也服膺这个格言吧,波恩警官!小屋外的脚印,根本没有人仔细检查过。」
波恩警官和埃夏姆点点头。
「因此,从那脚印我判断命案只跟两个人有关——我们都知道那里有两组脚印,一组是走进时留下的,另一组则是离开时留下的。而从脚印的痕迹看来,也可以知道那是同一个人留下的。
「而且,前天晚上曾下过大雨,下过它在十一点以前就停了,所以,脚印就应该是在十一点以后才出现的。而且被害人的尸体是在死后约十四小时才被发现的,所以可以推断出,被害人是在前晚的十一点左右被杀的。」埃勒里换了个姿势又继续说,「而脚印表示只有一个人,在杀人时走进又走出,那个人就是凶手,而且足迹显示他是一个跛脚男子,对不对?
「此外,在小屋地上,还有几个意义非凡的东西,第一个是沾上血和碘酒的纱布圈,根据纱布圈的形状以及宽度来判断,它可能是从手腕上滑落下的。」
「哦,就是那个呀!」亚多力打岔地说,表示他也注意到那个东西。
「第二个证物是,纱布旁边蓝色的大瓶子。它的塞子掉落在几尺的地上,而且瓶上没有标签。那时候我就在想:纱布到底是缠在谁的手上?凶手还是被害者?如果是被害者,他手上应该有伤,但尸体上没有,因此可以知道凶手的手腕上一定受伤了,受伤的原因大概是与被害人格斗的结果。但是,有个大疑点,就是如果这碘酒是凶手使用的,那么我们会自其中了解到什么呢?」在座者皆面有难色,有的人还拚命猛咬自己的手指陷入深思,但最后这是都摇摇头。
「我已经说过,那个瓶子有两个特征,那就是一,其中装着半透明的碘酒,二,上面没有标签,那么,凶手怎么知道瓶里装的是碘酒?」
「呀!我多么傻,竟然连这点也忽略了。」亚多力下巴松了下来,拍着额头说。
「是呀!我们常会忽略最小的线索。不过现在我还要提醒你们另一件事。
「各位一定还记得彼得爷爷医药架上有两个空着的地方吧?那就是掉在地上的两样东西:纱布与碘酒瓶。凶手因为受伤而不得不从架上拿下它们。但,这不是很奇怪吗?架子上有不少药瓶,而且也有清楚的标签,可是凶手却偏偏在最紧张的时候,选择了那个不知道葫芦里到底装着什么的瓶子,实在有点不合常理。因此,这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这个凶手一定是早就知道这个瓶子,而且确知它装的是碘酒。」埃勒里叹息了一声,「从这些我们知道最有可能的凶手只有一人——即小屋的所有人。」
埃夏姆若有所悟地说:「哦,原来如此。但是在这之前所发生的命案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晚上逮捕了安都鲁·庞,你说大家很快就可以明白究竟。现在听你解释,我知道这件案子是庞干的,但又怎么知道在此之前的三个案子,也是同样的凶手呢?」
「当然,不能只凭小屋的线索而推论所有案子都是安都鲁·庞干的。但有一件事
「真是不可思议。」教授说。
奎因警官笑着说:「哎!我这个儿子别的不会,就是老爱说这些出人意料的话。你们可别被他吓着啦!」
「好啦!埃勒里先生,现在你是不是可以说说你推论作案的动机呢?」
埃勒里吐了口烟圈说:「安都鲁·庞早就知道克洛沙克想要为他的父叔报仇,也知道那时候他正跟哈拉克特一起四处贩药。于是,就写下了匿名信给克洛沙克,引诱他到西维吉尼亚州来。
「克洛沙克以为复仇的机会到了,就跟着这个疯老头来到西维吉尼亚州,然后独自到目的地去。
「庞也因此把被引诱来的克洛沙克杀了。砍掉他的头,把自己的衣服穿在他身上,而后将他绑在T字路口的路标上。
「至于克林姆,不用说,他一定是被庞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血T字是他嫁祸给克洛沙克的一招,更何况,他砍掉了尸体的头部,根本没人认得出来。
「由于阿洛约证人席的证言,那谜样的跛脚人物似乎在本案中显得十分可怕。再加上那时候克洛沙克突然失踪,更让大家确定凶手是那个太阳教的高徒。
「庞的这一招是成功的。于是他又开始计划第二桩谋杀案。他以同样的方法杀了他的兄弟,让人以为凶手必为同一个人。而最后,他自己也上场,使我们以为庞也是被那个疯狂的人物杀了。」
「关于最后一次命案,」埃夏姆吞了吞口水说,「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不过,我总觉得那个小屋外面的脚印看起来怪怪的。因为,走进屋里的脚印,比走出来的要深得多。」
「哈哈!真了不起,埃夏姆检察官,你能看出这点实在是令人佩服。在整个案子里,这真算得上是个最好的佐证。
「凶手的脚印为什么一对深、一对浅?我想,凶手一定是在进屋的时候,带了很重的东西,而出来的时候就没有,这刚好与事实相符。
「我们知道,最后死在小屋里的是克林姆。他在一开始就被安部鲁·庞藏了起来。庞究竟把他藏在哪里呢?当然不可能是在小屋子里。陆登警员曾经说在那附近,有很多天然洞穴,因此,庞很可能是把克林姆囚禁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洞里。那天晚上,庞一定是先把克林姆杀了,再将他背进屋里。」
埃夏姆带着怀疑的目光又问:「庞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把克林姆带进小屋子里,再杀也不迟呀!」
「嗯!我想他之所以要背克林姆,是他只要留下一个人的脚印。这么一来,他认为警方就会以为是克洛沙克独自潜进小屋作案的。可惜,他忘了会因背负的重物,造成深浅不一的脚印。」
「哇塞!」亚多力教授张大了嘴,「他还真不是盖的呀!这些计划要是没点头脑还真不行哩!」
「当然。这件事他一定预谋了很久。比方说那支烟斗,地毯和故意留下布拉特遗书这几件事,就弄得我们团团转;而庞向我们提供的线索,我们竟也深信不疑,可见这家伙不简单。」
「但庞为什么又要制造死而复生这场戏呢?如果他不出现,恐怕我们现在还一头雾水,不知从何着手呢!」
「是啊!他原本是可以逍遥法外,不过,要是那样,他可就无法合理地继承遗产了。安都鲁·庞是个颇富心机而且野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