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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来弄去,到最后,云飞扬娶的还是兰梦云,不管是曾经心动的沈重华,还是对他倾心的沈容安,到最后都是擦肩而过。
沈容安沉默了,紧紧地揪着自己的衣角,最后忽然抬起头来:“宝珠那个贱人怎么样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傲剑山庄
说来说去,她心里最大的心结其实还是宝珠。
云飞扬是个不错的选择,人长得好,家世也好,最重要的是这个人容易拿捏,嫁过去之后就能当家作主。
本来这是沈容安看准了的人,若是按照上一世的轨迹,她最终还是得逞了的,虽然没能得到正室之位,但是单纯的兰梦云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可是这一回,居然被一个低贱的丫鬟抢了先,她最终也没能达成自己的目的,耗费了那么多的精力,最终云飞扬要娶的还是兰梦云。
老道也知道女儿的心思,对此很有些不以为然,就算那个宝珠能够好命的活下来,因为不光彩的过去也注定了她不会得到云飞扬的喜爱,或许日后的生活会更加的艰难,没有上面的人庇护着,底下的人还不知道会怎样的作践她。
“你干嘛还是放不下一个小丫鬟?”沈容安的固执很是叫老道头疼,那种不值一提的小人物根本就不值得耗费什么精力不是?“我根本就没把那小丫鬟放在眼里,哪里会去特意打听她的消息?再说,也没几个人会关注她吧?”
沈容安心里也明白自己这样关注宝珠是不明智的做法,可是心里一口气憋在那里,不吐不快,若是不能顺利的除掉宝珠,这丫头就会变成她的心魔了。
老道对此只能无奈的叹气:“罢了罢了,大不了爹爹费点力气,帮你把这丫头除掉就是了,我先去向上面透出意思看看,咱们能不能离开这里去外面作威作福,还得上面发话才成呢。”
不说这父女两个渡过的这些不顺心的日子,秋十三和沈重华一行人离开了碧云庄之后,就在北堂彦提议之下去了傲剑山庄,主要是为了北堂彦提过的要收沈重华为义妹的事情,也需要北堂家的长辈们见见沈重华才行。
傲剑山庄不像碧云庄那样处处透着精致,整个给人一种大气的感觉,就像是温柔婉约的江南美女跟高大挺拔的漠北汉子之间的差别一样。
北堂彦的父母也是很大气的两个人,庄主北堂锋长了一张极为粗犷有型的脸,一看就是个心胸广阔的开朗汉子,早就收到儿子亲笔书信的他自然也知道自己夫妻两个要多一个女儿的事情,见了他们一行人极是高兴,开朗的个性叫人很容易生出好感来。
至于北堂夫人秦氏,却是一个模样美丽之中透着硬气的英气女性,穿的衣裳也不是穆夫人一样的精致绣花衣裙,紧窄的衣袖,束着袖扣,一看就是个很利落的人。
对于在碧云庄一事中声名大噪受到江湖中人尊敬的秋十三,北堂夫妇二人也表现出了足够的尊重,不过在得知这个人跟沈重华一样,跟自家儿子也是好朋友的时候,对待几人的态度就有了微妙的转变,感觉上似乎少了点尊重,多了点亲切。
北堂彦天生冷漠,就连自己的父母也少有机会见到儿子的笑脸,平日里被他一张冰脸吓退的人也不在少数,北堂彦这些年实际上没几个朋友的。
不过在去了一趟沈家结识了沈家几个人和秋十三之后,北堂彦好像就一下子得到了好运气,先是被世外高人相中带去学艺,回来还带着好几个至交好友,这不能不叫满腹担忧的夫妻两人感到惊喜异常。
