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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否会开快车直接返回托基呢?”汤米提醒道。
“嗯,”塔彭丝说,“那也只有两百英里的路程。”
“我常听说,澳大利亚人开起车来挺玩命的。”
“噢,我想这是完全可行的,”塔彭丝说,“那她大约在早晨七点钟就会赶回托基去。”
“你是在说,她那时可以跳到城堡旅店里的床上去躺下,而不会被任何人看见吗?或者赶回旅店去向人们解释她在外面待了整整一个晚上,然后再付了账呢?”
“汤米,”塔彭丝说,“我们都成了蠢才。她完全没有必要回到托基去。她只要叫她的——个朋友去城堡旅店,收拾她的行李,再替她付账。于是她就会得到一张注明恰当日期的发票。”
“从总体上来看,我们的种种推论都是相当有道理的。”
汤米说,“下一步我们要做的就是乘明天十二点钟去托基的火车。到了那儿,我们就可以证实这些聪明的结论是否靠得住。”
第二天上午,带着那几张光彩照人的美人相片,汤米和塔彭丝准时乘上了那班火车。他俩坐在头等车厢里,并且定好了吃中餐的座位。
“这餐车里的服务员不太可能正好是接待过那位姑娘的吧?”汤米说,“这样的好运气是可望而不可得。我倒是期望连着几天来来回回地乘坐到托基的火车,说不准我们真会碰上那一批服务员。”
“唉,这种寻找证人的差事可真恼人。”塔彭丝叹了一口气,“在书中,只要两段,最多不过三段文字的描述,整个事情就会了结。如果照书上那样写的话,某某探长乘上了去托基的火车,随便问问餐车里的服务员,故事也就结束了。”
这一次,也许是极为难得的一次,这一对年轻的夫妇果然交上了好运。在询问的过程中,他们证实了那个给他俩的中餐结账的侍者正好是上星期二当班。接着,汤米称之为只值十先令的技巧便被付诸行动,塔彭丝把那些美人照片给那侍者辨认。
“我想知道的是,”汤米说,“这些女士中是否有哪一位曾在上星期二的这趟火车上用过午餐?”
正如最佳侦探小说里所描绘的那样,那人立即以令人满意的动作挑出了尤纳·德雷克的照片。
“是的,先生,我记得就是这位女士。并且我也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星期二,因为那女土自己特别强调了日期。她对我讲,在一周之中,星期二是她最幸运的日子。”
“从目前情况看来,一切都很顺利。”在他俩返回包厢时,塔彭丝说,“我们也许还会查出她确实在旅馆里定了个房间。但是,要证实她曾返回伦敦就不那么容易了。也许火车站上的某一个搬运工能认出她来。”
在那儿,他们的希望又成了泡影。下了火车,他俩走上了月台。汤米询问了检票员和几个搬运工,都说不知道。在对另外两个搬运工提问之前。汤米先塞给每人一个二先令六便土的银币作为开场白。结果,那两个人一同挑出了一张另外一个姑娘的照片,并说隐约记得好像是那位姑娘乘坐那天下午四点四十分的火车返回伦敦。于是,辨认尤纳·德雷克的工作就此告终。
“这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当他们俩离开火车站时,塔彭丝说,“她很有可能就乘的是那趟车,只不过没人注意到她罢了。”
“她也有可能是从其它火车站上的车,比如从托雷车站。”
“这种可能性极大。”塔彭丝说,“不管怎样,我们到了那家旅店后,一切都会清楚的。”
城堡旅店很堂皇,从那儿可以俯瞰大海。在定下住一晚上的房间,并且登记完毕之后,汤米满面笑容地问道:
“我相信我们的一位朋友上星期二曾在贵店住过,她是尤纳·德雷克小姐。”
旅店大堂的那位年轻女士热情地看着他。
“啊,一点不错。我记得很清楚。我想是一位年轻的澳大利亚小姐。”
汤米做了个手势,塔彭丝立即拿出尤纳的那张照片来。
“她的这张照片非常迷人,是吧?”
“噢,太漂亮了,确实太迷人了。她看起来真时髦。”
“她在这儿待得很久吗?”汤米不失时机地问道。
“只待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她就乘快车回伦敦去了。走老远的路到这儿来只待了一个晚上。当然喽,我想澳大利亚姑娘们是根本不在乎来去匆匆的旅行方式的。”
“她是个雷厉风行的姑娘,”汤米说,“总喜欢冒险活动。
但是在这儿,她不至于出去和朋友吃饭,过后又开车出去兜风,继而把车开进水沟里,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返回旅店吧?”
“啊,没有,”那年轻女士说,“德雷克小姐是在旅客里用的晚餐。”
“真的,”汤米说,“你能肯定吗?我的意思是——你怎么知道的?”
“我亲眼看见她的。”
“请原谅,我刚才那样问,是因为我听说她和一些朋友一块儿在托基吃的晚餐。”
“哦,不:先生,她是在这儿吃的晚餐。”那年轻女士笑了起来,脸也微微变红了,“我记得她当时穿着一件非常漂亮的外衣,那是用印有三色紫罗兰的大花薄绸衣料做的。”
“塔彭丝,我们的希望又成了泡影。”在他俩被带上楼进了房间时,汤米这样说。
“确实如此,”塔彭丝说,“但是那女人也有可能会犯错误。待会儿用餐时我们再问问那些侍者。每年这个时候来这儿的人是不会很多的。”
这一次是由塔彭丝首先出击。
“你能否告诉我,我的一个朋友上星期二在这儿用过餐吗?”她满面笑容地问那餐厅侍者,“一位叫德雷克的小姐。
我想她穿的是用三色紫罗兰的大花薄绸做的上衣。”她随即递过去一张照片,“就是这位姑娘。”
那侍者满脸堆笑,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对,对,是德雷克小姐。一点不错,她还对我说她来自澳大利亚呢!”
