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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不是读书的材料,并非说我智商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集中力—— 对于不感兴趣的事,我从来就提不起劲,要我像别的学生那样把书本硬生生地塞进脑袋,然后到考场没头没脑地默写一次,我不屑。
我快要十七岁了,不想再虚耗光阴,我决定辍学。
家人对我这决定只会赞成不会反对,至于志诚,早料到他会苦口婆心地劝阻我,也罢!他这个书呆子怎会明白我的想法?惟一令我疑虑的是Mary会如何反应……她会因此而看不起我吗?
出乎意料,Mary竟然赞成。
“我相信读书不是惟一出路,在香港,有钱的英国人全部是大学生,但有钱的香港人没几个读到中学毕业。阿琛,我知道你的能力不会下于別人,我觉得你的毛病只是太过贪玩,只要你能够找紧方向,拼搏一些,不愁洠в谐鐾诽煅健!盡ary说。
这肯定是我在十七年来听过的最动人的一番話,我登时激动得哭了出来,不是偷泣,而是嚎哭,我抱着Mary嚎啕大哭。
深夜,我的思绪仍然亢奋,彻夜难眠,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出走廊对天发誓:我韩琛不要做一个藉藉无名的人,在四十岁前,我一定要出人头地!
夜晚,我尿急,爬起身上厕所,我看到一只毛茸茸、深褐色的蝴蝶伏在厕所门上,我伸手去捉它,它向铁闸飞去。隔着铁闸,我看見那个叫阿琛的肥哥哥一个人站在走廊,肥哥哥望着天空在讲話,我听不到他说什么,不过,他好像在流眼泪。
“建明,半夜三更你站在门前干吗?”
被妈妈发现我了,我要回房间睡觉。
我在一个单亲家庭中长大,一九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出生,跟母亲姓陈,没有兄弟姐妹。
关于父亲的事,从小母亲就不准我问,这么多年来,她只跟我说过父亲是个粤剧导师,因为一次交通意外,父亲在我出世前死了。
在我六岁那年,我偷偷搜过母亲的抽屉,发现了一张发黄的照片,照片中母亲化了个大家闺秀的花旦妆,站在她身旁的那个男人同样脸上涂彩,是在扮演文武生吧,男人比母亲高许多,母亲把身体向男人靠倚,头几乎贴近他的胸膛,笑容出奇地灿烂。
我知道母亲曾经是个粤剧迷,但与粤剧相关的照片,居然只有这一张。
我想,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
这个猜测在我心里萦绕了十年,在今天,终于水落石出。
今天,我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报道说“警方就前天在尖沙咀星辉大厦住宅单位内搜出的大批海洛因展开追查,昨晨兵分五路,把多位涉嫌为油尖旺黑社会核心人物的男子带返警署协助调查,其中包括涉嫌为帮会掌航人的五十一岁男子倪坤……”
报纸登出了倪坤坐在车厢内的照片,他木无表情地望向记者,容貌和那个与母亲合照的男人,有点相似。
母亲马上就要下班回来,我赶忙从抽屉掏出照片,把两副面容并列对照。两者的五官轮廓,那双仁慈中蕴藏杀气的眼眸……难道他们是同一个人?我感到头晕目眩,我怎可能是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儿子?!
