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的则联想到那天是鬼节,是不是冲撞了夜游出来找吃的鬼。。。。。。
说得活灵活现。好长一段时间,天黑之后,大人就不敢让小孩出门,寺庙的香火也旺盛了。”
第一种可能
“是啊,是够玄的,凶杀下手实在太狠了,或许真的只有魔鬼才会这样做!您提到的伤口不是一般人能够划出来的,我觉得应该从惯犯或者屠夫之类的人下手查。”
“哎呀,看不出你还真是个做侦察员的料子!我们让法医坚定一下是用什么凶器伤的,结果结论很让我们失望。”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侦探不应该有自己的成见哦!”
“你说的对!因为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太大,公安局处在风口浪尖,领导命令我们全力以赴,务必在一个星期内破案。我们背了很大的压力!法医告诉我们伤口肯定是切割机这样的机器切割出来的,人用刀不可能划得那么深那么整齐。他们甚至请了本城最有名的一个屠夫在猪身上演示,他也承认那些伤口非人力能为。”
“那么案子似乎容易了,找车床和锯木头的切割机啊”,我说。
“实话说,法医的结论开始让我们很难接受。因为我们原来设想是有人潜入楼内,杀害了死者之后在携带凶器和割下的器官逃出宿舍和厂大门。凶手至少有两把钥匙,即宿舍楼和厂大门的钥匙。这个人乘死者上厕所的时候将她弄晕,然后在水房,用很娴熟的刀技残忍地划上了伤口。不过这样太盲目,如果凶手是专门针对死者,那么他至少还有死者宿舍的钥匙,直接进入宿舍将受害者弄晕再弄出来。我们觉得这样的设想合情合理。
所以我们坚决反对法医的结论,最好的屠夫办不到并不意味着凶手办不到。从逻辑推理上讲他们的结论也是很荒谬的,凶手既然已经把死者杀害了,他还有必要冒险把尸体运回宿舍楼吗?除非他发疯!”
“但是楼下大妈不是说有动静他会听见吗?还有凶手是如此的熟悉环境,他会选择在凌晨的时候逃离现场吗?还有作案时间未免太仓促了吧?您说过死者宿舍的人说过她离开宿舍不是很久,伤口也不是那么快就能划好,”我完全进入了状态,思维变得井井有条,发了一通质疑。
警官眼睛放光:“你没进入我们这一行,还真是可惜啊!你都问到了节骨眼上!你听我分析你就会觉得我们的设想是很严密的。按照我们最初的猜想,凶手绝对是个大胆狡猾的家伙。他很早就潜入了宿舍,随身携带了某种容器,将受害者从宿舍很小心地弄出来后,放在容器里,在宿舍楼的某个偏僻的角落,从容地杀人并毁坏尸体。所以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他本可以乘天还没亮、楼下大妈还没有醒的时候就走。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跑回宿舍冒充死者睡到天快亮的时候,故意让其他人听见自己出去的声音。然后他用死者的上衣包裹了割下来的器官,带着凶器逃离了工厂。至于楼下大妈和门卫嘛,我们演练过了,只要足够的小心完全可以不发出声音。一个人在不太清醒状态下的知觉,不可以太信任。你觉得有道理吗?”
“嗯,好象是挺不错的,让我想想,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返回死者宿舍而不是直接逃跑呢?”我马上就抓住一个要害。
警官向我伸出大拇指,说道:“也许这正是凶手高明的地方,但也正是他的愚蠢之所在。他想嫁祸于人!他故意让死者宿舍的同伴听见起床出去的声音,然后把尸体搬到水房。他冒险打赌楼下大妈听不见他出去的声音,又故意在尸体上做那么多文章。他的目的就是在作案时间上设置陷阱,让我们认为凶手不可能从外面进来,而且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完成这样的凶杀。这一点确实很高明!但是为什么说他愚蠢呢?恕我买个关子考考你!”
警官含笑看着我,我挠挠头,突然灵光一动:“肯定是凶器!还有他不该把凶器和死者的器官带走!这意味着凶手如果真的在宿舍楼,那么她必然要把凶器送出厂外,然后又返回宿舍,这对于她来说是很冒险的。”
“对!而且真正的凶手还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从女工宿舍出发即使一路畅通无阻到厂大门,用快跑的速度跑一个来回,大约要二十分钟的时间!那么就根本没有时间作案!而对于他逃跑则足够!所以他百密一疏!”
第二种可能
“这挺起来的确是很完美的猜测!”,我沉思了几秒钟,不过恨快又有疑点,“您等等,让我再理一下思路。不对,我觉得你们忽略了另外一种可能!”
“是吗,什么可能?”警官好奇地问。
“凶手有可能根本就没有离开宿舍,也可以根本不用宿舍和大门的钥匙”我斩钉截铁地说。
“说说看!”警官被吊起了兴趣。
我胸有成竹的说:“凶手还是有可能就是楼内的女工,她完全可以将死者杀害以后,清理现场把凶器等物品卷起来,从楼上扔下去,下面又帮凶接应。然后她又回到死者宿舍睡觉,后面和您说的差不多,等到快天亮的时候把尸体弄到水房,然后偷偷返回自己的宿舍。
她肯定有帮凶而且可能不止一个!一个人在楼下接到东西以后又用同样的手段从围墙扔出去,外面还有人接应,把东西弄走!这样就根本不用通过大门来冒险。厂里面的帮凶很可能就是男工宿舍的人。
当然也可能只有一个帮凶,他从厂大门偷偷进来,等在楼下,接住凶手扔下得东西,又偷偷出去。
增加帮凶这个因素以后,你所说的时间差的问题就不存在了。您说我的猜测怎么样,没有什么漏洞吧?”
