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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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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海明威坐在马桶上思考,秦歌思考时喜欢开着车上高速,或者在环城公路上慢慢地转悠。 

  秦歌是警察,还是刑警大队副队长。警察一思考,多数是碰上了什么棘手的案子。 

  没错,现在秦歌正在为案子犯愁。 

  这城市里的猫很多,起初养猫是因为城里闹鼠灾,政府除了发放耗子药,还竭力鼓励大家养猫,后来鼠灾过去,猫却留了下来。养猫成了一种传统,并且几十年里一直延续至今。这城市也因而得了个猫城的名字。 

  起因是一年前,有个早起的老头正在公园里晨练,忽然看到一只猫大摇大摆地从面前走过。猫就是普通的小菜猫,猫城里随处可见。但这只猫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它竟然长着一身的红毛。 

  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红猫,老头不知道,但他这辈子却从来没见过。 

  因为好奇,他蹑手蹑脚地跟了过去。那猫很快发现了他,回一下头就跑了起来。老头不甘心,大声地叫。前面还有些老头老太这时也看到了红猫,大伙儿围成圈子逼过来,但还是让那只猫给跑了。 

  只不过有个老太太的手在猫的身上拂了一下,于是,她的手就变成了红色。 

  大家围过去,没有过多辨认,便确定老太太手上沾的是血迹。 

  那只红猫原来并不是真的红猫,只是身上沾满了血。 

  大清早手上沾了血,老太太觉得挺晦气,但也没多想,一个人去找地方洗手。公园里有河,河边有茅草。老太太在河边发出尖叫,很快把晨练的人招了过去。 

  老太太跌坐在地上全身抖个不停,手指着茅草,竟已说不出话来。 

  茅草挺高,挡住了众人的视线,但有只胳膊,却从茅草里伸了出来。 

  第一具尸体就这样被发现了。警方到达现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会是一桩连环杀人案。死者是名男性,颈部有极细的勒痕,颜面青紫肿胀,口唇发绀干,眼睑结膜有出血斑点,下身有尿渍。根据颈部勒痕判断,死者显然是被人用一根极细的钢丝勒死。 

  死者身上除了有多处挣扎伤外,最显眼的是他的脸上,有一道细长的伤口,从左边太阳穴一直延伸到右嘴角。伤口切面极窄,但却很深,肉都向两边翻了过来。刚发现尸体时,死者整个面部都似浸泡在血液里,让人几欲作呕。 

  案件侦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又有三具尸体被发现。死因仍然是被钢丝勒死,面部有一条细长的伤口,鲜血覆盖了死者整个面部。 

  到这时,警察们才意识到,这回又碰上了连环杀手。因为杀手杀人的标志就是在死者的脸上划上一刀,所以,当消息传开,凶手便得了一个疤面杀手的称号。 

  ——疤面杀手,现在成了这城市警方最头疼的顽症。 

  案子已经发生一年多,警方做了大量工作,也发现了很多线索,但到最后,却连凶手的影子都没摸到。市里领导限期破案,局领导在刑警队大发脾气,可是光着急没用,压力再大,案子还是破不了。专案组早就成立了,局长任组长,但肯定不会参与具体侦破工作,副组长就是刑警队的正副队长。队长还有半年就要退休了,年纪大的人经验有余但精力不足,再说,这么大一个刑警队,不能所有人都守着这一个案子。所以,疤面杀手连环杀人案,就全落到了秦歌身上。 

  这天下午,局长亲自主持开了会。省厅对这件案子非常重视,已经派了专家组,很快就会进驻猫城。市里领导显然没少给局长压力,所以局长会上吹胡子瞪眼拍桌子,看起来有点气急败坏。但秦歌知道,局长其实是个挺不错的小老头,平时没少在生活上关心队里的这拨小青年,这回,他是真急了,他的耳边,也有人在念紧箍咒。 

  散了会,秦歌心情郁闷。队长知道自己手底下这些人的辛苦,便说晚上他请客,大家轻松一下。他话还没说完秦歌就走了,到外面一个人开了车,在市区里慢慢转悠。 

  其实他也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越得冷静,但他就是做不到。那个杀手像是一条鱼,隔段时间伸出头来冒个泡,转瞬之间,又隐匿在这城市的汪洋中。车上的秦歌,看着窗外行色匆匆的城市人流,心里沮丧到了极点。也许杀手此刻,正躲在人群里窥探着他,窃笑警方的无能。这对一个警察,是多大的耻辱啊。 

  车子慢慢驰上了环城路,秦歌觉得脑袋有点疼,便想找个地方把车停下,歇会儿。他辨认了一下位置,知道前面不远处就是玉带桥,常有人在桥下河堤上钓鱼,那地方视野开阔,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踩下油门,加快速度,车子开得飞快。 

  玉带桥在玉带河上,夕阳下远远看去,白色的桥面真的像一根玉带,系在波光鳞鳞的水面上。 

  似乎有些不对劲,桥面上此刻聚满了人,正探头往桥下看着什么。 

  秦歌悚然一惊,职业敏感让他一下子警觉起来。桥下必定有事发生,秦歌最先想到的,就是疤面杀手再度作案,有人发现了尸体。疤面杀手作案有固定的频率,基本上是两个月多一点就要发现一具尸体。上一具尸体被发现正是两个多月前,算一算现在又到了他再度作案的时候。 

  车子停在桥下,秦歌飞身上桥。 

  桥上人越来越多,还有些自行车和摩托车也停在桥上。秦歌分开众人,好容易挤到桥栏杆边上,往下看。河岸上这时也有很多人,大家视线的焦点,是河中一个游泳的人。 

  没有想象中的尸体,秦歌紧绷的神经松驰下来,但因为刚才过于紧张,他趴在栏杆上的身子,仍然觉出了一些疲倦。他暗笑自己神经过敏,但同时意识到,如果案子再这样拖下去,真怕自己会崩溃了。 