母亲回来,我忍不住问她,她呆住了,略一沉吟后,否认,然后把自己关进房间。
我没有再追问母亲,因为她的反应已给了我答案。
倪坤这家伙越来越离谱,他的手下竟然在大街小巷贩卖毒品,目无王法,这次非要给他一点颜色看。
记得我第一个拘捕的犯人,就是倪坤的手下。
十年前我仍是一个巡警,在河内道接报位于新世界商场前的空地有事发生,我和一个师
兄赶至现场,只见几十人正在殴斗,十六、七个流氓倒地呻吟,地上血渍斑斑,在我脚边是一只仍紧握水果刀的断手。
我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师兄叫我掏枪,我便伸手去掏,岂料枪袋还未打开,持枪的师兄已倒在我面前,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子,用铁管捅进了师兄腹部。
鲜血从喉管涌出,直喷我身,我被恐惧冲昏头脑,狂扣扳机,待我定下神来,只见我伸直双手,食指仍不断在扣枪的扳机,发出空洞的卡刷响声,小子满身鲜血倒卧地上,奄奄一息。
两天后我重见师兄,地点在殓房,师兄一家四口默然无语,临走时,上司叫我准备几天后上法庭,因为那小子并没死去。
结果那小子被判入狱多久?我已记不起……我只知道师兄死了,但那小子仍然活着。
“琛哥,倪坤被警方拘捕了!”我的弟弟阿包大惊小怪地说,兄弟们帮他取了个花名,叫“挣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哦,不如我们冲出屯门,趁机夺取倪坤的江山,好吗?”我挤眉弄眼地说。挣爆大力点头:“好啊!尖沙咀这么多夜总会,每晚去免费插插,爽死啦。”
我笑着拍打挣爆的头壳:“你傻得真够可爱。”
挣爆居然一脸茫然,低头看一眼T恤上的米奇老鼠漫画:“为什么不成呀?和路迪斯尼不是说过‘如果你能想到,你就能做到’的吗?是你这样跟兄弟们说的呀。”
我凑近他耳边轻声道:“骗人的。”我补充,“还有,我的好弟弟,倪坤不会有事的,没有人敢动他分毫,包括警方。”
挣爆傻笑一下,握筷子夹起两粒烧卖,往口里送,一会儿,他又皱起眉头:“但是这次拘捕行动,你的老友不是也参加了吗?他会放过倪坤?”
我抿嘴一笑,吸一口烟:“志诚和我一样,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头目吧。”
十一年前,我与阿琛走上了对立的道路。
我的高等程度会考成绩考得很好,可以顺利进入中文大学,但我放弃了,因为,我迫不及待要加入警队。
爸妈大力反对,解释说并非反对我当警察,但是要加入警队,可以等到大学毕业后才投
考督察,这样路不是更容易走吗?爸爸其实说得对,但我不愿意再等了。
原因……我想我是要早日和阿琛一较高下吧!
我顺利通过为期半年的训练,在尖沙咀区开展我的白道;而阿琛,他早在辍学后就加入了黑道。十年间他在屯门逐鹿,从一个无名小卒跃升为一个黑帮小头目。
为了取得今天的地位,我知道阿琛付出不少。我已记不起从Mary口中听过多少次噩耗,不是说阿琛被拉了去坐牢,就是说他受了重伤命悬一线。
在最初几年,每次听见阿琛入院,我都不能成眠,内心挣扎着是否应该去探望他,但每次到了最后,我都把念头打消。
因为我要阿琛知道,他一日仍是黑社会,我就一日不屑有他这个朋友,他坐牢也好横尸街头也好,全是自作自受。
然而在这几年,我的想法有所转变。
或许因为人年纪大了,或许是我对黑白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了解深了,我开始把阿琛接受下来。
黑白必须并存——这是我当警察十年的体会。
我这样说,并非要向黑道让步,黑白誓不两立,我对这定律坚信不移,一生也不会改变。我想说的是,在现实世界里,白道也需要利用黑道中人来维持黑道的秩序。
曾经有一个新入行的警员问我,为何我们不把那些众所周知的黑帮老大拘捕?