至于沈重华,他们两个人也没个女儿,也没打算驳了儿子的意思,亲眼见到这姑娘之后也感觉很是投缘,心里那一点点的不满意也随之烟消云散了,很是欣喜的收下了这个女儿,并且极为的喜爱。
沈重华这几日跟着秋十三学习音律,不过也证明了一件事情,并不是说重生过的人就是样样拿手的,沈重华武艺出色,女红更加精湛,棋艺也可以说的上好,厨艺上面也拿的出手,但是人无完人啊,在这个音律上,她天生就是七窍通了六窍,剩下一窍不通。
就算秋十三这样耐心极好的老师,到最后也有些受不了了,她弹琴根本就是一个调子,单调的叫人昏昏欲睡,催眠的效果非同一般。
但是秋十三是一个很执着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在认定了沈重华之后就不顾一切的把这个女孩子带到了身边,丝毫不理睬别人的目光,在他的信条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努力了就一定会有收获。
所以,即便是对沈重华音律上的造诣相当的无语,他还是每天按时的过来抓到沈重华继续练习,结果就是把沈重华给吓得东躲西藏,天天上演捉迷藏的把戏。
其他人也乐得看热闹,全都袖手旁观看着他们两个日复一日的上演这种可笑的戏码,可惜秋十三实力太强,沈重华只有在最初的几次躲了过去,后来不管多到什么地方都会被他给找出来,可怜兮兮的被拉着去继续饱受折磨。
汤圆亲手炖了滋补的汤水,吸取教训丝毫不假手他人的端着送到秋十三的房间,果不其然大老远就听到沈重华弹的催眠调,进门之后就看见秋十三坐在轮椅上,靠在窗户边上拿着一卷书慢慢的看着,阳光从窗户外面透进来洒在他雪白的衣上,乌黑的发微微飘动,有几丝落在了书页上面。
而一旁坐着的就是愁眉苦脸的沈重华了,打着呵欠努力的睁着眼睛锲而不舍的跟琴弦作斗争,偶尔偷眼瞥一下秋十三,满脸的幽怨。
“小姐,喝点汤再继续吧?”汤圆小心翼翼地走进过去,把手里端着的汤水放在桌子上:“秋天就是有些燥,奴婢熬了滋润清火的汤,您和十三公子都喝一点。”
秋十三的目光仍旧专注在书卷上,却分明能感觉到身边某人可怜兮兮犹如小狗一样的祈求眼神,嘴角控制不住的抽了抽,终于在沈重华一只手摸到他的衣袖上扯了两下之后,把面前的书卷拿开,露出那张清俊的容颜:“那就休息一会儿吧。”
沈重华闻言,本来鼓鼓囊囊的包子脸顿时瘪了下去,笑的两只眼睛弯了起来,迅速跳起来抢了汤圆的差事,先给秋十三端了一碗过来。
秋十三无奈,学个琴对她而言简直就比登天还艰难,手捧着温热的汤水,看着小丫头小口啜着满脸幸福的样子,眼神深邃了些许:“这么不喜欢音律?”
“不是不喜欢。”沈重华享受着清润的味道,叹了口气一脸哀怨:“我是很喜欢听你弹琴的,不过我自己天生就不是那块料子,这么长时间了还是不成调儿,我有自知之明的,哪里会强求什么。不过,你看看我啊!”说着放下碗站起来,伸开双臂在秋十三面前转了一圈儿:“我现在呢,会武功,会女红,懂厨艺,会下棋,琴棋书画这些除了琴也都是很不错的了,做人不可以十全十美的,要不然叫别人还怎么活得下去?”
秋十三一口汤水险些呛进了气管,咳嗽了好几声,一张白净的脸上涌起一片红晕,嘴角扯了扯:“你这么夸奖自己,难道就不觉得有些难为情吗?”
“我为什么要难为情?”沈重华翻个白眼,继续消灭汤水:“我只不过说实话罢了,还是你觉得,不学好音律就没资格站在你身边了?”
秋十三温和的笑着,面容柔和:“自然不是,只不过,不学音律,你待如何控制镇魂铃?”