“她在这儿吃的晚餐吗?”
“是的,那是上个星期二。她问我晚餐后这城里是否有消遣的地方。”
“是吗?”
“我对她介绍了‘大帐篷剧院’。最后她决定不出去了,而待在店里听我们乐队的演奏。”
“啊,又见鬼了!”汤米心中暗暗骂道。
“你已经忘了她吃晚餐的时间,对吧?”塔彭丝又问了一句。
“她来餐厅时稍微晚了一点,那时应该是八点钟左右。”
“该死!真是活见鬼!”在他俩离开餐厅后,塔彭丝大声诅咒道,“汤米,这事可不简单,你看这一切安排得可谓天衣无缝。”
“是的,我们一开始就应该估计到这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嘛。”
“我在考虑——在那之后,她还有可能乘坐哪趟火车?”
“那个时候绝对不可能有火车可以将她及时送到伦敦,然后她再准时赶到萨伏依饭店去的。”
“情况的确如此,”塔彭丝说,“但我还是要去找那位女服务员谈一谈,这也许是我们的最后一线希望。尤纳·德雷克那天就住在与我们同一层楼的一个房间里。”
那女服务员提供的信息很有价值。是的,她清楚地记得那位年轻的女士。照片上的姑娘正是她。她非常可爱,性格活泼,也很健谈。她曾讲了有关澳大利亚和大袋鼠的许多趣闻。
女服务员还说,那位年轻的女士在大约九点半钟打铃传唤过她。要地把热水袋灌满水再放到床上去,并且要她第二天早上七点半钟准时来叫醒她,同时送咖啡来。还说早餐她不喝茶。
“你确实准时去叫醒过她吗?那时,她还睡在床上吗?”
塔彭丝问道。
“是的,夫人,一点不错。”
“噢,我只是想知道她那时是否在做早锻炼,或是干什么旁的事。”塔彭丝漫不经心地说,“在清早,很多人都喜欢这样的。”
“你看,这简直是板上钉钉的事。”那女服务员走后,汤米说,“从这种种迹象来分析,只有一个结论,那就是伦敦所发生的一切肯定全是假的。”
“莱·马钱特先生真是个说谎的天才,他比我们所想象的更厉害。”塔彭丝说。
“但是,强中还有强中手嘛。我们会有办法去查证他所说的一切的。”汤米蛮有把握地说,“他不是说过那天坐在他们邻桌旁的那家人对尤纳多少有点了解吗?那家人姓什么来着?对,叫奥格兰德。我们必须尽快找到那叫奥格兰德的一家人,并且,我们还应该去德雷克小姐在克拉奇斯街的住所去调查一下。”
次日上午,他俩付了账,便垂头丧气地离开了旅店。
通过查阅电话簿,他俩毫不费劲就查到了奥格兰德家的住址。接着,塔彭丝摆出了某家杂志社的全权代表的架势来,表现得积极奋进。她拜见了奥格兰德太大。她声称,因为听说上星期二晚他们在萨伏依饭店举行的家宴很令人羡慕,她特意来采访其中的某些细节。奥格兰德太大当然很乐意提供她所需要的这些细节。塔彭丝在告辞时,又随意地问道:“让我们再想想,看遗忘了什么没有。对!当时德雷克小姐没坐在你们的邻桌吧?听说她与珀恩公爵定了婚,不知此事是否属实?你当然认识她,是吧?”
“我对她并不太熟悉。”奥格兰德太大说,“我看她是挺讨人喜欢的。是的,她那天晚上是和莱·马钱特先生一块儿坐在我们的邻桌。我的几个女儿比我更了解她。”
塔彭丝的下一个拜访地点是克拉奇斯街上的那所房子。在那儿,她遇见了马乔里·莱斯特小姐。她是德雷克小姐的朋友,她们两人共住一套房间。
“请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莱斯特小姐忧郁地问道,“尤纳是在玩某种狡猾的游戏,可是我一点也不清楚。但是,她上星期二晚上确实睡在这儿。”
“你看见她走进房间的吗?”
“没有,我那时已经上床睡觉了。她有自己的房门钥匙。
我估计她是大约一点钟回来的。”
“那你是什么时候看见她的?”
“昭,第二天早上九点左右——也许快到十点了吧。”
塔彭丝刚走出房门,差一点就和正在进门的一个瘦削的高个子女人撞个满怀。
“对不起,小姐,真对不起。”那瘦削的女人连声道歉。
“你在这儿工作吗?”塔彭丝问道。
“是的,小姐。我每天都来。”
“你一般在上午什么时候到这儿来?”
“小姐,我必须九点钟到。”
塔彭丝迅速地把一个二先令六便士的银币塞进那女人的手中。
“上星期二上午你来这儿时看见了德雷克小姐吗?”
“当然看见了,她确实是在这儿。当时她正在床上睡得很熟,连我把茶点送进房间时,她都还醒不过来呢。”
“是吗?谢谢啦!”塔彭丝郁郁不乐地走下了楼梯。
她事先已安排好在索霍大街的一家小饭店与汤米会合。在那儿,他俩交换了各自所了解到的情况。
“我已和赖斯那家伙见过面了。他确实在托基的某处看见过尤纳,德雷克。他对此确信不疑。”
“到目前为止,”塔彭丝说,“我们核实的所有证词都毫无破绽。汤米,给我一张纸和一支铅笔。让我们像所有的侦探那样把调查的情况有顺序地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