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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巷说百物语-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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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六先生之居处,是否与茂助先生之宅邸相距不远?」

    「的确是相距不远。」

    「金六先生与高尾山,是否有什么地缘关系?」

    「地缘关系——?噢,金六为药王院之信徒,似乎曾频繁前往高尾山参拜。敢问,这与案情可有任何关系?」

    「那么,看来是错不了。」

    老人向小夜使了个眼色。

    小夜也点了个头。

    老人说道:

    「那六尺巨汉的真面目——极有可能就是金六先生。」

    「绝、绝无可能。山野金六的确是身躯壮硕,但绝不至于有六尺高,顶多和揔兵卫差不了多少——」

    但阿稻小姐个头可就小了,是不是?小夜问道。

    「是的,蒲生家的阿稻小姐,个头的确不大。」

    「那么,倘若个头不大的阿稻小姐,遭一名如揔兵卫先生般身躯壮硕的巨汉给——奴家仅是打个比方——给按倒,小姐会认为自己碰上了什么?」

    在下岂可能干这种事儿?揔兵卫满面通红地抗议道。

    「奴家不过是举个例。各位认为,阿稻小姐难道不会误判,自己是教一个硕大无朋、力大无穷的东西给按倒的——?」

    的确有此可能,正马说道:

    「一个个头娇小的姑娘让这么个粗暴的怪物给按倒,简直活像是遭狮子或熊袭击似的。」

    ——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

    ——一丝不挂,硕大无朋,

    ——浑身覆毛,

    一身长应逾六尺之巨汉。

    看似浑身是毛。

    应能徒手将猪撕裂。

    「看来这姑娘并未说谎。」

    不过是未客观陈述事实罢了。阿稻主观认定自己似乎是看到了这么个东西,只因——

    「阿稻小姐当时必定惊骇不已,想必是恐慌到什么都给忘得一干二净的程度。因此,才会以为自己当时看到了这么个东西,并对此深信不疑。」

    「且慢。老隐士,那么,这名曰金六者究竟是——?」

    「噢。虽纯属臆测,但答案应是无他。想必这金六先生,趁阿稻小姐出外打水时劫走了她。」

    劫、劫走了阿稻小姐?剑之进惊声高喊:

    「金六劫走了阿稻小姐?这……」

    话没说完,剑之进旋即咳了一声以保威严,并改了个严谨的语调说道:

    「金六可是头一个志愿加入寻找阿稻的搜索,并率先入山的。还等不及天亮,就较任何人都早一步动身——」

    「说来,这举止反而奇怪不是?」

    正马解开原本端正的坐姿说道:

    「说不定正是为了避免遭人怀疑,才这么做的哩。」

    「但、但是,可有任何证据?」

    「没错,证据的确是没有。不过,这下我倒想问了,剑之进先生,金六先生的遗骸是在哪儿被找着的?」

    「应是——在高尾山麓附近。」

    「他走得可真远呀。村民们全都集中在野方一带寻人,为何唯独他一人到了距离如此遥远的地方?」

    「想必是因较众人更早出发寻人——」

    距离的确是太遥远了,揔兵卫说道:

    「仔细想想,这还真不是边寻人边走就能走到的距离。怎么看都像是赶路直行而至的。」

    「没错。金六先生想必是——趁夜带出阿稻小姐,押着小姐一路赶到了高尾一带。」

    「带出小姐——从哪儿带出?」

    「应是原本囚禁阿稻小姐之处。这下动员全村寻人,必定会搜遍村落周遭。若是人被找着,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了。或许是因此,方想到将人迁往偏远的高尾一带,以保无虞。」

    「囚禁?难道金六将阿稻小姐给关了起来?」

    「或许是如此。想必金六先生曾将掳来的阿稻小姐囚禁于某距村落不远处,或许是栋附近的小屋什么的。这纯属老夫之推测。人都给掳来了,总不能将之藏于村内。即使藏得再好,只怕不出多久便要教人给发现。」

    「的确有理。不过,要将人给囚禁,岂不是得大费周章?」

    「区区一名弱女子,只消花点儿银两,雇用两、三名无赖加以监视,应该就能应付了。」

    「如此一说,果然有理——」

    「再者,当时遭茂助先生解雇之暴民,或许尚有数人滞留村内。再怎么说都是遭雇主放逐,其中必不乏对茂助怀恨在心者。」

    「如、如此说来——原来如此,看来是迷恋阿稻之山窝成了帮凶?」

    绝无可能,这下小夜开口说道:

    「山民虽被视为贱民——但毕竟也和咱们同样是人,绝无可能残暴不仁到将自己所钟情的女人加以囚禁、亵玩的地步。」

    帮凶应是另有其人,或许是来自与山民起冲突的那帮人罢。小夜又补了这么一句。

    「或许真如小夜小姐所言,这推论的确较说得通。」

    揔兵卫两手抱胸,一脸严肃地说道:

    「一切均是这金六因求爱未果而犯下的暴行,帮凶则为对茂助怀恨在心的家伙——如此推论,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是的。或许这纯属老夫个人想象,但眼见众人决议入山寻人,金六先生想必被吓出一身冷汗。依常理,寻人者常于夜间聚集,并于翌朝动身,毕竟人于夜间难以行动。因此,金六先生便率先志愿加入,并佯装较他人更早动身——趁夜将阿稻小姐给带了出来。」

    「为何不委由监看的无赖代劳?既然人都雇来了,就吩咐他们将小姐带走,好让自己留在村子附近。如此安排,较不易遭人起疑不是?」

    不不,老人挥手否定道:

