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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倘若事前便知此人是圆朝,或许听者便要心怀欣赏名人献技的期待。若是如此,故事说来恐怕便不够骇人了。
敝姓出渊,来自汤岛,圆朝说道。
接下来,便开始缓缓说起众人从未听闻的怪谈。
果然巧妙。
听来着实教人着迷。
待回过神来,才赫然发现自己的脸已转向嗓音出处,就连身子都给探了出去。听得正入神时,又突然给吓个一大跳,虽看不清其他人是什么模样,但想必和与次郎应是没什么出入罢。
叹息、吸鼻涕的声响同时传来,想必大家都是同样反应。
将人诱入,又突然推出。将人钓起,又突然抛下。
果真是个高人。
故事内容、叙事技巧均属上乘,教与次郎由衷佩服。
这果真是场豪华飨宴,与次郎心想。
在圆朝高明技巧的搅拌下,房内的黑暗原本就慑人,这下竟变得益形沉重。一字一句,教人感觉到一股无以名状,犹如双腿痉挛、肩头紧绷的压迫感。
话完一则。
拔去一只灯芯。
话完一则。
拔去一只灯芯。
黑暗已将周遭吞噬大半。
如今,房内境界已无可辨识。
唯有话语传入众人耳里。
这话语,竟化为明确实像。
原来如此,原来人就是这么进入故事里的。
原来得将古与今、今与古流转替换。
悉数说完后,与次郎小心翼翼地悄悄站起。
第九十九则就此落幕。
【捌】
接下来,就是第一百则了。
若吾等就此打住,各位便能保安泰,但今夜可不能如此。接下来,就由不成材的老夫,为各位作个总结。
这下已过丑时三刻,已是连草木皆休眠、妖魔皆现身的时刻。述完这第一百则,是否真有异象将起?
若有任何异象,将由或许仍在座的法印(注:僧侣最高阶的法印大和尚位之简称,相当于僧纲之僧正。下尚有法眼、法桥等僧阶。但古时日人亦常以此称呼山伏或祈祷师)国枝慧岳法师施法驱除。不过,自老夫所在之处,并无法瞧见法师。
难不成——法师业已离座?
房内已是如此漆黑,想必各位亦无法瞧见老夫的神情。
好的。
或许,各位宜先确认与自己紧临而坐者是否依然在座。即便仍在座,也难知究竟是否仍为本人,不,甚至是否为人,想必也已是难以确认。
如今,灯芯仅余一支。
着实教人惶恐不安。
那么,就由老夫为各位叙述一则风神的故事。
此事发生于距今十三年前。
不,也或许是更早以前。老夫活到了这把岁数,实在是记不清了。
总之,或许是更早以前的事儿。
当时,有两名年轻的男子。
此两人胸怀豪情壮志。唉,年少时,每人均曾胸怀大志,待活到老夫这把年纪,可就要消磨殆尽了。
这大志,并非赚进千万银两、或尝遍天下珍馐,而是颠覆天下,创立富强新世。
是的,这志向本是立意良善,男儿胸怀如此梦想,绝无任何不可。
但壮志也可能成为扰人烦恼之源。倘若人过于渺小、志过于豪壮,压根儿无从实现。
凡是人,仅能成就能力所及之事。
但心怀壮志,有时也能让人达成原本难及的目标。
当然,不可及之事终究是不可及。
总而言之,此二人亟欲一酬壮志。
为此浪迹天涯。
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实现远大梦想。
某日。
两人来到山科一带。
于山中见一石雕神像。
此像,乃风神之像。两人向这石像许了个愿。
祈求风神保佑,助己成就心中壮志。
唉。
虔诚祈求一番后,两人离开了京都。
接下来。
噢,至此为止,尚未有任何不妥。毕竟,两人仅是祈求神佛佑己酬志,便离开了京都。
不过……
各位认为到头来,此两人都做了些什么?
竟是杀人。
没错,就是以刺客为职。唉,虽说为了巨大改革,些许牺牲亦是在所难免,这本意可谓合理。不过,凭此两人的能耐,就只能干这等差事。
唉,毕竟人仅能成就能力所及之事。而这两人唯一能及的差事儿,便是杀人。噢,不过要取人性命,可不是人人都下得了手的。
各位说是不是?
敢问在座的各位,可有谁曾杀过人?想必是不曾有过罢?若有哪位曾干过,可就吓人了。杀生,乃天地难容之重罪。
较任何罪都来得罪大恶极。
而这重罪,必将深植凶手心中。杀过人的记忆,注定要侵蚀凶手的心灵。
即便如此,两人毕竟是为一酬壮志而举屠刀。
大志,时能让人忘却心中痛楚。
不知不觉间。
两人之心渐起变化。
唉。
其中一人开始感觉空虚。哪管自己费尽浑身解数,狠下心挥刀斩人,却仍无法成就一己壮志。心生如此想法,也是理所当然。
至于另一人,可就不是如此了。
此人开始纳闷,为成就壮志而杀,与恣意妄为的杀,哪有什么差异?
哪有可为天下国家而杀,却不能为其他理由而杀的道理?或许无论如何,杀人总该有个大义名分。但若是如此,只要随手找个理由凑合,不就得了?