“恩,小丫头真不简单!你的猜测我们当时还真没有想到,你很好地解释了凶器为什么不在场,但是你怎么解释凶手又回死者宿舍冒充死者的动机呢?刚才我说的是嫁祸本楼的人,现在不是反而成了引火烧身吗?”警官又将了我一军。
“这个嘛。。。。。。”,我略微思索了一下,“也好解释,或者说这也是凶手高明的地方。她也是想嫁祸,不过不是嫁祸给人,而是嫁祸给鬼!您可能以为我是瞎说,这也是为什么你们没有想到这种可能,而我想到的原因——你们不相信这世界有鬼。”
“说吧,我听糊涂了,不过破案就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警官微笑着鼓励,看得出对我的逻辑推理能力很是佩服了。
“凶手为什么选择中国的鬼节下手呢?我从您的描述感到一种恐怖的鬼气,连续十几天下雨,天昏地暗很容易让人想到鬼。她之所以弄得这样凶残就是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即这个案件是这样的天衣无缝;这样的极度恐怖,时间又捏得这样巧,只有魔鬼才会作得出来。还有那么多流言决非空穴来风,凶手甚至可能是炮制听见男人声音的女工之一!而且她也确实部分达到了目的,老百姓的恐慌就是明证!”
第三种可能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当时还真没有从这个角度分析,要是真的如你所说,我真是要后悔不迭了,”警官忽然话锋一转,“不过我们说的两种可能都不成立,后来的一个发现让我们停止了停止和法医的争论,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
“什么?不可能吧?”我不甘心自己的猜测被否定。
“案发后第三天,一个放羊的老人发现了死者的衣服和器官。那是在城南郊一个叫四郎山的地方,距离案发现场有十几里路。死者的上衣是一件尼龙秋衣和一件薄毛衣,上面有很多血迹已经发黑,被划得支离破碎。后来鉴定划痕和伤口的形状是吻合的,死者是穿着上衣被割划的。其他那些器官开始腐烂,也被证实是死者的。就是毛衣和秋衣颠覆了我们的观点。”
“我不太明白。。。。。。。”我疑惑地说。
“两件衣服的弹性和韧性相当好,用刀划破它们就很费力了,更何况还还套在尸体上,把尸体也划得那样整齐那样深!我们见到经过法医整理后的尸体,伤口很平整,不会是用刀或者锯慢慢地划出来,那的确超越了人的能力!唯一的解释就是用切割机器分割的。”
“哦,是这样。那么你们在四郎山还发现了什么没有?这些东西为什么跑到那里了,凶手干吗不藏起来呢?”我恍然大悟。
“是啊,我们也很疑惑。因为一直在断断续续下雨,我们赶去的时候,脚印都被冲洗得干干净净。从附近的居民那了解到,这里解放以前是个乱坟岗,雨水还时常冲出一些死人的骨头。其他的就没有什么线索了。”
“那么你们重新猜测的案情是什么样子的呢?”我问道。
“我们开始设想,受害者是不是半夜里有什么事情自己跑出工厂呢?结果发现不可能。因为,死者如果自己出去会穿外套,打雨伞。但是家属和同宿舍的人清点遗物后,认为没有丢失外套,雨伞也没有人动过。”
“既然能肯定凶手在死者的床上睡过,那么有没有残留头发?”我忽然插问了一句。
“没有,凶手做得这么干净利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我们只是稍稍修改了原来的假设,就是凶手把死者弄出去杀死,然后又用密封容器弄回来,后面的猜测不变。唯一不能解释的是他为什么要这样画蛇添足地把尸体运回宿舍?即使用你的嫁祸于鬼的理由也说不通,因为他把尸体留在厂外面,只是孤身重回宿舍,也可以在作案时间和作案手法上上迷惑我们,而且这样的风险小得多。”
“凶手的心理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要是正常人也不会这么干。这个凶手似乎很精通犯罪学,而且精神很不正常。我觉得你们肯定是从切割机和凶手可能有前科这个角度展开的。”
“的确如此,我们在报纸上登载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的群众提线索。我们查看了文革以后历年的犯罪记录看有没有类似的案件,从在押和已经释放的刑事犯罪人员那里打听,甚至疯人院也去了,都没有头绪。至于切割机啊车床啊什么的全都调查了,还是没有任何值得深究的线索。除了死者的衣服和器官,再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发现任何蛛丝马迹,真是邪门!”
老侦察员的回忆
“你们真是山穷水尽啊,压力一定很大。后来有转机吗?”我同情地说。
“一个星期很快就快过去了,因为案件一直没有破解,尸体一直冷冻着。死者的哥哥来找过几次,表示他的父母希望早点取回尸体安葬,好让亡者早日安息。领导没有同意,因为必须要给死者家属和社会一个交待。
就在截止的前一天上午,我们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中年人打来的,那人说他父亲有情况反映,我们就赶紧过去了。老人七十多,才从医院回来,听人议论这个案件就让儿子给我们打了电话。他说自己以前也是警察,十几年前退休了。
他开始没有说要反映什么,反而要我们先描述一下尸体的情况。当时尽管全城的人都知道发生了惨案,但是并没有看到照片,只是从文字新闻和道听途说地知道了一些情况,至于伤口的形状只是我们内部人知道。我当时委婉地拒绝说,尸体划得太恐怖,不说也罢。他沉默了一会,说:‘尸体身上的伤口是不是排列呈一个坎肩的形状,还有眼睛‘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