最体面的答案是:法律讲求证据,我们没有足够证据拘捕他们。
很多时候,这其实并非真相,真相是:因为要把黑道驱逐出地球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白道也需要利用他们以夷制夷,来维持黑道中的秩序。
原因很简单,把一个地区的黑帮除去后,另一批便会随之冒起,群雄割据只会令地区陷入更混乱的局面,腥风血雨。
黑白必须并存,就是这个意思。
就像捉黑白棋,白方的责任是要防止黑方势力扩张,假若社会可以接受的比例是九比一,那么白方就要竭力维持这个九比一的比例,当黑方企图超越十分之一这个限额,便把它压制回去,加以警告,倘若黑方还是冥顽不宁,白方才会大举拘捕。这,就是游戏规则。
我不希望我的好朋友加入黑方,但想深一层,这是他的个人选择,假若他企图打乱黑白的秩序,我会秉公办理,但在私底下,我或许需要尊重他的个人选择,我现在是这样想。
令我不无欣慰的是,从屯门区的高级督察鲁Sir口中听说,阿琛是个守秩序的黑分子,他所以能够冒起,就因为盗亦有道,不滥杀无辜。鲁Sir还说,阿琛采用了现代管理学来运作帮会事宜。
我和阿琛恢复见面,不经常,但总算有。我、阿琛、Mary,三个人有时会到酒吧喝一杯。
有时喝多了,难免会谈到一些工作上的问题,这是一九八六年四月某个夜晚,我被倪坤在尖沙咀区的势力扩张弄得头昏脑胀,我向阿琛与Mary抱怨了两句,还打趣说假如尖沙咀区有一天由阿琛“主政”,或许会比较好办。
阿琛呷一口啤酒,笑了笑:“别客气了黄Sir,尖沙咀区这么复杂,不适合我。”
Mary用棒子搅着杯中的伏特加,瞟了阿琛一眼:“胸无大志。”
“谁说我胸无大志?”阿琛转头看我,“黄Sir,知不知道屯门最兴旺的酒楼是哪一家?”
“不清楚,我已经很久没去过屯门。”我说。
阿琛灿烂地笑:“大兴村对面的皇宫大酒楼,我和兄弟们的停车位下星期在那里开张大吉,到时记得来喝一杯。”
我笑着白他一眼:“要我带些手足来越区祝贺你吗?”
“不用客气喽。”阿琛举起瓶装啤酒。
我们相视而笑,碰一下瓶。
最令人开心的事,大概就是失而复得吧。曾经以为我已失去志诚这个朋友,岂料……世事果然难料。
正如Mary,我从来没想过她会放弃志诚,选择跟我。呵呵,现在的我彷佛拥有一切,这感觉很爽,下星期停车位开张,我的事业将更上一层楼。
我生肖属鸡,七月二十一日出生,相士帮我算命,说我命里有霸气,适合做偏门生意,看来,我是选对了路。
Mary
当年我选择阿琛,因为我知道他愿意为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十一年前的那个晚上,我们三个人去看午夜场,志诚与阿琛去买票,我在小巷买吃的。突然,四个流氓过来骚扰我,阿琛与志诚赶上来,流氓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更变本加厉,对我毛手毛脚。志诚走到旁边的电话亭,拿起听筒扬言要报警,两个流氓追上去,把他擒着拖倒到地上,朝他肚皮猛踢,志诚捧腹呻吟,阿琛被吓得发呆。
踩了志诚两脚的长发流氓,回来轻蔑地拍打一下阿琛的头壳,然后露出狰狞的笑容向我走来,我惊慌尖叫,嘴巴随即就被一只手从后面掩住,长发流氓伸出舌头舔我的面颊,其余两人在旁边拍手大笑。
突然,阿琛不顾一切扑向长发流氓,他的体重不轻,把长发流氓撞飞开,与他双双倒地,其余三人见状旋即围拢阿琛,拳打脚踢。
阿琛血流满面,长发流氓怒意不消,骑在他身上掴打,志诚企图上前援救,却被其余两名流氓拦住。
阿琛奄奄一息,长发流氓在他脸上吐一口唾液,然后再把矛头指向我。他搂抱我,企图强吻我。
一声呼天抢地的嘶叫声响起,流氓愣住了回头望去。
阿琛不知什么时候站了起来,发疯似地怒吼,众流氓见状害怕,不敢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