    「若是等到翌朝,衣衫褴褛之人强押个姑娘,在光天化日之下想必引人侧目。若是遭人盘查,这些人想必立刻会供出自己的名字。因此为了谨慎起见,金六方才决定独自押人。」

    真是独自押人?正马问道。老人回答:

    「从死者仅有金六先生一人推测,应是如此。噢,之所以选择高尾,除了熟悉路径、距离村落遥远外,或许可借口参拜药王院频繁往来,亦是考量之一——」

    若未入山,便不至于发生这桩惨祸了,一白翁语带悲戚地感叹道。

    「山中——可有什么东西?」

    剑之进问道。

    山中——有山民,小夜说道:

    「矢作大人称之为山窝者——这两个字其实是个蔑称。此类人流连旷野、睡卧桥下,不为土地国政所缚者自古便有,今亦如是。亦有人唤彼等作转场者、世间师、间师、或间太。某些地方则以鳖助称之。总之,名称可谓形形色色——」

    「鳖助、间师——?」

    这正是阿稻当时语无伦次地脱口说出的字眼。剑之进转头望向与次郎。

    只见与次郎两眼圆睁。

    「如此说来——」

    「陪同阿稻小姐生活了一段时日的,原来是世间师呀。」

    「难、难道是平左?」

    剑之进握紧了拳头说道:

    「身为山窝——不,世间师平左遭茂助解雇后,宣称将返回山中便告离去。这山,或许就是高尾山。如此看来——」

    眼见剑之进沉默了下来,小夜把话给接了下去:

    「有此一说,世间师乃傀儡师之后裔——」

    且终生不下山,小夜说道。

    「虽偶有人落户定居,但定居一地者似乎极为罕见。平日四处漂泊,以制箕或捕猎鱼龟贩售营生——不属任何一藩、任何一村,亦不受长吏头或非人头管辖,此类山民完全被排除于士农工商之外,就此点而言,看似与其他贱民无异,但亦与幕府毫无关系,且不为土地所束缚,其实较其他贱民更无身分。世间师如赌徒般无主从之分,彼此以仅同族者通晓之暗语沟通,且谨守山民之铁则度日。」

    「山民之铁则——?」

    「即山中生活所需遵从之规矩。由于世间师无主从之分,因四处为家而无地盘可据,故彼此间之信义便相形重要。」

    有理,正马说道。

    「一如奴家先前所述,彼等习于佩戴名曰山铊之两刃刀。一说此刀乃仿天丛云剑而制,但无从确认此说真伪。除此之外,亦有自在钩等独特工具。」

    「亦即——凶器即为此刀?如此看来……」

    「还真教人遗憾。看来杀害金六先生之凶手,正是这位平左。」

    小夜说道。

    「小夜。」

    老人短促地喊了一声制止道。

    「不,老隐士,此案经纬就是这么回事儿。昔日的世间师——如今亦已是平民。既然犯了罪,理应受到制裁。遵照山民铁则便可营生的时代已成过去,如今——」

    山已不复存在,小夜说道。

    没错,老人一脸悲戚地低声说道。

    「山已不复存在?」

    「是的。」

    不过——揔兵卫问道:

    「这叫平左的为何要将金六给杀了?难道仅为争风吃醋,山民就要下此毒手?未免也太小题大作了罢?」

    想必是亲眼目击了金六先生的犯行罢?老人说道:

    「依老夫推测,金六先生让阿稻昏厥后,便将之装入袋中,或以其他手段悄悄将之搬运至他处,抑或秘密将之监禁。或许当时,阿稻小姐之心智便已陷入错乱。将人带入山后,金六先生方才开始盘算这下该如何是好,毕竟事前未曾作过任何筹划。」

    「想必是如此。」

    揔兵卫蹙眉说道:

    「看来是给逼上梁山了。」

    「总之,或许此时才想出了什么计策。但发现自己置身山中——阿稻小姐想必曾惊呼求援。此时……」

    「就让平左给看见了?」

    「平左先生对阿稻小姐素有好感,眼见情况如此——当然要出手相救。」

    当然得出手相救,揔兵卫忿忿不平地说道: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呀。眼见如此卑劣行径,堂堂男子汉岂能放任不管?」

    「但万万不可杀人。」

    小夜说道。

    闻言,揔兵卫也乖乖闭上了嘴。

    「不论在什么时代,平左先生均不应下手杀人,何况明治律法已明定即便有仇,亦不得取人性命。哪管是山民还是乡民,如今已无高低贵贱之分,亦应同受法律管辖。既然如此——哪管有任何理由,杀人均是应受制裁之重罪。」

    小夜所言有理,老人说道:

    「剑之进先生,世间师——即先生称之为山窝者,如今仍广为人所误解,想必往后也将是如此,但今后的确不应再有此类歧见。只因其曾为贱民,便认为其穷凶恶极,只因其缺乏身分,便断定其罪孽深重,此类歧见,实属愚昧。绝不可论断凡为山窝者,均是为非作歹之徒。但为平等起见,凡人只要犯了罪,便得受法律制裁。哪管曾贵为大名者,或慈悲为怀之出家法师,只要是杀了人,便得依法治罪,贱民亦应循此道理。遗憾的是——看来这位平左先生,的确曾为救助阿稻小姐而杀了人。」

    老人语带惋惜地说道。

    「但、但是,老隐士,如此说来,阿稻带回的娃儿,不就是平左的——?」

    「不。依老夫之见,娃儿应是金六先生之子。各位想想,平左先生为救出小姐已不惜杀人,岂有对其凌辱之理?即便其对小姐心仪已久,两人也未曾有过任何往来,阿稻小姐就连平左先生的长相也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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