  边上有人在说话,秦歌竖起耳朵听,知道说的正是河里游泳那人的事。 

  这时候已是深秋,一般人游泳冷了点,冬泳又没到时候,河里那人刚才衣服没脱就从桥上跳了下去,肯定不是游泳。人站桥上往下跳,还不脱衣服,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自杀,另一种就是救人。 

  河里现在其实有两个人,自杀者与救人者。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垂钓的老头,提着自己半天的收获和钓竿鱼篓,傍晚收工回家,走到桥上时,就发现站在桥边的一个青年女子好像不对劲。那女子在两个桥栏之间走来走去,面上的神情也是阴晴不定,好像正在极艰难地做着某种选择。 

  老头正心想这闺女别是想不开要自杀吧,忽然一花,那青年女子不见了。老头大骇,丢了钓竿鱼篓,三两步奔到桥边,刚好看到河面上溅起很高的水花。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那青年女子跳下去不是想游泳。 

  老头这边急忙大声呼救,路过的人停下围过来。这时候,河边上又溅起一朵水花,这回是个男人跳了下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管什么时候,这世界上都不缺好人。 

  在秦歌边上说话的正是那钓鱼的老头,他不停地跟人说着刚才亲眼目睹的事。秦歌听了,未及有什么感慨,忽然听到自己的手机响。 

  他掏出看号码,是队里打来的。他赶忙挤出人群,走到稍安静些的地方,接听电话。 

  “秦哥你快过来吧,疤面杀手又作案了。”电话那头是贺兰,刚分到刑警队的大学生。 

  就这一句话,秦歌头又开始疼。他一边往桥下去,一边问清了地点。坐到车上的时候,他听到自己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两边太阳穴像爬进了两队蚂蚁,这会儿正在不停地啃噬着血肉。秦歌听到自己呻吟了一声,接下来是发动机的轰鸣声。 

  车子慢慢发动,转瞬便驰得飞快。 

  报案人叫赵建兵,27岁,在市里一家液化气站当搬运工。 

  他有个女朋友,叫周海燕。俩人都来自猫城西南的一个小县城,本来不认识,一个偶然的机会俩人碰了面,彼此感觉都挺好,后来大家共同的一个朋友从中撮合,俩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 

  周海燕在一家服装厂干活,本来住在集体宿舍——一间大仓库样的房子里,住了五六十号人,地方小不说,空气还特别浑浊,进去就有股怪味儿。跟赵建兵好上后,俩人在外面租了间平房,把自己不多的家当收拾收拾搬过来,提前进入了二人世界。 

  两天前,液化气站出了点事,一辆油罐车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整辆车都翻到了路边的沟里。气体发生泄露,虽然经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措施,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但却污染了河沟,让不远处的两个鱼塘,一夜间飘满了死鱼。单位派副经理去处理这事,副经理怕当地的农民揍他,就挑了几个年轻力壮大块头的工人,一块儿去保驾。 

  赵建兵如果没被挑上,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两天后,赵建兵回来,虽然明知道这会儿周海燕还在厂里,但还是兴冲冲回了租住的房子。路上经过菜市场时,还买了些卤货和冷菜,打算晚上跟周晓燕好好吃一顿。 

  他们租的房子在城郊结合部,是幢单间平房,外面还有个几平方的小院子。推开院门,赵建兵发现平房的门虚掩着,心里就疑惑了一下。 

  据赵建兵说,当时时间是5点50,他还专门看了一下表。因为周晓燕的下班时间是6点,今天又不是周末,这时候,周海燕根本不会在家里,但房门为什么会没有上锁? 

  推开房门,屋里灰蒙蒙的,简陋的家具伫立在四周,像是些伺伏在黑暗里的怪兽。 

  最初赵建兵判断屋里没人,因为直到他迈进房间,屋里仍然静悄悄的。但是,他忽然有了些不祥的预感,因为屋里此刻飘荡着一股异样的气息。赵建兵说不上来那是什么,但肯定不是习惯中陈年腐朽的味道——房子潮湿,平日里常会有些霉味。 

  赵建兵犹豫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开灯。他的手摸到开关拉绳的那瞬间,他的眼睛落在了床上。床上依稀有团黑影,像人的形状,但却一动不动。 

  恐惧随着灯光一块儿袭来,那一刻,赵建兵的整个人都像冰样凝固了。 

  床上的被子摊开、隆起,根据形状,任何人都能判断出下面应该是个人。这间租住的房子,平时根本不会有别人来,难道周海燕此刻就在被子下面?她为什么听到动静会一动不动?还是她根本就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 

  赵建兵深吸一口气,上前大力掀开被子。 

  他松了口气,随即另一种恐惧像枚炮弹,重重地击在他身上。他踉跄后退,面色变得煞白,一股力量瞬间从小腹涌到喉边。他低低发出一声呻吟,转身狂奔而去,到了院里,喉内的力量终于激荡而出。 

  他足足呕吐了十分钟,才勉强支撑起身子站起来,掏出手机报警。 

  秦歌赶到现场,队里的同志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场勘察,队长冷着脸站在院子里不发一言,屋里闪光灯不停地闪,站在门边,可以见到穿白大褂的法医站在床前。 

  刚迈进房门,血腥味扑面而来。秦歌皱眉,觉得脑袋疼得更厉害了些。 

  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毛病,都是让这件案子给闹的。秦歌记得第一次头疼是在几个月前,那次为了抓捕一名嫌疑人,他足足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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