原来就是为了那两个破铃铛,才叫她受了这么多日子的苦啊!沈重华几乎要泪流满面,默默地看着秋十三,终于忍不住咆哮出声:“你搞没搞明白啊?那个玩意儿我已经送给你了,给你了明不明白?要不要用,要怎么用那都是你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苍天啊大地啊,她还以为秋十三是嫌弃她不接音律不适合做知己,才会抓着她天天练习的,原来到头来是这个原因!
秋十三低头转着手指上的扳指,本来习惯性动作是把玩玉笛,可是玉笛后来给了沈重华了,每当他下意识地想要把玩什么东西是总会觉得有点不大舒服,也曾经那挂在身上的玉佩当成小玩意儿把玩过,最后干脆就直接寻了一个扳指来戴着,也好有个东西给他玩弄着:“镇魂铃是个好东西,可是需要会音攻的人才能催动,若你学会了,以后不管是谁想要靠近你伤害你都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那不是更好?”沈重华满意的擦了擦嘴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拿着的淡蓝色绣着浅黄桂子的手帕,想了想,走过去顺便给秋十三擦了嘴,无视后者有些呆滞的目光,收起手帕:“你不是精通音律的?给你用正好。我可不觉得你会比我安全的多了。再说了,我只是下山来历练的,过些日子还要回到师父身边去,暂时用不到这东西。”
秋十三鼻端似乎还萦绕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儿,目光轻轻的扫过沈重华青春美丽的脸庞,伸手慢慢的在嘴唇上摩挲了一下,放下手:“七娘身边也未必就是绝对安全的,这个世界很大,大到你无法想象。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不可以妄自尊大。因为可能随便一个小人物,就能给你带来灭顶之灾。”
“秋公子说的好!”一个爽朗的女音在外面响了起来,沈重华赶紧上前:“义母怎么来了?有什么事情直接叫我过去不就是了?”
“我又不是七老八十动弹不得的人,哪里用得着那么麻烦?”秦氏笑眯眯的捏了捏沈重华的脸蛋,转而面向秋十三:“难怪秋公子这个年纪就能闯出这样的名声来,不错,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可以小看了任何人,意外可都是出乎我们预料的。”
沈重华捂着自己的脸,她的脸上已经逐渐的展露出惊人的美丽来,但是却还是带着些婴儿肥的,叫人看了就忍不住伸手捏一捏。
第一百一十四章 争吵
秦氏说明来意,原来是已经定下了日子向天下豪杰宣布傲剑山庄收了沈重华做义女的事情,就选在了九九重阳,到时候就会叫全天下都知道两者之间的关系了。
重阳节登高,也是江湖人士喜欢聚集宴饮的好时候,秦氏知道沈重华因为身上的护身宝甲之事已经被天下人给盯上了,一个个不怀好意就等着时机合适了出手抢夺,索性就对几个有名望的大势力下了请帖,重阳节到傲剑山庄来见证这场仪式。
“重华啊,我听彦儿说了,你的武艺很是了得,到时候义母给你安排一下,你也不需要留手,狠狠地把他们给教训一顿,叫他们都明白你的厉害之处,知道你不好惹,就会打消好些人的贪念了。”
当然,真正的打消那是不可能的,秦氏的意思无非就是到时候叫她以武力震慑住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加上傲剑山庄的势力,总能遏制住相当一部分人,减少好些麻烦。
“谢谢义母!你放心吧,若是有人心怀不轨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个道理她前世就明白了,都是些非亲非故的人,好端端的垂涎她的东西还想出手抢夺,她会给那些无耻之人留颜面才叫怪了。
秦氏爱不释手的又一次捏了捏沈重华的脸:“那就好,义父义母可是拭目以待了呢!我就看不惯那些人的嘴脸,表面上冠冕堂皇,时时刻刻的把整个江湖武林挂在嘴里,实际上心底肮脏无比,还总是喜