唉。
某天,两人于山腰袭击一名飞脚。
此举乃是为了夺取飞脚所持之书状。想必是往昔人称密书一类的东西。
唉,其实,两人仅需撞倒飞脚夺取信函,便可完事交差。毕竟飞脚的性命与书状的内容本就毫无关系。
但当两人费了一番工夫,终于追上这飞脚时,其中一人竟举刀一挥。
从身后来个袈裟斩(注:剑道中将人体由上至下斜切的刀法),一刀便毙了这飞脚的命。另一人见状大惊,此行仅需夺取书状,何须取人性命?
并严斥同侪为何做无谓杀生。
哪知另一人竟如此回答:
既是杀生,哪有有益、无谓之分?
既是人命一条,哪有飞脚、武士之分?
又哪有武士可杀,飞脚却不可杀之理?
听闻这番辩解,另一人本欲辩驳,孰料竟找不出任何理由。一如这同侪所言,杀生本属无益。不论是出于什么理由,杀生绝无有益之理。
两人就此决裂。
一人径自下山,从此放下屠刀。
另一人则遁入山中,杀害了一名无辜女子。
唉。此女不过是个碰巧路过的山民之女,还带着一名年方八岁的可爱女娃儿。两人碰巧行经飞脚丧命之处,这下可就是在劫难逃。
没错,此女当然是吓得魂飞魄散,更何况,还带了个娃儿。
两人屏气潜藏,但终究还是教凶手给寻获。事到如今,仅有遁逃山中一途。
穿越竹林、踩过藤蔓,此女抱着娃儿死命窜逃。山中本难行,尤其是连山路都没有的深山,当然教一介弱女子跑来连连跌撞。
不仅衣裳被划得稀烂,手脚也伤得鲜血直流,尽管如此,此女仍死命奔逃。
毕竟背后有个提刀男子执拗追赶。
唉,最后还是教凶手给追上了。
讽刺的是。
此女遇害处,竟是那风神石像旁。
此时,此男已丧失理智,先是轻挥一刀,划破女子的衣带,衣裳随刀褪落。男子便将浑身是血的女子压倒在地,当着,嚎啕大哭的娃儿的面……
唉。
逞了兽欲。
如此凶残,真是连畜生都不如。
泄欲后,男子便将女子乱刀斩死。
并将娃儿推落悬崖。
实在是禽兽不如。
这下。
突有一阵风吹起。
风中还有个声音问道:
为何如此残虐不仁——?
男子高声回道:
反正横竖都得杀,下手前奸之为乐,有何不可?若未淫便杀,难道就是无罪?
吾人曾发愿祈求酬志。今日此举,乃为酬志所为。
若有任何不妥,尽管告知。
然神明未作任何答覆。
因此事已是对此人的惩罚。
事后,此人将原有壮志悉数抛诸脑后,屡屡淫人、杀人,受害者不计其数。
另一人则有感自身罪孽深重,就此放下屠刀。心中苛责,自此不再蓄积。至于另一人……
则是一见女子,便感到一阵风吹拂。而眼前之女,悉数化为与当日奸杀于山中之女同一样貌。
如此一来,除了将之奸杀,别无他法可忍。罪业与日俱增,终教此男无法承受。原本尚有壮志抚平心中痛楚,如今也早已忘得一干二净。虽然如此,每见年轻女子,仍感觉有轻风吹拂,薰心色欲亦随此涌现。
因此。
即便精神、心灵早已是残破不堪,此男——
仍仅能任凭这阵风恣意摆布。
【玖】
话及至此,突然有阵风自众人背后吹入房内。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碰撞声。
接下来。
国枝慧岳突然站起身来,高声嘶吼。
慧岳推倒了身旁的屏风,接着再度嘶吼起来,并转身大步向前踢倒青色灯笼,紧接着又朝百介的方向跑来。
——这就成了。
百介心想。想必慧岳,不,喜左卫门业已失去理智。
听见百介所述竟是自己的犯行,岂可能放过对这秘密知之甚详,并于众人面前加以暴露的百介?
若是在普通状况下,或许仍能装傻赖帐,但这回身处的乃言语化为实像的百物语会场,况且时逢可能将故事化为现实的百物语之最后一则。
这下看来,慧岳将杀了百介。若百介死于慧岳之手……
这就成了。
如此一来,慧岳必将遭逮捕,毕竟此时有内务省警视局的巡查在场。而与会的知名艺人、画家、及华族若是目睹有人遇害,也绝无可能放任不管。
这就是百介的复仇。一场称不上高明的局,一则仅为激怒对方而罗织的拙劣故事。
自己已是个枯瘦老头,只消一击,便注定命丧黄泉。
百介阖上双眼。
忆起自己所见识的首出又市的局,也是场百物语。
如此结局,是否能为阿蔺、阿银报一箭之仇?是否能抚平小夜的忿恨?
熟料。
这一击,竟迟迟没有降临。
百介睁开双眼——
望见大厅正中央有团黑影不住蠕动,同时还发出阵阵嚎泣:
我错了,饶了我。
突然间,眼前被映照得一片雪白。回过头来,只见仓田正马手持蜡烛为自己照明。
眯起双眼把头回过,只见国枝慧岳已蹲在被踢毁的灯笼散落一地的大厅中央。颈子教涩谷揔兵卫给牢牢掐着,而矢作剑之进也伫立一旁,望向他双手紧抱的脑袋。
「慧岳法师方才所说,可是实言?」
「饶了我,饶了我。确、确是实言。那老头所述,也是句句实言。」
剑之进一脸困扰地说道:
「若是如此,在下必须将法师绳之以法。」
「绑、绑罢。要、要绑就快。我早已痛苦难当。若,若要承受如此折磨,还不如将我给捉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